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申请复议期限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和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查鉴定。检验报告中,鉴定意见不具备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重新检查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查、鉴定事项、重新检查、鉴定以一次为限。
行政复议期限为多久
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日,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开始计算。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法律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应当在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
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五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进行审核,并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五日内,将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检验、鉴定程序违法或者违反相关专业技术要求,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
(二)鉴定机构、鉴定人不具备鉴定资质和条件的;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明显依据不足的;
(四)故意作虚假鉴定的;
(五)鉴定人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
(六)检材虚假或者检材被损坏、不具备鉴定条件的;
(七)其他可能影响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公正、客观的情形。
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应当在收到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之日起三日内重新委托检验、鉴定。
-
交通事故行政复议申请期限是哪时候?
469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复议多长时间拿回驾驶证
240人看过
-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复议时间有哪些
129人看过
-
交通事故报保险是否有申请时间限制
341人看过
-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申请复议流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需要多长时间
164人看过
-
交通事故复议后交警多长时间重新认定?
259人看过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
什么时间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强制复议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21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时间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
申请手术医疗事故的时间限制是多长?台湾在线咨询 2024-11-201. 医疗损害责任属于过错责任,通常需要您方举证证明医院存在过错。如果医院手术操作不当导致您骨头内钢钉未取出,医院便存在过错。 2. 根据法律规定,在三种情况下,推定医院存在过错,您无需证明医院有过错: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是隐匿或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是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 3. 因此,只要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相应诊疗义务,造成损害,
-
申请交通事故的复核的时限是多久呢陕西在线咨询 2022-08-05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调解和直接向人民
-
申请交通事故责任复议时间是什么时候西藏在线咨询 2023-08-03申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复议时间为: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15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认定;上一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重新认定申请书后30日内,应当作出维持、变更或撤销的决定。
-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时限是多久,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期限是多长时间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3-22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200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超过1年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在职工因交通事故发生工伤事故时,部分职工可能因为取得了交通事故肇事方的赔偿款,而忽略了本应该获得的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