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的特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9-20 04:20:09 150 人看过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和收益,同时承租人需要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和收益,同时承租人需要支付租金的合同。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租 赁 合 同 特 征

根据素材,我们可以提炼出光船租赁合同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名称、船名、船籍、船级、吨位、容积、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船和还船的时间和地点以及条件;

2. 船舶检验、船舶的保养维修、租金及其支付、船舶保险;

3. 合同解除的时间和条件;

4. 其他有关事项。

因此,光船租赁合同的特征可以概括为:明确双方名称、船名、航区、用途等基本信息;规定船舶检验、保养维修、保险等细节;明确合同的解除条件;强调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租金及其支付、船舶的处分权等。

光船租赁合同的规定包括:明确双方名称、船名、航区、用途、租船期间、交通运输等细节;合同解除的时间和条件;其他有关事项。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28日 08: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处分权相关文章
  • 房屋租赁的特点介绍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的所有人或经营管理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房屋租赁可以看作是出租人有期限地出让房屋的使用权、占有权、收益权,换回承租人支付的对价。房屋租赁具有以下特点:1、出租人必须是房屋所有权人或其代理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享有所有权的房屋和国家授权管理和经营的房屋可以依法出租。2、房屋租赁的标的物是作为不动产的房屋,不同于其他财产,是特定物,不是种类物。3、房屋租赁是双务、有偿的法律行为。在房屋租赁关系中,出租人和承租人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出租人有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的义务,同时承租人也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4、租赁不发生产权的让渡和转移。房屋所有权人只是将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在租赁期间内有偿地让渡给承租人,承租人并不取得房屋的产权。
    2023-06-10
    196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哪些特点?
    吴述华与张洪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赣中民一终字第7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吴述华,女,1977年12月生,汉族,赣州市人,个体工商户,住(略)。委托代理人吴贤珍,男,1977年8月出生,吉安县人,个体工商户,住(略),现住(略),系上诉人吴述华丈夫,一般代理。委托代理人李章熠,兴国县城郊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洪南,男,1964年1月生,汉族,浙江省丽水市人,教师,住(略)。委托代理人罗小平,男,1958年5月1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系兴国县建材大市场服务中心经理,住(略),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曾庆灵,江西国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上诉人吴述华因与被上诉人张洪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兴国县人民法院(2008)信民二初字第2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
    2023-06-01
    356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有哪些特点?
    吴述华与张洪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08)赣中民一终字第77号上诉人(原审被告)吴述华,女,1977年12月生,汉族,赣州市人,个体工商户,住(略)。委托代理人吴贤珍,男,1977年8月出生,吉安县人,个体工商户,住(略),现住(略),系上诉人吴述华丈夫,一般代理。委托代理人李章熠,兴国县城郊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特别授权。被上诉人(原审原告)张洪南,男,1964年1月生,汉族,浙江省丽水市人,教师,住(略)。委托代理人罗小平,男,1958年5月10日出生,汉族,江西省赣州市人,系兴国县建材大市场服务中心经理,住(略),特别授权。委托代理人曾庆灵,江西国兴律师事务所律师,一般代理。上诉人吴述华因与被上诉人张洪南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兴国县人民法院(2008)信民二初字第216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
    2023-06-01
    368人看过
  • 房屋转租合同的特点
    1、房屋转租合同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转租是承租人将承租房屋再出租的行为,因此,房屋转租合同是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的,没有房屋租赁合同,就不可能存在房屋转租合同,房屋转租合同与房屋租赁合同存在密切联系。2、房屋转租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的合同只涉及两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房屋租赁合同只涉及出租人和承租人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房屋转租合同涉及三方当事人,即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首先,房屋转租合同的成立,必须以出租人同意为条件,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将承租的房屋转租。其次,次承租人对租赁房屋的不当使用和损坏行为,承租人应当向出租人负责,出租人有权要求承租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再次,尽管出租人并不是房屋转租合同的当事人,但有权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和转租合同。3、房屋转租合同具有相对的独立性尽管房屋转租合同以房屋租赁合同为基础,二者存在密切的联系,但是,房屋转租合同
    2023-03-23
    284人看过
  • 网点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一、甲方将店面、第贰、叁层壹拾壹间房间出租给乙方。二、租赁期限定壹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三、双方约定半年租金共计元,有关城建费、卫生费、安全保卫费等管理费均由乙方负责缴纳。水、电、围墙、门均由乙方自理。四、租赁期间,乙方应爱护甲方财产,注意安全,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如发现甲方财产损坏的,维护费用由乙方承担,但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损坏的除外。五、租赁期间,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合法经营活动。如甲方提前收回租房,应提前壹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无条件退还甲方;如乙方不需用该出租房,应壹个月通知甲方,不得自行转租,不得转包。承租时,乙方因办公、经营、生产等需要附设的设备、财产,退租时应自行拆回。六、租期满,如乙方要继续承租,乙方应提前壹个月向甲方申请续订租赁协议。租赁费与现年市场价协商调整,但同等条件下,甲方应优先考虑租给乙方。七、现有楼房楼梯今后甲方
    2023-03-11
    196人看过
  • 房屋租赁合同的注意点
    1、在签署租赁合同之前查看房屋消防验收证明、房管局查看房屋权属状态。2、在出租房人与房屋产权人不一致时,承租方应要求出租人出示房屋所有权人允许出租人出租房屋的授权委托书,同时在租赁合同中约定转租人在未经房屋产权人同意情形下转租应承担的违约责任。3、明确约定租金支付时间点及方式;明确水电费、通讯费、治安费、保洁费等费用,由出租方还是承租方承担,应当由出租房承担的费用出租方应房屋交付前结清前期的有关费用;租赁房产交付时双方检查房产状况,签署房产交付确认书及有关财物移交清单;为了保护出租方的利益,防止承租方提前撤场,或拖欠有关费用,应当要求承租方向出租方支付一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4、承租人审核租赁合同中的违约条款时,确保提出的违约金不至于过高。在出租人违约而解除合同时,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搬迁补偿、装修等损失。一、房租转租有什么法律风险?房屋转租的风险:(1)房屋出租人可以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房屋转
    2023-03-04
    106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处分权
    词条

    处分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处置物的权利。处分包括事实上的处分和法律上的处分。事实上的处分是指通过一定的事实行为对物进行处置,如消费、加工、改造、毁损等。 法律上的处分是指依照法律的规定改变物的权利状态。如转让、租借等。处分权是所有权内容的核心,是... 更多>

    #处分权
    相关咨询
    • 房屋租赁合同的特点是什么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1-19
      1、租赁合同应该到房产局申请备案处理,申请人(户主)需要提供租赁双方身份证明、租赁房屋权属证明、租赁合同、出租人委托证明等资料前往办理的。部分地区若开通网上备案的,可以自行网站备案以后再提交资料。 2、房屋租赁当事人应自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之日起10日内,到区房屋租赁管理部门登记或者备案,房屋租赁管理部门依法审查租赁合同后,颁发房屋租赁登记或备案凭证。房屋租赁登记或备案凭证可以用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 房屋租赁合同的特点有哪些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4-20
      出租人和承租人就房屋出租的租金、期限、违约责任等条款达成一致意见后,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成立后的房屋租赁合同有无法律效力,主要从下面四个方面进行审查。 (一)合同主体是否符合规定,即出租人与承租人是否具备有效民事行为的构成要件。如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出租人是否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 (二)房屋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只要法律法规不禁止出租的房屋,都可以依法出租。根据
    • 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具有哪些特点,房屋租赁合同的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4-23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具有以下特点: 1、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并无任何影响。不同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因为,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无需由出租人将出租物交给承租人,或由承租人将租
    • 房屋租赁合同中特点有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1-26
      房屋用途一般按照当事人的约定用于居住或商用等,若是约定不明应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零九条【承租人按约定使用租赁物的义务】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对租赁物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
    • 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有哪些特点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4-23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具有以下特点: 1、登记备案对租赁合同的效力并无任何影响。不同于房屋权属登记,房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不是一个合同成立或生效的要件。因为,房屋租赁行为是诺成性行为,只要双方当事人就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合同即告成立,无需由出租人将出租物交给承租人,或由承租人将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