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劳动合同纠纷怎样举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0-06 22:12:49 411 人看过

一、出现劳动合同纠纷怎样举证

出现劳动合同纠纷按照如下方式举证:

1.收集当事人身份信息的证明材料,如姓名、地址等;

2.劳动保障部门告知投诉受理结果或查处结果的通知书等;

3.证明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工资单、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收取押金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二、劳动合同纠纷的仲裁时效

劳动合同纠纷仲裁有期限。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

【仲裁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三、劳动合同纠纷的类型

劳动合同纠纷有:

1.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2.集体劳动合同纠纷;

3.劳务派遣合同纠纷

4.非全日制用工纠纷;

5.追索劳动报酬纠纷;

6.经济补偿金纠纷;

7.竞业限制纠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章 仲裁 第三节 开庭和裁决  第三十九条 【证据及举证责任】当事人提供的证据经查证属实的,仲裁庭应当将其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n劳动者无法提供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仲裁庭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在指定期限内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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