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人能否在出卖前选择买受人呢?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1 13:40:06 86 人看过

出卖人有权选择买受人,出卖人享有合同自由原则,可以选择符合出卖人要求的买受人,任何人不得干扰其选择的权利。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关于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买卖关系达成协议一致,为其私人事务,可以自由选择。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买受人能否以出卖人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支付货款

买卖双方签订货物买卖合同,卖方依约交付了货物,在要求买方支付货款时遭到买方拒绝,在买卖双方对先付款还是先开发票未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买方以卖方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支付货款违反相关法律规定。所以,作为买方的被告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在买卖合同对先付款还是先开发票未作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买方不得以对方未开具发票为由拒绝支付剩余货款。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

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1日 15: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买受人相关文章
  • 出卖人和买受人哪个是债权人
    那么首先要看甲方和乙方订立的合同的约定交付的方式和时间,如果合同约定是以货物发出即为交付的话,你就是债权人了啥,如果没有订立,你又没有签收货物的话,货物就还是甲方的,甲方就是债权人。当然如果产生了费用后,甲方起诉你到法院的话,你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你就要对产生的相应费用负责的买受人(一)又称买方。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若保险事故发生于买卖合同成立后,标的物所有权移转前,则原保险契约上的利益之归属应具体分析:若于买卖之际,出卖人纯为买受人之利益而投保,则保险赔偿金应属于买受人,但于未受清偿之价金内,出卖人仍保有其利。(二)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三)买受人是指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四)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一、出卖人和买受人的法定义务有哪些出卖人的主要义务:(一)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
    2023-02-18
    369人看过
  • 出卖人违约买受人要求解除
    出卖人违约行为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定解除条件,但合同不存在法律上或事实上履行不能的情形,双方可以继续履行,此时应根据双方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处理,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此种情况下,如果守约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其应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获得赔偿。二手房出卖人违约有什么责任二手房出卖人违约责任包括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八条【预期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七十九条【金钱债务实际履行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五百八十条【非金钱债务实际履
    2023-08-16
    333人看过
  • 出卖人在取得证之前与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
    1、出卖人在取得房地产证之前与他人订立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当事人以出卖人未取得《房地产证》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不予支持。2、该条是关于商品房在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情形下能否再转让的问题。3、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该条真实的立法意图不在于禁止预售商品房的再转让,而在于方便行政管理,不属于合同效力取缔性规范。第四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从该条可以看出
    2023-03-15
    425人看过
  • 买受人与出卖人的关系是什么?
    一、买受人与出卖人的关系是什么?简单的说出卖人和买受人的关系就是平常我们说的买家和买家,出卖人是卖家,买受人是买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上有权利瑕疵,不能完全转移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在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时,其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受人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除非出卖人提供适当的担保。二、出卖人有什么义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卖人的义务有:1、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2、在标的物交付之前妥善保管标的物的义务;3、瑕疵担保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八条,出卖
    2024-01-20
    194人看过
  • 出卖人买受人的义务是怎样的?
    一)出卖人的义务1、交付标的物。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现实交付是指标的物交由买受人实际占有:观念交付包括返还请求权让与、占有改定和简易交付。2、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买受人的最终目的是获得标的物的所有权,将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是出卖人的另一项主要义务,这也是买卖合同区别于其他涉及财产移转占有的合同的本质特性之一。3、瑕疵担保义务。出卖人对其所转让的财产负权利瑕疵和物的瑕疵的担保义务。二)买受人的义务1、支付价款。价款是买受人获取标的物的所有权的对价。依合同的约定向出卖人支付价款,是买受人的主要义务。买受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数额、时间、地点支付价款,并不得违反法律以及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合同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应依法律规定、参照交易惯例确定。2、受领标的物。对于出卖人交付标的物及其有关权利和凭证,买受人有及时受领义务。
    2023-03-05
    280人看过
  • 受赠与人能否买卖作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受赠与人可以在接受赠与后买卖作品,这是他的自由和权利。一、赠与人的义务有哪些(一)转赠与标的物的权利赠与合同以使赠与财产的权利归于受赠人为直接目的,赠与人的主要义务是依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地点、方式、标准将标的物转移给受赠人。赠与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等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赠与合同系无偿合同,因此,依照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只在因故意和重大过失致使赠与的财产毁损、灭失的,赠与人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瑕疵担保义务赠与合同中,一般不要求赠与人承担瑕疵担保义务。但有如下两种例外。首先是在附义务赠与中,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违约责任。所谓附义的赠与,是指赠与人在赠与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义务的赠与。附义务赠与是一种特殊赠与,所附的义务不是单独的另一个合同的内容,而是赠与合同的一部
    2023-03-24
    101人看过
  • 怎么选择二手房买卖中介经纪人
    一、诚信度经纪人的诚信度直接决定了你对他的选择度,只有诚信的经纪人才能让你把购房的主动权交给他,也只有把购房的主动权交给你信任的经纪人才能让你购买到最称心的房子,因为他是用心在帮你买房子,而不是用嘴。二、专业度专业度是选择房产经纪人的首要条件,专业度包括对房价走势判断的专业、对经营区域楼盘出售情况的专业、对交易流程的专业、对贷款税费及合同阐述的专业、推荐房源性价比的专业、优化客户的购房计划方案的专业等。三、从业时间二手房的交易是长期复杂而专业的商品交易,没有长时间的锤炼肯定谈不上炉火纯青,因此,没有一定从业时间的房产经纪人不会是一个专业的经纪人,一般都要在2年以上。四、历史成交记录历史代表着曾经的辉煌,了解经纪人的历史成交记录有助于了解经纪人的综合实力,因为在余下的购房过程中你所选择的经纪人一直是你共战的盟友,没有人会找一个不如自己专业的经纪人做购房盟友的。五、口碑经纪人良好的职业口牌至关
    2023-04-27
    138人看过
  • 受遗赠人能否选择放弃遗嘱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若有指定的受遗赠人存在,那么该受遗赠人有权利根据自己的意愿决定是否接受遗嘱中给予的遗产。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虽然受遗赠人享有选择执行遗赠或放弃遗赠的权利,但是他/她并不能完全自主地决定是否接受遗赠。具体来说,当有人向受遗赠人告知其已成为遗嘱中的受益方时,受遗赠人应在知晓后60天内作出接收或拒绝遗赠的表示。若超过这一期限仍未做出回应,便默认选择放弃。《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2024-08-09
    283人看过
  • 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是什么关系
    一、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是什么关系简单的说出卖人和买受人就是平常我们说的买家和买家,出卖人是卖家,买受人是买家。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标的物是出卖人的首要义务,也是买卖合同最重要的合同目的。标的物的交付可分为现实交付和观念交付。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上有权利瑕疵,不能完全转移所有权于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减少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在买受人未支付价款时,其有确切证据证明第三人可能就标的物主张权利的,买受人有权中止支付相应的价款,除非出卖人提供适当的担保。二、买卖合同纠纷履行地如何确认买卖合同纠纷履行地的确认根据不同的情形会存在一定的差异,具体可以划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二)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
    2023-05-06
    372人看过
  • 出卖人与出租人之间所订立的买卖合同
    1)出卖人负有按照约定向承租人直接交付标的物的义务。2)当出卖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时,根据出租人、出卖人、承租人之间的约定,由承租人行使索赔的权利,承租人行使索赔权利的,出租人应当协助。3)就出租人按照承租人要求所订立的买卖买卖合同,未经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变更与承租人有关的条款。4)由于根据约定,承租人得享有与受领标的物有关的买受人的权利,因而,本应由作为买卖合同买受人的出租人所负担的及时检验义务,以及对于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妥善保管义务,也转由承租人负担。
    2023-06-09
    351人看过
  • 能否让80岁的老人自主选择火车出行?
    目前没有任何交通工具对80岁旅客有限制。乘坐火车的人,除要求不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人(16周岁以下),必须有成年人陪同外;其他人只要持有有效证件,并购买火车票,就可以乘车。其中,有效证件主要包括居民二代身份证、港澳台通行证、有效护照和其它专门证件(如军官证等)。尽管乘火车对旅客的年龄没有上限的要求,但出于安全考虑,岁数大的老人,最好有子女或其他年轻人陪同。80岁老人去世后能领取哪些钱老人已经80岁去世,死亡以后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等待遇,但前提条件是机关事业单位或是企业职工退休,或是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人员办理的退休才能享受相应的死亡待遇;如果属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待遇的人员,是没有死亡待遇的。丧葬补助金是指,职工因工死亡的,以及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导致死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领取的丧葬费用补助。丧葬费是安葬因
    2023-07-08
    316人看过
  • 未出证房屋能否买卖
    未出证房屋不能买卖。未出证的房屋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买卖交易时存在没有产权证明的障碍,属于无权处分,不能依法办理房产证以及进行房屋过户手续。一、办理产权证流程办理房产证的流程:1.办理房产证的时间是在房地产交易完成后的一个月内,也就是说交易双方需要在一个月内携带相关材料办理房屋交易。办理登记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商品房销售合同》等证件和资料。2、接到房屋买卖通知后,买卖双方应持身份证、户口本、盖章等,交纳手续费、契税、印花税后,方可办理转让手续。房屋所有权证书原则上由买卖双方共同办理。买卖双方或者一方因某种原因不能办理转让手续和产权登记的,可以出具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3、买卖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买方应持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在三个月内向房屋所在地市或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申请登记。公共维修基金一般由房产所在的社区做募集,部分城市已开始由银行募集公共维修基金,支付
    2023-03-23
    262人看过
  • 净身出户是否是女人出轨的最佳选择?
    女人出轨可以净身出户。法律规定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双方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如果经双方协商后一方自愿放弃全部财产的,法律方面是允许的。如果协议不成,由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女人出轨男方可以要所有的财产吗女人出轨男方一般是不可以要所有的财产的,男方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女方有权分得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
    2023-07-02
    328人看过
  • 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出卖人怎么处理?
    一、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出卖人怎么处理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后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质量符合约定,有质量保证期的标的物适用质量保证期。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出卖人承担。但是买受人应该及时的向出卖人提出退换货的请求。二、合同不明确的确定方式(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按照推荐性国家标准履行;没有推荐性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
    2023-04-13
    143人看过
换一批
#拍卖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买受人
    词条

    买受人又称买方,是买卖合同中约定支付价金的人;以最高应价购得拍卖标的的竞买人;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购买房产的单位和个人。 因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解除合同。买受人拒绝接受标的物或者... 更多>

    #买受人
    相关咨询
    • 出卖人是有权选择买受人吗,怎么规定
      云南在线咨询 2023-11-01
      法律分析 出卖人是可以选择买受人的。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和谁签合同遵循意思自治原则,根据需要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自行签订。依法成立的合同,仅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买卖人有权选择买受人吗法律依据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出卖人有权选择买受人,出卖人享有合同自由原则,可以选择符合出卖人要求的买受人,任何人不得干扰其选择的权利。出卖人与买受人签订合同是平等主体之间关于动产或者不动产的买卖关系达成协议一致,为其私人事务,可以自由选择。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规定,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
    • 买受人破产时出卖人能否取回在途货物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
      出卖人有权取回运输途中的货物。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但是,管理人可以支付全部价款,请求出卖人交付标的物
    • 证人能否选择不出庭作证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1
      我国法律规定,证人有作证的义务。但就目前来说,我国法律对证人是否出庭作证并无强制性规定。所以你可以出庭作证,也可以不出庭作证。就你所说情况,如果你出庭作证,因为双方都让你出庭作证,而你的证词只能对一方有利而对另一方是不利的。所以,无论你给哪方作证,都必然得罪一方,所以,我建议你还是不要出庭作证为好。
    • 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未按约定履行交货时,买受人能否要求出卖人退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2-23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五条当事人约定所有权保留,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对出卖人造成损害,出卖人主张取回标的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未按约定支付价款的;(二)未按约定完成特定条件的;(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的。取回的标的物价值显著减少,出卖人要求买受人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三十六条买受人已经支付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