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应否承担死亡赔偿金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3 17:44:45 493 人看过

交通事故中受害人因不堪忍受自杀

2011年5月25日上午8时许,在武备市某区北安门街xx路公交车站站台附近,四原告的亲属杨某某被被告高某某所驾驶的苏xxxx号汽车撞倒,致杨某某受伤,造成交通事故。经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一大队认定,杨某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被告高某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事故发生当天,杨某某被送至南京军区总院住院治疗,入院诊断为骨盆骨折、头部外伤、糖尿病、腰4/5椎间盘突出、腰4椎体轻度滑脱。2012年1月2日,杨某某服药自杀死亡。武备市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于2012年8月13日出具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杨某某自杀前患抑郁症,2011年5月25日遭遇的交通事故是其患病的间接诱发因素。

当事人应承担死亡赔偿金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杨某某的自杀死亡与本案交通事故的关联性及关联程度;民法上引起损害后果的原因可分为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其均应纳人民事损害赔偿的范畴内考量,但间接原因致损害结果发生的原因力较弱。综合考虑本案因素,交通事故对杨某某死亡结果的原因力比例以15%为宜。故原告按2011年度江苏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41元的标准主张死亡赔偿金,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予以支持。因杨某某死亡时已满69周岁未满70周岁,故死亡赔偿金应计算11年。因本院认为本起交通事故对杨某某死亡结果的原因力比例以15%为宜,故本院支持死亡赔偿金43462.7元(26341×11×15%)。对鉴定费,证据充分,本院予以支持,但该费用不在交强险的赔偿范围内,应由原告及被告高某某按责任比例分担。对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被告的过错程度、杨某某自杀死亡的事实以及交通事故对杨某某死亡结果的原因力比例等因素,本院酌情支持8000元。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6日 11: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死亡赔偿金相关文章
  • 借款人死亡夫妻对方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吗
    借款人死亡夫妻对方应当承担清偿责任。此外,原则上应当从死者遗产中偿还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除非继承人放弃继承权,否则死者生前的债务应由其他继承人偿还。因此,债权人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和家庭成员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的债务。一、债务人死亡了债务怎么办债务人的去世导致其财产的分割,但一生中所欠的债务将不会丢失。债务人所欠的债务应由其财产支付。债权人可以根据欠条,从遗产继承人处要求偿还,但不得超过遗产部分或所欠债务额。债务人去世后,只要债务人的财产足以偿还债务,债务仍然可以追回。 但是需要区分死者的近亲是否继承了死者的遗产,继承人还清死者债务的前提是继承人继承了死者的遗产:如果继承人不继承死者的遗产,则继承人不继承死者的债务。 没有义务偿还死者死前的债务。二、人死亡后借条还有用吗有借条但是借款人已经死亡可以拿着借条向继承人索要债务,当然并非只要有
    2023-06-19
    285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应当赔偿
    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因此继承人应该在继承的死者财产范围内赔偿受害者的损失。死者的财产应该首先用来清偿这些债务。法定继承人顺序、第一顺序继承人、第二顺序继承人《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023-08-17
    140人看过
  • 继承人是否有权请求死亡赔偿金?
    死亡赔偿金请求权不是被继承人的财产,所以不能继承,但死者的亲属可以向侵权人主张死亡赔偿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的定义】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第一千一百八十一条【被侵权人死亡时请求权主体的确定】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为组织,该组织分立、合并的,承继权利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被侵权人死亡的,支付被侵权人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费用,但是侵权人已经支付该费用的除外。死亡赔偿金怎么继承死亡赔偿金并不是死者的遗产。因为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死亡赔偿金则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性质上属于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所以分配方式也不等同于遗产。具体来说,分配时应当考虑当事人与死者的亲密程度以及生活状况等因
    2023-07-02
    411人看过
  • 在租房中,死亡事件是否应该由房东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出租屋中发生命案或自杀等人员死亡事件,《民法典》中并未明确规定,我国也尚未颁布这方面的法律法规,即使承租人损坏了所有者房屋中的财产,也必须在租赁房屋合同中说明才可以索赔。由此看来,对于租住的房屋死亡,房主并无权索赔,但是出于人道主义,租客可与房主协商解决。民法典无因管理需要赔偿吗(一)民法典规定,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因管理事务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受益人给予适当的补偿。(二)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债权的定义】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债权。债权是因合同、侵权行为、无因管理、不当得利以及法律的其他规定,权利人请求特定义务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第一百二十一条【无因管理】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进行管理的人,有权请求受益人偿还由此支出的必要费用。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
    2023-07-01
    288人看过
  • 工伤死亡赔偿金企业承担责任
    企业的赔偿标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一、丧葬补助金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二、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
    2023-07-07
    265人看过
  • 工地工伤死亡赔偿金由谁承担
    如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工亡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所有的赔偿均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但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工伤保险的,所有赔偿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
    2023-02-16
    206人看过
  • “精神暴力”致人死亡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古某莹(化名)原本有一个幸福的家,但上司刘某柱闯入了她的生活。1999年,刘某柱和古某莹分别走出各自的家庭,2000年10月25日,历经磨难的古某莹再次披上婚纱。蜜月过后,刘某柱说想要一个孩子。按照计划生育政策,他们不允许再生孩子。古某莹第一胎系剖腹产,又年逾30,生育会有风险。但为了这来之不易的婚姻,她不假思索就答应了。可丈夫却提出了一个更加苛刻的条件:为了刘家香火相传,必须生个男孩!2001年7月,已有两个月身孕的古某莹因劳累流产。为了实现刘某柱生儿子的愿望,当年9月,古某莹再度怀孕。就在她怀孕5个月时,刘某柱听说超生要开除公职。已身为某物业公司总经理的刘决定打掉孩子,不打胎就离婚!刘某柱丢下这句话,摔门而出。古某莹只好做了人工流产。手术后第三天,刘某柱把一份《协议离婚书》递给了古某莹,从此再也不回家。刘某柱还利用职务之便停了古某莹住宅的水和电,古某莹只好暂时住娘家。2002年3月13
    2023-04-24
    268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是否应该赔偿侵权债务?
    死亡赔偿金可以用来赔偿侵权债务。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未来法定剩余年龄可得利益的减少而给与的补偿,其性质是对死者可预期财产损失的赔偿,因此可以用于清偿死者生前债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一、债权债务继承情况有哪些债权债务继承情况有:1、继承人继承债务,以遗产偿还相应的债务。2、遗赠人以遗赠财产偿还相应的债务。3、继承人和遗赠人按继承比例偿还相应的债务。根据《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二、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法律规定
    2023-03-20
    72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能否被继承人合法支配?
    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原则上这笔钱属于父母、妻子、子女共有所有,平均分配。但在实践中,法院会综合考虑各近亲属与死者的身份关系、共同生活关系以及实际生活状况合理分配,如死者在成家之后一直与妻子和子女共同生活,对于父母仅是尽赡养义务,那么其妻子和子女应该多得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抵债吗死亡赔偿金不能作为遗产抵债。死亡赔偿金赔付的对象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本人;且发生在死者去世以后,其性质为基于死者未来收入丧失而对其近亲属作的补偿,故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构成要件,并非遗产,因此不可以抵偿死者的债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
    2023-07-04
    333人看过
  • 多人死亡赔偿金是否应该平均分配
    方某和康某于2004年3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于2005年11月生育一儿子,取名方-平。方*神(59岁,有固定工资收入)系方某之父,韩某(57岁)系方某之母。2012年7月4日,方某在康某的工地上干活时,从二楼摔下地而死亡,获得死亡赔偿金25万元。方某死亡后,其父母为其出殡共支出各种费用3.5万元。之后,因死亡赔偿金的分配问题产生纠纷,康某和方-平将方*神、韩某诉至法院。分歧该案中方某的死亡赔偿金是不是遗产?应该如何分配?存在两种不同意见。第一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包括丧葬费、抚养费在内,扣除这一部分后,其余部分属于遗产,应在各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第二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是肇事者给予死者家属或者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不属于遗产,其分配原则为:扣除丧葬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外,按照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和依赖程度在家庭成员之间进行分配,不应平均分配。评析笔者同意
    2023-06-04
    366人看过
  • 借款人死亡,法定继承人是否应当还款
    如果贷款人的贷款用途是用于家庭生活的,则属于家庭共同债务,全体家庭成员都有偿还的义务。家庭成员否定的,需承担举证责任。如果借款人死亡之后,继承人继承了借款人的财产的话,是有偿还的义务,如果并没有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那么继承人就没有偿还的义务。律师补充:被继承人的债务具体怎么清偿(1)当只有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时,从原则上讲,应当依照继承人各自所得的遗产份额,按照比例清偿被继承人的债务。即多得者多还,少得者少还。当然这种清偿仍必须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也就是说继承人最多清偿数额不超过他的继承所得。(2)如果几个遗产接受者中既有法定继承人,又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时,首先由法定继承人用继承到的遗产清偿债务,如其所得遗产不足以清偿时,剩余的债务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3)如果只有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的,应当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用所得遗产偿还。【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
    2023-05-06
    496人看过
  • 玩笑不当致人死,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近日,江苏省镇江市丹徒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玩笑引发纠打致他人死亡的民事赔偿案件。年过六旬的朱某与及今年58岁的施某均系丹徒区上党镇某村村民,平日素无恩怨。2009年5月20日下午5时许,朱某在另一村民家中观看施某与其他村民打扑克牌时,见施某欠牌友几元钱未给,便随口讲了句玩笑话,讽刺施某惯于在牌桌上拖欠他人赌资。施某听后,认为很丢面子,也对朱某及其家人进行了强烈的语言侮辱。后两人均失去理智,相互进行纠打,直至被围观的其他村民拉开。施某在纠打中虽未造成任何外伤,但因近一年来患有高血压,回家后片刻即昏迷不醒,虽经医院抢救,但因脑出血破入脑室系统经抢救无效于24日死亡。经法医鉴定,施某系脑出血死亡,其情绪激动是脑出血的诱发因素。因朱某的行为未构成犯罪,施某的法定继承人一纸诉状将朱某告上法庭,要求朱某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各项损失共计40余万元,而朱某认为自己仅跟施某开了一个玩笑,并未实施侵权行为
    2023-07-02
    197人看过
  • 醉驾致人死亡,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吗?
    一般来说,醉驾导致人员伤亡,交强险会给予赔偿,而商业车险的话,保险公司不会给予任何赔偿,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一般都将醉驾列入了免责条款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醉驾撞死人能获赔多少?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成为醉驾。醉酒驾驶致人死亡,如果承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涉嫌交通肇事罪,应当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肇事方应赔偿受害人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住宿费、交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其他财产损失等费用,数额根据实际情况而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2023-07-04
    232人看过
  • 老人出走死亡敬老院承担赔偿
    宋某因自身患有精神疾病无力照顾患有老年痴呆的母亲王某,遂将母亲送入敬老院。王某在入住敬老院期间出走不慎被火车碰撞身亡,宋某的丈夫与敬老院签订了赔偿协议,但宋某认为协议无效,遂把敬老院起诉至法院。近日,北京市怀柔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敬老院赔偿宋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处理丧葬人员误工费、精神抚慰金共计7万余元,同时退还原告宋某养老生活费6000元。2011年5月26日,原告监护人即原告之子池某将原告之母王某送往被告敬老院处养老,双方签订养老服务协议,该协议签订后,被告敬老院又与王某的侄女王某某签订了养老服务附加协议,约定:院方经了解王某精神活动不属于正常老人范围。按原则不能收留,但王某某提出由自己负责对姑姑的生活照料及看护,并和姑姑一起住。姑姑在院发生任何意外事故与院方无关,并不负任何责任。协议签订后,原告之子池某依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缴纳了王某2011年下半年的生活费6000元。2011
    2023-06-06
    183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死亡赔偿金,又称死亡补偿费,是死者因他人致害死亡后由加害人给其近亲属所造成的物质性收入损失的一种补偿。 死亡赔偿金赔偿是受害人因人身损害死亡,家庭可以预期的其未来生存年限的收入因此丧失,家庭成员在财产上蒙受了消极损失。按照损害赔偿法原理,消... 更多>

    #死亡赔偿金
    相关咨询
    • 治疗失误致植物人死亡的,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5-10
      由于院方的治疗失误,导致患者成为植物人的,属于医疗事故,院方需要承担侵权责任。我国植物状态诊断认定标准。该标准共七项: ⑴.认知功能丧失,无意识活动,不能执行指令; ⑵保持自主呼吸及血压; ⑶有睡眠觉醒周期; ⑷不能理解或表达语言; ⑸能自动睁眼或在刺激下睁眼; ⑹可有无目的性的眼球跟踪运动; ⑺丘脑下部及脑干功能基本保存。 以上症征持续存在1月以上者,即为持续植物状态。
    • 被保险人死亡赔偿金是否应当将死者家属的死亡赔偿金给付给死者家属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4-16
      死亡赔偿金不是死亡遗留的财产,不应将死亡赔偿金视为遗产。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全体成员共同取得,应按家庭共同生活紧密程度和依赖程度进行分配,应大部分分给妻子、女、儿,死者生前与妻子和儿女共同生活,所以妻子和儿女应多得死亡赔偿金。 首先应当明确的是,公民的遗产是公民生前所享有的一切财产权以及知识产权,而死亡赔偿金,是在死亡之后产生的,在时间判断上,可以很明确的判断死亡赔偿金不应属于死者的遗产。其次
    • 死亡赔偿金应当归哪个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9-02
      死亡赔偿金应当归谁:(一)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死亡是否属于死者的遗产,是目前我国司法实践中颇有争议的问题。在立法上,除了《》第64条明确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在没有指定受益人或出现法定情形时,保险赔偿金为遗产。此外,我国很多法律、法规虽然也都规定了死亡赔偿金,但这些规定对赔偿金的性质及归属并没有明确。依据我国《》的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 犯罪致人死亡应承担什么赔偿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10-09
      1、交通事故致人死亡,如果不是肇事人主要责任的话,承担赔偿责任即可,如果是肇事人主要责任的话,按规定,属于交通肇事罪,要承担法律后果的。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死者是死亡的家属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5
      家属不需要承担责任。乐意为你提供法律帮助,如对回复满意请采纳,如果还有问题请发布一对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