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合同是否属于买卖合同案由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2-19 21:40:58 157 人看过

采购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和有偿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采购的数量、质量、规格;采购的价款;定金的数额;验收的时间和方式;以及违约责任、争议解决办法等重要内容。

一、购销合同和采购合同的区别

购销合同是统称,包括两种合同:即采购合同和销售合同。采购合同是指购进货物的合同;销售合同是指售出货物的合同。这两种合同具有本质的不同,一般不会在同一个合同中既采购货物又销售货物,而是要分别订立采购或销售合同。

订立合同的时候,如是采购合同,一般是采购方作为甲方,销售方作为乙方;如是销售合同,一般销售方作为甲方,购进方作为乙方。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

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亦应当遵守《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签订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

合同内容的注意事项:

(一)合同主体的审查

签订买卖合同之前应当将对方的征信做一下调查,主要查对方的营业执照、经营场所以及企业的信誉、有无法律纠纷等,尽可能多的了解对方。很多企业根本不查对方的资格,到维权的时候才发现根本不存在这个主体。对个人要查身份证信息、居住信息、信誉状况等。

(二)货物的具体情况

合同当中应当约定具体的货物型号、名称、等级、数量、单价、总价、是否含税、包装方式、质量标准、验收方式等,绝对不要以大包大揽的方式写,比如大米50吨这样含混不清的方式。

(三)供货时间的约定

供货时间约定上卖方应当适当放宽自己的交货期限,尤其是定制类产品,不要为了签单而把自己限制的太紧,一旦不能按期交货往往会赔偿很多损失,买方在交货期限上也应当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来定是一次性交货还是分批次交货。

(四)货物交接及验收的约定

这个点在实务中是争论最多的点,企业往往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建议双方在合同条款中写明具体的接货人及联系方式,验收条款也应当明确具体,是外观验收合格即可还是要试验验收应当写清楚,并且约定验收合格后的证明出具方式。很多企业在交货的时候往往给承运第三方司机写个运单就算送货了,其实没有对方的签字确认,运单是不能支持已经供货的事实。签收人应当是合同约定的人或者是经授权的人,其他人的签字往往也会成为没有接到货物的抗辩理由。

(五)付款的方式

这是买卖谈判的核心焦点,更应当是合同条款里最应当明确具体的事项,先付款后供货还是分批次供货分批次付款都应当越细越好,付款的附加条款比如发票的开具等都应当明确,质保金的保留比例和金额也是关键点,建议在总货款的5%-10%,期限不要超过1年为佳。

(六)争议解决的方式

买卖双方可以约定解决争议的方式,比如先协商再仲裁再诉讼,还有的约定或者仲裁或者诉讼,这样的约定都是有问题的,仲裁完就终局了就不可能诉讼了,要么仲裁要么诉讼的约定中仲裁是直接无效的,所以企业应当选定对自己有利的解决纠纷的方式。约定诉讼解决的还可以约定管辖的法院,这点是很多企业不知道的,约定离自己近的法院管辖能节约很多时间和金钱成本。

(七)违约金的约定

企业为了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往往约定很高的违约金,对于过高的违约金法院往往是不支持的,一般法院支持的就是实际损失的30%左右的违约金,所以企业约定太高的违约金没有太大的作用,也往往会阻碍谈判的成功,所以应当理性对待。

(八)合同签订的时间、盖章不可忽视

很多粗心的企业签订合同往往只盖个章而不写具体的日期,盖章也仅仅盖最后一个章,多页合同的忽视了骑缝章,有的盖还是不具有合同主体资格的,比如某某项目部,这样的小过失往往会给诉讼造成很大的障碍。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5日 16:1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采购和销售是否要签购买合同
    采购必须签合同。采购合同是供方与分供方经协商一致,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约定签订的法律性文件,以此达成供需关系,合同双方都应依照合同约定履行其合同义务。如果不签采购合同,容易发生纠纷,发生纠纷时的处理难度也会更大。一、一个月的临时工要签合同吗一个月的临时工不需要签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另外,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所以非全日制工也就是临时工并不一定要签订合同。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二、什么是劳务合同?劳务合同是指以劳动形式提供给社会的服务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一般是独立经济实体的单位之间、公民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产生。劳务合同有以下特征:1、
    2023-02-28
    429人看过
  • 租赁房屋属于采购合同吗
    房屋租赁合同不是采购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一、法律有规定租户不能养狗吗法律没有规定租户不能养狗。租赁合同的具体内容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确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若房东不同意租户养狗,租户接受该条件的,就不能够养狗。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二、承租人死亡后孙子可以独自承租吗?原承租人死亡如果此时租赁期限未届满,与之生前同住的孙子可以继续居住。《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
    2023-04-12
    267人看过
  • 《买卖合同》政府采购合同应如何办理备案手续?
    《政府采购法》第47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就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备案就是存档备查,由采购人报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有关部门存档,以备审查。实际上,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目的,《政府采购法》第47条规定: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当就合同副本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备案就是存档备查,由采购人报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和有关部门存档,以备审查。实际上,政府采购合同备案的目的,在于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全面了解政府采购活动的情况,加强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同时,便于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进行监督,达到对政府采购行为规范管理的目的。
    2023-06-09
    335人看过
  • 采购合同由谁拟定
    仲裁委员会
    采购合同由谁拟订没有规定,只要内容合法合理体现公平,由一方或共同拟订均可。合同内容必须具体载明货物的数量、价格、质量要求、交货时间和地点、货款结算方式、特殊情况的处理及甲乙双方的违约责任等,以便一旦发生纠纷时有据可查。一、钢材购货合同范本怎么写钢材购货合同是由买方和卖方订立的。钢材购货合同应当载明所买卖的钢材的信号种类颜色等信息。应着重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义务,例如何时交货,何时支付货款,钢材的运输,运费的承担,钢材的验收流程以及验收标准等等内容。对于违约责任,一般需要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货物不符合国家质量规定或双方约定标准的违约责任。此外还应当约定双方产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如提交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提交人民法院法院起诉。二、签购房合同时注意什么事项签订购房合同时必须注意以下事项:(一)、开发商是否有五证,关系到买方能否取得房产证;(二)合同应使用标准合同文本,不得随意
    2023-03-07
    147人看过
  • 空调买卖安装合同是属于承揽还是买卖合同呢
    空调买卖安装合同是属于买卖合同。安装是附加的合同有效条款。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可以包括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一、买卖合同由哪方写买卖合同可以由双方当事人提供。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出卖人应当履行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或者交付提取标的物的单证,并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义务。二、买卖合同属于实践性合同吗买卖合同是诺成合同,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买受人接受此项财产并支付约定价款。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应的,但这仅是学理上的一种分类而已,对于它们的区分主要是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而在实践合同中,如果
    2023-06-28
    327人看过
  • 拖欠货款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中的什么案由?
    拖欠贷款属于因财产关系产生的纠纷,是民事纠纷的一种,拖欠贷款就是案由。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一、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如何处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处理方式有,如下几种:(1)和解;(2)调解;(3)仲裁;(4)诉讼。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二、没有签合同但已付款对方违约应该如何做没有签合同但已付款对方违约应该这样做:1、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合同,但是一方履行主要合同义务被另一方接受的,视为合同已经成立;2、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纠纷;3、当事人不愿意和解、调解或者和解或者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
    2023-03-22
    109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买卖合同是否属于采购合同中的自由争议
      山西在线咨询 2021-11-07
      属于,采购合同是企业(供应商)与分供应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的法律文件,双方应当遵守和履行,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自己的经济目的。采购合同是经济合同,受《民法典》保护和责任。
    • 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纠纷吗,有没有法律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3-09-02
      采购合同属于买卖合同纠纷。买卖合同是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发生纠纷当事人可以率先私下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以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交由指定机构进行仲裁,仲裁仍未解决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买卖合同是否属于合同的有效期限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8
      买卖合同的有效期限一般是由当事人约定的,当事人没有约定的会一直有效。但是下列情形除外:合同存在无效事由、存在可撤销事由、附解除条件、附期限的会在一定条件下失去法律效力。例如: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法定其他情形等。
    • 有购买集资房是否属于合同?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8-16
      有关有购买合同属于集资房吗,关键问题是,单位集资建房,实质上是福利分房的一种,在未房改前住户享受所谓“半产权”。尽管单位仍称之为产权人,但单位实质上失去了自由处置房屋的权利,除非得到住户的许可。作为一种历史性产物,其时地方政府、有关单位甚至国家的行政规章、地方法规对福利性集资房的转让都作了不少禁止性规定,但这些规定没有法律、法规的效力,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依据。
    • 分屋购房合同中哪些属于买卖合同?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7-28
      期货合同与前述两种合同不同,它是一种标准化的合约,除了成交价格以外,在合约中对交易的品种、等级、每份合约的商品数量、交货地点及交割月份等等都已由交易所事先给定了,交易者只能无条件接受它,并把它作为交易对象。 期权合同是买卖双方在一定时间内以一定价格出售或购买一定数量相关商品或资产或期货合约的权利的标准化契约,这种契约同期货合约一样,也是由期货交易所事先制定出来,交易者只能根据需要与判断做出选择,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