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确认定当事人在民事诉讼中的地位是怎么样的?
审判实践中,如何确定当事人的诉讼地位是一个首先应当解决的重要问题,那么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是什么呢?民事诉讼的当事人指用民事权利义务发生争议,以自己的名义到人民法院起诉、应诉、并受人民法院判决,裁定和调解书约束的利害关系人。当事人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共同诉讼人、第三人。狭义的当事人专指原告和被告。(一)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民事诉讼中的原告是指为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以自己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从而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原告具有以下特征:
1、是引起民事诉讼程序发生的人。没有原告的起诉,就没有法院的受理,也就没有民事诉讼的发生。
2、是主动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人。原告以一种主动的,积极的态度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
3、原告对于民事诉讼的审判结果具有重大影响。如原告依法申请的符合法定条件的撤诉,将会导致民事诉讼的结束。又如,在诉讼过程中,原告可以全部或一部分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对审判结果中的双方当事的权利义务承担有很大的决定性作用。(二)民事诉讼的被告被告是指被原告诉称与其发生民事纠纷,由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与原告利益相对立的另一方当事人。被告具有以下特征:1、被告是被人民法院传唤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应诉的人。被告参加诉讼是针对原告的起诉进行应诉,以维护自己的民事权益的人。2、被告从形式上看,是消极维护自己民事权益的人。没有原告的起诉,就没有被告的应诉。(三)共同诉讼诉讼中,当事人的结构并不总是一对一的理想模式。有时,原告为2人以上,称为共同原告,有时被告为2人以上,称为共同被告,有时双方都为2人以上,他们共同进行诉讼,这种当事人,总称为共同诉讼人。根据共同诉讼形成的原因不同,共同诉讼分为必要共同诉讼和普通共同诉讼。相应的,可以将共同诉讼人分为必要共同诉讼人和普通共同诉讼人两种。这两种共同诉讼在内容和本质上都不同,他们的区别表现在:1、诉讼标的数量不同。前者通常只有一个诉讼标的,而后者却至少有两个以上性质相同的诉讼标的。2、共同诉讼人与诉讼标的的关系不同。前者共同拥有一个诉讼标的,他们有共同的权益和义务关系,而后者各自分别与对方有一个独立的诉讼标的存在。3、共同诉讼人间的关系不同。前者之间紧密相连,不可分割,一人的诉讼行为,只要经全体同意或者认可,则对全体发生效力。后者之间没有共同的权利义务关系,各自处于独立的地位,每个人的诉讼行为由各自负责,不对他人发生法律效力。
4、是否必须合并审理不同。前者必须合并审理,而后者可以合并审理,也可以分别审理。
5、审判结果不同。必要共同诉讼的裁判必须统一作出,而普通共同诉讼的裁判应分别作出,裁判结果各不相同。
-
商标争议的诉讼当事人的地位
287人看过
-
离婚诉讼中如何确认当事人诉讼地位?
179人看过
-
证明当事人诉讼地位的证据有哪些?
107人看过
-
共同诉讼,当事人法律地位是如何的
59人看过
-
未上诉的当事人按照什么诉讼地位列明
65人看过
-
公诉人和诉讼当事人的角色定位
120人看过
传唤是指为了方便案件的审理,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实施的一种措施。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出示工作证明和传唤证,并且传唤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2小时。 刑事传唤是不能异地进行的,应在犯罪嫌疑人所在的市县进行,这里指的是常住地或者是户籍所在地。... 更多>
-
单位犯罪无诉讼代表人有哪些相似于当事人的地方?安徽在线咨询 2023-08-31代表被告单位出庭的诉讼代表人,应当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被指控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的,应当由单位的其他负责人作为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出庭。
-
普通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的地位是什么?普通共同诉讼人的诉讼地位是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061、普通的共同诉讼又称为一般的共同诉讼,是指案件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人或两人以上,诉讼标的是一种,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而进行的诉讼。普通共同诉讼中的共同诉讼人就是普通的共同诉讼人当然,即使因合并审理而形成了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人在诉讼中的地位仍然是各自独立的,他们在诉讼中独立地使用自己的诉讼权利、履行自己的诉讼义务。可以这么讲,普通共同诉讼人进行诉讼时,其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与
-
上诉案件的当事人地位如何列明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2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和裁定后,当事人均提起上诉的,上诉各方均为上诉人。诉讼当事人中的一部分人提出上诉,没有提出上诉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其他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
民事诉讼中诉讼代表人的法律地位有哪些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13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 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
诉讼中的当事人指什么?诉讼程序中的当事人是谁?如何认定当事人?福建在线咨询 2022-02-15所谓当事人的称谓,就是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名称。在不同的民事诉讼程序中,当事人都有不同的名称。诉讼程序中的当事人在第一审称作原告、被告;在第二审称作上诉人、被上诉人;在审判监督程序中,如果适用第一审程序仍称为原告、被告,如果适用第二审程序,则称为上诉人、被上诉人。特别程序中的当事人,称为申请人。执行程序中的当事人,成为申请执行人、被申请执行人。民事诉讼当事人的称谓,不只是表面上称呼的问题,而是直接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