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继承人权利限制是如何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25 16:31:06 316 人看过

本指引所称公司股权当然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承人仅依据个人意愿,在符合公司章程的条件下不用经过其他股东或股东会的同意,而自动取得股东资格的情况。

在司法实践中,公司股权可以当然继承。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5)二中民(商)终字第04210号民事判决认为:《公司法》第七十五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据此,通常情况下,股东资格可以继承。继承人只要证明其为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而被继承人是公司股东即可。其他股东只有证明公司章程有排除或限制继承时新股东的加入,继承人方不能自动取得股东资格。

一、股权转让或者继承的规则

工商部门指出,股权是股东基于其在公司中所持有股份或者出资而享有的法定权利。股东死亡后,股权属于遗产的组成部分,但不同于有形财产的继承,既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分配原则,同时还要遵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股东用作出资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归公司所有,由公司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股东不能再独立、直接支配相关的出资财产。股东不得抽回对公司的出资,只能依法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出资。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因素,股东之间需要较强的信赖关系,他们不欢迎不熟悉或者不太了解的人加入公司,以防止在公司经营决策和利益分配上产生分歧和矛盾,影响公司事业的发展。因此《公司法》规定: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二、公司章程禁止股权继承的将如何处理

如果有限公司章程作出禁止股权继承的,则在股东去世后,其继承人只能通过转让股权来实现财产继承。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遵循公司法的一般规定,为保障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转让股份前应当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并经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但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答复的,视为同意。如果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3日 00: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继承人相关文章
  • 继承股权就一定继承股东资格吗?
    继承股权不一定就继承股东资格《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根据这一规定,股权同自然人的财产一样,在自然人死亡的情况下,可以合法继承。但有限责任公司不仅仅是合资公司,一般还具有人合性的特点。股东之间的关系忽视不得,股东退出或死亡都关系到其他股东的利益。因此,自然人股东死亡后,股权作为一种财产权利,由其继承人继承是天经地义,但是否接受该继承人成为公司股东也关系到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所以,新《公司法》明确规定,是否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要遵循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果公司章程不允许股东资格继承,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股权由公司或其他股东以合理价格收购,则继承人就不能成为公司股东,只能将继承的股权转让。知识关联:股东资格的认定条件:1、实际出资股东出资是判断股东资格最重要的标准,因为股东之所以能够成其为股东,从根本上是源于其对公司的出资
    2023-06-08
    461人看过
  • 对法人的股东资格限制
    1、原则上,国家权力机关、行政管理机关等公法人不得投资于公司。如果允许这些公法人投资于公司,很大可能会诱使其利用特殊的地位和权力参与市场经济活动,这就严重地扰乱公平的市场经济秩序了。2.、公司原则上不得成为自己的股东。公司认购本公司的股份,会导致公司资本的减少,并且可能导致上市公司借此操纵公司股票价格,损害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等等弊端问题的出现。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记载哪些事项。一,编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需要写明以下内容:1、公司名称和住所;2、经营范围;3、设立方式;4、注册资本;5、发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认购股权等内容;6、利润分配办法;7、解散事由;8、清算方法等内容;9、发起人签字,并确认时间。二,所谓股份有限公司这里所说的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本为股份所组成的公司,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中国《公司法》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
    2023-06-21
    71人看过
  • 股东资格的取得与股权的继承
    股东资格的取得包括原始取得和继受取得。原始取得是指直接向公司认购股份,包括设立取得和增资取得。设立取得股东资格必须同时满足实际缴纳出资和公司依法成立两个要件。公司依法成立是出资者取得股东资格的必备要件。如果投资者缴纳了出资,但因公司最终设立失败,投资者也不能取得股东资格。即投资者的身份是随着公司的成立而转化为公司股东的,没有公司则股东资格无从谈起。公司设立过程中、设立失败或者被认定成立无效后,均无股东资格之说。增资取得股东资格需区分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须由股东会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作出决议。故对有限责任公司而言,除出资者按出资协议缴纳出资外,还必须以公司股东会按程序作出有效增资决议为前提。这里实际上存在着两个法律关系:一个是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公司内部法律关系;另一个是公司与第三人之间缴纳出资的公司外部法律关系。前者受公司
    2023-03-24
    423人看过
  • 股东资格的延续困惑:如何解决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
    如果在自然人股东死亡之前,公司章程明确规定禁止股东继承人取得股东资格的,股东继承人则不能依法获得股东资格,而只能继承原股东在公司所享有的财产权利。但如果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的,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东资格。股东资格丧失的途径股东资格丧失的途径有:1.所持有的股权已经合法转让的。2.未依公司章程履行股东义务,而受到除名处置的。3.因违法受到政府处罚而被剥夺股权的。4.法律规定的其他事由。【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
    2023-07-15
    323人看过
  • 股东的权利有哪些和如何继承股东
    继承的股东的权利有:1、分红权;2、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的权利;3、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等文件的知情权;4、请求救济损害权利的权利。一、公司的股东是什么股东是公司的出资者,持有公司资本并享有股息和红利的个人或单位。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度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股份为限度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具体来说,包括:公司董事、监事的选举权;重大事项的表决权;知情权;分配公司盈利和享受分红的权利等。二、公司法股东知情权诉讼可以起诉谁呢股东知情权诉讼起诉公司。股东知情权属于股东为自身或股东的共同利益对公司经营中的相关信息享有知晓和掌握的权利;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提出查阅请求,公司拒绝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要求公司实现股东的查阅的权利,人民
    2023-02-23
    453人看过
  • 公司章程能否限制继承股份的股东权利
    不能。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同时,该法第四条明确规定:“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据此,在公司章程约定自然人股东死后其继承人可以继承其股份的情况下,股东会无权剥夺部分股东的合法权益,继承股份的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公司章程的修改程序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应依照以下程序进行:1、由公司董事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并提出章程修改草案。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
    2023-05-03
    396人看过
  • 遗嘱继承人的资格限制
    遗嘱继承人的范围是:仅仅限于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多数人,如子女、父母、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先死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等。被继承人可以把自己的财产留给上述法定继承人和代位继承人中的任何人,但是不应违反规定,即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任何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嘱继承人如何确定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违反法律规定的遗嘱,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一人或数人继承。这里规定了遗嘱继承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
    2023-07-11
    84人看过
  • 股东资格继承的继承人范围有什么
    一、股东资格继承的继承人范围有什么法律规定可以继承股东资格的是死亡股东的合法继承人。依据我国有关规定,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只要其未丧失继承权,均为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死亡股东的公司股东资格。比如法定继承人范围: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股东未实缴出资应承担的责任有什么1.对公司和股东承担违约责任。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东可以请求其向公司依法全面履行出资义务。2.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债权人可以请求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在未出资本息范围内对公司债务不能清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三条股东未履行或者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公司或者其他股
    2024-01-25
    80人看过
  • 股东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公司法76条)
    解读新《公司法》第76条《公司法》第76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可以说,该规定对死亡股东其继承人的权利予以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即认可股权是被继承人的合法财产,可以继承,而继承人继承了财产,理所当然的也继承了其中的权利,包括股东资格在内。同时也充分肯定公司章程的价值所在,尊重了公司的意思自治,即如果章程有特殊约定的不当然的继承股东资格。关于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无外乎是两种情形,一是规定继承人一律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二是规定取得股东资格需具备一定条件,经过一定程序。如果在章程里没有就此作出规定,在理论上可以认为在公司设立之初,已经默许了继承人可以直接取得股东资格,可以直接适用公司法的规定。但在实践中,许多公司并没有对股东资格继承有约定,实际是未意识到股东资格问题的存在,并不是当然地同意继承人继承。由于76条对股东资格继承的条件、程序规定的不
    2023-06-09
    112人看过
  • 公司如何限制大股东权利
    1、是直接限制,即以立法明文规定持股一定比例以上股东其超部分的股份的表决力弱于一般股份,即该部分股份不再是—股一表决权,而是多股才享有一个表决权;2、是间接限制;即通过规定不同公司议案的通过所需要的最低出席人数和最低表决权数的方式,增加大股东滥用表决权的难度,从而间接达到限制效果;3、是对代理表决权的限制。由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人数众多且高度分散,为方便那些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又不愿放弃表决权的股东行使表决权,各国公司法大都允许股东采取委托投票方式参加表决。委托投票制对于保障股东尤其是高度分散的众多小股东依法行使表决权,参与公司事务,无疑具有积极的意义,但也由此滋生了收购、滥用委托书的弊端。一、股东权利包括哪些内容?1.股东身份权《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2.参与决策权《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
    2023-03-01
    237人看过
  • 出资不实的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
    现实生活中,股东因疾病、意外事故等原因死亡时,其继承人大多都会要求继承股东资格,但当股东存在出资不实、抽逃出资等瑕疵出资情况时,其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往往成了纠纷的根源。对股东的继承人而言,要是没有弄清此事,极易会导致自身利益受损。在实践中,当出资不实的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能否继承股东资格,主要处理好以下两个问题,就可以确定了:1、股东出资不实,不影响其拥有股东资格。新公司法实行的是资本认缴制,允许股东分期缴纳出资,因此,实际缴纳出资并不构成股东资格取得的必要条件,认缴出资才是构成股东资格取得的必要条件。公司股东出资不实的,应当在公司成立后补充出资,同时股东出资不实的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但是并不因此丧失股东资格。2、股东死亡后,其继承人有权要求股东资格。根据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因此,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要求继承股东资格
    2023-04-30
    250人看过
  • 隐名股东资格继承与一般股东资格继承相同吗
    隐名股东的资格继承与一般股东资格继承不相同。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个人之间约定,由隐名股东实际出资,由挂名股东登记为股东,实际的权利义务由隐名股东享有,风险与利益均归隐名股东的,隐瞒股东继承人无法成为股东,除非隐名股东与挂名股东及其他股东协商一致。一般股东则不存在这种问题。一、成为隐名股东具有什么法律风险成为隐名股东具有以下法律风险:1、因规避法律,引起的股东资格甚至公司法人人格被否定的风险。2、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的法律风险。3、隐名股东不能依其与实际投资人的合同约定或与其他发起人之间的设立协议,直接取得股东资格。二、隐名股东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可以吗隐名股东直接向公司主张权利是不可以的。主张权利应当通过显名股东。隐名股东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当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因投资权益的归属发生争议,法律会支持实际股东。隐名股东的风险有,名义股东可能会私自转让股权,此时属于无权处分。三、隐名股东有什么风险隐名
    2023-06-21
    424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有权继承股东的股权?
    按照我国《公司法》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那么,就是说能否当然的成为公司的股东则还要看公司章程是否有相应的规定。由此可知,只要公司章程中没有禁止股东资格继承的规定,合法继承人就有权继承股权。继承人可以继承公司股权吗从国外的立法来看,多数认为股权的可继承性。如德国《有限公司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股权可转让并可继承。但是,因继承而发生股权转让时,新股东能否当然取得原股东在公司中法律地位《公司法》对此未作规定,各国公司法的规定也不尽相同。如英国公司法规定已故股东的私人代表只有在重新申请并登记注册后,才能取得股东的地位。法国《商事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公司股东通过继承方式或在夫妻之间清算共同财产时自由转移,并在夫妻之间以及直系尊亲属或直系卑亲属之间自由转移。但是,章程可以规定,配偶、继承人、直系尊亲属、直系卑亲属只有在章程规定的条件获
    2023-07-07
    137人看过
  • 如何将小股东的权利限制在大股东身上?
    1、如何限制小股东对大股东的权利查阅公司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一)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书面要求公司说明查阅目的。这是一个合法的前置程序。因此,股东应当保留书面请求查阅会计账簿的证据。如果公司在15天内没有回复,可以提起诉讼。公司有正当理由拒绝检查时,股东可以在拒绝后提起诉讼救济,请求法院请求公司提供检查。根据诉讼类型,最高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诉因规定(试行)》中专门设置了“股东知情权纠纷”二级诉因,对于当事人如何列明的问题,权利受到侵害的股东自然是原告,公司应列为合格被告。如以实际控制人大股东或实际管理人作为独立诉讼主体,不符合诉讼原则。判断的效力延伸到公司,而不是大股东、董事等,当然,审计并不是最终目的。《公司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查阅会计帐簿,(4)查阅工商档案年检资料,获取公司年度利润。如果公司不能反驳年检数据中的情况与真实情况不符,年检情况中的审计报告
    2023-05-07
    145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继承人
    词条

    继承人是指依法继承财产的人,分为法定继承人和遗嘱继承人。 法定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 更多>

    #继承人
    相关咨询
    • 如何继承股东资格?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6-08
      如果公司章程未禁止的,则股东资格能继承。股东资格可以依照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继承;如果没有上述协议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
    • 其他的股东接受股权的时候,如何继承股东资格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8-09
      1、领取《公司变更登记申请表》(工商局领取) 2、变更营业执照(填写公司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章程修正案、股东会决议、承诺书、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工商局办证大厅办理;如果存在股权转让须填写股权转让协议,如果法人是外地户口那么要办理暂住证) 3、变更组织机构代码证(填写企业代码证变更表格,加盖公章,整理公司变更通知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新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老的代码证原件到质量技术监督局
    • 2022年继承股东资格不是继承股权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2-11-22
      法律分析:继承股东资格是继承股权,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股东资格的确认是对股权归属的确认,而股权属于综合性权利,既包含财产性权利,又包含非财产性权利,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亦涉及诉讼标的额。因此,在确定案件管辖法院的级别时,股权的财产性价值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 有限公司股东股权继承有限公司股东如何进行股权继承?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75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照参与《公司法》修订的学者的观点,这样就比较好地兼顾了有限责任公司的人合性及老股东利益和继承人的合法权益。但是,《公司法》这一条中规定的“继承股东资格”,究竟是否等同于股权的继承呢?换言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的继承人能否在被继承人死亡后直接行使股权中的
    • 股东本人不具有继承的资格可以继承股权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25
      法律分析:继承股东资格是继承股权,也就是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继承是当然继承。股东资格的确认是对股权归属的确认,而股权属于综合性权利,既包含财产性权利,又包含非财产性权利,股东资格确认纠纷亦涉及诉讼标的额。因此,在确定案件管辖法院的级别时,股权的财产性价值具有决定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