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开标应当在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函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第二十一条开标由招标人主持,在公证机关的监督下进行。招标人、所有投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县政府采购办等有关部门的代表参加开标会。
第二十二条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公证机关检查;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应当众予以拆封、宣读。
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第二十三条评标委员会组成。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前款专家应当具有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由招标人从县政府采购办确认的专家名册中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县政府采购办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
第二十四条评标委员会职责。
(1)评标委员会负责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时,可向投标人进行质疑。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全部或部分废标。
(2)全部投标报价均超出标底或预算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全部废标或要求全部投标人重新报价,并报县政府采购办备案。
(3)评标委员会负责完成全部评标过程,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
第二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工作程序。
(1)先就所有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完全响应进行审查,确定合格投标人;然后采用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函所列的评标方法,从合格投标人中评出中标候选人。
(2)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须写出完整的评标报告,经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后,方为有效。
(3)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中标人确定后,由招标人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4)中标通知书对招标人和中标人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5)中标人的情况应报县政府采购办备案。
(6)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任何机关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
(7)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8)评标委员会成员和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任何馈赠,不得参加投标人以任何形式组织的宴请、娱乐、旅游等活动,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9)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天内,向县政府采购办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书面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1、招标通告刊登的时间、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名单;
2、开标日期和地点;
3、投标人签到名单;
4、唱标价记录;
5、投标报价;
6、评标方法;
7、评标委员会的授标建议;
8、违法违纪供应商名单;
(10)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所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订立合同的条件。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合同内容一经确定,招标人就将合同草稿报县政府采购办备案。县政府采购办收到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如无异议,招标人方可签定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合同,依照其规定。
(11)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由招标人妥善保管,县政府采购办可随时抽查。
第二十六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当事人违反本规定的,由县政府采购办依据《尤溪县政府采购管理暂行规定》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由财政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
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管理的条例
478人看过
-
监利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程序
144人看过
-
绵阳市政府采购招标管理暂行办法
188人看过
-
福建省省直单位政府采购采购人投诉处理暂行办法
259人看过
-
招投标交易中心的政府采购招投标管理制度
171人看过
-
招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的规定
128人看过
-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青海在线咨询 2022-09-30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以下货物、工程和服务之一的,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采购货物的,还可以采用询价采购方式:(一)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二)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采购限额标准以上,且未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货物、服务;(三)达到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经批准采用非公开招标方式的货物、服务;(四)按照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必须进行招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规定如何浙江在线咨询 2022-09-24符合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和第二款情形,申请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时,除提交本办法第五条第一至三项规定的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申请材料:(一)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证明材料;(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对招标文件和招标过程是否有供应商质疑及质疑处理情况的说明;(三)评标委员会或者3名以上评审专家出具的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的论证意见。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条例规定北京在线咨询 2022-10-0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一)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二)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三)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但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
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30竞争性谈判小组或者询价小组在采购活动过程中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询价通知书;(二)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3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或者询价;(三)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四)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五)编写评审报告;(六)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