遗嘱公证的注意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2 14:22:14 420 人看过

遗嘱公证需要注意不同的事项。遗嘱公证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表示,并且遗嘱公证只能公证属于遗嘱人的部分。对于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需要保留份额,有共同财产同时申请时,应该分别设立处分各自的份额,遗嘱生效前可以进行修改,除自书、代书、录音等不得撤销和变更,公证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需要进行录音录像。不宜公开的应当进行保密。

在深圳遗嘱公证的步骤

深圳办理遗嘱公证步骤如下:

1、首先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身份证明、嘱文本、户口薄及其他有关证明原件;

2、其次,遗嘱人都要当着公证员的面在遗嘱上签名或盖章;

3、最后公证机关审核遗嘱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与否,遗嘱的内容合法与否等。假如立遗嘱人神智清晰,能表达自己的意思是真实的,没有遭受胁迫或受欺骗等情况,那么公证机关应该予以公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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