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终止的范围与限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7 15:04:51 254 人看过

1、劳动合同期满

劳动合同期满是劳动合同终止的最主要形式,适用于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一旦约定的期限届满或工作任务完成,劳动合同通常都自然终止。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由于退出劳动力市场的劳动者的基本生活已经通过养老保险制度得到保障,劳动者不再具备劳动合同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因此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只要劳动者依法享受了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3、劳动者死亡、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死亡,意味着劳动者作为自然人从主体上的消灭。宣告死亡,是公民下落不明达到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该公民死亡的民事法律制度。宣告失踪,是公民下落不明满法定期限,经利害关系人申请,由法院宣告其失踪并对其财产实行代管的法律制度。当劳动者死亡、因下落不明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后,最为民事主体和劳动关系当事人,无法再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自然也不能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当然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破产

指当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债权人通过一定程序将债务人的全部资产供其平均受偿,从而使债务人免除不能清偿的其他债务,并由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解散。吊销营业执照是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企业法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行政处罚,对企业法人而言,吊销营业执照就意味着其法人资格被强行剥夺,法人资格也就随之消亡。用人单位被责令关闭,是指合法建立的公司或企业在存续过程中,未能一贯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被有关政府部门依法查处。用人单位被撤销是指企业未经合法程序成立、或者形式合法但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实体现定,被政府部门发现后受到查处。按照《民法通则》、《公司法》以及《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企业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被撤销,意味着企业的法人资格已被剥夺,表明此时企业已无法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其权利合义务,只能终止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根据《公司法》规定,因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等原因,用人单位提前解散的,其法人资格便不复存在,必须终止一切经营和与经营有关活动,原有的债权债务包括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也随主体资格的消亡而消灭。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终止

法律规定不可能包含现实生活中出现的所有现象,因此,《劳动合同法》将这一规定作为兜底条款。

为保护处于困难情况下的劳动者不致因失业而丧失生活来源,法律对终止劳动合同的某些情形作出了限制性规定。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果劳动者未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也无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造成重大伤害,也没有被依法追求形式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期限顺延至下列情形消失时终止: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3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2)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3)患病或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5)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工会法》规定,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情形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之一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二)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四)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与用人单位连续签订了两次的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就应该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签订了劳动合同劳动者的权益就受法律保护,如果用人单位要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才能解除。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1日 0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合同终止相关文章
  • 修改与终止合同的权利和限制
    以下情形可以变更或撤销合同: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2、签订合同时明显不公平的合同;3、一方以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义的情况下订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下列合同可以撤销的,一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订立合同时明显不公平。受损方有权要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或者利用他人的危险,使对方违反真实意义订立的合同。撤销合同或无效合同的条件(一)无效或者可撤销的合同在被认定无效或者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二)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三)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如关于管辖权、法律适用的条款即属于有关争议方法的条款。(四)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
    2023-07-08
    92人看过
  • 劳动合同在何种情况下会终止,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区别
    一、劳动合同在何种情况下会终止劳动合同终止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4.当事人死亡。劳动者一方死亡,合同即行终止;雇主一方死亡,合同可以终止,也可以因继承人的继承或转让第三方而使合同继续存在,这要依实际情况而定。5.劳动者退休。劳动者因达到退休年龄或丧失劳动能力而办离退休手续后,合同即行终止。6.企业不复存在。企业因依法宣告破产、解散、关闭或兼并后,原有企业不复存在,其合同也告终止。二、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合同解除的区别劳动合同终止与劳动
    2023-04-12
    56人看过
  • 终止劳动合同与合同没到期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说明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可以有两种方法,一种是:解除劳动合同,另一种是:终止劳动合同,解除方法不同,相应的程序与补偿金也是不同的。在绝大部分情况下,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区别是:劳动合同是否到期。劳动合同没有到期,是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是终止劳动合同。主动提出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或员工,劳动法在通知义务、补偿金也有不同的规定。从以上两个角度进行分析,会出现以下四种情况:一、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企业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企业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按员工入职时间每满一年给予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这就是所谓的n+1的来源,具体的补偿金计算方法可参考: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二、劳动合同没有到期,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员工属于辞职,员工需要提前30天,书面形式通知企业,无需征得企业同意,即可于30天后离职。可参考:辞职了,离职手续
    2023-06-13
    196人看过
  • 终止案件的种类与范围
    在法律上来讲,中止审理主要意思是说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原因从而导致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下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中止审理是指在审判过程中,出现了某些使审判活动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审判人员决定暂时停止审判活动,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终止案件调查法律依据经过调查,发现行政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公安派出所、县级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以上负责人批准,终止调查:(一)没有违法事实的;(二)违法行为已过追究时效的;(三)违法嫌疑人死亡的;(四)其他需要终止调查的情形。终止调查时,违法嫌疑人已被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立即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023-07-18
    86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止与终止的实务操作
    1、劳动合同的解除是劳动合同的提前终止;2、是否支付经济补偿金不同。在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前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可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2008年1月1日劳动合同法实施后,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劳动合同期满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借此约束用人单位的解雇行为,稳定劳动关系,也就是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协商解除和用人单位非因劳动者过错单方解除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我国劳动合同中止和终止的区别有哪些1、终止一般是指合同到期后自然结束,一般情况下是不用提前通知对方的,也不需要给予经济补偿,除非合同有特别的约定。2、中止一般是由于特殊的情况,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合同无法履行,暂时停止履行。中止可能出现两种结果,一是特殊情况消失,继续履行合同;另一种是特殊情况没
    2023-07-07
    204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与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劳动合同的履行是指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各自应承担义务的行为。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第三方不得非法干预劳动合同的履行。履行劳动合同应遵循如下原则:(1)亲自履行原则;(2)全面粳行原则;(3)协作履行原则。(二)劳动合同的变更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尚未履行或尚未完全履行的劳动合同,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原劳动合同进行修改或增删的法律行为。劳动合同变更应遵守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变更的条件应为订立劳动合同的主客观情况发生变化;其变更程序应与订立劳动合同的程序相同,如原劳动合同经过公证、鉴证的,变更后的劳动合同也应当经过公证和鉴证,方为有效变更。劳动合同变更应采用书面形式。(三)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的终止是指符合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劳动合同的效力即
    2023-06-05
    479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后,是否遵守竞业限制
    1、劳动合同终止后,是否符合竞业限制应当遵循。解除劳动合同不影响竞业禁止条款的法律效力,即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违反法律规定,劳动者仍应当按照约定履行竞业禁止义务,用人单位也有支付竞业禁止费用的义务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标准给予员工补偿。履行竞业限制是双方的共同义务,雇主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是双方的共同义务,竞业限制补偿金应同时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有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中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同意在劳动合同终止后的竞业限制期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协议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竞业禁止人员限于用人单位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人员。竞业禁止的范围、地区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约定。竞业禁止协
    2023-05-02
    252人看过
  • 劳动合同的终止期限是多少?
    一、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日期应该是办理离职当天辞职和离职的流程是:1、员工原则上应提前三十天、试用期提前三天将书面《辞职报告》交到人事行政部,并领取离职手续表。人事行政部对离职员工进行离职面谈,了解其离职原因并做记录。2、按照离职手续表办理相关手续:(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
    2023-04-29
    116人看过
  • 劳动合同终止竞业限制是什么意思?
    一、竞业限制与竞业禁止的定义竞业禁止,又称为竞业回避、竞业避让,是用人单位对员工采取的以保护其商业秘密为目的的一种法律措施,是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或劳动关系结束后的一定时期内,限制并禁止员工在本单位任职期间同时兼职于业务竞争单位。限制并禁止员工在离职后从事与本单位竞争的业务,包括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业务单位任职;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具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任职;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劳动合同竞业限制条款,是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技术保密协议中约定的竞业限制条款,即劳动者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再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或有其他竞争关系的用人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
    2023-02-21
    256人看过
  • 雇主终止劳动合同是否有任何限制?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病健康检查的,或者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疑似职业病患者被诊断或者正在接受医学观察的,规定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未经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得解除或者终止。用人单位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疑似职业病患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值得一提的是,对于这两种情况,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的精神,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无论是职业病还是因工负伤,都与用人单位的劳动条件、安全制度或者劳动保护制度不完善有关。发生职
    2023-05-07
    163人看过
  • 公司劳动合同范本终止的内容
    甲方:乙方:甲方:乙方:甲方:乙方:甲方:乙方:甲方:乙方:甲方:乙方:乙方:甲方:乙方:乙方:甲方:乙方:乙方:乙方:甲方:乙方:乙方:乙方:甲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甲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甲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甲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甲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甲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甲方:乙方:甲方:乙方:乙方:甲方:甲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乙方:甲方:。现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双方协商签订的最新劳动合同样本如下:1。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自XX、XX、XX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终止。甲方同意在乙方妥善办理所有工作交接手续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经济补偿、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补偿、相应比例的年终奖金等,合计人民币元(大写),扣除人民币元(大写)乙方欠甲方的准备金中,甲方将在乙方妥
    2023-05-07
    105人看过
  • - 限制雇佣劳动者的范围
    (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2)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4)向被录用人员收取保证金或抵押金;(5)扣押被录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用人单位非法招用童工怎么处罚?1、根据《劳动法》第94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2、《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并应当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免
    2023-07-10
    206人看过
  • 无限期合同能否终止劳动合同
    根据中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可分为合法终止和非法终止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39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经证明在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严重影响本单位完成工作任务的,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后拒不改正的;(五)有第一款第一项情形,劳动合同无效的,本法第26条(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者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3)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
    2023-05-07
    363人看过
  • 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权的范围与限制
    包括以下内容:(1)争议处理方式选择权。即劳动者在行使提请劳动争议处理权时,依法享有的对争议处理途径和方式的选择权。(2)请求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依法受理争议的权利。(3)控告权。当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遭受侵害,劳动者行使请求争议处理权,而处理机构又不依法受理对,劳动者有权检举和控告。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条例是怎样的?《浙江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人事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人事争议的调解仲裁,适用本条例:(一)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之间,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2023-07-17
    8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亦即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和义务不复存在。 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 更多>

    #劳动合同终止
    相关咨询
    • 赠与合同终止范围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1
      赠与合同终止的情形有: 1、赠与人撤销了赠与合同; 2、赠与合同已经履行,其赠与财产权利已经转移给受赠与人; 3、受赠与人拒绝接受赠与; 4、赠与合同解除; 5、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恶化,赠与行为严重影响其生活。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第六百六十六条赠
    • 劳动合同终止补偿金怎么计算劳动合同终止赔偿金范围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1-20
      工作年限的计算标准是: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支付给劳动者。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标准支付。月薪的计算标准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济补偿金月薪为企业正常生产时,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最低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
    • 如何限制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9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
    • 个人与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怎样终止劳动合同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9-02
      单方系违反的行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由于本身的过错造成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现行的《》、《违反<劳动法>办法=及《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补偿办法》的规定,此种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的承担方式有三种,即行政责任、经济责任和刑事责任。其中经济责任是指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即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费用。按照劳动部办公厅劳办发(1996)243号
    • 劳动合同终止协议与终止要求
      安徽在线咨询 2022-11-10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