侮辱尸体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2-06-23 19:38:56 118 人看过

侮辱尸体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包括: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交通费、住宿费等其他造成的相关损失应当承担的赔偿。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侮辱尸体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怎样的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二条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四章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二百三十四条之一 组织他人出卖人体器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n未经本人同意摘取其器官,或者摘取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的器官,或者强迫、欺骗他人捐献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n违背本人生前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或者本人生前未表示同意,违反国家规定,违背其近亲属意愿摘取其尸体器官的,依照本法第三百零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6日 07:4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交通肇事罪的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具体规定是怎样的?
    交通肇事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规定如下:1、赔偿被害人犯罪造成的物质损失;2、对受害人造成人身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合理用,以及因误工而减少的收入;3、造成受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等费用。交通肇事罪是怎样量刑的《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4
    2023-08-06
    429人看过
  • 罪犯坐牢民事赔偿怎么办,附带民事诉讼范围
    一、罪犯坐牢民事赔偿怎么办刑事处罚和民事赔偿是分开的,犯罪分子服刑坐牢后,并不影响主张民事赔偿,被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主张民事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六条【赔偿经济损失与民事优先原则】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附带民事诉讼范围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
    2024-01-23
    420人看过
  • 盗窃、侮辱尸体罪的刑事责任有哪些
    一、盗窃、侮辱尸体罪认定的标准是什么1、本罪客体为社会风尚和公共秩序。本罪的行为对象是尸体。所谓尸体,是指自然人死亡后所遗留的躯体。尚未死亡的被害人的身体,不是尸体:无生命的尸体如已蜕化分离的,则为遗骨或遗发,不能称为尸体。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窃、侮辱、毁坏尸体的行为。盗窃指用秘密的方法窃取,如从坟墓中、停尸间、或从其他任何停放尸体的地方秘密窃取尸体。尸体,是指已经死亡的人的身体的全部或者一部。盗窃尸体的一部分的,也可能成立本罪。侮辱尸体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如奸淫、肢解、鞭打、焚烧、毁损、遗弃等等。3、所谓盗窃尸体,是指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尸体的行为,即采取为他人所不知晓的方法将尸体置于行为人自己实际控制支配之下从而使他人丧失对身体的占有。二、盗窃、侮辱尸体罪立案标准是什么1、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或者对身体采用毁坏、玷污等方法加以侮辱的行为。本罪是
    2023-02-27
    417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诉状上诉的范围是怎样的?
    成立的前提是刑事诉讼已经成立。附带民事诉讼是由刑事诉讼所追究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在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追究其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附带民事诉讼必须以刑事诉讼的成立为前提,如果刑事诉讼不成立,附带民事诉讼就失去了存在的基础,被害人就应当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此外,如果刑事诉讼程序尚未启动,或者刑事诉讼程序已经结束,被害人也只能提起独立的民事诉讼,而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范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指司法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在解决被告人刑事责任的同时,附带解决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损失的赔偿问题而进行的诉讼活动。依据刑法、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看,附带民事诉讼的受案范围应限定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物质方面的损失。也即:(1)只有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刑事案件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而由于犯罪行为使被害人遭受人格、名誉、精神或者其
    2023-08-15
    18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包括残疾赔偿金
    一、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是否包括残疾赔偿金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范围是不包括残疾赔偿金的,具体赔偿如下:1.各种合理费用(1)医疗费,指为医治受伤的被侵权人所花费的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费用。(2)护理费,指被侵权人受到人身伤害在医疗、康复期间使用护理人员发生的费用,以及因残疾而使用护理人员照料,日常发生的费用。(3)交通费,指处理人身损害相关事项发生的交通费用。(4)营养费,指为促进被侵权人身体健康、技能和体能恢复而购买必要营养食品所发生的费用。(5)住院伙食补助费,指被侵权人在住院期间为了治疗和康复需要,提高、改善膳食标准而额外增加的伙食费用。2.残疾赔偿金和残疾生活辅助用具费二、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不能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受到犯罪侵犯而要求赔偿精神损失的,既不能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也不能单独提起民事诉讼,即使提出了,人民法院也不予受理。精神损害赔偿是
    2023-05-22
    376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伤残赔偿金是否属于赔偿范围?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2、对于物质损失的界定,主要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即犯罪行为造成被害人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因此,残疾赔偿金不属于与物质损失,未列入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所以不能就残疾赔偿金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3、《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
    2023-03-23
    278人看过
  • 侮辱尸体会被判刑吗法律如何认定侮辱尸体罪
    认定侮辱尸体罪所依据的相关犯罪构成要件包括:主体为一般主体;主观方面为故意;侵犯的客体是社会风尚,公序良俗;客观方面则表现为实施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第五条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第三百零二条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侮辱谩骂的行为,如果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构成侮辱罪。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
    2024-02-02
    315人看过
  • 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
    故意伤害罪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如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被害人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等费用;造成被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等费用。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2、客观要件。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3、主体要件。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事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并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能构成故意伤害罪;4、主观要件。行为人在犯故意伤害罪的时候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故
    2023-08-11
    344人看过
  • 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固定的吗?
    一、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是固定的吗?一般是固定的。强奸罪的构成要件的内容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性交。行为主体一般是男子,其中单独的直接正犯只能是男子。妇女可以成为强奸罪的教唆犯、帮助犯,也可以成为强奸罪的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所以,强奸罪既不是亲手犯,也不是身份犯。二、强奸罪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具体内容是什么?(一)人身损害赔偿1、医疗费:按实际产生的费用,以从医学角度治疗身体损害必要为限,不包括因整形、康复治疗而产生的费用。2、误工费:以被害人工作单位实际扣发为限,且不高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的三倍。3、护理费:指根据医治需要而实际支出的护理人员费用。以不高于医院护理人员的实际收入为限。4、交通费:以必要和实际开支为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6、被抚养人生活费:依照被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以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
    2024-02-07
    157人看过
  • 侮辱尸体案
    刑事责任能力
    盗窃、侮辱尸体罪,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置于自己实际支配下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体是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行侵害。可能行为人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但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07)浙刑三复字第51号被告人董某,男,1978年10月26日出生,汉族,浙江省平阳县人,农民。因犯故意伤害罪于1998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又因犯盗窃罪于1999年12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02年3月刑满释放。因本案于2006年11月17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0日被逮捕。现押浙江省金华市看守所。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金华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董某犯
    2023-06-02
    303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一般规定的例外情形
    《刑诉法解释》第155条第3款规定,“驾驶机动车致人伤亡或者造成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该款规定系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一般规定的例外情形。《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实际上,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否包括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交通肇事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范围的请示》就已做出明确答复,答复如下:“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第101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55条的规定,交通肇事刑事案
    2023-08-17
    219人看过
  • 侮辱罪民事赔偿标准
    首先,从民事责任角度,我国法律规定了公民、法人均具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所以对方的行为会涉嫌侵犯名誉权,可以要求承担民事侵权责任。其次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侮辱罪的立案侮辱罪是情节犯,行为人公然侮辱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才构成犯罪,予以立案追究。《刑法》同时规定,犯侮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告诉才处理,根据《刑法》第98条的规定,是指被害人告诉才处理。如果被害人因受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刑法》之所以侮辱罪要告诉才处理,是考虑到侮辱行为大都发生在家庭成员、邻居、同事之间或日常生活之中,属于人民内部矛盾问题,且社会危害性不是很大,多数场合下可以通过调解等缓和力式来解决。此外,被害人可能不愿意让更多
    2023-08-13
    230人看过
  • 盗窃、侮辱尸体罪中“尸体”的认定
    盗窃、侮辱尸体罪是指采用秘密窃取的方法非法占有尸体、或者采用猥亵、破坏、抛弃或者其他方法侮辱尸体的行为。那么,对于该罪中的尸体应作如何认定?何秉松教授认为:所谓尸体,指自然人死亡之后所遗留的躯体,尚未死亡的被害人的身体,不是尸体,无生命的尸体,如已蜕化分离的,则为遗骨或遗发,不能称为尸体,尸体不以完整无缺为必要。陈兴良教授认为:如果尸体已经腐烂成为尸骨,不能认为是本罪所讲的尸体。张明楷教授认为:尸骨或遗骨不等于尸体,但从实质上看,盗窃尸骨的行为也可能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从法律解释上讲,将尸骨解释为尸体,也不存在违反罪刑法定原则之嫌。在肖扬主编的《中国新刑法学》一书中认为,尸体,既包括整具遗体,又包括尸体的部分、遗骨、遗发,还可包括遗灰、殓物等。对此,笔者原则上同意张明楷教授的观点,认为尸体应作广义上的理解,包括尸骨和遗骨。但是否包括尸体的蜕化残留物和变形腐化物,如骨灰、遗发等,则应依据行
    2023-04-25
    359人看过
  • 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什么情况可以提起
    一、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包括哪些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范围仅限于物质损失,不赔偿精神抚慰金等非物质类的损失,赔偿项目主要有以下几项:医疗费、后期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食宿费、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在这里需要留意: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均不视为物质损失,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均无法得到判决支持。除了交通肇事案件之外,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除了交通肇事案件之外的其他案件,不论是附带在刑事诉讼中一并处理还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非物质损失都无法得到赔偿和支持,但是交通肇事案件不论是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处理还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死亡赔偿金、残疾赔偿金与精神抚慰金都能够得到支持。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范围什么情况可以提起《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
    2023-06-16
    45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盗窃侮辱尸体的定罪范围是什么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07
      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刑法》第302条),是指秘密窃取尸体或者对身体采用毁坏、玷污等方法加以侮辱的行为。本罪是选择性罪名。盗窃尸体罪,是指秘密窃取尸体,至于自己实际支配之下行为。侮辱尸体罪,是指以暴露、猥亵、毁损、涂划、践踏等方式损害尸体的尊严或者伤害有关人员感情的行为。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社会风尚。主要是指已满十六周岁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上为故意,即明知道是他人的尸体而故意进
    • 民事附带刑事范围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18
      民事附带刑事范围的规定参考: 根据刑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和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问题规定如下: 1、因人身权利受到犯罪侵犯而遭受物质损失或者财物被犯罪分子毁坏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对于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精神损失而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2、被害人因犯罪行为遭受的物质损失,是指被害人因犯罪行为已经遭受的实际损失
    • 侮辱罪刑事附带民事自诉书怎么写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7-14
      自诉人:张三、男、1976年1月10日生、汉族、北京人、╳╳大学教授、家住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街第1234号被告人:李四、男,23岁,无业案由和诉讼请求:年月日,自诉人在海淀图书市场“麦当劳”用早餐时遭到被告人无故侮辱,特此提请人民法院依法伸张正义,判决被告人: 1、赔偿自诉人精神损失费500元人民币 2、在《北京晚报》上向自诉人刊登赔礼道歉声明 3、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事实和理由:
    • 交通肇事罪附带民事赔偿范围是啥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8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只应赔偿直接物质损失,即按照犯罪行为给被害人造成的实际损害赔偿,一般不包括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但经过调解,被告人有赔偿能力且愿意赔偿更大数额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调解不成,被告人确实不具备赔偿能力,而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坚持在物质损失赔偿之外要求赔偿金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对于却有困难的被害人,给予必要的国家救助。
    •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伤残赔偿金吗, 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范围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3-25
      1、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是不包括伤残赔偿金的,也不包括精神损失。只有物质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2、《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对附带民事诉讼作出判决,应当根据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