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需要本人回去吗
取保候审环节中,并不必然要求被羁押者本人亲身返回家乡办理相关事宜。
然而,通常仍需被羁押者亲自到案接受进一步审查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书。尽管亲属或者辩护律师可以在某种程度上协助完成相关程序性工作,但是关乎重要内容的环节仍然需要当事人本人亲力亲为参与其中。
至于当事人究竟是否必须亲身返回原籍地,这取决于个案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构所制定的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二、取保候审需要些什么手续
办理解除羁押措施候审事宜所需遵循的程序如下所述:
首先,必须向相关部门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其次,应当按照规定认真完整地填写取保候审申请书;
再次,收到申请之后,相关司法工作人员有责任在三个工作日内进行判断,并根据实际情况作出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的决策。若未能获批,则需立即向申请人告知原因;
最后,如果司法机关批准了取保候审请求,那么他们将要求被取保候审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或提供担保人,同时也会告知其居住地的公安派出所将依法执行取保候审的相关事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在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时,确实无需让犯罪嫌疑人亲自返回家乡,然而通常情况下,他必须要能够到案接受警方或者法院的审查,同时还要签署相关的法律文件。虽然请律师或亲戚帮忙处理一些程序性的事务是可能的,但是其中的关键环节仍然需要犯罪嫌疑人和他的代表在场。至于是否必须本人回到原籍所在地,这主要取决于案件本身的具体情况以及司法机关所遵循的那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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