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实施问题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30 21:13:46 226 人看过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的,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来执行,执行地点一般在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死刑的执行会依法公布,但是不当众执行。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应当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并且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如果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判决可能有错误的,则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我国关于慎用死刑的法制背景

中国法律保留死刑,但慎用死刑,对适用死刑有着严格的司法程序和规定。2007年,全国人大通过修改刑法,将死刑案件的核准权收归最高人民法院统一行使。2011年出台的刑法修正案(八)取消了13个经济性非暴力犯罪的死刑,生命权大于财产权渐成共识。

此次刑法修改的重点之一是逐步减少适用死刑罪名,草案拟对集资诈骗罪等9个罪名的刑罚规定作出调整,取消死刑。如果刑法修正案(九)草案获得通过,中国的死刑罪名将由现在的55项减至46项。尽管死刑罪名不断减少,但贪污罪可处死刑仍是中国刑法的明文规定。不过,在慎用死刑政策下,对贪腐官员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个案已日渐稀少。

中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个人贪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慎用死刑是契合中国社会发展和法治进步的必然选择,然而花钱买刑以权赎身等现象却时有发生。最高人民检察院2014年3月至12月部署开展专项检察活动,共立案查办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13件252人。种种迹象表明,完善死刑替代措施,填补刑罚执行中的漏洞,已成当务之急。

法律界人士指出,刑罚执行中的种种腐败行为,一方面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尽失,另一方面也纵容了腐败、加剧了官民关系的紧张。对贪污受贿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增加终身监禁条款,能够对贪腐分子起到震慑作用,也是维护司法公正的底线。

在西方国家,不得假释的终身监禁多针对故意杀人、抢劫或强奸等暴力犯罪,在中国对经济罪犯使用这种刑罚是否过于严苛?对此法律专家认为,生命刑比自由刑更加残酷,终身监禁针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其中本应当判处死刑的人。

而对于终身监禁可能产生的成本,专家认为,刑法代表一个国家法治和文明的程度。追求法治和文明,必然有成本的付出,这是社会成员应该达成的共识。这一举措,用制度封堵了贪腐分子提前出狱的可能,将对贪腐分子形成强大震慑,彰显了中国强力推进反腐的决心。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

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

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当暂停执行,报请最高人民法院裁定。

执行死刑应当公布,不应示众。

执行死刑后,在场书记员应当写成笔录。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将执行死刑情况报告最高人民法院。

执行死刑后,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罪犯家属。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31日 02:1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死刑相关文章
  • 实施驱逐出境要注意的问题
    关于驱逐出境的具体实施需要注意以下问题:1.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持有的准予在我国居留的证件,一律收缴。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执行机关必须查验其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替代护照的身份证件,以及过境国家或者地区的有效签证。2.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的机票、车票、船票的费用由本人负担。本人负担不了的,也不属于按协议由我国单位提供旅费的,须由其本国使、领馆负责解决。对使、领馆拒绝承担费用的或者在华无使、领馆的,由我国政府承担。3.负责具体执行的公安机关,应当按确定的期限立即执行。4.对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其出境的口岸应事先确定,就近安排。执行机关应当事先与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联系,通报被强制出境的人员的情况,抵达口岸时间、交通工具班次、出境乘用的航班号、车次、时间,以及其他与协助执行有关的事项。出境口岸公安机关和边防检查站应当协助安排有关出境事项。5.执行人员要监督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登上交通工具
    2023-04-25
    99人看过
  • 实施股票期权需注意的问题
    (一)股票期权激励效果与企业经营绩效并非完全正相关经济学界对股票期权激励效果的认识从一开始就存在较大的分歧。尽管股票期权可以提供优于其他报酬方案的激励,但调查发现经理层只持有企业很少一部分股票,他们的经营表现与个人所得之间的相关性较低。(二)不可避免地带来经营者的道德风险股票期权制度设计的创意之一在于将企业提供的内部激励外部化与市场化,即激励的大小决定于公司股票市场价格的高低。在一个有效性较强的证券市场,其市场评价通常比内部评价更加客观与公正。但市场的有效性受到诸多因素的影响,经营者为了个人私利而不顾企业长期利益、采取短期财务处理及虚假信息披露等违规手段操纵二级市场价格,导致股票价格严重失真,这就形成了经营者道德风险。(三)股票期权使收入差距急剧加大企业的高级管理人个人收入增长过快,与企业内部其他人员的差距迅速地扩大。(四)会计造假的收益上升当股票期权成为经理人报酬的主要来源时,经理人自然
    2023-06-09
    300人看过
  • 国外死刑的实施方式
    美国对死刑犯一般是注射安乐死,这是最有尊严的一种死法对死刑犯来说,因为他们不会有什么极端痛苦的瞬间,就安静的死去。除了美国之外,也有很多国家都用的这个方法,要说对死刑犯最可怕的刑法就要说到中东的一些国家了,中东伊拉克是施行绞刑,当时萨达姆也是被绞刑处死的,这种死法会让死刑犯感到无比的痛苦。死刑概述死刑分两种,一种是死刑-立即执行,一种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如果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一般短的需要几个月,长的应该不会超过一年。如果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那么一般是不会死的,除非自己作死。一般来说,只要表现好,不犯错,两年内就可以改成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
    2023-06-30
    193人看过
  • 死缓的缓刑怎么实施
    死缓的实施死刑的缓期执行和有期徒刑的缓刑是不同的概念。死刑缓期执行,就是判处死刑,暂时不执行,让他服刑,根据表现再确定执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1.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死刑减刑);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不必等两年)4.如果没有过失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缓刑:就是判处徒刑后不立即收监执行,而是由犯罪分子按照正常人一样生活,但是剥夺一些象集会游行的权利,要定期到公安机关汇报自己的活动情况。死缓要件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死缓减刑的法律要求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两年考验期从核准死缓执行宣
    2023-06-11
    246人看过
  • 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决定是什么?
    一、关于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的决定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1)管辖1、公安机关侦查刑事案件涉及人民检察院管辖的贪污贿赂案件时,应当将贪污贿赂案件移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侦查贪污贿赂案件涉及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应当将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在上述情况中,如果涉嫌主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由公安机关为主侦查,人民检察院予以配合;如果涉嫌主罪属于人民检察院管辖,由人民检察院为主侦查,公安机关予以配合。2、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中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犯罪地”,包括犯罪的行为发生地和结果发生地。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可以在其职责范围内并案处理:(一)一人犯数罪的;(二)共同犯罪的
    2023-06-03
    232人看过
  • 专利法实施有哪些问题
    一、什么是专利法专利法是调整因发明而产生的一定社会关系,促进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就其性质而言,专利法既是国内法,又是涉外法;既是确立专利权人的各项权利和义务的实体法,又是规定专利申请、审査、批准一系列程序制度的程序法;既是调整在专利申请、审査、批准和专利实施管理中纵向关系的法律,又是调整专利所有、专利转让和使用许可的横向关系的法律;既是调整专利人身关系的法律,又是调整专利财产关系的法律。二、专利审批制度1、登记制专利局对专利申请案只进行形式审查,如果手续、文件齐备即给予登记,授予专利权,而不进行实质审查。采用登记制的,其专利往往质量不高。我国现行专利法对实用新型专利及外观设计专利就采取的是这种方式,这在减轻审批压力的同时,也在实践中引发了专利数量泛滥质量却普遍低下的问题。2、实质审查制即不仅进行形式审查,还要审查发明的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实质审查能够保证专利的质量,但需
    2023-03-21
    50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刑
    词条

    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生命刑。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执行死刑的方式采用枪决和注射等方法执行。 采用枪决方法执行死刑,人民法院有条件执行的,应交付司法警察执行;没有条件执行的;可交付武装警察执行。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 更多>

    #死刑
    相关咨询
    • 实施社保问题的意义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1
      关于社保问题施行,1993年建立社保制度,1994年建立个人账户,当初社保只局限在国营、大集体企业正式职工。2000年前后逐渐扩大至现在范围。
    • 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10-23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从1997年1月1日开始正式施行,它总结了我国第一部《刑事诉讼法》施行16年的经验,又吸收了国外刑事诉讼发展的新成果,在内容上进行了一系列重大修改,体现了科学性和民主性的统一。《刑事诉讼法》实施以来总体执行情况良好,但也出现了不少问题,其中主要的有:
    • 死刑缓刑问题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0
      死刑缓期执行 简称为死缓,属于死刑的一种。 死缓是对罪行足够死刑者,在判处死刑的同时给与2年的缓期,期间罪犯如果没有故意犯罪,则自动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则减为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则执行死刑。 多数国家都有将死刑减为徒刑的司法程序,但都需要在判决之后按照个案情况(例如因法庭推翻原判、或者狱中表现良好)决定。死缓则是在量刑的时候就与“立即执行”的死刑区分开来。 我国刑法
    • 刑事附带民事调解法实施问题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4-17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民事部分可以调解,对于刑事部分,不可以调解,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私下和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 第二百七十七条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
    • 关于实施主体和实践责任的问题
      陕西在线咨询 2021-08-17
      区县(市)人民政府和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主体。主要职责:负责本辖区内征地补偿安置工作的实施、协调、监督和管理并设立征地办公室,拟订征地方案;发布征地公告;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核准被征地农民转为城镇居民的人员名单;组织货币安置人员的住房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合法性认定的复查;组织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工作;协调处理好遗留问题和征地补偿安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