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变更期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1 17:00:55 493 人看过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或答复,在双方协议的期限内或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双方协议的期限,是指双方在原合同中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建议和答复的期限;没有约定期限的,就按有关合同的条例规定办理;双方提出变更或解除合同协议的时间和对方答复的时间,只有符合了双方约定、业务主管部门规定或法律规定的期限的才合法有效,否则,违反的一方要承担违约责任。

一、借款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有哪些

借款合同的变更是指借款合同签订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合同的内容进行增加或者减少。借款合同的解除是指借款合同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终止合同关系。

借款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

第一,订立借款合同所依据的国家计划及有关的概算、预算经原计划下达机关批准修改或取消的;

第二,工程项目经原批准机关决定撤销、停建或缓建的。

第三,借款人经国家批准决定关闭、停产、合并、分立或转产,确实无法履行借款合同的;

第四,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故,致使借款合同无法履行的;

第五,在借款合同履行过程中,确因决策不当,继续履行将造成损失浪费的。

二、借款合同变更解除的注意事项

借款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应注意的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承办人应具有合法资格。合同的变更或解除产生的后果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产生新的民法典律关系或消灭原有的法律关系。

第二,合同一方的承办人、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动,不得因此而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三,借款合同的保证人只对经他同意、签字(盖章)的保证内容承担担保责任。

第四,借款合同变更或解除时,借款人已经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应按原借款合同的规定偿付。

第五,在变更协议达成之前,原借款合同依然有效。

第六,借款人由于关闭、停产而确实无法履行合同时,贷款人应督促和协助借款人处理财产和债务,处理的结果,除了按国家规定用于人员工资和必需的维护费用外,首先应用于偿还借款。

第七,双方当事人(往往是承办人)就合同的变更或解除进行协商,一般应采取书面形式。双方往来的文书、电报等,只要足以证明双方当事人就变更或解除合同已达成一致的协议,也可视为是书面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八,借款合同的变更与解除也应与借款合同订立一样,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在对方胁迫、欺诈等情况下,违背自己真实意思而作出变更或解除借款合同的行为,依法应认定无效。

第九,合同当事人一方发生关闭、停产、转产的,承办人应注意审查其关、停、转是否依法进行,是否经原登记主管机关进行变更登记,或经有关主管机关指定或批准。

第十,合同承办人应注意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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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3日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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