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数卖司法解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2 15:40:29 368 人看过

一、一房数卖司法解释

我国没有规定一房多卖的司法解释,关于一房多卖的具体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第九条

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抵押的事实;

(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

第十条

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付使用,导致其无法取得房屋为由,请求确认出卖人与第三人订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的,应予支持。

二、一房多卖的现象

一房多卖,又称房屋多重买卖,是指出卖人以同一房屋为标的物订立数个买卖合同,分别出售给数个买受人的行为。一房多卖中的卖如果取其狭义理解为最普通的买卖行为,则是指将房屋先后卖给多个买受人的行为,在这类行为中主要涉及合同效力、登记、预告登记、履行顺序等问题。

三、一房多卖的社会危害

一房多卖给买房者的经济利益造成巨大的损失。根据《民法典》的一物一权原则,在同一物上不能同时设立两个以上的所有权。当房地产开发商将同一套房子卖给两个以上的购买者时,只有已经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转让登记、获得房屋产权证的购房者才能拥有所有权。其他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的购买者只能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但是,开发商往往将欺诈卖得的房款挥霍一空或者逃之天天。这严重损害了房屋购买者的合法权益。此时,即使购房者提起追究开发商的民事诉讼,法院支持购房者的诉讼请求也无济于事。因为开发商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或者已经逃往国外。绝大多数购房者十几年甚至是几十年积蓄的购房款付之东流。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7日 11: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一般受贿数额较大司法解释是什么
    一、一般受贿数额较大司法解释是什么1、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必须是受贿数额较大的,不足较大数额的按一般受贿行为处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条,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所谓“数额较大”是指受贿数额在5000元至2万元以上:所谓“数额巨大”是指受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表现在哪些行为行为人在客观上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或者收贿的行为,或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详续费的行为。1、索取或收贿。所谓贿,是指金钱、物品或其他诸如房地产使用权、计划供应票证等财产性利益。所谓索贿,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他人求其谋取利益或解决困难等时,采取刁难、拖延、要挟等手段,主动向对方索贿的行为。所谓收受贿,是指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是否执行其本身职务所要求的行为为条
    2023-06-19
    158人看过
  • 司法解释:拐卖妇女儿童罪的解释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或收养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关于本罪的司法解释有《关于依法惩治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的意见》,该解释中规定了拐卖妇女、儿童犯罪案件依法由犯罪地的司法机关管辖、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的情形、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犯罪嫌疑人或者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不论案件是否属于自己管辖,都应当首先采取紧急措施以及与本罪有关的证据制度、行为定性、共同犯罪等均作出了具体的规定。拐卖妇女儿童罪的量刑标准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三)奸淫被拐卖的妇女的;(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淫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淫的;(五)以出
    2023-06-30
    412人看过
  • 司法解释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读
    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针对房屋购买合同的实际问题进行解答,首先是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卖房人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效力问题,只有取得预售许可证明,合同才有效;其次是房屋开发商的宣传广告与实际情况不符的维权问题,如果与实际情况出入太大,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对定金合同进行了相关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范本(简单版)<p>卖方(以下简称甲方):</p><p>法定代表人:</p><p>联系电话:</p><p>买方(以下简称乙方):</p><p>联系电话:</p><p> </p><p> </p><p>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商品房,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p><p>第一条甲方用地依据及商品房坐落位置。</p><p>甲方以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编号为__
    2023-06-30
    441人看过
  • 司法解释揭秘卖淫罪
    通常情况下,介绍他人卖淫的,将会被判定为介绍他人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罪是一个选择性的罪名,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这三种行为,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均构成本罪,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1、介绍卖淫罪量刑标准的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介绍卖淫罪是指以金钱、物质或者其他利益为手段,为卖淫的人与嫖客牵线搭桥的行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卖淫的,
    2023-07-01
    308人看过
  • 一房多卖司法解释全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一房多卖司法解释全文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我国没有规定一房多卖的司法解释,关于一房多卖的具体规定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有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第九条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或者提供虚假商品房
    2023-04-13
    308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数额
    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数额是:个人合同诈骗公私财物5千元至2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个人合同诈骗公私财物1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合同诈骗公私财物5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合同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特别巨大。合同诈骗罪司法解释数额的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
    2022-07-08
    213人看过
  •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否适用房屋买卖
    一、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否适用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的一种,可以适用买卖合同司法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六条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二、买卖合同标的物孳息如何归属根据民法典规定,买卖合同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人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三十条标的物在交付之前产生的孳息,归出卖人所有;交付之后产生的孳息,归买受
    2023-06-19
    294人看过
  • 【拍卖法司法】最高法拍卖司法解释规定五
    最高法就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出台司法解释规定五佣金比例最高不超5%【相关条款】拍卖成交的拍卖机构可以按照下列比例向买受人收取佣金:拍卖成交价200万元以下的,收取佣金的比例不得超过5%;超过2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3%;超过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不得超过2%;超过5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1%;超过1亿元的部分,不得超过0.5%。【解读】目前,民事诉讼法对执行程序中拍卖的佣金收取比例未作规定,各地法院在实践中一般是参照拍卖法的规定进行操作。由于拍卖法对佣金收取的比例仅仅规定了上限,各地法院和拍卖机构在实际操作中很难具体进行把握,佣金偏高或偏低的现象时有发生。
    2023-04-24
    404人看过
  • 2024网络司法拍卖司法解释草案解读
    2015年2月2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大司法拍卖方式改革力度,重点推行网络司法拍卖模式”。2015年1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法院开展司法拍卖应全面推行网上拍卖方式”。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督导室主任何东宁介绍,从2015年9月起,最高人民法院便开始就相关司法解释在全国法院系统内广泛征求意见,邀请专家进行论证。“截至目前,已6易其稿。在征求了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的意见后,已经进入报批程序。”何东宁说。2012年6月26日,淘宝司法拍卖平台正式上线,成为我国首个也是目前最大的司法网拍平台。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2月,全国已有28个省(区市)超过1200家法院入驻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迄今累计进行网拍超过19万次,成功处置标的物总金额约1200亿元。仅2015年一年,淘
    2023-12-11
    64人看过
  • 如何理解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一?
    公司法的司法解释一的具体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已于2006年3月2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6年5月9日起施行。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解读:行为发生时的法律适用。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来处理。第二条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解读:例外规定:原公司法没有规定,可参照新公司法相关规定。第三条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
    2023-06-02
    217人看过
  •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释义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三条规定确立了无处分权人订立的合同,不应其无处分权而无效的裁判规则。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24-05-06
    100人看过
  • 公司法司法解释一(已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2006年3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382次会议通过根据2014年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07次会议《关于修改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的决定》修正)为正确适用2005年10月27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人民法院在审理相关的民事纠纷案件中,具体适用公司法的有关问题规定如下:第一条公司法实施后,人民法院尚未审结的和新受理的民事案件,其民事行为或事件发生在公司法实施以前的,适用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第二条因公司法实施前有关民事行为或者事件发生纠纷起诉到人民法院的,如当时的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时,可参照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第三条原告以公司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七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事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时,超过公司法规定期限的,人民
    2023-04-29
    348人看过
  • 评估拍卖司法解释出台
    最高人民法院19日出台了《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的若干规定》,进一步规范、指导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工作,有效监督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活动,切实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随着人民法院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案件逐年增多,各地法院在司法实践中遇到具体法律适用问题,现行的法律和司法解释缺乏规定。同时,因管理部门不明确、监督制度不完善,对外委托评估、拍卖和变卖环节出现违法违纪问题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正和法院形象。广泛征求意见堵塞司法漏洞最高人民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这个总共16条的评估拍卖司法解释,自起草工作启动以来,在反复征求全国各高级人民法院和部分中、基层人民法院意见的基础上,针对司法实践中反映的问题,经过多次调研、论证,起草了初稿,并广泛征求了人民法院司法实践部门、专家学者和评估、拍卖行业协会等社会各界的意见,前后修改达数十稿,历经两年制定而成。在司法解释起草过程中,注
    2023-06-14
    417人看过
  • 司法如何解释买卖合同
    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是一方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买卖合同是有偿合同。买卖合同的实质是以等价有偿方式转让标的物的所有权,即出卖人移转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向出卖人支付价款。这是买卖合同的基本特征,使其与赠与合同相区别。是有偿民事法律行为。自建房的买卖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本条规定农民的自建房虽然是属于私人财产,但是房子下面的宅基地却是集体所有,农民的自建房可以买卖,但是有前提条件:1、只能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进行房屋买卖;2、卖了房屋后失去宅地基使用权且无法再次申请宅基地。农村自建房一般是没有房产证的,这种房屋买卖一般是双方在都有集体户口的情况下,以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作为登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3-07-04
    100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一房多卖最高法院如何解释?商品房一房多卖的司法解释是哪些?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6
      出卖人先后与两个不同的买受人订立合同后,对后买受人履行了合同义务,办理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的情形。 在该情形下,两个房屋买卖合同均属有效。但因成立在后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该合同中的买受人已实际取得房屋所有权。此时,前后两个买受人享有的请求权性质是不同的:后买受人因其债权已得到满足,已经是该房屋的所有权人,故其享有的是该房屋所有权上产生的物权请求权。
    • 房屋买卖的司法解释有哪些,房屋买卖的司法解释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16
      请参考下文。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1)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2)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3)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4)房屋买卖合同属
    • 司法解释数罪并罚
      陕西在线咨询 2021-12-26
      数罪并罚是指对两个以上犯罪的犯人,分别定罪量刑后,按照一定原则判决执行的刑罚。数罪是指一个人犯了多少罪。各国刑事立法规定构成数罪的时间限制不同:有些规定发生在判决宣告前,有些规定发生在判决确定前,有些规定发生在刑罚执行前。中国刑法规定,在判决宣告前犯几种犯罪的是数罪,但判决宣告后,在执行新犯罪之前,也是数罪,应当按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 司法解释一至十三条司法解释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14
      【发文字号】法研[2003]132号【发布日期】2003.08.27【生效日期】2003.08.27【效力状况】现行生效【效力级别】司法解释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冀高法〔2003〕41号《关于如何理解和适用“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罪行”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对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
    • 法律关于一房多卖的解释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17
      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办理的过户登记的购房人已经合法取得了该商品房的所有权,其他购房人不能对其主张权利。 当然,如果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是与房屋出卖人恶意勾结,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过户的,其他购房人可以主张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因该合同取得的房屋应当返还。 2、未办理过户登记的其他购房人依法可以追究商品房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