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拆迁企业补偿标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1 15:30:21 73 人看过

哈尔滨市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包括被征收房屋的补偿费用、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以及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在哈尔滨市,企业拆迁的补偿标准通常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针对被征收房屋所给予的补偿费用;2.由于房屋征收而导致的搬迁和临时安置费用的补偿;3.由于房屋征收所带来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需要制定相应的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进行适当的补助和奖励。

哈 尔 滨 市 企 业 拆 迁 奖 励 办 法 : 针 对 被 征 收 人 的 补 助 与 奖 励

根据哈尔滨市企业拆迁奖励办法,针对被征收人的补助与奖励,我们需要进行法律分析。根据该办法,拆迁企业需要按照拆迁面积给予拆迁企业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拆迁面积的30%。同时,拆迁企业还需要按照拆迁面积给予拆迁人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拆迁面积的20%。

然而,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企业需要对被拆迁人给予拆迁补偿,拆迁人需要对被拆迁人给予拆迁奖励。因此,哈尔滨市企业拆迁奖励办法中拆迁企业给予拆迁企业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拆迁面积的30%和拆迁人给予拆迁人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拆迁面积的20%的规定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无效的。

因此,根据以上分析,哈尔滨市企业拆迁奖励办法中拆迁企业给予拆迁企业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拆迁面积的30%和拆迁人给予拆迁人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拆迁面积的20%的规定是无效的。

哈尔滨市企业拆迁奖励办法中拆迁企业给予拆迁企业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拆迁面积的30%和拆迁人给予拆迁人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拆迁面积的20%的规定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是无效的。

《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补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8日 13: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被拆迁人相关文章
  • 哈尔滨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失业保险金标准:我市目前执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2)医疗补助金标准: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的长短、按照失业金的6%、8%、10%分别确定。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5年的,为本人失业金的6%;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足10年的,为本人失业金的8%;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为本人失业金的10%。(3)生育补助金:按照本人领取失业金标准的3个月一次性支付。(4)住院医疗补助金:按照发生的医疗费的70%报销,但不超过10个月失业金标准。(5)死亡丧葬补助金:按照我市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执行;现执行的标准是1200元。(6)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供养1人的为死者生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供养2人的为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供养3人及3人以上的为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7)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按照本人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额度,全额返给农民工本人,作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8)职
    2023-05-31
    329人看过
  • 哈尔滨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一、哈尔滨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在哪些情形下可征收农村土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
    2023-03-07
    122人看过
  • 哈尔滨楼房动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一、哈尔滨楼房动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计算的拆迁征收房屋补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进行计算,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拆迁补偿费是否缴纳增值税拆迁补偿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流转税,征地拆迁过程中未产生增值额,取得的拆迁赔偿款应予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
    2023-07-08
    398人看过
  • 哈尔滨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哈尔滨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城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具有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的单位和个人。本办法所称承租人,是指持有租赁证件,或者与被拆迁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第五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六条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市)城市房屋拆
    2024-01-31
    58人看过
  • 哈尔滨企业土地转让
    原标题:土地登记工作规范法律法规依据1.《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民法典;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7.《土地登记办法;8.《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9.《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10.《哈尔滨市土地登记管理办法;11.关于土地登记的相关文件、规定;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土地变更登记所需材料(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转让的变更登记1.转受让双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2.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或合同;3.转受让双方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委托他人办理的,转受让双方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转让方需提交的材料:①属国有企业转让土地的,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决议,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文件
    2023-05-29
    114人看过
  • 对哈尔滨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起诉吗
    一、对哈尔滨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起诉吗?可以,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和拆迁补偿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哈尔滨蔬菜大棚拆迁补偿争议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三、哈尔滨蔬菜大棚拆迁补偿争议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哪些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四、哈尔滨蔬菜大棚拆迁补偿争议立案后可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一)应当到庭
    2024-01-19
    354人看过
  • 哈尔滨房屋征收补偿标准设“下限”
    近日,《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办法》结合哈尔滨市实际,对房屋征收组织和原则、征收计划和决定、征收补偿和评估、征收实施和监督管理以及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办法》明确指出,区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结构、用途、建筑面积以及家庭成员状况、住房保障资格、房屋使用情况等事项组织调查登记。属非住宅房屋的还应当对单位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设施设备、在岗职工、经济效益、征收安置意向等事项进行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对调查登记予以配合。房屋权属、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结果应当在征收范围内公布。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标准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的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办法》规定,征收通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的,不予补偿。同时,区政府要组织城乡
    2023-06-08
    240人看过
  • 哈尔滨企业简易注销
    从3月1日起,《黑龙江省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办法》正式实施。企业注销登记,不但需要提交的材料仅剩四种,而且办理的时限也缩短了,合乎办法规定的,2日内登记机关便可给答复。哪些企业适用于该办法?省内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适用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对符合办法规定,公告期内未被提出异议的企业,登记机关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依法做出准予简易注销登记的决定。企业在简易注销登记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登记机关可以依法做出撤销、注销登记等处理,在恢复企业主体资格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黑龙江”网站向社会公示。对恶意利用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逃避债务或侵害他人合法权利的,有关利害关系人可通过民事诉讼,向投资人主张其相应民事责任,投资人
    2023-05-08
    358人看过
  • 哈尔滨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哈尔滨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如:石家庄市人民政府针对三年大变样政策,每年都出具了《石家庄拆迁区域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表》。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二、哈尔滨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则无需支付临时
    2023-05-22
    494人看过
  • 哈尔滨市2020年取暖费标准
    山东取暖费发放依据三个标准:1、已经参加保险的离休人员,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标准进行发放,发放的标准为3161元。2、已经参加了社保的退休和退职人员,依据2010年人民政府关于取暖费的标准执行,为3161元。3、参加职工养老保险且一次性缴费后每月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依据2184元的标准进行发放。哈尔滨市给予45平方米以下(含45平方米)实用面积取暖费补贴,但是根据补贴对象的不同,分别给予100%和90%的补贴。给予100%补贴的有四类对象:第一类: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第二类: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民政定补优抚对象;第三类:家庭成员均无职业的市、区属企业失业救济对象;第四类:单位关停破产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企业退休建国前老军人。给予90%补贴的有两类对象:市区属国有困难福利企业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残疾职工和家庭成员确实无力支付热费的进入社保领取养老金的市、区属国有破产企业退休人员(破产退休
    2023-07-01
    79人看过
  • 哈尔滨市劳动合同解除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依据为《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劳动者在单位工作的年限,应从劳动者向该用人单位提供劳动之日起计算。如果由于各种原因,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影响工作年限的计算
    2023-06-19
    135人看过
  • 哈尔滨物业企业资格认证
    【事项名称】三级物业企业资质审批【办理机构】哈尔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办理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端街11号【联系电话】0451-84612984【办理条件】各类改修改建、改变房屋用途的产权单位、产权人或使用单位、使用人。【所需材料】1、资质等级申请文件;2、法定代表人任命文件;3、资质等级申报表;4、企业章程;5、专业人员技术职称证件及岗位证书;6、注册资本验资证明;7、固定办公场所证明;8、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9、物业服务合同。【办理程序】1、申请人按要求提交材料;2、现场调查核实;3、核发资质等级证书。【办结时限】自受理申请人申报材料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质审批工作。【收费标准】无【收费依据】无【办理依据】无
    2023-05-10
    195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保险的领取标准
    1、失业保险金标准:我市现行失业保险金标准为市区每人每月735元,所辖县(市)每人每月518元;2、医疗补助金标准: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的长短、按照失业金的6%、8%、10%分别确定;(1)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5年的,为本人失业金的6%;(2)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足10年的,为本人失业金的8%;(3)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为本人失业金的10%。3、生育补助金:按照本人领取失业金标准的3个月一次性支付;4、住院医疗补助金:按照发生的医疗费的70%报销,但不超过10个月失业金标准;5、死亡丧葬补助金:按照我市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执行;现执行的标准是1200元;6、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1)供养1人的为死者生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2)供养2人的为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3)供养3人及3人以上的为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7、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按照本人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额度
    2023-05-10
    54人看过
  • 哈尔滨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简介
    哈尔滨外商投资企业协会是经哈尔滨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是外商之家。协会成立于一九八九年,由在哈尔滨市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和华侨投资企业,从事外商投资服务工作的机构和科研单位、外国企业在哈从事业务的机构,以及有关社会人士联合组成的非赢利性社会团体。是全国最早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社团组织之一。协会受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哈尔滨市经济合作促进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张少良任协会名誉会长。市经济合作促进局局长杜传东任协会会长,七家企业领导担任副会长。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贯彻执行国家对外开放、鼓励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努力为会员和投资者服务,维护会员企业和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在政府与企业之间搭建平台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增强会员企业中外各方与政府机构以及会员之间的联系、了解与合作;沟通信息,交流经验,促进会员企业的发展以及在哈尔
    2023-06-06
    153人看过
  • 哈尔滨失业保险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1)失业保险金标准:我市目前执行的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月300元。(2)医疗补助金标准:根据缴纳失业保险费时间的长短、按照失业金的6%、8%、10%分别确定。缴费时间一年以上不足5年的,为本人失业金的6%;缴费时间5年以上不足10年的,为本人失业金的8%;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为本人失业金的10%。(3)生育补助金:按照本人领取失业金标准的3个月一次性支付。(4)住院医疗补助金:按照发生的医疗费的70%报销,但不超过10个月失业金标准。(5)死亡丧葬补助金:按照我市在职职工死亡丧葬费标准执行;现执行的标准是1200元。(6)供养直系亲属抚恤金:供养1人的为死者生前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供养2人的为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供养3人及3人以上的为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7)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按照本人在职期间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失业保险费额度,全额返给农民工本人,作为一次性生活补助金。(8)职
    2023-05-31
    329人看过
  • 哈尔滨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
    一、哈尔滨市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最新标准是多少?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二、在哪些情形下可征收农村土地?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可以依法实施征收:(一)军事和外交需要用地的;(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
    2023-03-07
    122人看过
  • 哈尔滨楼房动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计算的
    一、哈尔滨楼房动迁补偿标准是如何计算的拆迁征收房屋补偿标准是按照房屋的市场评估的价格乘以房屋的建筑面积来进行计算,拆迁房屋补偿标准是:房屋拆迁的补偿款、安置补偿费、土地上附着的青苗费、拆迁造成的损失补偿以及奖励。《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二、拆迁补偿费是否缴纳增值税拆迁补偿费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征收的流转税,征地拆迁过程中未产生增值额,取得的拆迁赔偿款应予免征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一)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二)避孕药品和
    2023-07-08
    398人看过
  • 哈尔滨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一、哈尔滨市市区房屋拆迁补助补偿规定的内容有哪些?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和《黑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的,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城市房屋拆迁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有利于城市旧城区改造和生态环境改善,保护文物古迹。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拆迁人,是指依法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本办法所称被拆迁人,是指具有被拆迁房屋所有权证的单位和个人。本办法所称承租人,是指持有租赁证件,或者与被拆迁人签订租赁合同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的单位和个人。第五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应当在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六条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市)城市房屋拆
    2024-01-31
    58人看过
  • 哈尔滨企业土地转让
    原标题:土地登记工作规范法律法规依据1.《民法典;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5.《民法典;6.《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7.《土地登记办法;8.《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9.《黑龙江省土地登记办法;10.《哈尔滨市土地登记管理办法;11.关于土地登记的相关文件、规定;12.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土地变更登记所需材料(一)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状转让的变更登记1.转受让双方办理土地使用权转让申请书;2.转受让双方签订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或合同;3.转受让双方身份证明材料:法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4.委托他人办理的,转受让双方需提供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5.转让方需提交的材料:①属国有企业转让土地的,需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决议,企业主管部门以及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复文件
    2023-05-29
    114人看过
  • 对哈尔滨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起诉吗
    一、对哈尔滨蔬菜大棚拆迁补偿标准有争议可以起诉吗?可以,满足以下条件法院就会立案:(一)原告和拆迁补偿有直接的利害关系;(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二、哈尔滨蔬菜大棚拆迁补偿争议的举证责任是怎样的?1、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2、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据的除外。3、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三、哈尔滨蔬菜大棚拆迁补偿争议的诉讼代理人包括哪些人?(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四、哈尔滨蔬菜大棚拆迁补偿争议立案后可延期开庭的情形有哪些?(一)应当到庭
    2024-01-19
    354人看过
换一批
#拆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被拆迁人可以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所有人;也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合法使用权的人,即使用人;还可以是对房屋享有共有权的人,即共有权人。... 更多>

    #被拆迁人
    相关咨询
    • 哈尔滨市企业户口迁入政策
      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10
      哈尔滨县城户口的人,可以在哈尔滨市里的出入境管理局办港澳通行证。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 二、申请手续(一)内地居民单独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并提交下列材料: 1、提交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申请人照片; 2、交验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申请人未满16周岁,也可交验居民户口簿;军人应交验军人身份证明。上述身份证件须留存复印件或者电子扫描图片; 3、按规定提交或者
    • 哈尔滨东风沟沿岸住房拆迁补偿标准是?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03
      哈尔滨东风沟沿岸住房拆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元组成的补偿金额。以下介绍三种法定评估依据:[1] 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 商品
    • 哈尔滨正远房屋拆迁的补偿金标准是多少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10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
    • 哈尔滨市土地拆迁补偿第十八条规定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9-24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实行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两种方式,被征收人可以自行选择。住宅房屋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包括搬家费和电视、电话、互联网接入迁移费、煤气建设安装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非住宅房屋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非住宅房屋搬迁补偿包括电视、电话、
    • 哈尔滨土地拆迁赔偿标准是多少啊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6-22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但有时公布的标准极低甚至不公布补偿标准。如不公布补偿标准,可通过申请信息公开的方式要求政府公开;根据《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土地的补偿加上安置补偿费之和一般按前三年平均每亩年产值的20倍到30倍来计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另外计算。哈尔滨土地拆迁补偿有些地区可能更高,看当地经济发展水平,但通过按此标准计算出来的补偿标准也不能满足当地生活水平的,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