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回避问题谁有权决定书记员的回避制度
书记员的回避应当由负责审理案件的人民法院的院长。书记员属于审判人员,审判人员的回避,应当由院长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
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二、法院回避申请书怎么写
向法院申请回避的,需要写回避申请书。
回避申请书的书写格式是:
1.首部部分写明标题、申请人、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写明请求回避的事项、事实和理由;
3.尾部写明受理法院;
4.最后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并写明日期。
三、回避的种类有哪些
回避分为自行回避、申请回避和指令回避三种。
1.自行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在诉讼过程中遇有法定回避情形时,主动要求退出刑事诉讼活动。
2.申请回避,是指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认为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具有法定回避情形,而向他们所在的机关提出申请,要求他们回避。
3.指令回避,是指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等遇有法定的回避情形而没有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没有申请其回避,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等有关组织或行政负责人有权作出决定,令其退出诉讼活动。指令回避是回避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自行回避和申请回避的必要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三章 回避 第三十一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n对侦查人员的回避作出决定前,侦查人员不能停止对案件的侦查。\n对驳回申请回避的决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刑事回避制度不能回避的五个问题
140人看过
-
如何解决会计人员回避制度的问题?
153人看过
-
书记员的回避如何决定
279人看过
-
民事诉讼书记员回避的决定权属于谁?
234人看过
-
公务员“回避制度”不能再回避
290人看过
-
《公务员回避制度规定》规定的回避范围有哪些?
259人看过
-
行政机关的回避制度问题?浙江在线咨询 2022-06-21行政回避是行政程序法上的基本制度。它作为一项保障行政公正的法律制度之所以为人们所关注,是因为能满足人们要求受到公平对待那种与生俱来的期待。行政回避作为一个法律制度应当由回避缘由、范围、程序和限制组成。中国行政回避立法不统一的问题必须通过行政程序法加以规范,而行政回避实际效果不理想的问题,则需要通过进一步完善相应的行政法律制度来解决。
-
民诉回避的决定主体是谁?具体的回避制度是哪些?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5陪审员属于审判人员,陪审员的回避由法院院长决定。民诉:第47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
什么是公务员回避制度?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内容?回避是什么样的行为安徽在线咨询 2022-05-06公务员回避是指为了使公务活动不产生不良影响,而在法律上对公务员在认知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的限制性规定。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为防止国家公务员因亲属关系等因素,不能秉公执行公务,甚至徇私枉法,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任职务、任职地区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一定的先执行规定的制度。“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回避制度”指的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6年
-
听说诉讼中需要回避,刑事诉讼中书记员回避谁决定啊?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19不同机关的书记员,作用不同。 法院规定的是法庭审判阶段的书记员,当然由法院院长决定, 检察院规定的是审查起诉等阶段的书记员,当然由检察长决定。
-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什么意思公务员回避制度的内容四川在线咨询 2022-05-06公务员回避是指为了使公务活动不产生不良影响,而在法律上对公务员在认知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的限制性规定。 公务员回避制度是指为防止国家公务员因亲属关系等因素,不能秉公执行公务,甚至徇私枉法,对公务活动产生不良影响,而在公务员所任职务、任职地区和执行公务等方面做出一定的先执行规定的制度。 “我国现行的公务员回避制度”指的是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