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委托擅自典当,合同效力如何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19 14:18:29 320 人看过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收到他人的授权,是没有权利对他人的东西进行典当的,如果是自己私自写下的委托书,这样的委托是无效的,这个时候擅自典当他人的物品,一方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典》

第九百二十条【委托权限】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第九百二十一条【委托费用的预付和垫付】委托人应当预付处理委托事务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并支付利息。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第九百三十一条【委托人另行委托他人处理事务】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三章 委托合同  第九百二十条 委托人可以特别委托受托人处理一项或者数项事务,也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3日 11: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当事人在诉前共同委托鉴定的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诉前已经共同选定具有相应资质的鉴定机构对建设工程作出了相应的鉴定结论,诉讼中一方当事人要求重新鉴定的,一般不予准许,但有证据证明该鉴定结论具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情形除外。一、如何申请交通事故伤残鉴定现在大家的生活水平逐渐提高,车辆越来越多,交通事故经常发生,对于事故中那些伤情比较严重的当事人,就需要有具备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来对伤情进行鉴定,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并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必须是在治疗终结后,向处理交通事故的公安机关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公安机关在接到伤残鉴定申请书后30日内作出伤残鉴定,并制作伤残鉴定结论书送达当事人,或者向当事人推荐鉴定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鉴定结论书出具后,如果当事人对伤残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15日内,以书面的形式向上一级鉴定机构申请重新鉴定。这里的当事人指的是交通事故中因伤致残的当事人,不包括未受伤
    2023-03-16
    192人看过
  • 居间合同如何举证委托代理取得无效
    有以下情况时无效: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订立的合同无效,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订立的合同无效,恶意串通订立的合同无效。一、使用违法的行为能成立合同吗?无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
    2023-03-13
    305人看过
  • 委托贷款合同认定无效
    贷款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合同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2、合同意思表示虚假;3、高利转贷;4、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5、违背公序良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四条第一至三项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一)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二)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三)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一、有抵押权的民间借贷会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吗民间借贷有抵押担保的,民间借贷一般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如果如果抵押是虚假的,以高额利息为幌子,对公众存款进行吸收,目的是非法占有的,就有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
    2023-03-10
    489人看过
  • 擅自变更合同主体后合同的效力
    一、擅自变更合同主体后合同的效力(一)合同的变更原则上向将来发生效力,未变更的权利义务继续有效,已经履行的债务仍然有效。(二)合同的变更以原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变更部分不超出原合同关系之外。原合同关系有对价关系的仍保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原合同债权所有的利益与瑕疵仍继续存在,只是在增加债务人负担的情况下,非经保证人或物上担保人同意,保证不生效力,物的担保不及于扩张的债权价值额。(三)合同的变更不影响当事人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在合同变更以前,由于一方的过错而给另一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对此另有约定,在合同变更以后,受损失的一方仍然有权请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二、变更合同主体是什么意思合同主体变更,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变债权人或债务人的现象。不论是改换债权人,还是改变债务人,都发生合同权利义务的移转,移转给新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因此合同主体的变更实际上是合同权利义务的转让,分为
    2023-06-15
    255人看过
  • 民法典对个人间委托炒股合同的效力有何规定
    在个人之间,若要使其所签订的委托投资协议得以生效,必须满足如下条件:1.委托投资协议当事人双方在签署该协议时的意思表达必须真实且明确;2.参与委托投资协议的所有参与者都需要具备完全的(或者适当的)民事法律行为能力;3.委托投资协议中所规定的事项并不应当违反任何法律法规或明显有违社会公共道德伦理的规定;4.委托投资协议应采用符合法定要求的格式和表述方式;5.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第四百
    2024-08-09
    370人看过
  • 受托人擅自转委托怎么处理
    根据的理论,受托人擅自转委托,事后经委托人追认的,转委托,转委托人执行委托事务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在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转托他人代理的除外。”由此,可以看出转委托需要符合以下几个条件:(1)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代理人复代理的目的不是为了自己或他人,而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被代理人的利益。因此,复代理必须是符合被代理人的利益和意志的,不能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2)事先征得被代理人的同意。如果代理人认为有必要进行转委托,应在事先用书面或者口头的方式与被代理人联系,询问其意见。询问是应把转委托的理由、复代理人的情况、转委托的代理权限、转委托的时间与地点告诉被代理人。如果被代理人同意,即可进行转委托,否则不能进行转委托。代理人擅自转委托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3)确因情况紧急而来不及告诉被代理人的,代理人可先进行转委托,事后将转委托的情况及时告诉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对事后
    2023-04-26
    180人看过
  • 委托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
    一、委托合同解除有无溯及力(一)非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是有溯及力的所谓非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为一次性行为的合同。恢复原状是解除有溯及力的的效果及标志。这样规定是对守约方比较好的保护,因为有溯及力,合同自始无约束力,应恢复到合同签订时的状态,对守约方有利。(二)继续性合同的解除原则上无溯及力所谓继续性合同,是指履行必须在一定继续的时间内完成,而不是一时或一次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仓储合同等。继续性合同以使用、收益标的物为目的,已经被受领方享用的标的物效益,是不能返还的,也就不能恢复原状,在这种情况下,有溯及力除了增加不必要的麻烦外,对当事人没有任何好处。因此,规定为无溯及力,当事人只能请求对方返还相应的价金。如委托合同中如规定有溯及力,会使受托人的代理行为全部失去法律效力,这样代理人及通过该代理行为面与委托人成立法律关系的第三人均有遭受损害,不利于促进社会交易。二、受托人责任义务(一)办
    2023-06-15
    311人看过
  • 在居间合同中委托人可以擅自改变或取消委托指示吗?
    在居间合同中委托人可以擅自改变或取消委托指示吗?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有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得请求报酬。在居间合同关系中,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只有待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成立时才能行使。但是,对于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完全取决于委托人的自由在居间合同中委托人可以擅自改变或取消委托指示吗?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但居间人只有在有居间结果时才得请求报酬。在居间合同关系中,居间人的报酬请求权,只有待委托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成立时才能行使。但是,对于是否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完全取决于委托人的自由,同时,委托人可以随时终止居间合同,这样,居间人能否通过居间合同获得报酬,取决于委托人的行为。委托人不得以使居间人丧失报酬请求权为目的,而改变或取消指示,否则,委托人仍有支付报酬的义务。
    2023-06-08
    313人看过
  • 民法典中如何撤销拍卖委托合同
    一、民法典中如何撤销拍卖委托合同民法典规定,委托合同有可撤销情形的,当事人可以知道撤销事项一年内,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以胁迫手段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一条【显失公平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
    2023-04-12
    418人看过
  • 委托合同解除的效力,委托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
    一、委托合同解除的效力委托合同解除的效力是在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受托人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履行不同的义务。1.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因委托人的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时,在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清算组织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3.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二、委托合同解除有什么规定委托合同解除的法律规定主要在民法典当中有所说明。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
    2023-05-03
    327人看过
  • 擅自卖房诉请确认合同无效
    内蒙古的齐先生称妻子王女士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将双方共有的位于北京市丰台区的房屋出售,而该房屋的买方武先生则称是王女士看房子涨价想毁约。齐先生将妻子以及与妻子签订合同的周女士、武先生一并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合同无效并要求返还房屋。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齐先生的诉讼请求。内蒙古的齐先生起诉称,他和妻子王女士在婚后按揭贷款购买了北京市丰台区的一套住房,贷款由他和妻子共同偿还。因工作等原因齐先生没在这套房屋内居住,也没有直接管理该房屋。今年7月6日,王女士告诉齐先生她在今年6月28日将这个房子卖给北京的周女士了,齐先生立即表示不同意卖房,并要求妻子将房款退还给周女士,但妻子不同意还拒绝提供周女士的联系方式。齐先生认为妻子未经自己同意擅自出售夫妻共同财产,侵犯了他的合法权益,故将妻子王女士、与妻子签订定金收付书的周女士,以及与妻子签订买卖合同的武先生一并诉至法院,要求确认定金收付书和买
    2023-06-11
    299人看过
  • 居间合同对委托人的效力
    (1)委托人支付报酬义务《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第1款规定:“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居间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居间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居间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居间人的报酬。”居间人取得报酬必须具备两个要件;第一,已促成委托与第三人订立合同,至于合同是否生效,不作是否支付报酬的条件;第二,合同的成立,与居间人的居间活动有因果关系。只有两者同时具备,委托人才负有支付报酬的义务。这里,所谓促成合同成立,是指合同合法、有效的成立,如果所促成的合同属无效或可撤销的合同,不能视为促成合同成立,居间人仍不能请求支付报酬。如果是委托人为了逃避支付报酬的义务,故意拒绝居间人已经完成了的中介服务,而后再与因中介而认识的第三人订立合同的,居间人并不因此而丧失报酬的请求权。委托人支
    2023-08-17
    247人看过
  • 委托合同的法律效力探讨
    委托签合同具备法律效力。如果代签合同经被代理人追认,或者是经由被代理人委托才代签的合同,该代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代签合同是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在法律允许的代理范围内,可以委托他人代签合同来订立合同。所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代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除此之外,如果代理人没有代理权,但是善意第三人有正当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构成表见代理的,该代签合同也有法律效力。委托签合同范本甲方:地址:电话:负责人或联系人:乙方:地址:电话:为使甲方的技术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护,通过甲、乙双方共同工作,为甲方建立并完善专利体系,提高企业的无形资产价值和产品竞争力,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定如下合作协议:一、代理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的专利申请等知识产权的相关事宜。乙方接受甲方聘用,并竭诚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专利等相关知识产权服务。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申请外观设计申
    2023-07-08
    323人看过
  • 委托合同与委托书在法律效力上的区别?
    委托书是委托方单方面出具的,委托受托方为一定行为的文书,受托方可以接受,也可以不接受。在受托方表示接受前对受托方无约束力。而委托合同则是一种双务合同,经由双方签字后就生效了。合同一经订立,除非是合同中约定的解约事项发生,否则双方都无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一、怎么撤销交通事故委托授权书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具有人身性质,以当事人之间相互信任为前提,因此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以外,应当赔偿损失。委托合同以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基础,只要当事人之间的信任关系动摇,即可解除委托。委托合同是以当事人的相互信任为基础的。而信任关系属于主观信念的范畴,具有主观任意性,并无一定的规格和限制。如果当事人在信念上对对方当事人的信任有所动摇,就应不问有无确凿可信的理由,均允许其随时终止委托合同。否则,
    2023-03-11
    336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刑事委托代理合同效力如何?
      河南在线咨询 2022-10-30
      如果不是律师是不能有偿从事刑事辩护的,因此如果涉及收费应当属于无效。
    • 受托人擅自转委托的其效力包括哪些内容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5-02
      受托人擅自转委托的效力分两种情况: 1、受托人擅自转委托,事后经委托人追认的,转委托有效,转委托人执行委托事务的行为由委托人承担法律责任。 2、转委托未经同意或者追认的,受托人应当对转委托的第三人的行为承担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维护委托人的利益需要转委托第三人的除外。
    • 如何看待代理权无效委托合同
      湖南在线咨询 2022-12-15
      第一、关于无因行为的理解。无因行为是不以原因为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不论原因是否欠缺、违法等,该行为自完成时起发生效力,不受原因行为的制约。也就是说,无因行为不是讲该行为没有原因,而是讲该原因与其效力没有关系。 第二、将无因行为理论具体到委托代理合同与代理权授予的分析。代理权授予是无因行为,是指不管别人是否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或者存在其他原因,只要进行了代理权授予,即产生了代理权授予的法律效力。 第
    • 合同效力自始无效应当怎样理解?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7-26
      合同一旦确认无效,将具有溯及力,使合同从订立之日起就不具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能转化为有效合同。 未履行的合同不再履行,已经履行的合同应当恢复至合同未订立时的状态。 行为人因该无效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 委托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委托报酬应如何处理?
      海南在线咨询 2021-07-20
      受托人请求委托人支付其为履行合同已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委托人就已经支付的委托报酬请求返还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受托人可以主张扣除其为履行合同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 委托合同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效,但受托人已经完成委托事项,委托人请求返还委托报酬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受托人可以主张扣除其为履行合同实际支出的合理费用。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一条【费用、利息和主债务的抵充顺序】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