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肇事的类型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1 15:35:36 198 人看过

1、因天气差、路况差、车辆性能不佳导致驾驶员尽谨慎注意义务、具备较好的驾驶技术但仍发生的事故。

2、因其他车辆违规行驶、行人违规穿行,造成驾车人出于躲、闪的目的撞到其他车辆或行人而造成的事故。

3、驾驶员驾车时间长,身体疲倦或驾驶员身体素质差、紧急情况下处理不够灵敏或夜间行车导致的事故。

一、交通事故负全责的情形有哪些

(一)当驾驶人在驾驶机动车辆的时候,选择反向行驶或者在人行道道上行驶,导致发生车辆之间撞击或者撞到人的情形。主要判断是由于不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是要负全责的;

(二)面对一些执行紧急任务的车辆,驾驶人没有合理地避让他们行驶,导致发生碰撞和急速刹车的,这时如果驾驶人的车载物品发生了掉落损坏、遗失的情况,驾驶人是自己负责损失的。因为我们国家有规定,对于紧急出任务车辆,驾驶员应当合理避让;

(三)在有红绿灯的路口,驾驶员不按照红绿灯的指示进行驾车,一意孤行闯红灯,导致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四)驾驶人在倒车的时候,没有注意车子后面是否有行人和前进的车辆就直接进行倒车,导致撞到行人受伤或者撞到其他行驶车子的时候,需要自己负责;

(五)驾驶人在规定的机动车道内行驶,由于自己车速过快或者强制超车的原因,与同一个方向行驶的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其他车辆损伤或者自己车辆单方面损伤的,这与他人没有任何关系,自己负全责。

二、交通事故事故类型

城市类:

──直行事故。市区非主要路口及边远郊区,由于没有安装红绿灯,直行车辆发生事故的概率较大,约占事故总数30%;

──追尾事故。多发生在遇红灯急停车时由于前后车距过近而追尾,或雨雾天气则追尾更为常见,约占事故总数13%;

──超车事故。快速车在超慢速车时与对面车相撞,或与突然横穿的行人、骑车人相撞而导致;夜间超车时遇对向车炫目灯光,亦常造成事故;约占事故15%;

──左转弯事故。交叉路口左转变时,交织点多,车与车、车与人冲突可能性增大,常引发事故,约占事故总数25%;

──右转变事故。在巷道的进出口、单位大门的进出口和一些十字路口,是右转弯事故的多发之处,约占事故总数20%。

山区类:

──窄道事故。由于公路等级低,加之塌方、损坏失修,多显路径狭窄。行驶车辆不减速,会车不礼让、抢先行,往往导致事故;

──弯道事故。行驶弯道,倘车速过快、超载或操作失误,易造成事故;

──坡道事故。行驶坡道,常见车辆前溜或后溜,则往往是超载车辆或病车,一旦操作失误,则事故难免。

干线类:

我国干线公路密布山区和乡镇,旦少划中心线和快慢分道线,由此引发常见事故;

──会车事故。由于一般车辆均居路中行驶,一旦车速快而会车不注意礼让,临近才避躲,则往往不及相相撞;

──超车事故。居路中行驶,迁有一方超车,倘措施不及或操作失误则相撞难免;

──停车事故。干线路窄而不随意停车多,尤其在夜间,一旦停车不开尾灯,或车周边未安置警醒物,过往车辆则易于停车相碰撞而导致事故。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06:4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机动车相关文章
  • 工伤的类型有哪些工伤有哪些类型
    一、工伤的类型有哪些工伤,又称为职业伤害、工作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1、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工伤主要有以下类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
    2023-03-23
    392人看过
  • 有哪些类型的刑事犯罪
    一切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引起的案件都是刑事案件,刑事犯罪的种类主要包括:危害国家安全罪、危害公共安全罪、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其他犯罪。一、受到刑事处罚一定是犯罪吗受到刑事处罚一定是犯罪。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二、金额达多少算刑事案件金额达到多少算刑事案件,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决定:1、个人盗窃数额达到七百元的,立为刑事案件;2、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以上的,立为刑事案件;3、以恐吓、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均立为刑事案件;4、当事人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2023-03-05
    196人看过
  • 车辆损失险有哪些类型
    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障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投保车辆本身的损失。大多数保险公司的车辆损失保险一般保障的是因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和碰撞、倾覆等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以及相关的施救费用。车辆损失险的险种主要有以下十种:1.车辆损失险车辆损失险是指保险车辆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自然灾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本身损失,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2.第三者责任险指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被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财产直接损失与人员伤亡的。3.盗抢险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为全车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车辆损失以及在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期间受到损坏或车上零部件、附属设备丢失需要修复的合理费用。可见,机动车辆全车盗抢险的保险责任包含两部分:一是因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保险车辆的损失;二是因保险车辆被盗窃、被抢劫、被抢夺造成的合理费用支出。对上述两
    2023-05-01
    296人看过
  • 肇事逃逸的几种类型
    肇事逃逸是指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明知自己发生了交通事故,为逃避事故责任,故意逃离事故现场,不向公安机关报案的一种违法行为。有两种情况:1、人和车都在事故发生后逃离事故现场;2、弃车逃逸,即当事人将车留在现场,人逃离事故现场。交通肇事后逃逸是一种性质十分恶劣、情节非常严重的违法行为,为此当事人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严重后果。一、交通肇事逃逸保险赔不赔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肇事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由此可见,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只有超出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的部分,才需要按照当事人的过错确定民事赔偿比例。二、交通肇事逃逸后还能开车吗发生交通肇事逃
    2023-02-15
    350人看过
  • 过去的重婚行为有哪些类型
    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1、与配偶登记结婚后,又与他人登记结婚并重婚,即两个法律婚姻的重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领取结婚证,重婚者与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未登记确实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这就是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与夫妻同居而重婚。有配偶重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重婚行为该怎么认定构成重婚有两类人,第一类是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第二类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的人,又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其中,第二类人构成重婚要求是明知他人已有配偶,事先知道,或者事后知道而继续保持婚姻关系,则属于明知。反之,不知道、受欺骗,则不构成重婚。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
    2023-07-07
    93人看过
  • 有哪些刑事证据类型
    (一)物证:指以外部特征,物质属性、所处位置以及状态证明案件情况的实物或痕迹。如作案工具、现场遗留物、赃物、血迹、脚印等。(二)书证:即以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表达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人的思维或者行为的书面材料。如行政机关的文件、文书、函件、处理决定等。(三)证人证言:即直接或者间接了解案件情况的证人向人民法院所作的用以证明案件事实的陈述。一般情况下,证人应当出庭陈述证言,但如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精神病人、未成年人作证应与其心理健康程度、心智成熟程度相适应。(四)被害人陈述:即当事人在诉讼中就案件事实向人民法院所作的陈述和承认。(五)被告人供述和辩解:被告人承认有罪的供认和检举同案他人犯罪的陈述,被告人关于自己无罪或罪轻的申辩与解释。(六)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鉴定结论,即具有专业技术特长的鉴定人利用专门的仪器、设备,就与案件有关
    2023-02-27
    379人看过
  • 交通肇事是哪一类型的案件
    交通肇事属于民事或者刑事责任。属于民事还是刑事责任要看事故责任划分和事故造成的损害结果,具体如下: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属于刑事案件。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的,则没有刑事责任,不会被判刑,不属于刑事案件。一、正常交通事故撞死人怎么处理交通事故撞死人,首先应该根据交警认定的责任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其次要根据事故责任来承担相应的刑事或行政责任:(1)如果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2)如果肇事者不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则不构成犯罪,可由交警根据相应的违章行为进行行政处罚。二、司机撞死人了司机承担什么责任如果开车人负主要或者全部责任,那么应当认定为交通肇事罪,而如果是同等责任或以下,则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死亡一人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的,才构成交通肇事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除此以外,还
    2023-04-11
    159人看过
  • 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类型及适用范围
    缔约过失责任分为二大类,一为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缔约过失责任,二为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具体如下:1、擅自撤回要约时的缔约过失责任;2、缔约之际未尽通知等项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缔约过失责任;3、缔约之际未尽保护义务侵害对方的人身权、物权的缔约过失责任;4、其他合同不成立时的缔约过失责任;5、合同无效时的缔约过失责任;6、合同被更变、撤销时的缔约过失责任;7、无权代理情况下的缔约过失责任。人所能请求赔偿的,应为履行利益,即合同如成立中被害人所能获得的履行利益,亦称积极利益;另一种诊断应系**利益。现在普遍的观点,赔偿范围应指**利益。笔者赞成这种观点。德国法学家耶林在《缔约过失,契约无效与未臻完全时之损害赔偿》一文中指出“当事人因自己过失致使契约不成立者,对信赖其契约有效成立的相对人,赔偿基于此项信赖而生损害”德国民法典作此同样的规定。我国学者叶*民、王*明均持同样观点。所谓依赖利益的损失
    2023-06-18
    323人看过
  • 缔约过失的主要类型
    1.恶意磋商,即非出于订立合同之目的而借订立合同之名与他人磋商,然后突然中断缔约。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主要包括如下情形:(1)隐瞒当事人的有关情况,如当事人的资质、财产状况等等。(2)隐瞒标的物的真实情况,包括标的物的瑕疵、性能、权利状态等等。若违反此项义务(隐瞒或虚告),即构成欺诈。3.违反通知义务而给对方造成损害(没有及时通知对方有关合同订立的情况)。4.未尽保护、照顾等附随义务。5.泄漏在缔约过程中掌握的对方的商业秘密等。
    2023-06-09
    76人看过
  • 车辆贬值损失类型有哪些
    鉴定车辆贬值损失,首先要搞清楚车辆贬值的种类。车辆的贬值一般分为实体性贬值、功能性贬值和经济性贬值。实体性贬值:实体性贬值也称有形损耗,是指机动车在存放和使用过程中,由于物理和化学原因而导致的车辆实体发生的价值损耗,即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发生的损耗。旧车一般都不是全新状态的,因而大都存在实体性贬值,确定实体性贬值,应依据新旧程度,包括车辆外观、内部构件或部件的损耗程度。假如用损耗率来衡量,一辆全新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为百分之零,而一辆报废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为百分之百,处于其它状态下的车辆,其实体性贬值则位于其间。功能性贬值:功能性贬值,是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导致的车辆贬值,即无形损耗。这类贬值又可细分为一次性功能贬值和营运性功能贬值。一次性功能贬值是由于技术进步引起劳动生产率的提高,现在再生产制造与原功能相同的车辆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成本降低而造成原车辆的价值贬值。具体表现为原车辆价值中
    2023-03-19
    252人看过
  • 过错推定侵权类型有哪些
    过错推定侵权常见类型有:医疗机构违规进行诊疗侵权责任、林木折断侵权责任、动物园动物侵权责任、地下设施施工侵权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脱落、坠落侵权责任、堆放物倒塌、滚落或者滑落侵权责任等。过错推定侵权责任适用于什么情形过错推定侵权责任必须法律明文规定才能适用,常见适用情形如下:医疗机构违法诊疗的过错推定责任、动物园的过错推定责任、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搁置物和悬挂物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过错推定责任、林木折断的过错推定责任、堆放物的过错推定责任,其他情形。《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
    2023-08-14
    199人看过
  • 辞职有哪几种类型辞职的类型有哪些
    一、辞职有哪几种类型辞职的形式包括三种:1、劳动合同期满,员工主动提出不再续签,双方互相不必做任何补偿。一般公司会提前30天征询你本人是否续签的意见,员工应当照实答复是否续签。2、员工主动辞职,应当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提出,双方协商补偿方案,实现离职。劳动部《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及上海市、宁波市等部分城市规定,只要员工按法定程序提出辞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理由滞留员工,除非劳动者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或者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才可以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有的岗位因涉及机密等,需要提前通知,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时间。但是员工必须履行提前30天书面辞职及交接工作等法定程序,否则要赔偿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3、满足法定条件的无条件辞职。劳动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
    2023-03-26
    257人看过
  • 犯罪过失的基本类型
    法律综合知识
    犯罪过失有以下两种情形:1、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2、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过失犯罪过失的类型1、疏忽大意的过失: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前提是行为人能够(应当)预见。应当预见的内容是:法定的危害结果。2、过于自信的过失:已经预见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的心理状态。过于自信的过失是有认识的过失,而疏忽大意是无认识的过失。3、过于自信的过失与间接故意的区别:相同:两者都认识到危害结果发生的可能性,都不希望危害结果发生。区别:(意志上)间接故意放任危害结果发生,结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的意志,过于自信的过失是不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结果的
    2023-08-01
    288人看过
  • 共同过失犯罪的类型
    共同过失犯罪
    1.论以同一罪名。即是说在共同过失犯罪中,虽然存在不同的实施过失行为之人,其过失行为共同造成危害结果之发生,但他们的过失行为触犯的是同一罪名,故应以同一的过失罪分别予以定罪。2.论以不同罪名。也即对共同过失犯罪中各行为人所实施的过失行为分别以不同罪名予以定罪的情况。之所以出现这种罪名相异之情况,主要是由各行为人的具体过失行为以及其所具有的特殊身份所决定的。一、防卫过当过失还是故意防卫过当不一定属于过失犯罪。防卫过当本身不是独立的罪名,对防卫过当应根据防卫人主观上的罪过形式及客观上造成的具体危害结果来确定罪名。从司法实践来看,防卫过当行为触犯的罪名主要有(间接)故意杀人罪、过失致死罪、(间接)故意伤害罪和过失重伤罪。为了表明防卫过当的情况,在制作判决书时,应当注明因防卫过当而构成某种犯罪。二、故意杀人不构成共同犯罪的条件根据共同犯罪的构成条件,常见的不构成或不作为共犯处理的几种情形:(1)共
    2023-06-27
    70人看过
换一批
#交通常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机动车
    词条

    机动车是指使用发动机作为动力来源的车辆,通常包括汽车、摩托车、拖拉机、农用车等各种车辆。机动车具有速度快、操作灵活、舒适性高等优点,但同时也需要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驾驶。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和排放标准,并取得相应的行驶证和... 更多>

    #机动车
    相关咨询
    • 交通肇事是哪些类型,有几种类型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8-06
      交通事故责任鉴定 ?1、追撞前车尾部的。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5、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
    • 有哪些类型的缔约过失责任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7-22
      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有两种。一种是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缔约的过失责任,另一种是合同不成立的缔约过失责任。因为有一方出现了违背依据诚实信用的原则而发生的义务,给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造成一定的损失,所以需要承担相对应的损害赔偿。
    • 刑法中有哪些过失犯罪的类型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9-26
      《刑法》中有以下这些过失犯罪的类型: 1、疏忽大意的过失,即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2、过于自信的过失,又被称为有认识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心理态度。
    • 什么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主要有哪些类型?
      陕西在线咨询 2023-01-15
      1、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主观上并不具有犯罪的故意,而且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时持有根本否定态度心理。但是由于疏忽大意或者是过于自信而到导致了危害结果。 2、疏忽大意致人死亡,比如,成年人带儿童到水库游泳,儿童是处于成年人的管理控制之下,但是成年人只顾自己玩手机,却没注意到儿童已经游到深水区,没有及时将儿童带回,导致儿童溺水身亡的,该成年人成立过失致人死亡罪。 3、过于自信致人死亡,比如,甲乙之间互相打闹
    •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有哪些类型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01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案,一个以上泄露绝密级国家秘密的。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三件以上的。三、泄露四项以上国家秘密。第四,违反保密规定,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系统与互联网连接,泄露国家秘密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遗失国家秘密载体,隐瞒不如实提供相关信息或者不采取补救措施的,依照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