牵连犯什么意思,有哪些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16 19:18:28 57 人看过

一、牵连犯什么意思,有哪些规定?

牵连犯的意思是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牵连犯是实施某一犯罪行为,其采

取的方法或产生的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

牵连犯是指犯罪人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结果行为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牵连犯的数行为之间首先应具有牵连关系,否则就不成其为牵连犯。强调牵连犯的成立行为人应具有主观因素,最根本的一点是为了突出反映牵连犯中本罪与他罪之间的不同地位以及相互关系,如果不问行为人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与犯罪的目的之间的关系,即可认定为牵连犯的话,这无疑将扩大牵连犯的范围。同样,牵连犯是数个行为之间的牵连,也即牵连犯成立的前提条件是行为人必须有数个独立犯罪行为的存在,如果没有数个独立犯罪的存在,也就无所谓有牵连问题的存在。

【法律依据】根据《刑法》第三条,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二、牵连犯怎么数罪并罚的?

基于罪刑相适应而并罚

1、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实行数罪并罚。

2、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抗拒缉私的,以具体的走私犯罪如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珍贵文物罪与妨害公务罪实行并罚,但是在走私毒品的犯罪过程中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直接以走私毒品罪的加重情形对待,属于包容犯问题,而不实行并罚。

3、保险诈骗行为与故意造成财产损毁、被保险人死亡、残疾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行为。

有罪刑相适应的情况,可以进行数罪并罚,例如,犯罪嫌疑人存在保险诈骗行为与故意造成财产损毁行为;存在走私犯罪并以暴力威胁的方式妨碍公安人员缉私的行为;存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同时以暴力手段抗击执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一章 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三条 法律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依照法律定罪处刑;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刑。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1:4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连续犯与牵连犯有什么异同
    连续犯是指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数次实施犯罪行为,触犯同一罪名的情况。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的情况。连续犯和牵连犯的区别主要是犯罪行为触犯的罪名不同,犯罪行为的数量不同,牵连犯适用数罪并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并罚】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
    2023-06-12
    493人看过
  • 在刑法中有哪些牵连犯?
    中国《刑法》中没有牵连犯的规定。但是对于牵连犯,除我国刑法已有规定的外,从一重罪论处。牵连犯的情形一般是以下几种:1、以伪造公文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文罪,两个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2、行为人盗窃枪支弹药以后又加以隐藏的,盗窃枪支的行为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是目的行为,隐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结果行为,两个犯罪之间形成目的与结果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一、牵连犯的条件1、数罪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不同于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方面的故意,在一个犯罪目的支配下实施的牵连犯罪行为,其故意内容可以不同,但都必须是故意。过失犯罪不成立牵连犯。2、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且触犯不同的罪名。如果只有一个
    2023-06-27
    124人看过
  • 牵连犯的概念内容有哪些?
    一、牵连犯的概念内容有哪些?牵连犯的概念是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例如,以伪造公文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文罪,两个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再如,行为人盗窃枪支弹药以后又加以隐藏的,盗窃枪支的行为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是目的行为,隐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结果行为,两个犯罪之间形成目的与结果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二、牵连犯的构成条件有哪些?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数罪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不同于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方面的故意,在一个犯罪目的支配下实施的牵连犯罪行为,其故意内容可以不同,但都必须是故意。过失犯罪不成立牵连犯。第二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
    2023-04-13
    444人看过
  • 牵连犯的特征有怎样的规定?
    一、牵连犯的特征有怎样的规定?牵连犯的特征是:1.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就是说,行为人是为了达到某一犯罪目的而实施犯罪行为(目的行为),在实施该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其所采取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构成另一个独立的犯罪;正是在这一犯罪目的的支配下才形成了与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相对应的数个犯罪故意,而在具体内容不同的数个犯罪故意支配下的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都是围绕着这一犯罪目的实施的。2.必须具有两个以上的、相对独立的危害行为。由于牵连犯在实质上是数个犯罪行为,因而行为人若只实施了一个危害社会行为,就无从谈起行为之间的牵连关系问题,从而也就不会有牵连犯的存在。3.牵连犯所包含的数个危害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牵连关系。牵连的形式表现为三种:一是目的行为与方法行为的牵连。4.牵连犯的数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罪名。如果行为人实行的危害行为只能触犯一个罪名,就不能构成牵连犯。我国刑法理论通行
    2023-04-20
    70人看过
  • 牵连犯分为哪些形式
    1.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其犯罪的方法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如行为人为窃取他人财物而入室盗窃,其入室的行为是为了达到窃取他人财物目的的手段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非法侵入住宅罪”的罪名。其窃取他人财物的目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盗窃罪”罪名。2.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其犯罪的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其他罪名。比如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枪支的行为,触犯了《刑法》规定的“盗窃枪支罪”。后行为人将盗窃来的枪支隐匿,其结果行为又触犯了《刑法》规定的“非法持有、私藏枪支”罪。《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罪】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百四十五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第
    2023-06-03
    430人看过
  • 虚假诉讼罪的牵连犯有哪些
    一、什么是虚假诉讼罪虚假诉讼罪是指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二、虚假诉讼罪的牵连犯有哪些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其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它罪名的情况。在虚假诉讼罪中,要想成立牵连犯,必须要满足以下的条件:1、数罪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不同于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方面的故意,在一个犯罪目的支配下实施的牵连犯罪行为,其故意内容可以不同,但都必须是故意。过失犯罪不成立牵连犯。2、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且触犯不同的罪名。如果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即使触犯了不同罪名,也不是牵连犯而是想象竞合犯。3、数个犯罪行为须有牵连关系。牵连关系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具有方法与目的或原因与结果的密切联系。因此,在虚假诉讼中,行为人必须是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行为之间必
    2023-02-25
    337人看过
  • 《刑法》中常见的牵连犯有哪些
    1、以伪造公文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文罪,两个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2、行为人盗窃枪支弹药以后又加以隐藏的,盗窃枪支的行为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是目的行为,隐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构成私藏枪支弹药罪,是结果行为,两个犯罪之间形成目的与结果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刑法中的结果犯有哪些结果犯有:刑法第234条规定的故意伤害罪的致人死亡,第263条规定的抢劫罪的抢劫致人死亡,第236条规定的强奸罪的强奸致人死亡,第336条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节育手术罪,第238条非法拘禁罪的致人死亡,第260条虐待罪等,结果加重犯结构为基本犯罪+加重结果。行为人实施了基本犯罪行为,但造成了加重结果,基本犯罪行为与加重结果之间具有直接因果关系。
    2023-08-11
    149人看过
  • 合同诈骗罪的牵连犯有哪些
    在刑法学上,涉及到合同诈骗罪的连带犯罪常常包含然而不仅局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行为人犯有虚假制作或者篡改国家机关公文、有效证件以及印章等罪状,以此来为其实施合同诈骗活动制造相关的伪造文件。其次,有些人可能触及到盗窃、抢夺或者抢劫的罪行,他们通过非法的途径获取了合同的标的物。再者,比如说有些人可能会侵害商业机密权,利用他人的商业机密信息进行合同诈骗活动。最后,还有一些人可能会涉及到洗钱罪,他们通过各种方式对诈骗所得的资金进行清洗,以期逃避法律的追究和制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024-05-06
    67人看过
  • 牵连犯要具备哪些条件
    牵连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实施数个犯罪行为,数个行为之间存在手段与目的或者原因与结果的牵连关系,分别触犯数个罪名的犯罪状态。且对于牵连犯,除我国刑法已有规定的外,从一从重处断。牵连犯在中国刑法条文中虽然没有明文规定,但在司法实践中却经常涉及。对于牵连犯问题,在刑法理论界存在较多争议。传统刑法理论认为牵连犯是实质的数罪,处断的一罪;新刑法的规定对牵连犯既有适用从一重处断,又有适用数罪并罚。因在司法实践中这两种处罚原则并存,极易造成法律适用的不统一。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数罪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不同于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方面的故意,在一个犯罪目的支配下实施的牵连犯罪行为,其故意内容可以不同,但都必须是故意。过失犯罪不成立牵连犯。第二,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第二,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且触犯不同
    2023-05-01
    283人看过
  • 牵连犯在刑法分则的规定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出于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实施了数个犯罪行为(目的行为、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而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犯罪形态。在刑法分则中明确规定的有:(1)第120条第2款组织、领导和积极参加恐怖活动并实施杀人、爆炸、绑架等犯罪的;(2)第157条第2款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缉私的;(3)第198条第2款为了骗取保险金而故意造成财产损毁、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等保险事故的;(4)第294条第3款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入境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又有其他犯罪的,等等。此外,相关司法解释中也有不少关于对牵连犯实行数罪并罚的规定,比较重要的有:1、实施《刑法》第140-148条的生产、销售伪劣商品以及假药等特定的伪劣产品犯罪行为,同时又以暴力、威胁方法抗拒查处的;2、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又有使用假币行为的;3、实施《刑法》第341条的犯罪行为即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
    2023-06-11
    377人看过
  • 刑法中牵连犯类型有什么?
    一、刑法中牵连犯类型有什么?牵连犯分为手段牵连犯和结果牵连犯。1、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采用的犯罪手段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是手段牵连犯。2、行为人在某一犯罪目的的驱使下,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待为达到犯罪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终止并达到犯罪目的后,随后出现的结果又触犯了其他罪名,是结果牵连犯。《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拘役的,执行有期徒刑。数罪中有判处有期徒刑和管制,或者拘役和管制的,有期徒刑、拘役执行完毕后,管制仍须执行。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其中附加刑种类相同的,合并执行,种类不同的,分别执行。二、危险犯有
    2023-07-21
    125人看过
  • 牵连犯的变现形式有什么
    一、牵连犯的变现形式有哪些牵连犯的变现形式有:1、行为人实施某种犯罪,采用的犯罪手段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是手段牵连犯。2、行为人在某一犯罪目的的驱使下,实施某种犯罪行为,待为达到犯罪目的而实施的犯罪行为终止并达到犯罪目的后,随后出现的结果又触犯了其他罪名,是结果牵连犯。二、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什么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是从一重处断原则、数罪并罚原则。一般看情况如果适用其他罪的部分处罚的,也要依据法律规定定罪。另外,牵连犯是指以实施某一犯罪为目的,但是它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刑法》第六十九条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五年。
    2024-05-07
    354人看过
  • 一般牵连犯的类型有什么
    牵连犯的类型主要就是有手段牵连犯和结果牵连犯。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而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又触犯其他罪名的情况。例如,以伪造公文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的目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的手段行为构成伪造公文罪,两个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再如,行为人盗窃枪支弹药以后又加以隐藏的,盗窃枪支的行为构成盗窃枪支、弹药罪,是目的行为,隐藏枪支、弹药的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是结果行为,两个犯罪之间形成目的与结果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各国刑法典大多无牵连犯的规定,规定牵连犯的国家,一般都规定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从一重罪处断。中国刑法中没有牵连犯的规定,理论上一般认为对牵连犯不实行数罪并罚,而是从一重罪处断。但也有学者认为,对牵连犯应当并罚。司法实践中的做法也很不一致,对于牵连犯的认定有紧有松,对于牵连犯的处罚,既有从一重罪处断的,也有实行数罪并罚的。构成牵连犯,
    2023-04-16
    428人看过
  • 抢劫罪与牵连犯关系认定条件有哪些
    关于牵连犯之认定,其必需满足以下三项基本条件:首先,数种罪行必须源于同一犯罪意图,即在单一犯罪目的的主导下所实施的一系列牵连犯罪行为;其中各个行为之间的故意内容可能存在差异,但皆需是出于有意为之,而非过失犯罪。其次,行为人必须实际实施了两个或以上相互独立的犯罪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分别触犯了不同的罪名。最后,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必须具有紧密的牵连关联性。《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四款,司法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前三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024-04-23
    33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什么是牵连犯,对牵连犯是怎样规定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是牵连犯—般认为,牵连犯,是指犯罪的手段行为或结果行为,与目的行为或原因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的情况。即在犯罪行为可分为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时,如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便成立牵连犯;在犯罪行为可分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时,若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分别触犯不同罪名,便成立牵连犯。通说认为,牵连犯有三个特征:(一)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如果行为人主观工具有多个犯罪目的,则不构成牵连犯;(二
    • 什么是牵连犯?如何认定牵连犯?
      湖南在线咨询 2025-02-06
      一、牵连犯的特征规定: 牵连犯的特征包括: 1. 必须基于一个最终的犯罪目的。也就是说,行为人为了达到某一犯罪目的而实施犯罪行为(目的行为),在实施该犯罪行为的过程中,其所采取的方法行为或结果行为又构成另一个独立的犯罪;正是在这一犯罪目的的支配下才形成了与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相对应的数个犯罪故意,而在具体内容不同的数个犯罪故意支配下的目的行为、方法行为、结果行为,都是围绕着这一犯罪目的
    • 证据有哪些?有牵连犯,过失犯,故意犯都有哪些?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20
      牵连犯是指行为人实施某一犯罪,其手段行为或者结果行为违反其他犯罪的情况。比如以伪造公文的形式骗取他人财物,诈骗财物的目的构成诈骗罪,伪造公文的手段构成伪造公文罪,两种犯罪形成目的与手段的牵连关系,构成牵连犯。构成牵连犯,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数罪必须以犯罪为目的。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的结果。犯罪目的不同于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故意。在一个犯罪目的的控制下实施的涉及犯罪行为,其故
    • 牵连犯相关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5-02-03
      牵连犯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 牵连犯必须涉及两个或更多个行为,这是构成牵连犯的前提条件。如果行为人只实施了单个行为,则不可能构成牵连犯。 2. 牵连犯的多个行为之间必须有牵连关系。 3. 牵连犯的多个行为必须触犯不同的罪名,这是牵连犯的法律特征,也是确定牵连犯的标志。 根据《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如果在判决宣告前,一个人犯有多重罪,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情况外,应当在总和刑期
    • 犯人犯事逃跑会牵连家里人有哪些规定
      湖南在线咨询 2023-11-17
      犯人犯事逃跑不会牵连家里,除非家属进行了窝藏或包庇。现在是法治社会,刑事责任是不会连带的,每个人都独立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不会因为单纯的犯人犯事逃跑就处罚家属,如果这样那就不叫法治了而叫连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