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异议的处理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20 20:30:10 244 人看过

医疗事故鉴定是指由法定鉴定组织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受理、调查、组织专家鉴定组、分析讨论、表决、得出专门性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的活动。对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从诉讼的角度考虑,患方多数没有必要申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也称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指的是由法定鉴定组织(医学会)根据法定程序进行受理、调查、组织专家鉴定组、分析讨论、表决、得出专门性结论,并出具医疗事故鉴定书的活动。

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对一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再次鉴定。从诉讼的角度考虑,患方多数没有必要申请再次鉴定。

医疗事故鉴定流程及不服处理方式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有权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医疗机构应在收到申请书后三十日内,向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调查申请。调查机关应在六十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在医疗事故调查过程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不得阻挠并应当配合调查。如果医疗机构或其医务人员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侵犯其合法权益,患者或其近亲属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事故处理的重要环节。医疗机构应在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成立由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事故鉴定小组,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医疗事故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

不服处理方式包括:

1.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在接到行政处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当事人对卫生行政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也可以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卫生行政部门所在地的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3. 当事人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4. 当事人对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医疗事故鉴定是医疗事故处理的重要环节,医疗机构应在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成立由有关专家参加的医疗事故鉴定小组,对医疗事故进行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应根据医疗事故的性质、情节、后果以及医疗纠纷的实际情况,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患者或者其近亲属对医疗事故处理决定不服时,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医疗机构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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