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凡是住宅项目均须配建公租房、经适房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19: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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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创造性地建立起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制度——凡是规划为住宅的房地产项目,都要按照比例配建一定数量的公共租赁住房或经济适用房,有效推进了青岛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速度。
据了解,从2007年起,青岛市规定每年投入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资金不少于5亿元,年均建、筹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3000套,主要面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人均月收入低于1277元的低收入家庭公开配租。目前,青岛市已在70个房地产项目中配建保障性住房27792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廉租住房项目49个,房源12792套,已公开配租3823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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