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1965年6月至9月之间出生在某产院的婴儿以及转入该产院的早产儿出院后,在接受负责管理监督该产院的保分健所从当年10月至1966年4月的连续检诊中,共发现上述婴儿中有29名受到结核感染,其中有1名死于肺炎,死后从其胃液培养中发现了结核杆菌。
患儿家属纷纷向法院提出诉讼,认为该产院造成婴儿结核感染的过失主要有:一是让患结核病的职工带上班坚持工作;二是忽视对婴儿室保育人员的健康检查,漏检结核病人;三是婴儿室和早产儿室的布局很不合理,管理混乱;四是医护人员对婴儿缺乏起码的责任感。
伦理分析
(1)产生院内感染的原因很多,其中最主要的还在于医院的工作人员缺乏无菌观念,对病人的道德责任感不强,未能严格地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因此,必须以对病人高度负责的精神,采取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生物的方法减少和杀灭医院内的致病微生物,阻断院内交叉感染的途径,防止和控制院内感染的发一。近年来由于结核患者明显减少而对结核病已不太重视。本案例是新生儿室的交叉感染,婴区的生活环境是有局限性的,传染源一般为家属或医务人员。结核又与麻疹不同,对结核菌没有被动免疫,婴幼儿只要有感染机会,就容易患病。婴儿初染结核可引起菌血症,结核菌经血传播,容易发生粟粒结核及结核性脑膜炎,这决不能忽视。
(2)结核菌毒反应是临床诊断的有力手段,但新生儿细胞免疫反应迟缓,感染后两三个月内不能显示出阳性,给早期诊断、早期治疗带来一定困难。因此预防婴儿初染结核,避免接触结核患者至为紧要,不仅医务人员,凡在医疗部门工作的所有人员,不允许患有急性或慢性传染性疾病者带病上班。尤其对新生儿室所有工作人员,更应严格进行健康检查。凡患传染病的都需暂时调换工作岗位,这是管理问题也是道德问题。
(3)在较短时间内,新生儿室中发现数名有同样症状的患儿,则应怀疑院内感染在流行,如均属同一病原体,即可肯定无疑。然而一般地说,女儿出生后大多在数日内即出院,即使在院内受到感染并不马上发病,出院后方产生症状者并不少见。在这种情况下容易将院内感染的流行蔓延漏掉,而给社会带来麻烦,因此需要医务人员的道德意识和信念来调节控制行为。
(4)受到感染的患儿必须隔离,如感染继续蔓延,患儿不断发现时,应暂时关闭新生儿室,隔断感染。一向强调戴口罩,穿戴隔离衣帽等,对防止新生儿室内感染到底有效与否,尚有疑问。
-
婴儿因院方责任感染结核,应要求多少赔偿?
316人看过
-
因孕妇要求剖宫产遭拒,婴儿亡,医院需承担相应责任
438人看过
-
病人在医院摔骨折医院承担什么责任
487人看过
-
新生儿难产中造成的疾病医院会承担责任吗
278人看过
-
医院输血感染乙肝谁来承担责任
338人看过
-
病人住院时自杀医院是否承担责任
457人看过
一线医务人员是指疫情防控期间按照政府统一部署、卫生健康部门调派或医疗卫生机构要求,直接参与新冠肺炎防疫和救治一线工作,且与确诊或疑似病例直接接触的接诊、筛查、检查、检测、转运、治疗、护理、流行病学调查、医学观察,以及直接进行病例标本采集、病... 更多>
-
由于医院漏诊导致婴儿死亡,医院应该承担责任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10-23由于医学专业性较强,建议复印并封存病历,复印客观病历,封存主观病历,找专业律师分析过错,若找不出过错,鉴定专家不会给你指出问题的,本人医学硕士,副主任医师,相信不会让你失望。
-
新生婴儿脑瘫医院如何承担责任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15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 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
-
-
新生儿死亡,医院是否承担责任?医疗事故责任的医院应该承担责任?上海在线咨询 2022-05-06南方周末》2005年2月24日13版刊出布克著《怎样防止“内部消化”医疗事故》(以下简称原文)一文,笔者认为该文提出了一个尖锐的现实问题: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似乎被淡忘了。而实际上对于医疗事故的行政责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早有明文规定,原文所述的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于此事件无所作为是应当承担责任的。下面笔者就本起医患纠纷简单分析一下医疗事故的几种责任。 如果新生儿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