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权利转让的有关规定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5 21:43:37 465 人看过

预售商品房买卖合同权利转让问题一般称之为预售商品房再转让。

对于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问题有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第一种是反对转让,主要理由是“炒楼花”具有较大的投机性,允许炒楼花可能导致房价上涨,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损害房屋实际使用者的利益,影响国民经济的发展。赞成转让的认为,炒家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行风险投资,既可以为房地产开发聚集资金,又可以活跃市场,从世界各国房地产交易实践来看,炒家参与房地产市场已经成为成熟房地产市场的主要特点。本人赞同第二种观点,商品房再转让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能是为了投资,也可能是因其他原因,购买的商品房对预购方已经没有意义,例如预购方移居国外。如果一概禁止转让,则限制了预购方合法权益的行使。

其实,关于预售商品房再转让问题,我国1995年《房地产管理法》已经作出了规定,该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因迄今为止国务院尚未作出具体规定,有些学者据此认为预购商品房不能再转让。本人认为该规定是一种委任性条款,即授权国务院对预售商品房再转让制定行政法规,其隐含的意思是预购商品房可以再转让。我们无法想象国务院会制定这样的行政法规:“根据《房地产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预售商品房不能再转让”。如果预售商品房不可以再转让,那么《房地产法》应当直接作出规定,没有必要再授权国务院制定不可转让的行政法规。所以该条款“实际上是对商品房的预售合同转让的认可”。

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对预购商品房再转让问题有详尽的司法解释。1993年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纪要》(以下简称《1993年座谈会纪要》)规定:“关于转卖预售商品房问题。预购方在预售方实际交付房屋之前,将预售商品房转卖给第三人的,必须符合法规、政策规定。违反法律、政策规定,倒买倒卖预售商品房的,应当认定买卖行为无效。在预售方已实际交付房屋后,预购方将房屋卖给第三人的,可按一般房屋买卖关系处理”。《1993年座谈会纪要》大体包含这样几层含义:一、预购方可以转让商品房。二、该转让行为必须是在预售方实际交付房屋之前。三、该转让行为必须符合法规、政策规定。四、违法法规、政策规定倒买倒卖预售商品房的行为无效。五、在房屋交付之后预售方转让房屋的,是房屋买卖关系。其中该座谈会纪要未明确解释“转让行为必须符合法规、政策规定”的具体含义,但是根据该段后半部分的规定,违法“法规、政策规定”主要是指倒买倒卖预售商品房的行为。该规定沿袭了《民法典》的立法本意,这大体与我国当时的经济体制有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4日 2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转让相关文章
  • 关于房屋转让费
    结婚登记
    关于房屋转让费问题:买方需交纳的税费如下:(交易价以房管部门的标准为准)契税:交易价*1.5%(个人普通住宅);其他:交易价*3%(包括总建筑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住宅或商铺,写字楼等。交易手续费:交易面积*3元每平方米交易印花税:交易价*0.05%产权登记费:个人:50元每人(每加一个增加10元);单位:80元每宗工本印花税费:5元一证卖方需交纳的税费如下:(交易价以房管部门的标准为准)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3元每平方米交易印花税:交易价*0.05%土地出让金:按房管部门规定(房改房:交易价*1%)房改房补分摊:套内面积*10.68%=X(分摊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交易价*10%个人所得税:据实征收:(成交价全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20%核定征收:住宅为转收入的1%,非住宅为转让收入的1.5%营业税:(购入未满五年)转让收入*5.5%(个人住宅五年内)其他(转让收入-上手发票)*
    2023-06-10
    97人看过
  • 关于房屋转让如何不签合同
    房屋转让需要签订书面合同。租赁期在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承租人转让房屋的,需要经出租人同意,才可以进行,未经出租人同意的,出租人是可以解除合同的。一、房屋二次转租合法吗合法。但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须经房屋所有权人的同意。不然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二、民法典房屋租赁期间是否可以转租房屋租赁期间可以转租,但必须要经过房东的同意。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三、转租房屋的注意事项有哪些转租房屋的注意事项如下:1、租
    2023-03-31
    359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关于民间借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房屋买卖合同民间借贷法律规定有: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应当签订书面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提供真实情况义务,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返还借款及支付利息;贷款人享有监督、检查的权利,禁止高利放贷。一、高利贷利息超过多少不受法律保护高利贷利息超过36%不受法律保护。民间借贷利率超过36%的,超出部分可以不支付,已经支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民间借贷利率在24%以内,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借款人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年利率的24%,贷款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的36%,超过部分的利息协议无效。借款人要求贷款人返还年利率超过36%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民间借贷利息原则上不得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高利贷的,法律不予保护。高利贷的法定界限不能简
    2023-06-25
    231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
    一、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返还的相关规定房屋买卖合同被宣告无效后,一般可能产生以下法律后果:(一)出卖人返还房屋价款,买受人返还房屋,涉及到房屋因买受人装修增值部分出卖可适当给予补偿。(二)有过错的一方应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三)在商品房买卖过程中,如涉及到开发商恶意行为而导致合同无效,则开商有可能支付已付购房款一倍金额的惩罚性赔偿责任。(四)因双方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利益和第三人权益的,应当收缴双方财产,归国家所有或返还给第三人。(五)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的,则应受到行政或刑事处罚。《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
    2023-02-02
    67人看过
  • 房屋买卖关系是否可以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买卖中,房屋买卖关系不可以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关系是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法律关系,房屋买卖合同是在房屋买卖关系成立的基础上签订的有关买卖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房屋买卖关系是否可以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买卖合同  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2022-06-25
    387人看过
  • 民法关于买卖合同关系有哪些规定
    一、民法关于买卖合同关系有哪些规定1、民法关于买卖合同关系的规定有:具有行为能力的双方当事人对买卖达成合意,成立一致意见时,且不违反法律即可建立买卖合同关系,出卖人应当按照买卖合同约定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四十一条,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二、口头合同怎么证明实际存在1、如果口头协议约定时,有其他第三方证人在场或者有录音的话,对方不履行口头协议,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让第三方证人出场或者录音证明口头协议的存在。2、如果没有证人在场的话,最好跟对方再次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以用录音的方式尽量录取到口头协议存在的证据,然后
    2023-06-12
    223人看过
  • 关于“试用买卖合同”有何规定?
    在一般买卖中,出卖人并无让买受人试用标的物的义务;而在试用买卖中,出卖人于买卖成立前有义务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用。试用买卖以买受人试用标的物后在一定期限内表示认可为买卖合同的生效条件。一般认为,试用买卖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买卖合同即在所附买卖条件成就前,出卖人应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试验使用,最终是否同意购买取决于买受人的意愿。以下四种情况,不属于试用买卖:1、约定标的物经过试用或者检验符合一定要求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的;2、约定第三人经试验对标的物认可时,买受人应当购买标的物的;3、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调换标的物的;4、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间内可以退换标的物的。律师补充:试用期限可由双方当事人约定。对试用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按照《民法典》第510条,可以进行补充协议。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补充协议确定的试用期限。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由出卖人确定试用期限。试用买卖合同在试用期限内
    2023-05-06
    170人看过
  • 房屋买卖合同中有关面积的误差的规定
    开发商与购房人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中应当约定面积误差的处理。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在合同中约定套内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并约定在建筑面积不变的情况下套内面积发生误差,以及套内面积和建筑面积均发生误差时的处理办法。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如果当事人在合同中未作相关约定,按下列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应具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绝对值超出3%(不含3%):1、买房人有权退房。开发商在收到买房人退房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将买房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房价款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息);2、买房人不退房,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房人补足;超出3%(不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开发商承担,产权归买房人;3、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的
    2023-06-09
    232人看过
  • 关于集体土地房屋买卖合同
    合同是证明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的重要凭证,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当事人双方达成合意,可以在村集体领导下就合法程序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农村集体房屋买卖合同范本甲方(卖方):乙方(买方):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协商一致,并经土地所有权人同意,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一、甲方自愿将坐落在房屋院落(包括:正房间、厢房间)出卖给乙方,并将与所出卖房屋相关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该院落具体位置为:东邻:西邻:南邻:北邻:登记长度为:米、宽度为米,面积共平米。二、该院落相关的附属物同时全部转让,附属物包括: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附属建筑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即人民币小写元。乙方在合同生效时一次性付清。四、甲方应在前将该房屋交付乙方;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担保、抵押、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
    2023-07-07
    93人看过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权有效期是多久
    一、关于房屋买卖合同撤销权有效期是多久1、买卖合同撤销权的期限一般是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撤销事项时开始计算。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撤销权的消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三)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二、房屋买卖合同违约怎么起诉1、收集现有证据现有证据包括合同及合同履行的相关材料,要求是原件,还有交易记录、银行流水等双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文件,如果某些材料不是原件,应让律师审查是否会影响诉讼结果。收集对方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等资料,证据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关乎到能否起诉和胜诉。2
    2023-06-12
    406人看过
  • 有关买卖合同订金的权益规定?
    定金在买卖合同中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属于法律上的一种担保方式。其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违约赔偿是违约责任的一种形式,双方当事人是独立的。购房的定金和订金区别是什么定金是通过书面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的货币作为合同担保,其目的在于确保各方订立合同或促使合同义务人履行义务,保障权利人的权利能够得以实现。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义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定金,这就是“定金罚则”的基本精神。订金并非专门的法律概念,没有直接的法律规定,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视为预付款,如果出现违约情形,并不会发生直接被没收或需要双倍返还的法律后果,适用不了“定金罚则”,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及各方当事人的过错来让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那一般在买房时,突然不想买了也可以退回的,是定金还是订金其实,从上面的解释大家
    2023-07-07
    111人看过
  • 关于合同转让变更的条件规定
    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第七十七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第七十八条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第七十九条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2023-06-09
    210人看过
  • 转让是否属于房屋买卖合同的义务
    1、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买卖房屋时,办理过户登记是房屋买卖合同中的义务,房屋出卖人应当帮助买受人办理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所有权;(二)买卖、交换、赠与合同;(三)继承、遗赠材料;(四)分立、合并协议;(五)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的有效法律文书;(六)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权的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有关纳税证明;(八)其他必要的资料。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在申请登记时必须提交备案的买卖合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因买卖、抵押等原因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由双方共同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单方申请:(一)未登记的房地产首次申请登记;(二)房地产权利是通过继承或者接受遗赠取得的;(三)人民政府的法律文件或者决定已经生效的法院、仲裁委员会或者已经生效的人
    2023-05-08
    405人看过
  • 关于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对于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在适用法律认定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效力时会有不同情况:第一,对农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因购买者具有房屋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这个身份排除了宅基地不能进行流转的障碍。第二,对待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的认定应慎重,因为虽然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人转让,但考虑到法律法规对农村居民转让房屋所有权并无禁止性规定,而国家相关政策也并无禁止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外的农村居民出售房屋的规定,应倾向于认定合同有效,第三,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城镇居民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应认定无效,在《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通知》中明确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违法为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因此这种情况
    2023-02-21
    85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根据合同转让的范围不同,可将合同转让分为合同的全部转让与合同的部分转让。合同的全部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合同权利义务全部转让给第三人。... 更多>

    #合同转让
    相关咨询
    • 关于期房买卖房屋转让合同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2
      期房转让协议符合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效性。期房转让是指预售商品房(期房)的预购人将预购商品房的期权转让给受让人的法律行为。
    • 关于房屋的转让和买卖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9
      房屋买卖隶属个人房屋转让的一种形式。房屋买卖是指将自己名下的房屋进行出售或买下房屋的一种交易做法个人房屋转让有几种形式: 1.房地产买卖:转让人将房地产移转给受让人所有,受让人获到房地产产权并支付相应价款。这种做法贯彻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 2.房地产赠与:当事人一方将自己拥有的房地产无偿地转让给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协议。 3..其他合法方式: ①以房地产作价人股、与他人成立公司法人
    • 关于合同权利转让问题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14
      合同权利转让有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全部转让的,原合同关系消灭,产生一个新的合同关系,受让人成为新的债权人;部分转让的,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中,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只要转让是合法的,转让就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规定,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
    • 关于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5-13
      一、债权人能转让合同权利吗 债权人能转让合同权利吗?答案是肯定的,只要满足法定条件。 1、转让的法定条件: (1)必须以合法有效的合同关系存在为前提。如果该合同根本不存在或者被宣告无效,或者已经被解除,在此种情况下发生的转让行为都是无效的。 (2)必须符合法律所规定的转让程序,需要通知的依法通知;需要征得相对方同意的先经其同意;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3)必须符合社
    •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关于第三人转让房屋的问题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21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八条第二项的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解释》第十条的规定,买受人以出卖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另行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将房屋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