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超过比例后果是什么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8-11 11:54:48 332 人看过

劳务派遣超过比例后果为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超过其用工总量的百分之十,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经许可的,依法办理相应的公司登记。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

新劳动法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规定

1、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

2、具体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劳务派遣单位的法律责任】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7日 22:2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劳务派遣相关文章
  •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是什么
    一、新劳动法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规定1、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2、具体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二、为什么要规定劳务派遣用工比例?为加强对用工单位执行比例要求的监督管理,确定用工比例的责任主体,《暂行规定》对比例的核算问题进行了明确,即用工比例的计算单位为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为使劳务派遣用工数量较多的用工单位能够平稳地将用工比例降至规定比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劳动者就业和劳动关系的影响,《暂行规定》给予了用工单位两年的过渡期,即用工单位在《暂行规定》实施前
    2023-02-26
    339人看过
  • 企业劳务派遣比例超了怎么办
    用工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有关劳务派遣在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用工规定或者超比例使用被派遣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有关规定罚款后一个月内仍不改正的,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或者超比例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视为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工单位应及时补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自处罚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计算。被派遣劳动者书面表示不愿与用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内容补充】: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等等,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然后把劳动者输送到其它用共单位的行为。其是近年来我国人才实行运用的一种新型用人方式,可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般由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然后由劳务派遣公司发放工资。其主要优势在于可以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费用,自主灵活用工,规范用工行为。一、合同制和劳务派
    2023-02-15
    326人看过
  • 如果劳务派遣人数超过
    1、如果派遣人数超过限制,如何处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关于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聘用的规定,或者超比例使用派遣劳动者的,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二条第二款的有关规定处罚后一个月内未改正的《劳动合同法》规定,在非临时性、辅助性、替代性岗位或者劳务派遣用工超过比例的岗位,视为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补足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开始时间,从处罚之日起一个月的次日起计算。但被派遣劳动者书面表示不愿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除外。劳务派遣,又称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务派遣、劳务租赁、员工租赁等,是指劳务派遣机构与被派遣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然后将劳动者转移给其他使用者的行为。它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的用人方式,可以跨地区、跨行业进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向劳务派遣机构支付劳务费,劳务派遣公司再支付工资。其主要优点是简化管理程序,减少劳动争议,分担风险和责任,降低成本和费用,自主灵活
    2023-05-31
    128人看过
  • 劳务派遣人员比例?
    劳务派遣人员指的是被劳务公司派到相应工作单位的工人。1、临时性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6个月的岗位。2、辅助性工作岗位: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3、替代性工作岗位: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一、单位劳务派遣工算临时工吗劳务派遣工不是临时工。劳务派遣用工是我国的企业用工形式的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二、护士劳务派遣合同能签吗一般事业单位没有编制时候但又需要用人时候就会用派遣人员,而派遣人员是属于劳务派出公司的人力资源,暂时还不属于用人单位员工,等到用人单位有编制后可以
    2023-03-19
    222人看过
  • 劳务派遣人员比例
    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和与用工单位订立的劳务派遣协议,载明或者约定的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人员比例究竟应该是多少呢的法律依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前款所称用工总量是指用工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人数与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人数之和。计算劳务派遣用工比例的用工单位是指依照劳动合同法和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
    2023-07-27
    110人看过
  • 劳务派遣人员比例是多少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6日发布消息称,《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社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一、人力资源派遣是怎样的1、劳务派遣单位兼有就业服务主体和雇主双重身份许多立法例虽将其法律形态定位为公司,但又对其主体资格做出特别限定并实行特许制度。我国有的地方将劳务派遣单位规定为劳动服务企业,如《湖北省劳务管理试行办法》第3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为新型的劳动就业服务机构;有的派遣机构是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公共机构;有的派遣机构由原来的公共劳动
    2023-03-21
    151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合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并将劳动者派遣到用工单位,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从事劳动的新型用工形式。... 更多>

    #劳务派遣
    相关咨询
    • 劳务派遣超过比例后果?
      浙江在线咨询 2021-07-25
      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员工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以每人五千元到一万元的标准处以罚款,对劳务派遣单位,以每人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吊销其劳务派遣业务经营许可证。
    • 劳务派遣比例
      福建在线咨询 2021-11-11
      被派遣劳动者使用的人数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人单位在规定实施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计划,自《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人单位未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实施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减少至符合规定比例的,不得新使用被派遣劳动者。
    • 劳务派遣比例是多少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5-10
      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未将《劳务派遣暂行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至符合规定比例之前,不得新用被派遣劳动者。
    • 劳务派遣人员比例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3
      劳务派遣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劳动者的人数占本单位用工总数的比例,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比例。企业将其业务发包给其他单位,但承包单位的劳动者在企业的生产经营场所使用企业的设施设备、按照企业的安排提供劳动,或者以企业的名义提供劳动,以及其他名为劳务外包实为劳务派遣的,其劳动者的人数纳入前款规定的比例计算。
    • 劳务派遣用工比例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6-0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规定,《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已于2013年12月20日经人社部第21次部务会审议通过,自2014年3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在规定施行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数量超过其用工总量10%的,应当制定调整用工方案,于规定施行之日起2年内降至规定比例。用工单位未将规定施行前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