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案件能否跨地区移送管辖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10:51:05 237 人看过

一、民事案件能否跨地区移送管辖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所以移送管辖是可以跨地区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二、管辖权异议要满足哪几个条件

1、当事人

有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只能是本案的当事人,其他诉讼参加人无权就管辖问题向法院提出意见,也不得以此为借口不参加诉讼。提出异议的当事人一般是被告和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原告是提起诉讼的人,故而不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当然,在发生移送管辖后,原告有权向受移送法院提出管辖权异议;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由于其在诉讼中居于辅助一方当事人的地位而不具有异议权。

2、时间

管辖权异议的时间,必须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并且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否则异议无效。超过法定期间,人民法院不再受理。当事人在此期间提出异议后又要求撤回的,法院应予允许。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或追加了案件当事人,他们的管辖异议权不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原告可以口头起诉,被告因未收到起诉状,不能书写答辩状,因此管辖异议不受答辩期间的限制。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因不存在争议的双方,所以,不存在“提交答辩状期间”,管辖权异议也不受限制。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在人民法院裁定其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下,如对一审管辖权有异议,在二审期间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这种异议不应受“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限制。

3、形式

诉讼管辖异议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但口头形式亦应允许。异议书既可以随答辩状一并提出,也可单独书写。

4、提出

管辖权异议书应向受理该案的人民法院提出。受理该案的法院对该案进行实体审理以前,应先审议当事人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就对该案是否有管辖权问题作出书面裁定。

对于满足上述形式要件的管辖权异议,人民法院应慎重地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认为异议成立的,由受诉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经审查认定异议不成立的,则裁定驳回。在审查决定作出前,应停止对本案的实体审理。

法院对案件作出的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和判决一并申诉或申请再审的,法院经过复查,发现管辖虽有错误,但判决正确的,管辖问题不再变动;如经复查,认为管辖和判决均有错误,应按审判监督程序处理。经过再审或者提审,原判决和裁定均被撤销的,应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如果人民法院未改变案件的管辖问题,当事人则有权对案件的管辖提出异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0日 01:2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民事责任相关文章
  • 执行案件移送管辖能结案吗
    一、什么是移送管辖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二、执行案件移送管辖能结案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第十八条执行实施案件立案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以“销案”方式结案:(一)被执行人提出管辖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或申请执行人撤回申请的;(二)发现其他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已经立案在先的;(三)受托法院报经高级人民法院同意退回委托的。第二十四条执行异议案件的结案方式包括:(一)准予撤回异议或申请,即异议人撤回异议或申请的;(二)驳回异议或申请,即异议不成立
    2023-06-19
    97人看过
  • 移送的案件能否提起管辖权异议
    移送的案件不可以提起管辖权异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根据该规定,管辖权异议必须由当事人提出,一般由被告提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只能针对一审案件提出,且必须在提交答辩状的法定期间提出。对当事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申请,经审查,如果认为异议成立,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如果异议不成立,裁定驳回异议。当事人可就上述裁定提出上诉。一、管辖权异议裁定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管辖权异议的,应当认真进行审查,并在15日内作出异议是否成立的书面裁定。当事人对此裁定不服提出上诉的,第二
    2023-03-23
    54人看过
  • 案件审理中能移送管辖吗?
    一、案件审理中能移送管辖吗?案件审理中不能移送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移送管辖的程序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024-01-07
    89人看过
  • 民事案件管辖移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一、民事案件管辖移送需要具备哪些条件?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2、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3、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一审民事诉讼审理周期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
    2023-08-11
    249人看过
  • 民事案件移送管辖后如何进行复议?
    民事纠纷当中的原告和被告对法院移送管辖的这种决定不能提出复议,两家法院之间对此存在着争议的话,可以有两家法院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来指定管辖。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民事案件移送管辖后如何立案接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达立案通知书,然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法院立案的条件:1、原告是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2023-07-21
    464人看过
  • 2023民事案件管辖移送时间有规定吗
    一、民事案件管辖移送时间有规定吗1、民事案件移送管辖有时间规定,提出管辖权异议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移送管辖的上诉时间是10天。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二、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立案期限是多久1、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立案期限是当在收到案卷材料后的三日内立案,接受移送管辖的人民法院,是需要重新立案,送达立案通知书,然后重新计算审理期限。2、移送管辖的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
    2023-08-17
    149人看过
  • 民事案件管辖权移送后可以撤诉吗
    一、民事案件管辖权移送后可以撤诉吗?无论是怎样的管辖案件,只要不是原告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都应当准许撤回起诉。宣判前,原告申请撤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申请撤诉的条件有:1、申请人必须是原告、上诉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经原告特别授权的诉讼代理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也可以提出撤诉申请。但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申请撤诉不影响原告和被告之间本诉的进行。2、撤诉必须是原告自愿。申请撤诉是原告处分自己实体权利和诉讼权利的行为,除非原告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任何人不得强迫原告申请撤诉,审判人员也不得以任何借口,动员原告申请撤诉。3、撤诉必须合法。申请撤诉的时间必须是在法院受理案件之后,宣告判决之前;申请撤诉的人必须是有申请撤诉权的人;申请撤诉在实体上不得有规避法律的行为,不得违反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有损于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4、撤诉必须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定。当事人行使处
    2024-01-09
    488人看过
  • 行政案件中移送管辖和应诉管辖的区别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应诉管辖是指不具有本案管辖权的法院,因当事人放弃管辖权异议或者超过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期限而应诉,人民法院有权审理本案。无管辖行政案件不移送的后果具体有哪些一,无管辖行政案件不移送的后果具体有哪些(1)移送管辖是无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把不属于自己管辖但已受理的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其移送的不是管辖权也不可能是管辖权,而只是案件。(2)移送管辖一般是在同级异地公安机关之间进行,也可以在上下级公安机关之间进行。(3)移送管辖不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的决定或同意。《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四十七条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群众扭送或者违法嫌疑人投案,以及其他行
    2023-08-09
    400人看过
  • 移送管辖案件是否重新保全
    一、移送管辖案件是否重新保全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法院就不具有管辖权,对于移送管辖前保全的财产要解除保全措施,如果原告要继续保全财产的,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重新申请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第一百零一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
    2023-04-27
    433人看过
  • 上下级法院能否移送管辖相关案件
    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在具备上述三个条件的同时,还必须正确理解本条所规定的“不得再自行移送”的含义,才能正
    2023-06-29
    172人看过
  • 执行案件是否可以移送管辖
    移送管辖是指法院受理案件后,发现本院对该案无管辖权的,依照规定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审理的制度。移送管辖必须具备的条件:(1)受诉法院已经依法受理了该案件。(2)受诉法院对案件没有管辖权,或是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已经在先立案了。(3)受诉法院认为接受案件移送的法院有管辖权。《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移送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一、移送管辖和管辖权移送的区别1、移送管辖的法院原本就没有管辖权,移送的仅仅是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是原本自己有管辖权的,可是由于一些原因致使自己无法受理而移交给其他法院。2、移送管辖一般在同级法院之间进行,而管辖权转移时在上下级法院之间进行。3、移送管辖无需上级法院决定或同意,管辖权转移必须经
    2023-03-02
    266人看过
  • 移送管辖案件是否收诉讼费?
    一、移送管辖案件是否收诉讼费?原来受理的法院有义务在移送管辖时一并将已交的诉讼费也一并转交有管辖权的法院,不用重新交纳诉讼费。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二、民事案件移送管辖的审限是多久?案件的审理期限从立案次日起计算。移送管辖,是指地方人民法院受理某一案件后,发现对该案无管辖权,为保证该案件的审理,依照法律相关规定,将该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实质是对案件进行移送,而不是对案件管辖权进行移送。它是对管辖发生错误所采用的一种纠正措施。移送管辖通常发生在同级人民法院之间,但也不排除在上、下级人民法院之间移送。三、管辖案件是否可以再审?管辖权异议裁定能否申请再审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进行分析处理。(一)不能
    2024-01-08
    301人看过
  • 发回重审的案件能否移送司法管辖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移送管辖权是在法院受理案件后、案件审理前进行的,是一审移送的,因此发回重审的案件不能移送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移送人民法院管辖。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被移送的人民法院依照规定认为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报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自行再移送。第四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人数必须是奇数。发回重审的案件,原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第一审程序重新组成合议庭。再审案件原是第一审的,按照第一审程序另行组成合议庭;原是第二审的,或者由上级人民法院提审的,依照第二审程序重新组成合议庭。二是民事诉讼发回重审的情况。(1)原判决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撤销原判决,发回原人民法院再审。②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的,责令撤销原判决,发
    2023-05-02
    85人看过
  • 移送管辖民事裁定书
    法律综合知识
    一、移送管辖裁定书怎么写××××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民初字第××号原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被告……(写明姓名或名称等基本情况)。(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列项和基本情况的写法,与一审民事判决书样式相同。)本院受理……(写明当事人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后,被告×××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认为……(写明异议的内容及理由)。经审查,本院认为,……(写明异议成立或异议不成立的根据和理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写明裁定结果。分两种情况:第一、异议成立的,写:“被告×××对管辖权提出的异议成立,本案移送××××人民法院处理。”第二、异议不成立的,写:“驳回被告××××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审判员×××
    2023-04-27
    242人看过
换一批
#民法典总则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民事责任是民事主体因违反民事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它主要是一种民事救济手段,旨在使受害人,被侵犯的权益得以恢复。 民事责任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1)民事责任以民事义务为基础,是违反民事义务的法律后果。 (2)民事责任以恢复被侵害人的权利... 更多>

    #民事责任
    相关咨询
    • 民事案件中法院移送管辖能否复议
      宁夏在线咨询 2023-02-28
      民事纠纷当中的原告和被告对法院移送管辖的这种决定不能提出复议,两家法院之间对此存在着争议的话,可以有两家法院共同的上级人民法院来指定管辖。
    • 移送管辖的民事案件可否申请复议
      江苏在线咨询 2021-08-03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人民法院移送管辖的,当事人对法院管辖权有异议的,可以提出管辖权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六条移送管辖 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 第一百二十
    • 民事案件管辖移送裁定书的送达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6
      留置送达,是指受送达人无理拒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依法将诉讼文书放置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产生送达的法律效力的送达方式。《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受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根据《意见》第82、83、84条的规定,有
    • 移送管辖地可以跨省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1-08-05
      是可以跨省办理的;《刑事诉讼法》第26条的规定,可以视为对异地审判管辖问题提供了条文依据,从形式上看,推行异地审判管辖并没有超出上述法律、司法解释规定的范围。但是根据最高法院《解释》第116条,第117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人民检察院提起的公诉案件,应当在收到起诉书后,由审判员审查以下内容:案件是否属于本院管辖,对于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应当决定退回人民检察院。同时最高法院《解释》第18条还规定,“有管辖
    • 民事案件移送管辖后如何查询?
      山西在线咨询 2021-08-05
      可以直接到移送法院进行查询处理,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如果收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依照规定不属于该院管辖的,应当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不得再自行移送。与移送管辖不同,管辖权的转移是指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也可以把该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