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中规定毒品犯罪类型有几类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5 08:43:00 133 人看过

一、刑法中规定毒品犯罪类型有几类

联合国麻醉药品委员会将毒品分为六大类:吗啡型药物(包括鸦片、吗啡、可卡因、海洛因和罂粟植物等)是最危险的毒品;可卡因、可卡叶;大麻;安非它明等人工合成兴奋剂;安眠镇静剂(包括巴比妥药物和安眠酮);精神药物,即安定类药物。

目前,我国常见的毒品主要有:鸦片、吗啡、海洛因、冰毒、大麻、摇头丸、杜冷丁等.各类毒品,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的划分方法。按照我国规定,毒品分为两大类:

(一)麻醉药品

1、阿片(鸦片)药类:包括天然来源的鸦片以及其中所含的有效成分,如吗啡、可待因,也包括半合成或人工合成的化合物,如海洛因、杜冷丁、美沙酮、芬太尼及二氢埃托啡等。

2、可卡因、古柯叶和古柯糊。

3、大麻及大麻制剂。

(二)精神药物

1、镇静催眠药和抗焦虑药:如苯巴比妥类、苯二氮萆类(安定类)。

2、中枢兴奋剂:如苯丙胺(安非他明)、甲基苯丙胺(冰毒)、亚甲二氧苯丙胺(MDA)、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迷魂药、摇头丸、MDMA)、哌醋甲酯(利他林)等。

3、致幻剂:如麦角酰二乙胺(LSD)、麦司卡林(北美仙人球碱、墨仙碱)、裸盖菇素、苯环已哌啶(PCP)等。

其他能够成瘾的物质有:

1、挥发性有机溶剂:如汽油、醇类、酮类、芳香烃类、亚硝酸酯类、四氯化碳、嗅胶等。

2、烟草。

3、酒精。

二、毒品犯罪立案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十二省、自治区法院审查毒品犯罪案件工作会议纪要》关于判处死刑案件的数量标准问题

人大《决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50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处15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这个规定是人民法院对严重毒品犯罪分子决定量刑的法律依据。

由于这个规定量刑幅度较大,既包括15年有期徒刑,又包括无期徒刑和死刑,因此,人民法院对达到《决定》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毒品数量标准的严重毒品犯罪分子,在量刑的时候,应当具体案件具体分析,根据犯罪的事实、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决定应当判处的刑罚。特别是对于是否判处死刑的案件,既要根据毒品数量的多少,又要考虑犯罪的情节。其中,有的毒品犯罪分子虽然刚好达到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1千克、海洛因50克,但属累犯、惯犯或者其他情节特别恶劣的,也可以判处死刑;有的虽然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在1千克以上,海洛因在50克以上,但属偶犯、从犯、或者有其他从轻、减轻情节的,也可以不判处死刑。

犯罪案件情况复杂,各地的情况不同,判处死刑的毒品数量标准不可能绝对一致。各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决定》的规定,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和与毒品犯罪作斗争的形势的需要,提出一个供本地区内部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三、毒品犯罪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

1、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冰毒)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从上述规定的字面上看,似乎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达到五十克就可能判处死刑,实际不是这样的。这里所说的五十克毒品,在没有其他从重或者从轻、减轻情节的情况下,通常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而不能判处无期徒刑,更不能判处死刑。

2、判处死刑的数量标准如同其他犯罪立案标准一样,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本地惩治和预防犯罪的需要确定的。例如,云南省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达到五百克以上可判处死刑;而在辽宁省,同样情况,三百克以上就可以判处死刑。这个数量就是在法律文件中所说的各地实际掌握的死刑数量标准。

3、毒品犯罪具有很强的地区性特点,要正确掌握毒品犯罪的死刑数量标准,应当结合本地毒品犯罪的实际情况和依法惩治、预防毒品犯罪的需要,并参照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典型案例,恰当把握。

为了慎重掌握死刑数量标准,各地都有进一步的详细规定。如辽宁省规定,对于单纯为了赚取运费为他人运输毒品的初犯、偶犯等,考虑其主观恶性相对较小,应当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犯罪有所区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数量标准掌握在海洛因、甲基苯丙胺600克以上为宜,同时要综合考虑被告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等各种情节加以处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27日 19:4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毒品犯罪相关文章
  • 毒品种类犯罪的类型
    毒品种类犯罪的类型有:1.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2.强迫他人吸毒罪;3.容留他人吸毒罪;4.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罪;5.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6.走私制毒物品罪;7.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8.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9.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10.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11.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一、哪些犯罪可以没收财产下列犯罪可以没收财产,具体为:1、危害国家安全罪;2、经济犯罪和贪利犯罪,即抢劫、贪污等侵犯财产罪和引诱、容留妇女卖淫、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罪行;3、情节严重的走私、伪造票证、伪造假币或者运输假币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罪行;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犯罪、走私、制作、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组织、强迫他人卖淫、拐卖妇女儿童犯罪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2023-03-08
    330人看过
  • 法律规定犯罪中止有几种类型
    一、犯罪中止有几种类型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犯罪中止进行不同的分类,主要有以下三种分类法:(一)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根据发生的时空范围不同,可将犯罪中止分为预备中止、实行未了中止和实行终了中止三类。1、预备中止。是指发生在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其存在的时空范围是始于犯罪预备活动的实施,终止于犯罪实行行为着手之前。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犯罪为了实行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犯罪预备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2、实行未了中止。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着手犯罪实行行为以后,实行行为尚未终了之前的犯罪中止。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着手犯罪实行行为而未终了之前,自动放弃犯罪而成立的犯罪停止形态。3、实行终了中止。是指发生在行为人的实行行为已经终了但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结果尚未发生之前的犯罪中止。具体来讲,是指行为人在实行行为终了以后作为构成要件的犯罪结果发生之前,自动放弃犯罪并
    2023-02-15
    432人看过
  • 毒品类型犯罪的种类有哪些
    从行为的性质把毒品犯罪分为消费型、经营型、持有型和破坏禁毒活动型四类。其中,经营型毒品犯罪具体包括: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2、走私制毒物品罪;3、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4、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5、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
    2023-03-23
    443人看过
  • 刑法中有毒品的类型有哪些
    《刑法》中的毒品种类有鸦片,海洛因,吗啡,大麻,可卡因等,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毒品的数量以查证属实的走私,贩卖等数量计算,不以纯度计算。一、吹气球现在列入违法吗没有列入违法,虽然这可能是一种新型毒品,但对“吹气球”的具体定性目前还没有确定。现在法律上规定的毒品,是指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二、运输毒品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运输毒品罪的判决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定。一般是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运输毒品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毒品的管理制度和人民的生命健康。由于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既有医用价值,又能使人形成瘾癖,使人体产生依赖性。因而,犯罪分子利用来牟取非法利润。三、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自什么时候起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自
    2023-03-13
    159人看过
  • 毒品犯罪有哪些类型
    毒品犯罪有以下罪名: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走私制毒物品罪;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毒罪;强迫他人吸毒罪等。一、非法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罪既遂的刑法裁量规定是什么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数量较大的行为。二、吸毒适用当场处罚吗吸毒可以适用当场处罚,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62条规定,吸食、注射毒品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吸毒人员主动到公
    2023-03-14
    428人看过
  • 我国法律规定的毒品犯罪类型有什么
    1、缉毒警察掩护、包庇走私毒品的犯罪分子的,构成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且应从重处罚。2、强行给他人注射毒品、使人形成毒瘾的,成立强迫他人吸毒罪。3、窝藏毒品犯罪所得的财物,属于窝藏毒赃罪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法条竞合,应以窝藏毒赃罪定罪处刑。4、非法持有毒品罪和非法买卖制毒物品罪,都有数量要求。5、非法持有毒品的,不限于本人持有,还包括通过他人持有。6、持有毒品者而非所有者时,无须知道谁是所有者。7、因贩卖而持有毒品的,只需定贩卖毒品罪一罪即可,无须再定非法持有毒品罪。8、明知他人实施毒品犯罪而为其居间介绍,代购代卖的,即使没有牟利目的,也成立贩卖毒品罪。9、甲认为自己管理毒品不安全,将数量较大毒品委托给乙保管时,甲和乙均成立非法持有毒品罪。10、行为人对同一宗毒品既走私又贩卖的,在量刑时无须重复计算毒品数量。一、中国对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判刑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9条对包庇毒品
    2023-04-11
    396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毒品犯罪是指,破坏毒品管制活动,违反国家和国际关于禁毒法律、法规,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违法犯罪行为。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等都属于毒品犯罪。无论数量多少,只要走私、贩卖、运输和制造毒品,都会被追究刑事... 更多>

    #毒品犯罪
    相关咨询
    • 我国法律规定的毒品犯罪类型有几类
      海南在线咨询 2021-12-15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毒品犯罪的类型总共有四类,一个就是消费型毒品,还有就是持有型毒品,破坏禁毒活动型毒品和经营型毒品,犯罪情节达到严重地步的话,有可能会是判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 毒品犯罪有几种类型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6-12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 毒品犯罪有哪几种类型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3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四)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五)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
    • 毒品犯罪都有哪几种类型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4-02
      毒品犯罪是指违反国家和国际有关禁毒法律、法规,破坏毒品管制活动,应该受到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刑法》具体规定了12种的毒品相关罪名,依据实践情况认定。 《刑法》规定的毒品犯罪的罪名有: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第347条); (2)非法持有毒品罪(第348条);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第349条); (4)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第349条);
    • 毒品犯罪分那几种类型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2-24
      毒品犯罪的类型有: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 根据《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2.非法持有毒品罪。 3.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窝藏、转移、隐瞒毒品、毒赃罪。 4.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走私制毒物品罪。 5.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 6.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植物种子、幼苗罪。 7.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