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司法鉴定人回避问题,通则将回避主体扩及到司法鉴定人本人的近亲属,在回避事由上规定与委托人、委托的鉴定事项或者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尤其是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公正鉴定这一笼统概念的适用,实际上委托人申请回避的权力是相当大的,可以随时撤销鉴定委托。这样的规定符合委托人委托鉴定机构具有充分选择权利的规定。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
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司法鉴定程序是指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的方式、步骤以及相关规则的总称。
司法鉴定人员出庭的补助标准
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费的通知(浙价服〔2012〕295号)文件,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费标准统一为本地(设区市行政区域内)500元/人次;外地(设区市行政区域外)700元/人次,司法鉴定人赴外地出庭作证的住宿费、交通费参照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差旅费标准另行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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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司法鉴定人,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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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机构是指在诉讼过程中,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接受司法机关或当事人委托,运用专业知识和技术,依照法定程序作出鉴别和判断活动的专门单位。司法鉴定机构受理鉴定委托后,应当指定本机构中具有该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司法鉴定人进行鉴定。司法鉴定机构...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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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的具体地点和实施步骤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4-11-17在交通事故中,当事人如果因伤致残,可以在治疗终结后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或起诉后向法院申请伤残评定。 伤残鉴定通常有以下两种方式: 1. 受害人方自行选择法院认可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残评定。 根据我们的办案经验,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的,对方有时不会认可,这时就需要重新向法院申请伤残等级评定。因此,当事人自行委托评定时,需要考虑对方是否能够接受。 2. 申请人民法院委托评定。 受害人方可以在起诉时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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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工伤伤残鉴定能回避吗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12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对工伤鉴定不服的,只能要求复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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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人回避怎么办上海在线咨询 2023-02-13在实际诉讼中,为了保证司法鉴定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为了保证诉讼的顺利进行,当司法鉴定人与案件存在利害关系时,是必须要回避的。 对于司法鉴定人回避做的规定是:1、司法鉴定人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诉讼当事人、鉴定事项涉及的案件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其独立、客观、公正进行鉴定的,应当回避;2、司法鉴定人可以自行提出回避;3、委托人有权要求司法鉴定人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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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鉴定难吗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7本身有伤残不影响鉴定结论。无论是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还是人身损害赔偿伤残评定,都是以事故伤害实际致残结局为依据,排除原有伤残进行评定。因此,当事人本身有参加的,不影响工伤或者人身损害伤残评定结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4.3对原有伤残及合并症的处理在劳动能力鉴定过程中,工伤或职业病后出现合并症,其致残等级的评定以鉴定时实际的致残结局为依据。如受工伤损害的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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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可以申请司法鉴定委托人回避的情形山东在线咨询 2021-08-18进行重新鉴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 (一)有司法鉴定委托人回避相关规定中的第三条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的情形的; (二)参加过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的; (三)在同一鉴定事项的初次鉴定过程中作为专家提供过咨询意见的。这从根本上有效避免了利害关系人参与司法鉴定,防止了有影响司法公正的情况出现。此外,规定囊括了司法鉴定回避整个过程应有的程序,这让相关人士有法可依、避免了很多纠纷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