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犯罪可以报案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9:21:55 153 人看过

不作为犯罪是没有未遂的。不作为犯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直接规定,负有法定义务而拒绝履行,情节严重或情节恶劣的行为。不作为犯罪只要行为人的不作为的行为一经作出,就构成犯罪既遂,因此是没有犯罪未遂的状态的。

一、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形式是什么

犯罪行为的两种基本形式是作为和不作为。

1、作为指犯罪人以积极行为实施的刑法禁止的危害社会行为,即不当行为。作为人体的积极动作。如果行为人违反刑法禁止性规范,即违反不当行为义务实施某种行为,将成为危害行为的行为。

2、不作为是指犯罪人有义务、可能实施某种积极行为而未实施的行为,即作为而不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二、盗窃 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

行为要构成罪,必须符合相应的追诉标准。对于盗窃案来说,最直接的标准就是涉案价值。各地的立案标准大都在2000-3000左右,低于这个标准的就只能算盗窃行为,而不构成盗窃罪。构成盗窃罪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2、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秘密窃取,就是行为人采用不易被财物所有人、保管人或者其他人发现的方法,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的行为。如溜门撬锁、挖洞跳墙、潜入他人室内窃取财物;在公共场所掏兜割包等。秘密窃取是盗窃罪的重要特征,也是区别其他侵犯财产罪的主要标志。3、盗窃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应当指出的是,这次修订刑法将“多次盗窃”增加规定为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条件。这主要是打击扒窃分子而规定的。由于扒窃分子流动性大,不易被抓获,又具有一定反侦查能力,一经抓获,往往只能认定现场查获的数额,而对其以往作案数额的交待,也难以查证的特点而规定的。根据这一规定,只要多次盗窃,无论数额大小都构成犯罪。盗窃行为不构成犯罪:对某些具有小偷小摸行为的、因受灾生活困难偶尔偷窃财物的、或者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分赃甚微的,可不作盗窃罪处理,必要时,可由主管机关予以适当处罚。把偷窃自己家属或近亲属财物的行为与社会上的盗窃犯罪行为加以区别,对此类案件,一般可不按犯罪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在处理时也应同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根据有关盗窃罪的司法解释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虽已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但情节轻微,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作为犯罪论处:(一)未成年人作案的;(二)全部退赃、退赔的;(三)主动投案的;(四)被胁迫参加盗窃活动,没有分赃或者获赃较少的;(五)其他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盗窃罪是最古老的犯罪之一,发案率一直比较高。涉嫌盗窃罪,也没什么可说的,首先积极退赃,争取获得悔罪表现,情节轻微的,可能还会不作为犯罪论处。但是盗窃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嫌疑人应当尽快委托专业刑事辩护律师。律师能教授被告人在庭审时应当注意的事项,必要时做一些交叉询问的演练,以便法庭上作适当的配合,争取最好的庭审效果。

三、毒品犯罪司法解释

毒品犯罪的行为方式主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持有等,下面分别分析这几种行为方式司法解释中的未遂问题。

(一)走私毒品

走私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将其运输、携带、邮寄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毒品,或者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毒品的,以走私毒品论处。既然是进出国(边)境,走私毒品就会有输入、输出两种形式。就输入毒品而言,又得根据陆、海、空三种运输形式分别加以讨论。就陆路运输而言,应以毒品逾越国(边)境线进入我大陆领域内的时刻为既遂标准。就海运和空运而言,应以装载毒品的船舶抵达我国港口、装载毒品的航空器进入我国领空的时刻为既遂。就输出毒品而言,采取陆路运输方式的,以毒品离开国(边)境为既遂。问题是,采取邮寄的方式输出毒品时,是一交付邮局即为既遂,还是交付邮寄的毒品逾越国(边)境方为既遂?笔者认为,应以交付邮寄的毒品逾越国(边)境的时刻为既遂。理由是,在逾越国(边)境以前,还只是国内运输,不能谓之走私,此其一。其二,在逾越国边境以前,仍有可能被海关以外的机关查获,而属于因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的未遂。就采取海运或空运输出毒品的,应以毒品逾越我领海或领空的时刻为既遂。

(二)贩卖毒品

贩卖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非法销售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买毒品的行为。为卖而买毒品的行为,只是贩卖毒品的预备行为。只有着手出售并已将毒品交付给了买者,才能称之为既遂。即使已经达成了买卖协议,只要毒品尚未实际交付,就还不是既遂。毒品交付给了买者,即使交易款尚未来得及支付,也构成贩卖毒品罪的既遂。

关于贩卖假毒品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明知是假毒品而冒充毒品贩卖的,以诈骗罪定罪处罚。不知是假毒品而当作毒品走私、贩卖、运输、窝藏的,应当以走私、贩卖、运输、窝藏毒品犯罪(未遂)定罪处罚。”如果事实上不是毒品,就不可能侵犯到国家设置毒品犯罪所保护的法益,或者说,既然不是毒品,则侵害法益的危险都不存在,既然不存在侵害法益的危险,则不能构成犯罪未遂,只能是不能犯,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三)运输毒品

运输毒品,是指明知是毒品而采用携带、邮寄、利用他人或者使用交通工具等方法运送毒品的行为。关于运输毒品的既未遂问题,有人认为,“只要行为人开始运输,即进入运输状态即为既遂。而不能以是否运达目的地作为判断既遂与未遂的标准。如果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尚未启运的,则应当是未遂。例如行为人利用公共汽车进行运输毒品,如果汽车已开动,正在运输途中,则是既遂;如果汽车尚未开动就被缉查归案,则应是运输行为的未遂。”这样理解固然便于操作和认定,但也带来一些问题,例如,在从甲地运往乙地的途中被查获,究竟是既遂还是未遂?按照上述观点,只要开始启运,就再没有未遂存在的余地。但根据犯罪未遂的定义,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行为人本打算将毒品从甲地运到乙地,说他一启运就得逞了,恐怕不合适吧?在途中被查获,说他是因为犯罪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而属于犯罪未遂,恐怕更符合刑法关于犯罪未遂的规定。又如,在行为人将毒品从甲地运往乙地的途中幡然醒悟,将毒品交到了公安机关,能不能成立犯罪中止呢?按上述观点,一启运即为既遂,既已既遂,就不会再有未遂或中止存在的余地,那么上述情形就只能算是悔罪,而不属于犯罪中止。悔罪只是酌定从宽情节,而中止则是法定从宽情节。在上述情形下,恐怕认定为中止更为合理。要不然,既然一启运即为既遂,而不会再有中止存在的余地,则只会鼓励行为人一条道走到黑,显然不符合刑法的目的。因此,对于运输行为而言,应以运达目的地的时刻为既遂,在运输途中,仍有成立犯罪未遂或犯罪中止的可能。

(四)制造毒品

制造毒品,是指非法用毒品原植物直接提炼或者用化学方法加工、配制毒品的行为。就制造毒品而言,显然只有以已经制造成毒品的时刻为既遂。如果行为人本来能制造成毒品,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制成成品的,如制造过程中被查获,则属于制造毒品罪的未遂。但如果按照行为人的制造方法,根本不可能制造出毒品,笔者认为,不构成制造毒品罪的未遂,而是不能犯,不构成犯罪。理由是,法律之所以处罚未遂犯,不是因为行为人实施了所谓的犯罪行为,而是因为行为人所实施的行为,具有侵害法益的危险。如用装有子弹的枪支在射程内射击他人显然存在他人被枪杀的危险,如果由于枪法不准未能射击到他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未遂。法律之所以处罚行为人,不是因为行为人主观上具有杀害他人的恶意,也不是因为行为人实施了所谓的杀人行为,而是因为行为人当时的射击行为具有使他人丧失生命的危险,法律才认定行为人的行为属于犯罪未遂,应负刑事责任。就制造毒品而言,若根据行为人的制造方法、工艺配方,根本不可能制造出毒品,既然根本不可能制造出毒品,就不存在侵害法益的任何危险,既然不存在侵害法益的危险,就不能构成犯罪未遂,只能属于不能犯,不构成犯罪,不负刑事责任。

(五)非法持有毒品

非法持有毒品,是指明知是鸦片、海洛因或者其他毒品,而非法占有、携有、藏有或者以其他方法控制、支配毒品的行为。“持有”行为,由于有其特殊性,而被有的学者称为作为和不作为之外的第三种行为。笔者的理解是,一是可以把持有罪看做是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形。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除非行为人自己能说明其巨额所得的来源是合法的,否则法律上推定其来源是非法的,相当于转嫁了举证责任。二是,持有的对象通常是违禁品,如枪支、毒品、假币等,通过规定持有本身的非法性来实现对违禁品的严格控制。三是,持有罪条款可被理解为堵截条款和补充条款。在没有相关条款可以适用时,持有罪条款可以看作是最后关口。

有的学者认为,持有行为是状态犯。所谓状态犯,特指盗窃罪之类的,盗窃等的不法行为虽已结束,但盗窃所造成的他人财产所有权被侵犯的所谓不法状态仍在持续的情形。而持有行为,在这一过程中,持有的不法行为并没有结束,而是一直在持续,因此,从这个角度讲,持有行为和典型的继续犯非法拘禁行为是一样的,均属不法行为和不法状态同时持续的情形,故笔者倾向于,把持有犯划归和即成犯相对应的继续犯。既然是继续犯,则原则上行为人一持有毒品,哪怕时间很短,也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的既遂。当然,如果持有毒品的时间极其短暂,可根据刑法第十三条的但书规定,不认为是犯罪。换言之,非法持有毒品罪没有犯罪未遂存在的余地,只存在构不构成犯罪的问题。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6日 13: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报案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报案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报案不可以委托律师代为报案,报案不在律师业务范围内,报案一般是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八条律师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委托,担任法律顾问;(二)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依法接受法律援助机构的指派,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五)接受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诉讼法律服务;(七)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律师的费用是多少?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律师的费用不是法定的,律师收费考虑的主要因素是: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办理法律事务所需律师人数和承办律师的业务
    2023-06-21
    280人看过
  • 过失犯罪里存在作为和不作为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过失犯罪中是不存在不作为犯的,不作为犯是指能够履行特定的义务而不履行构成的犯罪,是主观意志上故意的行为。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故意犯罪】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2023-06-12
    274人看过
  • 检察院可以报科技犯罪案件吗
    可以,人民检察院在立案后,对于利用职权实施的严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重大犯罪案件,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经过严格的批准手续,可以采取技术侦查措施,按照规定交有关机关执行。一、检察院在审查阶段需要多长时间检察院在审查阶段需要一个月。人民检察院对于危害国家安全案、危害公共安全案、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案和其他重大犯罪案件,行使检察权。对于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起诉或者不起诉。对于刑事案件提起公诉、支持公诉。对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监狱、看守所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二、立案管辖有哪些相关法律规定立案管辖,又称职能管辖或部门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
    2023-02-28
    467人看过
  • 偷税罪不立案可以举报吗
    1,带上举报资料可以直接到当地税务稽查局举报。2,也可以进税务网站举报,举报需要有公司偷税漏税的相关资料,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过去,。3,还有一种就是打电话匿名举报,把,知道的怎样偷税漏税的真实情况说给他们听,税务稽查马上会行动起来。根据我国最新《刑法修正案(八)》已经没有“偷税罪”这条罪名了。第二百零一条为“逃税罪”。《刑法》第二百零一条: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对多次实施前两款行为,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数额计算。有第一款行为,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是,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的除外。
    2023-06-12
    165人看过
  • 过失犯罪的人可以作为公务员吗
    过失犯罪的人不能当公务员。下列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一、违法犯罪影响十几代人刑事拘留政审不影响三代人,只会对直系子女今后的政审造成影响。会影响到子女的参加公务员考试、征兵、银行、国企、事业单位、军校和警校等的政审。有刑事案件的人无法从事以下九种工作: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人员、公证员、警察。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二、醉驾记录会影响的情况有什么醉驾记录会影响的情况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不得担任律师、公证员、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已被吊销或者开除公职,不得录用为公务员,已被录用的将被开除,入党将受到影响,党员
    2023-03-29
    418人看过
  • 酒驾现场不作为可以定罪吗
    具体能否算酒驾,要看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的结果。但是,交通违章可以是交警抓现场、或者交通监控拍照,也可以是被人举报。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一、喝多少酒能判酒驾是否酒驾,需要根据血液中酒精含量来判定。如果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的是醉驾;如果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大于或者等于20毫克的是饮酒驾驶。根据《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3.3饮酒驾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
    2023-04-04
    293人看过
  • 放火罪可以不作为的方式吗
    以不作为的方式实施的放火罪,行为人必须负有防止火灾发生的特定义务,而且能够履行这种特定义务而不履行,以致发生火灾。其特点有以下几点:一是行为人必须是负有特定作为义务的人;二是根据主客观条件,行为人有能力履行这种特定的作为义务;三是行为人客观上必须有不履行这种特定作为义务的事实。从义务的来源看,一是法律所规定的义务;二是职务或业务上所要求的义务,如油区防火员就负有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发生的义务;三是行为人的先前行为所引起的义务,如行为人随手把烟头丢在窗帘上,引起窗帘着火,行为人就负有扑灭窗帘着火燃烧的义务。从司法实践来看,行为人的特定义务,主要是后两种情况。放火罪的立案标准根据刑法114条、115条第一款的规定,故意放火,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应当立案追究。国家林业局、公安部2001年5月9日发布实施的《关于森林和陆生野生动物刑事案件管辖及立案标准》规定,凡是故意放火,造成森林或其他林木火灾
    2023-04-21
    258人看过
  • 犯罪中止预备犯罪可以鉴定为不构成犯罪吗?
    犯罪中止、预备、未遂也构成犯罪,是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具体规定如下:1、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2、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3、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预备阶段能成立犯罪中止吗预备阶段能成立犯罪中止。犯罪中止的行为特征:(一)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
    2023-08-01
    303人看过
  • 犯罪是不是有作为或不作为的,是犯罪过失的行为?
    存在过失犯,如交通肇事罪。一、交通肇事罪是不是过失犯罪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是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损害后果。交通肇事罪中,驾驶人员并不会有意识地去触犯法律,如果行为人是故意为之的,则应按危险驾驶罪或者故意杀人罪论处。二、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吗?是的。根据我国《刑法》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属于过失犯罪。三、交通肇事罪需要什么条件才能判缓刑交通肇事罪适用缓刑的情形,关键在于看其具体的定罪量刑与犯罪情节是否能够满足缓刑的适用条件。首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分子不是累犯。因为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不能构成累犯,因此可以适用缓刑。其次,交通肇事被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判处3年以下有期
    2023-06-27
    63人看过
  • 报案,可以申请罪犯精神鉴定吗?
    一、报案,可以申请罪犯精神鉴定吗?如果发现有证据表明犯罪嫌疑人有可能是精神病患者,可以检察建议形式要求公安机关补充精神病鉴定方面的证据材料,然后根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以有效保护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二、精神病司法鉴定的程序是怎样的1、中心在一般受理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工作,并出具完整、规范的鉴定报告。2、中心在实施鉴定前,鉴定人应预先阅卷,了解案情,作必要的核实。对疾病的诊断要明确,有科学依据,对各种法定能力的评定和因果关系的评定要准确。3、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由办公室主任或中心指定的人员主持,参加司法鉴定的人员不少于三人(其中鉴定人不少于二人),4、作出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后,参加鉴定的精神病司法鉴定人应当签署鉴定意见,如有不同意见时应记录在案。5、精神病司法鉴定结论以《鉴定书证审查意见书》的形式作出;经鉴定人签字并加盖本中心公章后生效。6、精神病司法鉴定工作应当在法定期
    2023-04-02
    280人看过
  • 哺乳期可以作为犯罪嫌疑人传唤罪吗
    可以。1、法律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其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2、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3、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一、检察院传唤需要注意什么检察院传唤时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等。二、口头传唤的法律
    2023-06-20
    462人看过
  • 对犯罪行为知情不报犯法吗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典条文,并没有将一般知情不举的行为规定为犯罪。所以,一般情况下对于犯罪知情不举报不算违法。但是,如果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则有可能涉嫌窝藏、包庇罪。一般知情不举报与窝藏、包庇罪虽然有一定的联系,但还是有本质的区别:第一,窝藏、包庇罪的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使犯罪人逃避法律追究、制裁的目的,而一般知情不举行为则不具有这样的目的。第二,窝藏、包庇是一种积极的行为,它或者有为犯罪人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窝藏行为,或者是有作假证明的包庇行为,而一般知情不举行为只是一种消极的不作为行为。因此,对于知情不举报行为只能从思想政治觉悟和道德的角度对其进行教育和谴责,而不能对其追究刑事责任。一、如何区别包庇罪与知情不报我国法律要求在受到他人侵害需要及时报案,使得公安机关能够及时侦查,防止证据灭失。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受害人受到侵害必须报案,因为法律首先
    2023-03-28
    169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可以作为证据吗
    可以,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是属于证据之一,但不能作为独立的证据,人民法院是不会轻信口供的,以与其他证据佐证才能作为定罪的证据。根据法律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一、什么情况下要入2次口供为了确定事实,固定证据,防止犯罪嫌疑人以后翻供,也为了公安机关能更好的查明案件的细节问题,需要录第二次口供。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报案的时候,可能会出现一些细节漏洞,警方在进一步核查报警笔录后,认为需要补充相关情况说明、或者是补充细节。这种情况下,需要再次做笔录。二、贪污罪没有口供也可能涉及犯罪吗贪污罪没有口供也有可能涉及犯罪。因此,案件犯罪的基本情况主要是根据案件的证据来确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案件的证据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和辩护、鉴定意见、勘验、检查、鉴定、侦查实验等。这些证据是法律规定的证据
    2023-04-01
    260人看过
  • 酒驾不作为是否可以作为定罪依据?
    具体能否算酒驾,要看交通管理部门调查取证后的结果。但是,交通违章可以是交警抓现场、或者交通监控拍照,也可以是被人举报。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酒驾包庇怎么定罪呢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犯窝藏、包庇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窝藏、包庇的客体是危害严重的犯罪分子;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人数较多的;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时间较长,致使犯罪分子长期逍遥法外的;多次窝藏、包庇犯罪分子的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
    2023-07-07
    493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可以不作为犯罪起诉行政不作为犯罪吗可以起诉不的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17
      对于行政不作为之界定,目前理论界还没有形成一致的观点。归纳起来,大致有以下几种: 第一,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有某种作为的法定义务,并且具有作为的可能性而在程序上逾期有所不为的行为,其后果表现为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末依法应作为行为,因而必定是违的法; 第二,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体负有某种法定的作为义务,在应当为之且可能为之的情况下,却拒绝履行的一种行为方式; 第三,行政不作为是指行政主
    • 猥亵罪可以作为立案的犯罪依据吗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26
      刑法有明确规定,只有口供,没有其它证据的不得定罪。《刑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确实、充分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
    • 取保候审算作为犯罪记录报案吗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5-08
      取保候审不算犯罪记录。在取保候审阶段,只是犯罪嫌疑人,是不是真的犯罪,要等法庭依法审理之后才知道。如果法庭依法审理后认为无罪的,可以当庭释放;如果法庭依法审理后确认有罪,才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有关条款定罪量刑。一旦定罪量刑之后,在规定的期限内又没有提出上诉的,《判决书》才生效。到那时候,才算有犯罪记录。在审判长宣判有罪之前,都是无罪的。
    • 2022年同案犯可以作为证人吗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1-05
      可以,因为同案犯之间的供词本身就是证据。 刑事诉讼证据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法律规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 (二)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法定程序查证属实; (三)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 《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
    • 2:“但不作为”可以构成过失犯罪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2-12
      不作为犯罪是指在承担某些特殊法律义务时,故意不履行这些特殊义务而构成犯罪的行为,因此不作为犯罪没有过失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