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中凶器包括什么,寻衅滋事罪怎么样认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26 15:39:33 245 人看过

一、寻衅滋事罪中凶器包括什么

常见的凶器有斧头、锤子、菜刀、棍棒、砖石和匕首等,凶器指的是凶杀与伤害案件中形成损伤的致伤物。

凶器是凶杀与伤害案件中的重要物证,对认定罪犯能起重要的证据作用。

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法定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的的刑期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依法裁判。

持有凶器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如下:

(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寻衅滋事罪怎么样认定的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首先以其构成要件为基础。

寻衅滋事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这是一种危害社会治安,威胁人民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犯罪。

犯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犯罪的客观方面包括: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过失不构成本罪。

具体来说,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行为。

管制刀具,棍棒,枪支都属于凶器,认定寻衅滋事罪必须满足四个构成要件,需要侵犯公共管理秩序,是危害社会治安,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犯罪的主体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只能是自然人,不能是单位,需要故意犯罪才构成此罪。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26日 13: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持凶器恐吓型寻衅滋事
    寻衅滋事罪,必须是行为情节恶劣、情节严重或者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才构成犯罪。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寻衅滋事行为,只能以一般违法行为论处。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该综合以下几个方面因素进行分析:1、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2、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为人是否造成被害人自杀,是否引起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是否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等,是认定情节严重与否的重要因素。3、行为的时间和地点。同一行为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实施,所造成的社会影响是不同的。白天在公共场所的滋事活动当然要比晚上在荒郊野外的危
    2023-04-04
    375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中所谓的凶器包含哪些物品
    一、寻衅滋事罪中所谓的凶器包含哪些物品常见的凶器有斧头、锤子、菜刀、棍棒、砖石和匕首等,凶器指的是凶杀与伤害案件中形成损伤的致伤物。凶器是凶杀与伤害案件中的重要物证,对认定罪犯能起重要的证据作用。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二、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寻衅滋事罪的构成条件:1.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2.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3.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行为。三、寻衅滋事罪最新量刑标准如何规定寻衅滋事罪最新量刑标准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损坏社会次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许控制:(一)随意殴伤别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谩骂、恫吓别人,情节恶劣的;(
    2023-08-06
    80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
    一、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寻衅滋事犯罪,维护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二、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寻衅滋事罪的定罪标准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
    2023-04-13
    78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中的持凶器要不要使用
    需要使用,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法定量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的的刑期要由法院根据具体案情来依法裁判。如被告人或其亲属已经对被害人进行赔偿的,法院在量刑时可从轻处罚。携带凶器是指行为人随身携带枪支、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进行犯罪或者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其他器械的行为。持有凶器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的,会构成寻衅滋事罪,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如下:(1)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寻衅滋事罪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区别是怎样的?(一)犯罪动机不同寻衅滋事罪是为了满足耍威风、取乐等不正常的精神或其他不健康的心理需要;而后者的犯罪动机是为了实现个人的不合理要求,用聚众闹事的形
    2023-03-24
    211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中的使用的凶器的范围是什么?
    1、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2、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如砖头、菜刀等。这些器械并非国家管制类器械,要认定其是否属于凶器,就必须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其中,枪支、爆炸物本身社会危害性较大,国家对其严格管制,《枪支管理法》和《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枪支、爆炸物的持有资格、使用范围和使用区域等都做出了明确规定,行为人未获许可或超出许可使用范围、区域而持有的即属违法或者犯罪,如果携带进行犯罪活动,自应认定为凶器。也就是说,携带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本身就是一种违法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行为人的犯罪倾向。如果行为人携带上述器械实施抢夺,无论行为人携带的目的是否是为了实施犯罪,均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如砖头、菜刀等。这些器械并非国家管制类器械,要认定其是否属于凶器,就必须结合行为人
    2023-04-16
    444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最新条文是哪些,怎么对寻衅滋事罪认定
    一、寻衅滋事罪最新条文是哪些寻衅滋事罪最新条文是《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二、怎么对寻衅滋事罪认定(一)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的方式和手段对危害结果的大小具有决定性作用,对社会心理的伤害程度也有很大影响。因此在认定情节是否严重时,应该考察行为人是否使用了暴力、威胁等手段,是否采用了公开或者组织的方式等。(二)行为的直接危害结果和间接不良后果。直接危害结果是行为直接对社会造成损害。间接不良后果是指行为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或间接引起的损害。行
    2024-01-12
    39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中凶器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一、寻衅滋事罪中凶器最新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中凶器最新司法解释是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毁、占用他人财物等行为的,一般不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
    2024-01-12
    33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中持凶器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寻衅滋事罪中持凶器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1、寻衅滋事罪中持凶器者会受到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2、常见的寻衅滋事行为(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寻衅滋事罪中持凶器是指什么?1、寻衅滋事罪中持凶器是指枪支、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为了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2、公诉机关认定凶器的逻辑简单粗暴,认为凡是足以致人伤亡的器物,如棍棒,铁凳等都应理解为凶器,更有将砖头、酒瓶、皮带等一般工具解释为凶器的。3、检察院以犯罪嫌疑人“持凶器”“情节恶劣
    2024-01-22
    227人看过
  • 寻衅滋事是什么意思,对寻衅滋事罪怎么量刑?
    一、寻衅滋事是什么意思寻衅滋事是指行为人结伙斗殴的、追逐、拦截他人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其他寻衅滋事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二、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一)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二)寻衅滋事案件的危害性主要体现在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方面,量刑时可以根据危害后果、次数、场所、社会影响、作案对象等情节在相应的刑法法定刑幅度内确定基准刑。1、寻衅滋事,犯罪情节一般,
    2023-04-28
    156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吗?寻衅滋事罪立案标准
    1、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人追讨债务时,一般不构成寻衅滋事罪,但经有关部门批评制止或者处理处罚后,继续实施前列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除外。关键在于追债者行为有没有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有关法律规定,特别是关于寻衅滋事罪案件的相关解释有没有符合追债者的行为,暴力追债还是挺容易构成寻衅滋事罪或其他罪名的。所以不管如何,追债还是要合法,选择正确的方法,这样才能合法地保护自身利益,不然是费力不讨好,反而危及自身。《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纠纷,实施殴打、辱骂、恐吓他人或者损
    2023-02-28
    224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能撤销缓刑吗,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的
    一、寻衅滋事罪能撤销缓刑吗是可以的,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寻衅滋事罪是可以适用缓刑的,只要犯罪嫌疑人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符合缓刑的适用标准就有机会争取缓刑。当然如果寻衅滋事的犯罪情节特别严重刑期在三年以上或者多次进行寻衅滋事犯罪的话,是不能争取缓刑的。被判处寻衅滋事罪的行为人,是有可能被判处缓刑的。缓刑的适用条件为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并且具有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等情形。寻衅滋事罪的法定刑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当犯罪嫌疑人符合以上条件的,并且不具有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情形的话,可以被适用缓刑制度。二、寻衅滋事罪如何认定的寻衅滋
    2023-03-28
    244人看过
  • 在我国寻衅滋事罪可以谅解吗,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一、在我国寻衅滋事罪可以谅解吗可以谅解,但是寻衅滋事罪不属于刑事和解范围。寻衅滋事属于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类的,不属于法律规定的和解范围,也不是过失案件,不满足和解要求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寻衅滋事,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作为我国的刑事公诉案件,如果已经被侦查机关立案,刑事部分是行为人无法控制的。要按照侦查、公诉、刑事诉讼的程序进行,由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通过刑事审判,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虽然行为人无法与受害人进行刑事责任部分的调解,但是行为人可以就民事赔偿部分,与受害人进行调解,尽量赔偿受害人的损失以取得其谅解。那么调解结果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量刑,争取减轻处罚。在公诉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得到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
    2024-02-04
    305人看过
  • 寻衅滋事罪和寻衅罪的区别是什么?
    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刑法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表现形式规定为四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寻衅滋事罪与其他聚众扰乱的区别是什么?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与寻衅滋事罪的区别在于:第一、实施犯罪的地点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的行为地点可能在于任何的场所,包括并不限于私人场所、家庭、车站、码头、民用航空站、商场、公园、影剧院、展览会、运动场或者其他公共场所。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行为实施的地点只是在公共场所。第二、实施犯罪的方法和行为有所不同。寻衅滋事罪的方法或者行为表现为吃拿卡要、斗殴伤害、追逐、拦截、辱骂他人等行为。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方法或者行为在公共场所集结,损毁
    2023-07-05
    495人看过
  • 醉酒寻衅滋事罪怎么样处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
    一、醉酒寻衅滋事罪怎么样处罚当事人酒后寻衅滋事的,要怎么处理主要看寻衅滋事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犯罪的按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有上述立案追诉的事实的四种情形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在3个月拘役至1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寻衅滋事次数、伤害后果、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数额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从上述规定,我们不难看到,犯罪情节的轻重对寻衅滋事罪的量刑影响很大。这也直接体现在,我国修订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中,修正案直接在规定该罪的法条中增设了第二款,规定“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因此,寻衅滋事罪的最高刑要由原来的最高5年提高到10年,条件是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达到严重破坏社会
    2024-01-18
    48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寻衅滋事怎么定罪,寻衅滋事怎么认定,寻衅滋事怎么定罪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20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寻衅滋事罪是指具有以下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构成本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刑法上的寻衅滋事行为包括: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只要具有以上四种情形之一,就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如
    • 什么是寻衅滋事罪,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寻衅滋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04
      寻衅滋事罪,是指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寻衅滋事罪的认定: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二)客观要件 本条将寻衅滋事罪的客观行为方式具体规定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2、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
    • 如何认定寻衅滋事罪中持凶器的行为
      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28
      寻衅滋事罪中持凶器的认定依据是人员发生寻衅滋事行为时明显持有携带国家禁止使用的器械,或者为了实施具体犯罪行为而携带其他器械设备,其携带器械的目的明显认定是为了实施犯罪行为。
    • 寻衅滋事罪中的持凶器的情形如何认定?
      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12
      1、国家管制类器械,即器械本身属于国家管制类,如枪支、爆破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必然属于凶器。 2、为实施犯罪而携带的其他器械,如砖头、菜刀等。这些器械并非国家管制类器械,要认定其是否属于凶器,就必须结合行为人的主观目的。 其中,枪支、爆破物本身社会危害性较大,国家对其严格管制,《枪支管理法》和《民用爆破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对枪支、爆破物的持有资格、使用范围和使用区域等都做出了明确规
    • 寻衅滋事罪中啤酒瓶算凶器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1
      寻衅滋事罪中的啤酒瓶是否算凶器,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主要是坚持客观危害结合主观的用途来进行判断,比如说如果主观上是具有持该物品来实施违法犯罪的行为的话,那么该物品就是属于凶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