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告知书下来以后,该如何行使自己的听证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19 21:52:32 118 人看过

在征地拆迁维权的过程中,遇到补偿不合理的时候,大家首先想到的维权方式就是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今天爱土拆迁律师团给大家讲讲,除了我们常用的维权方式之外,还有一种维权方式,不打官司,不请律师,不花钱,算是几乎零成本的提高补偿的方法。这就是申请听证。

举个例子。

张某的房屋因在火车站附近,火车站需要扩大规模就要征收附近的居民房屋。按照此次征收的要求,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妥善处理房屋征收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为此,该市政府决定召开房屋征收听证会,那么,房屋征收听证会如何召开呢?

房屋征收听证的流程有哪些?

政府部门在合法征收许可过程中,遇有法定情形,需要组织听证。按照《行政许可法》地四十八条及部委规章的规定,召开听证会应按照如下程序进行:

(1)人民政府于举行听证会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群众,必要时予以公告。

(2)确定听证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被征收人认为主持人、听证员、记录员与房屋征收有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3)举行听证,提交证据、理由。

(4)有关政府部门陈述意见。

(5)听证代表发表意见;被征收人提出事实与理由,并进行陈述和申辩。

(6)最后陈述,各方发表陈述观点及补充意见。

(7)听证笔录:听证会结束后,应当制作听证笔录,记录听证申请工作人员、被征收人、其他代表、有关政府部门的意见、陈述、质证、申辩等内容。

在听证会结束后,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修改征收补偿方案。由此可见,该市政府可以按照上述程序召开听证会。

房屋征收涉及较多群众的利益时,在做出征收决定前,可以举行征收听证会。征收听证会一方面可以是群众表达自己对征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也可以使政府真正了解征收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时修改和调整征收补偿方案,对双方来说都是有益的。

在征地拆迁中,征收方也必须倾听社会舆情,根据被征收人的实际利益来调整改进征收方案。地方政府在进行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被征收群众的利益和实际困难,做好群众工作,减少强制,才能统筹兼顾好经济建设和土地房屋被征收群众的利益。

不举行听证会,或听证会没有争取到合理补偿,我们该怎么办?

如果征收方不组织听证,其实也是违反征收流程的。或者说听证会徒有形式,没有实际内容,不管用,那也是不负责任的。

这个时候,如果我们的房屋补偿确实过低,明显不符合房屋的市场价值,那么我们就不能在拆迁协议上签字。我们可以和征收方进行协调,来提高补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7:2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公司注销后原告如何证明自己的起诉权利?
    公司注销后不能以原告名义起诉。由于注销后公司已不复存在,其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一并消亡,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不具有参加民事诉讼的资格,不能作为原告起诉。但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股东身份作为原告起诉。公司注销后不能以原告名义起诉。公司注销即原公司的消亡,也就意味着其法律上的拟制人格的消灭。既然此时公司已经不复存在了,它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也就一并消亡了,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主体不具有参加民事诉讼的资格,不能作为原告起诉。但是公司的股东可以以股东身份作为原告起诉。离岸公司注销后还可以打官司吗离岸公司注销后就不可以打官司了。因为企业注销登记后,法人资格终止,法人资格终止就表示公司法定主体资格已消失,公司是不能再有做为诉讼主体资格的。但公司注销后不能再作为诉讼主体并不意味着债权人无法进行维权,债权人可以通过下列方式保护自己的权利:一、如果企业被注销登记时,清算主体或第
    2023-06-30
    139人看过
  • 老板如何通过私下减薪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老板私自减薪时如何维权首先,工资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受法律保护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工资。本劳动合同自签订之日起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并按合同规定履行。劳动合同是双方协商一致,在劳动合同中约定月工资金额的劳动合同。只要工人履行了劳动义务,公司就必须根据劳动合同履行支付所有工资的义务。当雇主变更工资时,需要与工人达成协议,并书面变更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8条的规定,单方面减薪是违法的,如果劳动合同没有明确规定劳动报酬、劳动条件等标准,导致争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如果协商失败,应适用集体协议的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约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劳动合同的变更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劳动合同减薪属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并与劳动者协商签订书面文件。用人单位单方面降低劳动者
    2023-05-07
    263人看过
  • 公司的股东如何行使自己的分红权利呢
    一般地说来,股东可以以三种形式实现分红权:(一)以上市公司当年利润派发现金;(二)以公司当年利润派发新股;(三)以公司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条件的:1、以当年利润派发现金须满足:公司当年有利润;已弥补和结转递延亏损;已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和5%-10%的法定公益金;2、以当年利润派发新股除满足第1项条件外,还要:公司前次发行股份已募足并间隔一年;公司在最近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录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润;3、以盈余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3-02-10
    64人看过
  • 如何行使自行辩护的权利?
    一、如何行使自行辩护的权利?自己提出无罪、罪轻或者应当从轻、减轻、免除处罚的理由和根据。自行辩护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即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进行自行辩护。虽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但是由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法律知识的匮乏,对一些诉讼程序和对罪名的理解有限,因此很难取得有效的辩护效果。无论是侦查阶段,还是审查起诉阶段,或者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行使辩护权。既然辩护权是法律赋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权利,那么无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都应享有平等的辩护权。辩护权的行使,有利于充分地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有利于司法机关理清事实,防止冤假错案。特别是那些有可能被处以极刑的被告人,更要对其辩护权的行使提供充分的保障,因为一旦错判处以极刑,必定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无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作无罪辩护,还是作
    2023-06-03
    358人看过
  • 如何行使“反通知”权利
    一、如何行使反通知权利1、反通知以通知的有效存在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网络侵权行为采取必要措施为前提。2、行使反通知权利,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将反通知直接发给网络服务提供者。3、反通知的内容应该具体、明确,应包括网络用户的姓名(名称)、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要求恢复的内容的名称和网络地址和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材料。二、反通知制度是什么民法典规定:网络用户接到转送的通知后,可以向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声明应当包括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初步证据及网络用户的真实身份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声明后,应当将该声明转送发出通知的权利人,并告知其可以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网络服务提供者在转送声明到达权利人后的合理期限内,未收到权利人已经投诉或者提起诉讼通知的,应当及时终止所采取的措施。所以,反通知制度是指网络服务提供者根据被侵权人的通知采取了必要措施后,侵权网络用户认为其涉及侵权的
    2023-06-07
    499人看过
  • 当事人在行政处罚中如何行使听证权利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提出听证要求的时间,应该是行政机关对案件已经调查终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通知当事人到场,告知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事实、处罚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罚等事项。当事人对行政机关告知的事项有不同意见,并且与行政机关的认定不能一致,亦即有重大分歧的,当事人可以提出听证要求,听证要求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3日内向行政机关提出。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为了保证当事人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听证,行政机关举行听证的,必须在7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当事人。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规定听证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必须公开举行,是为了遵循行政处罚的公开原则,便于人民群众对听证的监督,保证听证的公正性。行政处罚要求听证的条件是什么听证申请人必须是公安
    2023-07-03
    252人看过
  • 行政听证告知书几日内送达
    一、行政听证告知书几日内送达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同时,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二、行政复议适用调解吗1、看具体情形。《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有明确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复议机关可以按照自愿、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当事人之间的行政赔偿或者行政补偿纠纷。2、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三、行政复议申
    2023-06-06
    199人看过
  • 征地听证会程序是如何进行的
    根据《行政许可法》第46条的规定和国土资源部的规章《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的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听证程序是:1、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的或者要求举世瞩目行听证会的,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2、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研究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不同意见。对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举行听证会。确需修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进行修改。3、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时,应当附具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者其他权利人的意见及采纳情况,举行听证会的,还应当附具听证笔录。4、听证会的组织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执行。相关法律规定
    2023-04-27
    319人看过
  • 征地告知书的含义
    征地补偿费
    征地通知一般是由征地方或地方政府发出通知征地的公告。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告实施。被征收土地的所有人和使用者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土地所有权证向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在补偿方案确定后,应该和被征用人或者单位进行协商。拟征地告知书是法定程序吗征地补偿方案确定后,地方政府需要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公告,所以公告征地补偿方案是征地的法定程序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禁止侵占、挪用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征地补偿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第五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支持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从事开发经营,兴办企业。《中华
    2023-07-01
    353人看过
  • 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当事人听证权利告知书
    司听告字()第号你(你单位)的……行为(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应有简单的概括说明),违反了……,现拟给予……行政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和《司法行政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你(你单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如果要求举行听证,请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视为放弃要求听证的权利。本行政机关地址: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___联系部门: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司法厅(局)(章)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3-04-24
    427人看过
  • 听证告知书后多长时间作出行政处罚
    在听证或者陈述申辩的时间到期后或者听证或者陈述申辩后再次合议以后,就发处罚决定书,一般是一周左右。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要求,为了保护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要求行政机关在做出行政处罚前,先下达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其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依据管理相对人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等权利。如果对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内容有疑问,需抓紧时间向行政机关陈述、申辩或提请听证;如果你没有疑问或放弃上述权利,行政机关将依法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进入实质处罚程序。《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一、行政处罚决定适用听证程序的条件(1)
    2023-02-28
    368人看过
  • 征地拆迁中下发的告知书、通知书是否可诉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行为不仅包括具体行政行为,也包括行政事实行为。因为事实行为虽然不产生行政法律上的约束力,但是对公民、法人或第三人的合法权益仍然可能造成损害,如通知书在调查核实被征地人的财产上有缺漏或者资产评估标准偏低等,就有可能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因此,对告知书,通知书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驳回行政复议的申请是否可诉?如果复议人是因为原来的机关没有履责才提出的复议,但是经过审查后发现并非如此而驳回的话是可以继续诉讼的,但是如果是因为复议机关发现申请人本身就不满足条件驳回的话就不能起诉。行政复议驳回决定是否可以行政诉讼需要结合被驳回的原因来分析:1、行政复议机关驳回复议申请或复议请求,如果是由于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发现该
    2023-08-18
    146人看过
  • 判决书下来如何通知
    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八条,宣告判决,一律公开进行。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公安机关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应当写出提请批准逮捕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必要的时候,人民检察院可以派人参加公安机关对于重大案件的讨论。第八十八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讯问犯罪嫌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一)对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有疑问的;(二)犯罪嫌疑人要求向检察人员当面陈述的;(三)侦查活动可能有重大违法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2023-04-14
    348人看过
  • 商标证书下来后多久可以使用
    商标授权又称商标许可,是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授权合同,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被授权人按照合同从事经营活动(通常生产、销售某种产品或提供某种服务),并向授权人支付相应的费用-权利金;同时,授权人在人员培训、组织设计、管理等方面给予指导和协助。《商标法》规定,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注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产地。商标的使用不以注册为前提,也就是说,即使你没有注册商标,也可以使用。一般来说,商标从注册到授权大约需要一年时间。商标初审公告通过后,约2个月内取得商标证书。特别是商标注册必须首先进行商标查询。商标做续展要商标证书吗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
    2023-08-07
    92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相关咨询
    • 听证告知书下达后多长时间可以下达告知书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在听证或者陈述申辩的时间到期后或者听证或者陈述申辩后再次合议以后,就下处罚决定书。
    • 如何回复听证告知书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7-18
      听证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电话: 住址:邮编: 与本案关系: 委托代理人:性别:年龄: 工作单位:电话: 拟实施行政处罚机关: 拟行政处罚内容: 申请听证的目的: 申请听证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机关)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 处罚告知书和听证告知书可以一起下达吗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01
      可以同时送达。告知书不是处罚决定书,只是告知处罚内容,目的是让被处罚人提出申辩意见。
    • 租户如何行使自己的住宅权利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1-30
      租户可以行使部分业主的权利。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承租人有权使用和处分房屋,但不享有权占有和处分。承租人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意味着也是物业公司的服务对象。承租人有权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可以直接与物业服务公司讨论物业服务的相关事宜。人民法院应当参照业主的规定,因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引发的物业服务纠纷。
    • 在哪些情况下行政机关具有告知听证的权利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2-03-17
      《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在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只有在“行政机关在做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当事人才有要求听证的权利 其他情况下行政机关没有告知义务,并且自当事人知道行政机关对自己进行行政处罚之时到行政处罚决定做出之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