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人违约包括哪些情况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4 18:46:59 382 人看过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做、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承揽合同中当事人约定了质量标准和要求的,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质量不符合该约定的,即可认定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标准。

2、定作人在合理的期限内提出质量异议。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后,定作人应当及时验收,检验工作成果是否符合质量标准。经验收发现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定作人应当在约定的期限内通知承揽人。

相关知识:如何减少承揽成果的瑕疵

为减少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存在瑕疵,定作人在其交付工作成果之前,可以采取一定的预防措施。这类预防措施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定作人可以在不影响或妨碍承揽人正常工作的情形下,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验。《民法典》第七百七十九条规定:“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作为承揽人,接受定作人的监督检验是其一项义务,即使合同未约定,对于定作人的合理监督,承揽人也应当提供方便和条件,并应当如实地向工作人员反映工作情况。

2、定作人对于承揽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可以要求其及时改正。作为承揽人,对于定作人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指示,应当及时采纳,改进自己的工作,定作人对承揽人提出的问题经过相当期限,承揽人仍未改正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3、定作人发现承揽人工作中存在问题,该问题的存在将使承揽人不可能完成工作任务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8日 12: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建设合同承揽合同包括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因承揽合同的包容性极强,法律对承揽合同的规定实际上是对一大类合同的规定,这是承揽合同与其他典型合同的一大区别。要确定一个合同是否承揽合同,最基本方法是看当事人的基本权利义务类型。比如在照相合同中,顾客有支付报酬的基本义务,对方有拍摄并交付照片的基本义务,自然而然就可以认定它是承揽合同的一种了。在日常生活中,几类极为普通和常见的承揽合同有:1、加工合同。加工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定作人提供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工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2、定作合同。定作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具体要求,使用自己的材料和技术制作出成品,定作人接受该成品并支付报酬的合同。3、修理合同。修理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
    2023-03-03
    206人看过
  • 土地流转违约情形包括哪些
    土地流转违约情形包括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非法变更解除合同等。土地流转的程序一般经过提出申请、审核、评估、会面签订合同等。一、土地流转违约情形包括哪些土地流转违约情形包括如下:1.承包方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用于非农建设;2.承包方进行破坏性、掠夺性经营,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3.发包方干涉承包方依法享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4.发包方剥夺、侵害妇女依法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5.发包方未依合同约定交付承包标的;6.发包方非法变更、解除合同。二、土地流转的程序是怎样的土地流转的程序为如下:1.提出申请土地转出方向土地流转服务中心提出委托申请并填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转出委托申请书,内容包括:姓名,村名,面积,地名,地类,四至,价格,期限,联系电话;2.审核、登记土地流转服务中心对转让方土地情况进行核实,经村集体经济组织同意并办理相关手续后,进行登记。
    2023-06-04
    203人看过
  • 撤资情况包括哪些
    1、在司法实践中,主要的撤资方式有以下几种:1.公司验资登记后,货币出资用于偿还股东个人债务或他人个人债务,通常表现为发起人或股东以贷款或借款作为注册资本,公司成立后,收回所借出资,经验资登记后归还原主,除营业费用或正常营业费用外,公司无正当理由提取出资3.公司一经登记注册,经验资登记后,返还原权利人公司将转让实物、工业产权、专利权等,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无偿或者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给他人第二,退股的民事责任是什么股东的出资是公司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抽逃资金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公司有权依法要求返还财产。股东抽逃出资的,应当按照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承担返还出资和支付利息的侵权责任。抽逃出资行为直接造成公司其他损失的,行为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2.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的违约责任有学者认为,退资行为侵犯了公司的财产权,已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股东,有权要求出资人将出资额及其利息返还公司。公
    2023-05-07
    214人看过
  • 承揽合同案件特点包括哪些
    承揽合同案件的特点:主体特定、纠纷复杂、专业性较强、标的物一般具有不可恢复性等。难点有:1、案件涉及的纠纷种类复杂,认定、审理、鉴定存在一定难度;2、抗辩和反诉的界限模糊;3、其他难点。一、有瑕疵的欠条法院怎么审理有瑕疵的欠条法院一般按以下规定审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十四条原告以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为依据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依据基础法律关系提出抗辩或者反诉,并提供证据证明债权纠纷非民间借贷行为引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查明的案件事实,按照基础法律关系审理。当事人通过调解、和解或者清算达成的债权债务协议,不适用前款规定。二、
    2023-03-12
    400人看过
  • 哪些情况下,教师合同违约会承担违约金
    1、用人单位出资让劳动者去培训,可以约定服务期违约金,但金额最高不能超过用人单位支出的培训费用,且按约定期限逐年递减。2、关于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的保密协议,可以约定竞业期违约金,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一段时间不得到同类的公司就职。但最多不得超过两个月,离职后原用人单位需按月向劳动者支付不能到同类单位任职的经济补偿,否则劳动者不算违约。一、教师签订合同违约违约金怎么处理?在教师聘用合同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有违约金条款,并且是教师违约要向校方支付违约金,而极少有校方违约向教师支付违约金的情形,许多教师因为需要工作而不得不接受这种权利义务不平等的聘用合同。如果教师单方解除聘用合同,则按没有履行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来计算支付违约金。一般以没有履行期限1年赔偿校方1万元甚至更多来计算,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除此之外,也有一些聘用合同约定,如果教师不遵守单位工作纪律,或在年终各项工作综合评比中不达标或属于
    2023-03-02
    236人看过
  • 承揽合同纠纷哪些情况定作人有责任
    一、承揽合同纠纷哪些情况定作人有责任1、如果发生承揽合同纠纷,定制人需要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中的过失行为承担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条。二、承揽合同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怎么办1、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承揽人可以留置工作成果,或者拒绝交付工作成果。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023-06-14
    242人看过
  •  明确预期违约的情形包括哪些?
    在合同成立后,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前的这段时间内,必须明确表示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这意味着,在合同履行之前,有一方必须明确表示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并且没有正当理由。此外,必须是一方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因此,如果合同中存在这些要素,那么在合同履行之前,任何一方都可以提出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且不需要提供正当理由。合同成立后,在合同履行期到来前的这段时间内,必须明确表示预期违约的构成条件。2.必须是一方明确肯定地向对方作出毁约的表示。3.当事人表示的必须是不履行合同的主要义务。4.提出不履行合同义务无正当理由。 预期违约构成条件有哪些?预期违约构成条件包括:首先,当事人之间存在合同关系;其次,合同中存在可以构成违约的条款或者行为;第三,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其应尽的义务;最后,该违约行为已经对合同关系产生了实际影响。如果以上条件满足,则可以认定当事人之间存在预期违约行为,并可能
    2023-08-24
    306人看过
  • 承揽人是否包括其雇员
    人身损害赔偿
    承揽人不包括其雇员。承揽关系和雇佣关系不是相同的两种法律关系,存在较多区别。雇佣合同是以直接提供劳务为目的,承揽合同则是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一、雇佣合同的显著特征所谓雇佣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劳务合同(雇佣合同)具有以下两个显著特征:1、雇佣关系是提供劳务的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劳动为标的,雇主为其提供的劳务支付报酬,至于工作成果则不是合同的标的;2、雇员的工作不具有独立性。他一般以雇主的设备、技术为依托而工作,受雇主的指挥管理;3、雇佣关系中所从事的事项范围比较广,包括生产经营活动及其他各项劳务活动,活动技术含量比较低,受雇用人付出的主要是劳动力,其报酬成分也单一,仅仅包括劳动力的价值;4、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的风险由雇主承担。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
    2023-02-25
    118人看过
  • 商铺承租人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1、《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九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就是说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2、《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一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此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3、《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
    2023-06-17
    281人看过
  • 违约责任有哪些分类,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哪些
    一、违约责任有哪些分类违约责任有以下几点分类:1.预期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2.届期违约。在履行期限到来以后,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将构成届期违约。届期违约可以分为不履行和不适当履行两类。3.违约与侵权的竞合。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规定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根据规定,债权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如对方当事人对变更后的诉讼请求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哪些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包括以下几点:1.继续履行。即由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作出要求继续履行的判决或下达特别履行命令,强迫债
    2023-02-16
    132人看过
  • 印花税里面的承揽合同包括哪些
    印花税里面的承揽合同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合同。《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下列凭证为应纳税凭证:(一)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二)产权转移书据;(三)营业帐簿;(四)权利、许可证照;(五)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一、民法典定制家具属于承揽合同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定制家具属于承揽合同,因为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二、加工合同是否
    2023-03-10
    244人看过
  • 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的情况有哪些
    一、承包人向发包人索赔的情况有哪些(一)中标后招标人拒签合同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的书面合同。招标人在中标人中标后不签订施工合同的,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起索赔。为此,投标人应在准备投标阶段合同未签订即进场施工后就注意收集保存其因投标、工程施工或停工期间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及遭受的各种损失的证据资料,一旦出现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形,中标人可就实际损失及预期利润损失向招标人提起索赔。提醒招标人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形下,其不仅可能面对投标人的索赔,还有可能被有关部门警告甚至是罚款。(二)中标价低于成本价在建设工程领域,有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即承包人在工程完工且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整体虽未完工,但已完工部分经验收合格后,又以该工程的中标价格,也即建设工程施工合
    2023-04-25
    218人看过
  • 关于承揽人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具体有哪些呢
    1、标的质量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人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人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2、标的数量的责任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人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人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人赔偿。3、包装定作物的责任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人不要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人应当偿付定作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人赔偿损失。4.未按合同规定交付标的的责任(1)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人偿付违约金;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
    2023-04-16
    495人看过
  • 承包土地合同违约情形有哪些
    第一处情况:承包土地的一方没有依照承包合同相关的条款交纳承包费用,这就构成了违约。出现这种情况,土地承包方应当按照《民法典》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对于因承包费用或交纳承包费用而产生争议的,承包合同双方当事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解决。第二种情况:土地承包方违法使用土地,给土地造成永久性伤害。出现这种情况。应当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依法解决。承包方给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同时,承包方随意改变土地用途或者对承包经营的标的物进行破坏性或者掠夺性生产经营,发包方也依法有权要求承包方给予相应的赔偿。第三种情况:这最后的一种情况主要是指土地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如果发包方在合同履行有效期限内非法变更、解除合同,或无故变更、解除合同而又没有取得承包方同意的,应当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依法要求发包方承担停止侵害、返还原物、恢复原状、排除妨害、消除危险、赔偿损
    2023-03-02
    459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哪些属于情况包括哪些情况包括哪些形式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损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
    • 哪些情况下能够免除承揽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7
      1、不可抗力1)构成不可抗力事件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即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不可克服性等。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如果当事人不采取必要措施,则对此负有相应的责任。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人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部分履行或延期履行的情况和理由,使对方及早采取补救措施。如未及时通报情况和理由,由此而加重对方损失的,加重部分不在免责范围之
    • 合同中包括哪些违约情形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24
      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一是不履行合同义务。所谓不履行合同义务,又称毁约行为,指债务人拒绝履行任何合同义务。二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所谓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是指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合同义务有瑕疵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第五十八条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
    • 承揽工作可以由第三人完成的情形包括哪些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7-18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产生两个法律关系:一是定作人同承揽人之间的承揽合同关系;二是承揽人同承担承揽任务的辅助工作的第三人之间的“次承揽”关系,也称之为“转包”。 第三人完成的辅助工作,对于定作人而言,也只是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承揽人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如果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存在问题,作为承揽人应当向定作人承担责任,而承揽人也要依照其同第三人签订的合同追究第三
    • 共同承揽人履行的义务包括哪些
      北京在线咨询 2023-11-12
      共同承揽人的主要义务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完成工作的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着手工作,要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工作;承揽人要保质保量地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承揽人要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工作的主要部分。 二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材料或者接受并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材料。 三是对承揽的工作保密,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保守秘密,未经定作人许可,不得留存复制品或者技术资料。 四是共同承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