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纠纷案件的形式以及怎样应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7 15:32:11 183 人看过

工程款纠纷,是指建设工程的工程价款纠纷,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也包括房屋装修工程。建设工程中的工程款纠纷系长期困扰建设工程承包方的疑难问题,也是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棘手纠纷。

建筑工程纠纷案件有几种形式及如何应对

1、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违约纠纷

这种违约纠纷的特点是,工程款是可以确定的,故这种纠纷法律比较简单。这类纠纷形成的主要原因发包方没有任何正当理由违约拖欠,主要表现为的发包方无力支付工程款;发包方有支付能力无故拖欠工程款。承包方可以充分利用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以及财产保全的方式提起诉讼依法维权。

2、关于违法分包问题引起的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法律关系较为复杂。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分包在程序上存在违法性或者名为分包实为转包,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分包合同的合法性,从而引起的纠纷。对于这类纠纷可以利用实际施工人的诉权进行解决或者根据发包方已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已经投入使用的实际情况要求支付工程款。

3、竣工结算报告争议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这种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未取得递交结算文件的证据,发包方不予答复且事后不承认收到;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答复;承包方制作结算文件递交发包方,发包方不予认可而引发的工程款结算纠纷。

对于这类纠纷,承包方可以将结算文件用特快专递方式向发包方邮寄竣工结算报告,如果有公正部门对该邮寄行为予以公证则更为妥当。发包人在收到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后,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或合同约定期限内,对结算报告及资料没有提出意见,则视同认可。应依法支付工程款。

4、建筑材料品质之争引起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这种表现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招投标时对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品质有所要求或承诺,但由于建筑材料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有时使得承包方转而采用合同外的其他建材,引起结算纠纷。对于这类纠纷,只要发包方已经对工程进行了验收并合格或者已经对工程投入使用,则承包方可依法要求发包方支付工程款。

5、拖欠质保金纠纷

建筑工程合同律师:该类纠纷主要表现为建设工程竣工后出现维修事项,承包人在保修期内履行了维修义务但无法直接取得证据,发包方事后不予承认维修事实以承包方未尽保修义务为由拒不支付工程款引发了纠纷。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承包人按照合同要求应在一年内进行保修。为了保证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发包方一般在合同中约定工程款支付95%工程款后,余下5%工程款留待一年保修期满后再行支付。实践中,发包人常以工程质量问题扣押最后5%尾款而承包人则无可奈何。对此,根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规定,发包人对工程质量有异议,已竣工验收或已竣工未验收但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其质量争议按该工程保修合同执行;已竣工未验收且未实际投入使用的工程以及停工、停建工程的质量争议,应当就有争议部分的竣工结算暂缓办理,双方可就有争议的工程委托有资质的检测鉴定机构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确定解决方案,或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处理决定执行,其余部分的竣工结算依照约定办理。只要承包人切实履行了维修义务并做好证据保全工作,完全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争取权益。

6、合同无效引发的拖欠工程款纠纷

合同瑕疵引发的工程款纠纷主要表现为: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引发合同无效纠纷。如果发包方已经进行了竣工验收并合格,或者虽未竣工验收但发包方已经实际使用了建设工程,则承包方可以依法要求支付工程款。

7、因延误工期发生的工程款拖欠纠纷

这类纠纷较为复杂。纠纷主要表现为发包方未能提供合格的施工进场条件、中途擅改设计、未按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建设工程材料不能及时供应从而造成停工、窝工、恶劣天气等原因承包方要求顺延工期未经有效确认,工程竣工后在结算方面发包方要求承包方承担工期延误责任,往往使案件变得较为复杂。对于这类纠纷,作为施工方要尽量完善施工手续。比如,工程图纸设计的更改、选材的变更、施工项目的增加等变签单一定要有对方代表、监理的签字。

8、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发生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这类纠纷是由于存在发包方压低承包价格、承包方偷工减料谋取暴利、建材市场价格飙升、监理方与承包方恶意串通、承包方资质不合格等等诸多原因发生的,常常造成建筑工程质量存在严重问题,由此发生工程款不能支付、工程无法维修加固等僵持状态。作为建设单位的发包方可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约定以及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承包方承担工程加固维修等义务,或者在经依法催告承包方承担维修义务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另请其他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维修并要求减少施工方的工程款。如果工程已经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后,在支付工程款过程中发现工程质量有严重问题,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的方式确定工程存在的问题并依法维权;在施工方提起工程款支付诉讼过程中,发包方可以提起反诉要求承包方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而减少工程款或者赔偿损失的责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1日 09: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建筑工程纠纷相关文章
  • 对一起建筑工程款纠纷案的法律思考
    刘雪峰2001年5月1日,甲公司与王某签订了一份施工协议书。约定甲公司将其综合楼工程(土建、水、电、暖)发包给王某承建。协议约定施工建筑面积为1万平方米,自2001年5月1日起,至2001年11月1日竣工。协议约定王某垫付款到工程建到四层顶板,以后按形象进度拨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甲公司付款至80%,余款6个月内付清。价款计算方式为包工包料,全民三级和集体三级中间值,预算加系数。后于2001年10月停工。2002年8月,双方又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书。协议书约定:由于甲公司资金不足,工程已停工,双方应进行财务决算,决算以甲公司工程部决算为准,但不包括水、电、暖的结算。还款时间为:2002年9月1日前甲公司付给王某50万元;2002年12月30日前甲公司付给王某50万元;2003年5月1日前余额全部付清。并且约定,如果每次不按期偿还,甲公司按月息2%承担利息支付责任。同时王某应进行工地清场,将
    2023-06-10
    400人看过
  • 成都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处理纠纷的方式
    成都建筑工程纠纷律师处理纠纷解决方式如下采用和解、协调、仲裁、诉讼等四种方式:一、和解这是解决争议的最佳方式争议方通过磋商对工程造价有争议的部分进行沟通,相互谅解,达成共识,这样既能解决争议,防止损失扩大,又有利于双方的友好合作。这种解决方式多用于争议分歧不大,争议方对争议理解差距较小,且争议方都愿做出让步前题下。二、协调这是解决争议的很好方式争议方在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对造价争议中涉及的定额套用、工程量计算规则、材料价格调整、费率标准、工程造价文件时效性等造价争议问题予以明确,通过造价管理部门的协调,使争议方的造价纠纷得到解决。采用这种方式解决争议,多源于争议方对计价依据、相关造价政策的理解不够,对造价管理部门专业知识权威性的信赖或依赖政府部门的行业管理和行政手段。三、仲裁这是一种对争议问题作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书面裁决争议方可以根据合同约定或争议发生后达成的书面协议,提交仲裁机构对争议
    2023-04-19
    181人看过
  • 程某诉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上诉案纠纷
    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03)佛中法民一终字第1664号上诉人(原审原告)程志刚,男,1949年11月18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兴六路2号桂海大厦B座601房。被上诉人(原审被告)(以下简称桂城建筑公司),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海三路敬老院侧。法定代表人利钜芬,经理。委托代理人吴志清,男,1969年6月6日出生,汉族,住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新二路市司法局宿舍。上诉人程志刚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2002)南经初字第1876-2号民事裁定,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审裁定认为:程志刚提出与桂城建筑公司是分承包关系的主张,并没有证据证明,故程志刚起诉桂城建筑公司支付工程款的主张,依据不足,应予驳回,同时程志刚亦不能证明其与桂城建筑公司是挂靠与被挂靠关系,故对其要求追加佛山市南海
    2023-06-08
    482人看过
  •  建筑工地的劳动报酬纠纷案件
    工地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有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协商是最基本、最直接有效的解决方式,双方可以充分沟通,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如果协商无果,可以考虑通过调解、仲裁和诉讼来解决问题。工地劳动纠纷的解决途径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进行协商;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主要是通过调解、仲裁等方式解决劳动纠纷。劳动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一方当事人不服裁决提起诉讼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劳动争议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有效途径,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具有重要作用。劳动争议的解决途径
    2023-11-10
    430人看过
  • 发生建筑工程合同纠纷应怎样要求赔偿
    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要求赔偿要先准备相关材料(一)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施工现场的各类签认记录,经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书,工程图纸及技术规范等。(二)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三)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施工现场的有关文件(施工记录备忘录施工月报施工日志等)及工程照片。(四)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工程中送停电、送停水、道路开通和封闭的记录和证明。(五)国家有关法律法令政策性文件。(六)发包人或者工程师签认的签证。(七)工程核算资料,财务报告,财务凭证等。(八)各种验收报告和技术鉴定。(九)工程有关的图片和录象。(十)备忘录,对工程师或业主的口头指示和电话应随时书面记录,并请给予书面确认。(十一)投标前发包人提供的现场资料和参考资料。(十二)其他,如官方发布的物价指数,汇率,规定等。二、建筑工程合同纠纷要求赔偿可以采取以下方式:(一
    2023-06-07
    110人看过
  • 对合伙纠纷案件的审判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多元化,合伙纠纷在经济活动中呈现出逐年上升的趋势。我们在审理此类案件中,发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一是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伙协议存在漏洞,比如:对资金的投入、赢利的分配、亏损的分担以及退伙等有些约定不明确;二是双方当事人合伙经营过程中,财务制度不健全,比如:双方当事人分别管钱、管帐,一旦发生纠纷,如果打官司,一方当事人可能只提供部分帐目,会造成法官难以查清双方经营期间的状况;三是有些当事人合伙采用口头形式,没有书面协议,产生纠纷后,自己不能提供证据,法官也很难调查收集到相关证据,难以划清双方责任,最终造成有理无据,打不赢官司;四是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淡薄,一旦发生纠纷后,不能及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为了更好地使合伙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遵循市场经济规律、规范经营行为,减少经济活动中的纠纷,我们认为:一是工商部门对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的同时,也要进行相关法律、
    2023-06-06
    261人看过
  • 建筑工程招标模式的主要形式
    一、建筑工程招标模式的主要形式招标一般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从而在招标的方式中排除了议标这种招标方式,对议标方式进行严格限制。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也称无限竞争性招标。采用这种招标方式可以为所有符合条件的承包商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发包方有较大的选择空间,有利于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和缩短工期。但是招标可能导致招标人对资格预审和评标工作量加大,招标费用增加;同时也使投标人中标机率减少,从而增加其投标前期风险。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也称有限招标。采用这种招标方式,由于被邀请参加竞争的投标者数量确定,且一般为数不多,因此,不仅可以节省招标费用,而且能提高每个投标者的中标机率,所以对招标、投标双方都有利。二、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的程序1、确定招标方式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2023-04-12
    214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仲裁的特点,如何申请建筑工程纠纷仲裁
    一、建筑工程纠纷仲裁解决的特点1、体现当事人的意思自治,这种意思自治不仅体现在仲裁的受理应当以仲裁协议为前提,还体现在仲裁的整个过程,许多内容都可以由当事人自主确定。2、专业性,由于各仲裁机构的仲裁员都是由各方面的专业人士组成,当事人完全可以选择熟悉纠纷领域的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3、保密性,保密和不公开审理是仲裁制度的重要特点,除当事人、代理人,以及需要时的证人和鉴定人外,其他人员不得出席和旁听仲裁开庭审理,仲裁庭和当事人不得向外界透露案件的任何实体及程序问题。4、裁决的终局性,仲裁裁决作出后是终局的,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5、执行的强制性,仲裁裁决具有强制执行的法律效力,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于中国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的缔约国,中国的涉外仲裁裁决可以在世界上100多个公约成员国得到承认和执行。二、建筑工程纠纷申请仲裁1、根据《民诉解释》第二百一十五条:依照民事诉讼
    2023-02-09
    242人看过
  • 建筑工程款纠纷是什么案由
    一、建筑工程款纠纷是什么案由1、工程量之争。土建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合同生效后增加的工程量及对隐蔽工程的详细数据未做三方(发包方、承包方与监理公司)签字的记录,仅凭承包方施工日记进行结算,发包方提出异议。安装工程的工程量之争,主要集中在隐蔽在墙体中的管线铺设记录与确认问题。2、计费系数之争。该争议主要是由于承包方资质变更或者施工队属于挂靠单位或者承包方由不同资质的单位合作组成,资质之争表现在结算领域就是计费系数之争。3、大型机械租赁费用的计费之争。许多建设工程需要承包方对外租赁大型机械设备,例如台搬等。按照建筑行业惯例,这些大型机械的租金应该在工程款外另行计费,特别是为了赶工期时,更是如此。承包人租赁时一般有说明,发包方为赶工期也不否认,但进行工程结算时发包方总觉得在合同款外另行支付设备租金不合算,认为承包方使用的机械应该由承包方自行负责,总找理由拒付。4、竣工决算时间之争。建设工程
    2023-06-08
    464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三成仲裁“断案”
    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被拖欠往往是从开发商拖欠建筑公司工程款开始的,如何快速解决工程款拖欠纠纷对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意义重大。前天,在北京仲裁委员会、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举办的研讨会上,北京城建集团的法律顾问阎勇透露,目前,全市至少有三成以上的建筑工程纠纷选择仲裁庭专家断案。据北京仲裁委员会秘书处的工作人员透露,截至12月中旬,北京仲裁委员会今年审结案件1596件,涉案争议金额60多亿元,在全国均居第一。
    2023-04-25
    379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如何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管辖地在哪
    建筑工程民事纠纷的解决途径主要有和解、调解、仲裁、诉讼;建筑工程行政纠纷的解决途径有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两种途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建设工程合同仲裁地点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仲裁地点的规定是:当事人可以自行协议约定管辖机构,建设工程合同属于不动产专属管辖的范围,约定的仲裁地应在工程所在地。发生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时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向工程所在地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涉外合同发生纠纷解决途径有哪些有下列解决途径:1.和解。是指事人因合同发生纠纷时可以再行协商,在尊重双方利益的基础上,就争议的事项达成一致,从而解决纠纷的方式。2.诉讼解决。是指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如果没有仲裁协议,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对合同纠纷依法予以处理。三、工程合同纠纷有哪些
    2023-04-10
    61人看过
  • 怎样应对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欠款?
    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欠款的应对方法有:(一)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二)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三)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四)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建筑工程款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多数拖欠工程款已历时相当久,甚至超过两年,有的甚至达到十年之久。拖欠太久的工程款,承包商经常因法律意识淡薄或碍于情面怕影响与建设方的关系等原因而错过诉讼时效。在此有必要提醒:工程欠款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拖欠行为起算。我国法律规定诉讼时效可以通过一定的主张权利行为得以中断,中断后诉讼时效可以重新计算。因此,各承包商可以采取书面发函(对方一定要签收或采取挂号信等形式证明已送达)、向清欠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投诉(一定要有书面记录)、与发包方补充协议或签订还款协议等办法,使诉讼时效中断。二、追讨工程欠款能超过诉讼时效吗追讨工程欠款不能超过诉讼时效大多数拖欠工
    2023-03-30
    144人看过
  • 建筑工程纠纷不能鉴定的情形有哪些?
    一、建筑工程纠纷不能鉴定的情形有哪些?当事人申请鉴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且没有相反证据予以反驳或者推翻的,不予准许:(一)当事人对申请鉴定的争议事项已自行达成协议的;(二)当事人对申请鉴定的争议事项共同委托有关机构、人员出具咨询意见且双方明确表示受该咨询意见约束的;(三)当事人约定工程价款的结算以第三方结论作为依据的;(四)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包括固定总价与固定单价)结算工程价款,未超出承包人约定承担的风险范围应当适用固定价的;(五)当事人约定发包人无正当理由未在约定期限内对竣工结算文件作出答复视为认可竣工结算文件的;(六)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提出质量异议,或者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擅自使用后提出质量异议的;(七)当事人没有证据或者理由足以反驳另一方当事人就专门性问题自行委托有关机构或者人员出具的意见的;(八)其他足以认定鉴定申请所涉争议事项的情形。二、人民法院依职权委托鉴
    2023-08-14
    116人看过
  • 以及离婚纠纷案件的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应当公开进行。离婚诉讼案件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与一般民事案件相同。离婚案件的审理程序也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即审理前的准备;庭审;做出判决。离婚纠纷案件如何举证(一)证明当事人(原、被告)的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二)证明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提出证人。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或居委会
    2023-08-18
    20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纠纷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建筑工程纠纷是指在进行建筑工程项目时,各方当事人之间因各种原因产生的争议和纠纷。这些纠纷可能涉及到合同、设计、施工、验收、款项支付等方面。 解决建筑工程纠纷的方法包括: 1、协商:各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纠纷,达成和解协议。 2、调解:当... 更多>

    #建筑工程纠纷
    相关咨询
    • 建筑施工纠纷案件怎样走法院管辖程序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2-07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法院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民事诉讼法》,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 怎样应对建筑工程欠款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6-12
      应对建筑企业拖欠工程款,应做好以下几点: 第 一、减少产生拖欠工程款的风险: 1、施工企业在签订建设施工合同时应尽量完善合同条款; 2、施工企业要确保签订的施工合同合法有效; 3、签订合同时,施工企业要尽可能让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担保; 4、合同签订后,施工企业应严格按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第 二、工程款被拖欠后要及时、灵活的动用法律手段进行清收: 1、施工企业可通过行使建设工
    • 建筑工程合同纠纷代理意见是如何的形式啊?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8-05
      原告要求支付所欠工程款的利息符合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原告可以要求自工程交付之日(2011年6月2日)起,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本金×时间×年利率6.65%÷360)
    • 建筑工程纠纷案件管辖法院查询
      甘肃在线咨询 2024-11-06
      一、关于民事诉讼管辖的规定,有以下规定: 1.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2.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4. 对公民提起的与身份关系的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
    • 福建工程款项纠纷的诉讼应对方式
      香港在线咨询 2024-11-19
      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起诉来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方式包括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起诉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