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0 08:05:56 417 人看过

关于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其实也就是案件中止审理的情形,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针对不同的诉讼,能够中止案件审理的条件不同。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

一、走普通程序意味什么?

普通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第一审民事诉讼案件时通常所适用的程序。从普通程序的基本结构来看,包括起诉和受理、审理前的准备、开庭审理、诉讼中止和终结、判决和裁定等5个环节。普通程序是诉讼程序中最基本、最核心的一种程序,是诉讼程序的基础,具有审判程序通则的功能。适用一身普通程序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提起诉讼。

二、刑事自诉案件如果对方不出庭可以判刑吗

不可以,缺席审判仅仅限于贪污贿赂犯罪案件、严重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对其他类型的案件均无法适用。我国现行刑事诉讼并没有规定缺席审判制度。只能是终止审判。被告方脱逃或其他情况无法参与诉讼程序的,依照我国现行法律,一旦被告人无法到庭,应当中止侦查或中止审理,一切诉讼关系(包括附带民事诉讼)都处在等待解决的状态中。

三、中止合同和终止合同有什么区别

中止合同和终止合同区别如下:

1、二者的效力不同。合同的解除即能向过去发生效力,使合同关系溯及既往地消灭,发生恢复原状的效力,也能向将来发生效力,即不发生溯及既往的效力。而合同的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消灭,向将来发生效力,不产生恢复原状的效力。

2、二者适用的范围不同。合同解除通常被视为对违约的一种补救措施,是对违约方的制裁。因此,合同的解除一般仅适用于违约场合。合同的终止虽然也适用于一方违约的情形,但主要是适用于非违约的情形,如合同因履行、双方协商一致、抵销、混同等终止。由此可见,合同终止的。适用范围要比合同解除的适用范围广。

劳动合同中止是指劳动合同存续期间,由于某些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主体双方主要权利义务在一定时期内暂时停止行使和履行,待中止期限届满后,又恢复到以前的正常状态。对于劳动合同中止的概念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因其他因素导致劳动关系中止,待中止情形消失,又恢复到以前正常状态。

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自由而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约定义务的,被强制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就是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中的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劳动合同的,不可抗力存续的时间就是劳动合同中止的期限。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0日 19:5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行政拘留中止情形都有哪些法律规定
    一、中止执行行政拘留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执行:(一)当事人履行行政决定确有困难或者暂无履行能力的;(二)第三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确有理由的;(三)执行可能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且中止执行不损害公共利益的;(四)行政机关认为需要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中止执行的情形消失后,行政机关应当恢复执行。对没有明显社会危害,当事人确无能力履行,中止执行满三年未恢复执行的,行政机关不再执行。二、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的区别1、性质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障性措施,是一种诉讼行为,其目的是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是治安管理的一种处罚方式,实质上是一种行政制裁,其目的是惩罚和教育有一般违法行为的人。2、法律根据不同刑事拘留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而采用的;行政拘留则是根据《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行政法律、法规而采用的。3、适用
    2023-04-10
    493人看过
  • 中止审理的期限是多久中止审理的规定是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五)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二、《民事诉讼法》关于中止审理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
    2023-05-03
    351人看过
  • 审理交通事故哪些法律有规定
    一、审理交通事故哪些法律有规定审理交通事故有这些法律规定: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道路交通事故进行调查时,交通警察不得少于二人;2.交通警察调查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客观、全面、及时、合法地收集证据;3.一般需要在10日之内出具事故认定书。二、交通事故直接受害人是谁健康权、生命权、身体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是直接受害人,交通事故当事受害人是最多的。这种赔偿权利主体,就是直接受害人。因伤不能参加诉讼,委托其近亲属或者其他人参加诉讼的,被害人仍是原告人。受委托的人不能成为原告人,其身分是委托代理人。另外,被害人没有死亡,近亲属替被害人支付医疗费等其他费用的,近亲属不能以此为由,作为原告人提起诉讼。近亲属支付的医疗费等,只能由被害人自己以原告人的身份向被告人追偿。被害人抚养近亲属的费用,是从其收入中支出,因重伤、残疾收入减少、失去,无法支付抚养费的,应由被害人作为原告人以正常收入的损失为由向被告人
    2023-05-03
    411人看过
  • 法律中有没有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
    法律中有规定案件的审理期限。首先,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其次,再审的案件应当在作出提审、再审决定之日起三个月以内审结,需要延长期限的,不得超过六个月。刑事案件审理期限的规定(一)20日: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件,审理期限为20日。(二)1个月,1.5个月:即:1+0.5=1.5个月审限为1个月至迟不得超过1.5个月的案件:1、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2、被告人被羁押的;3、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4、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三)3个月或3.5个月,延长2个月:1(1.5)+2=3(3.5)个月审限为1个月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个月的案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2
    2023-07-31
    305人看过
  • 关于中止的刑诉法条款规定的中止的情形有哪些?
    一、关于中止的刑诉法条款规定的中止的情形有哪些?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4)事实不清或
    2023-04-13
    165人看过
  • 禁止赠与的房屋有哪些法律规定
    禁止赠与的房屋的法律规定有:未依法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的房屋;未按照规划许可建造的房屋;不具有合法、有效权利来源证明的房屋;申请登记事项与登记簿记载冲突的房屋;已被依法征收、没收的房屋;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一、哪些情形下的房屋不能用于出租?有下列情形的房屋不能用于出租: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2、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3、共有房屋未经共有人同意的;4、权属有争议的;5、属于违法建筑的;6、不符合安全标准的;7、已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8、不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9、有关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二、不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就租赁不合法的房屋而签订的租赁合同一般是没有效的。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该房屋具有违法性,所以租赁合同是无效的。但如果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虽然没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
    2023-03-22
    258人看过
  • 中止审理申请书怎么写及中止审理的相关规定
    一、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文中止审理申请书申请人:XXX,男,19××年×月××日出生,汉族,住XX省XX市XX街道XX小区X×幢×××室,电话:138715868××。申请事项:请求贵院对[20XX]东民初第170号XXX诉申请人物权保护纠纷案中止审理。事实和理由:贵院受理的王XX诉申请人物权保护纠纷案,因王XX已将房屋出售给李XX,李XX已向贵院提起了诉讼,为明确王XX是否属于讼争房屋的所有权人,必须以李XX诉王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审判结果为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申请人特向贵院申请对本案中止审理,待李XX诉王XX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审理结果生效后再恢复本案的审理。此致XX市人民法院申请人:年月日二、中止审理的相关规定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些诉讼外的情形,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而暂停审判,待这些情形消失后,再恢复审判的一
    2023-06-03
    309人看过
  • 贷款诉讼时效法律规定中止中断区别有哪些?
    诉讼时效中断与中止的区别在于:1、发生的时间不同。时效中断可发生在时效期间的任何阶段;时效中止只能发生在时效期间最后6个月内。2、法定事由不同。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可以决定的事实,如起诉、请求;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实,如不可抗力、债务人失踪等。3、法律后果不同。时效中断,中断的法定事由发生前已经过去的时效期间不再计算,从法定事由发生后重新开始计算诉讼时效期间,实际是前后两个时效;时效中止是将中止的期间暂停计算,待法定中止事由消除后,继续计算时效期间。一、贷款诉讼时效是多久?《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
    2023-06-23
    435人看过
  • 中国的反倾销法律法规有哪些规定
    1、目前,我国现行反倾销法律法规主要包括:对外贸易法、反倾销条例、反倾销调查立案暂行规则、反倾销调查现场核查暂行规则、,原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制定的《反倾销抽样调查暂行规则》、《反倾销调查问卷调查暂行规则》、《反倾销调查信息披露暂行规则》,反倾销调查公开信息获取暂行规则、反倾销价格承诺暂行规则、反倾销退税暂行规则、倾销和倾销幅度中期再审暂行规则、新反倾销出口商再审暂行规则、,商务部《反倾销工伤调查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反倾销行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中国反倾销立法的现状与不足应当看到,中国的反倾销立法从无到有,从不完善到相对完善,其反倾销制度日益符合WTO规则,并取得了巨大进步,其成就不容忽视。然而,我国反倾销立法历史较短,与国际反倾销体系相比仍处于起步阶段。目前,我国反倾销法规是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起草、国务院发布的行政法规,在立法层次、实质内容、程序事项等方面存在诸多不足。
    2023-05-07
    462人看过
  • 法律规定合同审查的方法有哪些
    一、合同订立前审查哪些事项(1)主体资格审查在签订买卖合同前,要认真审查合同主体是否合格。如要查验单位的营业执照,要注意营业执照是否伪造或是偷窃所得,是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是否具备生产、经营的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2)信誉审查在实践中,合同的主体合格并不意味着他们签订的买卖合同之后就一定能真的完全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为了减少发生不必要的损失,在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必须调查对方当事人的商业信誉。(3)履约能力审查无论是与公民签订买卖合同,还是与法人签订买卖合同,都要调查对方的履约能力。否则偏听一面之词,很容易上当受骗。对于公民(包括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而言,可以通过他所作单位以及其亲戚、邻居、同学、朋友等熟人调查此人的履约能力。对于法人而言,可以通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上级主管部门等多种途径了解其是否具有履约能力。(4)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对合同承办人的资格审查,主要包括对法定
    2023-06-01
    354人看过
  • 刑事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的区别
    一、刑事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刑事中止审理的法定情形: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者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4.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中止审理。被告人归案后,应当恢复审理,必要时,应当对被告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5.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二、刑事案件中止审理和终止审理的区别刑事案件终止审理与中止审理的区别在于:1.原因不同。终止审理缘于审理中出现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的情形,而中止审理则是因为出现了使得案件无法继续
    2023-06-19
    216人看过
  • 探望权的中止程序由哪些法律概念规定
    中止探望权须通过诉讼方式行使。父母在离婚时应对子女的探望问题进行协商,对探望方法、时间进行具体、细致的安排。不能达成协议的,由人民法院在处理离婚案件时一并判决。一般在不影响子女的学习、严重改变子女生活规律的前提下,确定一段时间内,间接扶养方可与子女单独交流。哪些情形允许中止探望权1、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2、对于探望权的中止,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探望权的中止以出现法定的中止事由为条件。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法律并未具体列举,而是概括的规定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一般而言,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有:(1)探望权人是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2)探望权人患有严重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可能危及子女健康的;(3)探望权人在行使探望权时对子女有侵权行为或者犯罪行为,损害子女利益的;(4)探望权人
    2023-07-31
    336人看过
  • 法律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有哪些法律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定情形有: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等。终止劳动合同无需赔偿的情形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关于终止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员工只需要记住,只要并非自己的过错,也不是自己主动提出来要和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除此之外,其他的情形被终止劳动合同的都是有补偿金的。只要公司已经产生了终止劳动合同的想法,所谓的协商无非也就是明确的告知用人单位当前的态度而已,但劳动者当然也不是可以被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
    2023-08-07
    484人看过
  • "中止审理"的定义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情况影响了审判的正常进行,而决定暂停审理,待其消失后,再行开庭审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或者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人审理期限。中止审理申请书范本中止审理申请书申请人:市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经理申请事项:申请人市甲公司与西安市乙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事实与理由:原告市乙公司诉西安市甲公司拆迁安置合同纠纷一案所涉1996年5月14日签订的《拆迁安置协议》和《拆迁安置补充协议》,由于在合同签订主体、拆迁房产权属、被拆迁人资质等方面存在争议。西安市丙公司已向贵院另案起诉,请求确认199
    2023-07-05
    375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法律规定程序中止审理有哪些法律规定
      贵州在线咨询 2022-11-11
      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那么中止审理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哪些情况中止审理?
    • 规定的二审中止审理裁定书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7-27
      诉讼中止是有明文的法律规定的,二审中止审理裁定书,你可以自己看下民诉法的规定;另外,至于你的案件为何中止,在中止审理裁定书中是有写具体理由的,在不知道具体事由的情形下(不清楚裁定书的具体内容),只能回答到这里。
    •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法院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08
      最高人民法院在有关司法解释中针对司法实践中出现的问题,还规定了下列几种适用诉讼中止的情形: 1.在借贷案件中,债权人起诉时,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法院应要求债权人提供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受理后公告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限届满,债务人仍不应诉,借贷关系无法查明的,裁定中止诉讼;在审理中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事实难以查清的,裁定中止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借贷案件诉讼中止的司法解释已于2015年9月1
    • 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什么意思刑事案件中止审理的条件有哪些法律规定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刑事案件中止审理是什么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1、在审判过程中,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以及案件起诉到人民法院以后,被告人脱逃,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中止审理。2、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3
    • 民事诉讼中止审理裁定书中有哪些法律效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8-08
      民事诉讼的诉讼中止审理裁定书是指在遇到诉讼进行过程中,因发生某种法定中止诉讼的原因,诉讼无法继续进行或不宜进行,因而法院裁定暂时停止诉讼程序,待中止诉讼的原因消失后,再恢复诉讼而发出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