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死亡赔偿和工亡赔偿可以同时主张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5 20:30:59 345 人看过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通过最高院的的司法解释可以看出,在没有第三人侵权导致劳动者工伤的情况下,劳动者只能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不能向用人单位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若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既可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工伤赔偿,同时也可以向第三人主张赔偿。例如:

广东省中山市中级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若干问题的参考意见

【第三人致害的双重赔偿】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构成工伤的,有权同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人身侵权赔偿,用人单位和第三人均应当依法承担各自所负赔偿责任。对用人单位和第三人以劳动者已从其中一方先行获得赔偿为由主张免除或者减轻另一方赔偿责任的,不予支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工伤待遇后向第三人主张追偿权的,不予支持。

一、人身损害赔偿案要提供哪些证据?

1、原告的损害与被告有因果关系的证明,即被告在何时何地为什么原因实施了何种违法行为给原告造成了什么样的后果的证明材料。

2、提供医院证明伤势的诊断书、病历卡、医药单据、包括医药费、治疗费、化验费等如致残的还必须有鉴定书。若转院治疗的,应提供医院同意转院或的确需要转院的证明。

3、要赔偿护理费、营养费的,应当提供主治医生开具的批准专人护理,需要补进营养等证明。

4、赔偿误工费的,应提供本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因误工而减少的实际收入损失(包括减少的工资、奖金等)的证明,若无固定收入,按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计算。

5、赔偿交通费和住宿费,应提供汽车票、火车票、船票、飞机票、住宿费发票,出租车费一般不予赔偿。

6、其它还需要的证明和证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05日 18: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人身损害死亡赔偿相关文章
  • 王×人身损害死亡赔偿协议书(文本)
    甲方:1、李××,王××之子2、李××,王××之夫。身份证号码:………。3、张××,王××之母。乙方:××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杨××,职务:××。丙方:夏××,身份证号码:………。甲方李××之妻王××系乙方工人,因工作原因于2007年8月1日发生工伤事故,因医治无效于2007年8月2日死亡。为妥善解决王**死亡善后事宜,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协商、互谅互让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丧葬事宜:甲、乙、丙三方共同配合,及时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需丧葬费用由乙方支付。(全部救治费用已由乙方支付。)二、赔偿金额:乙方向甲方之张××支付赔偿金壹万元;向甲方之李××、李××支付赔偿金捌万陆仟元。除承担上述费用外,甲方不得再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三、付款期限:2007年9月1日前支付张××全部赔偿金壹万元,支付李××、李××部分赔偿金伍万元;2007年10月1日前支付李××、李××剩余全部赔偿金叁
    2023-06-03
    489人看过
  • 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死亡标准
    雇佣关系是指受雇人向雇用人提供劳务,雇用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雇佣关系是雇主和受雇人达成契约的基础上成立的,雇佣合同可以是口头也可以是书面的。虽然是临时雇佣,但也符合雇佣关系,可以按照工伤赔偿标准进行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2023-03-25
    313人看过
  • 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死亡赔偿范围和计算公式
    受伤者的收入损失,计算到伤愈为止;致残者的收入损失,计算到70岁;死亡者的收入损失,计算到70岁。网友提问:海上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死亡赔偿范围和计算公式律师解答:受伤者的收入损失,计算到伤愈为止;致残者的收入损失,计算到70岁;死亡者的收入损失,计算到70岁。相关法律常识:(一)收入损失。提指根据死者生前的综合收入水平计算的收入损失。收入损失=(年收入-年个人生活费)×死亡时起至退休的年数+退休收入×10死者年个人生活费占年收入的25%-30%。(二)医疗、护理费。(三)安抚费。是指对死者遗属的精神损失所给予的补偿。(四)丧葬费。包括运尸、火化、骨灰盒和一期骨灰存放费等合理支出。但以死者生前6个月的收入总额为限。(五)其他必要的费用。包括寻找尸体、遗属的交通、食宿及误工等合理费用。
    2023-06-13
    435人看过
  • 可以同时主张赔偿损失和违约金吗
    (一)两者能同时适用的情况约定的违约金小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可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就不足的部分赔偿损失。但二者相加不得超过违约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两者不能同时适用的情况约定的违约金大于或等于实际经济损失,守约方不能要求违约方在支付违约金的同时赔偿损失。一、合伙协议违约责任怎么约定合伙协议违约责任可以这样约定:1、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2、违约责任条款约定违约责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里面作详细约定,还可以约定一条总的违约条款: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违约方需赔偿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元,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的,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所有实际损失。3、损害赔偿的范围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
    2023-03-11
    226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妻子会多分吗,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损害赔偿吗
    一、死亡赔偿金妻子会多分吗死亡赔偿金妻子一般不会多分。从理论上说,该笔死亡赔偿款应当属于所有具有原告资格的亲人共同享有,任何人的份额都是一样的,分配赔偿款的金额也是相同的。但是,考虑到受害人亲属成员的不同情况,应适当照顾无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成年人及未成年人的利益。二、死亡赔偿金是精神损害赔偿吗死亡赔偿金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是物质损失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如果不死亡可能获得的收入进行的赔偿,这对于死者及其亲属是一项重要的经济损失,属于财产赔偿,而不是精神安慰,同时死亡赔偿金的赔偿与人的生命期限有关,与死者亲属遭受的痛苦无关,且死亡赔偿金所赔偿的对象是死者,数额是死者财产收入的损失,而精神损害赔偿的对象是死者亲属,赔偿数额与死者亲属所遭受的精神打击、损害程度有关,因此,死亡赔偿金的性质属于财产损失赔偿,而非精神损害抚慰金。三、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是怎样的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如下:1.我国法律规定,
    2023-06-28
    206人看过
  • 死亡赔偿金和被扶养人生活费能否同时主张
    被扶养人生活费不包含在死亡赔偿金里,这是单独计算的。所以两者可以同时主张。一、房产和车位分开好还是合并好房子的房产证和车库的房产证一定要分开。原则上,只要两者在产权关系上是互相独立的(以房产登记为准),就可以单独买卖,否则就不行。例如独幢的别墅含有的车库就不可以抽出来独立买卖。除此,还要看当地的具体规定。关键是,两者是否都单独发产权证。例如,上海的地下车位可以单独买进卖出,但因车位的产权登记成果不单独发证,而是依附于住宅产证,与之合并登记的。所以派生出,不能先卖出住宅,下次再卖车位。反过来操作倒是可以的。二、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应该怎么赔偿道路交通事故死亡需要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经救治后死亡的可以主张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用等。三、车祸致人死亡应该赔多少钱发生交通事故,
    2023-06-27
    378人看过
  • 谁有权主张死亡赔偿金?
    一、谁有权主张死亡赔偿金依照相关规定,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为死者的近亲属,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其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而不是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不属于死者的遗产,不能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确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割,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合理分配。二、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如何分配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应该由死者的亲属按照供养关系进行分配,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进行分配。而不得作为遗产进行分配。三、死亡赔偿金计算影响的因素(一)死亡赔偿金与受诉法院的经济水平有关。想当然的,如果受诉法院所在地的经济水平较好的话,其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基数就会比较高,从而死亡赔偿金的总数就会比较高。(二)死
    2023-05-06
    114人看过
  • 无偿帮工受伤如何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承担赔偿责任。一、无偿代驾出车祸司机和车主共担责任吗?属于帮忙,司机不承担责任。如果代驾方负事故的主要或全部责任,双方对外承担连带责任。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多少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运输合同上边运输车辆受伤谁负责?卸货受伤是由承运人与工人或者收货人与工人的问题,由承运人或者收货人承担责任。运输卸货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
    2023-02-04
    369人看过
  • 一起触电死亡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
    7月20日,大新县人民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触电致人死亡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大新县电业公司和被告大新县桂丰制糖有限公司分别被判令赔偿原告梁某的绿济损失44000元和7400元。2006年3月7月20日,大新县人民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触电致人死亡而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被告大新县电业公司和被告大新县桂丰制糖有限公司分别被判令赔偿原告梁某的绿济损失44000元和7400元。2006年3月7日上午,原告梁某与其儿子梁某某驾驶自家货车,到被告大新县桂丰制糖有限公司厂内的刮渣房附近装运蔗渣,晚10时许,马某在自己驾驶的桂L-31051号货车装满蔗渣后,将车辆开至公司厂区电线杆附近10KV高压线下,该线路所有权人系大新县电业有限公司。由于天气下着小雨,梁某儿子爬到车顶上盖篷布,因在车顶上距高压线过近,造成了放电式感应触电事故,被电击倒在车顶上,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后,被告桂丰公司
    2023-06-08
    474人看过
  • 赔偿死亡损失
    根据《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至于赔偿,主要费用有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丧葬费等。赔偿方面可以协商,也可以通过法院解决。1、城镇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年[60周岁以上的为(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2、农村居民为: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N[N:60周岁以下为20年(含);60周岁以上:N=(实际年龄-60);75周岁以上为5年]。3、60周岁以下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年。4、60周岁—75周岁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0-(实际年龄-60)]。5、75周岁以上人员的死亡赔偿金=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年。过失致人死亡法院会判赔偿
    2023-07-02
    359人看过
  • 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赔偿完还能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
    一、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十级伤残工伤赔偿标准为:1.十级伤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2.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第六十四条。二、十级伤残工伤赔偿后还能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吗十级伤残工伤赔偿完了还可以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待遇不能代替侵权人的人身损害赔偿,但是受害人不能对同意赔偿事项进行二次索赔,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不足部分。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
    2023-04-30
    164人看过
  • 工伤和人身损害主张双重赔偿的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八条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获得民事赔偿为由,作出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受到伤害,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已经作出工伤认定,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未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尚未获得民事赔偿,起诉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职工因第三人的原因导致工伤,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已经对第三人提起民事诉讼为由,拒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第三人已经支付的医疗费用除外。一、交通事故赔偿可以主张丧葬费么丧葬费可以在起诉的时候一并主张,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因为各个省份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不同,所以在哪里起诉会影响到赔偿数额。根据具体情形确定。若是死亡的
    2023-03-28
    343人看过
  • 患者就医死亡近亲属能否主张医疗损害赔偿
    医疗损害纠纷中,如果患者仅受到伤害、残疾,主张医疗损害赔偿的应是患者本人,但如果患者死亡的,就不再具有法律主体资格,此种情形下,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在医疗损害纠纷中,支付患者死亡前医疗费或死亡后丧葬费的,有可能不是近亲属,而是其朋友、其他人或某一组织,那么实际支付费用的人也可以自己的名义请求医院赔偿医疗损害的费用。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金是指被侵权人因侵权人的侵权行为而死亡,侵权人应当支付给被侵权人近亲属的金钱赔偿。如果造成了患者死亡的话,医疗损害赔偿包括“死亡赔偿金”。律师补充: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医疗损害赔偿
    2023-05-06
    291人看过
  • 因工死亡患者要赔偿精神损害吗
    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因其人身权受到不法侵害,使其人格权益和身份利益受到损害或遭受精神痛苦,受害人本人或死者近亲属要求侵权人通过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民事法律制度。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性质是财产赔偿责任,具有填补、抚慰、惩罚的功能。由于工伤保险待遇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法律性质和功能不同,对工伤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不能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应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一、产品质量问题导致人身损害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民事主体的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受到不法侵害、造成致伤、致残、致死的后果以及其他损害,要求侵权人以财产赔偿等方法进行救济和保护的侵权法律制度。按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二、精神损失费怎么赔偿精神损失费的赔偿可以请求法院
    2023-06-25
    76人看过
换一批
#人身损害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是对受害人作为一个民事权利主体生命权的丧失(死亡)作出的赔偿。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更多>

    • 工伤死亡和人身损害死亡赔偿谁高
      台湾在线咨询 2021-12-22
      标准不一样,相同伤残等级的情况下,工伤赔偿数额更高。不过人身损害的鉴定标准更高,相同伤情的情况下,工伤能评上更高的等级。而且两者的标准变量有两个,工伤需要考虑个人工资,人损需要考虑城镇还是农村户口,所以哪个更高也不完全一定,也有可能人损比工伤更高,需要考虑具体情况。
    • 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死亡赔偿公式死亡赔偿金赔偿额数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03
      赔偿项目及计算公式:1。医疗费用以县级以上医院收费凭证为准计算公式:医疗费用赔偿金额=医疗费用 医药费 住院费 另外2、死亡赔偿金:406、7元/年×20年=90134元死亡赔偿金的计算公式:死亡赔偿金=事故责任人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被抚养人生活费(1)其子女抚养费:4146、2元/年×(18岁实际年龄)/(2)母亲抚养费:4146、2元/年×[20年一(实际年龄160岁)/3(三个
    • 消费者可以同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和双倍赔偿吗?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3
      经营者提供商品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如果经营者有欺诈行为的可以要求双倍赔偿,能不能得到双倍赔偿看经营者是否存在欺诈行为。
    • 谁主张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失赔偿法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1-20
      如果工伤事故是由第三人造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也可以向法院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因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最终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履行工作职责而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职业病;(五)外出工作期间,
    •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吗,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1-20
      可以起诉主张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