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0 14:31:57 323 人看过

夫妻对共同财产的处理权平等。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

一、没有配偶签字的买房合同有效吗

没有配偶签字的买房合同有效。因为夫妻双方对共有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丈夫或妻子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的意见和建议。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有善意的第三人。

二、夫妻离婚财产归孩子吗?

一般情况下婚前个人财产归各自所有,婚后共同财产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界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

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三、男人自愿给小三的钱能不能要回

男人自愿给小三的钱是可以要回的。对夫妻共同财产可根据不同的情形通过采集证据等方式,向法院起诉有效追回。

在夫妻双方未选择其他财产制的情形下,夫妻对共同财产形成共同共有,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已超出日常生活需要的范围,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赠与行为取得配偶同意的情况下,该赠与行为因侵犯了配偶的财产共有权而无效,配偶有权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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