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已经被拆迁了九年都未安置怎么办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7 14:54:55 311 人看过

提到拆迁,人们往往想到的都是一夜暴富,然而在现实生活中,被征收人并不都得到了合理的补偿。家住东北某地的谭先生就遇到了这种情况,房子被拆近十年,安置房仍未交付。

是怎么一回事呢?

2011年7月,谭先生收到征收公告,8月向征收部门交付了该房屋。同月,谭先生与征收方签订了补偿协议,约定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各项补偿款费用总额为人民币96936。并约定产权调换房屋过渡期限为24个月。

2018年9月,征收办发布《通知》,称棚户区改造项目回迁定于2018年9月27日早9点开始办理回迁手续,但是上述安置房屋至今未交付谭先生。为此谭先生找到征收办问询,却被征收办告知要求谭先生放弃临时安置费,超出面积以高于协议约定价格补交投资款后,才可办理回迁手续。面对征收方的这种无理要求,谭先生十分气愤。经过多次协商,无果后,谭先生一纸诉状将该部门告上的法庭。

法院判决

谭先生认为,既然已经与市征收办签订了《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双方约定了安置房屋,征收办也已在应当给付谭先生的各项征收补偿款中扣除了商品房价投资款。征收办于2018年9月26日发布回迁通知,说明安置房屋已具备回迁条件。征收办应当按照上述协议约定及时向谭先生交付房屋。征收办要谭先生放弃临时安置费,超出面积以高于协议约定价格补交投资款,才可办理回迁手续的要求是无理要求,且没有法律支持。

其次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第二十二条规定:“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本案中,《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中约定:“产权调换房屋过渡期限为24个月”,但24个月期满之日时,征收方并未向谭先生交付产权调换房屋。因此,征收方应继续向谭先生支付临时安置费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后,采纳了律师的意见,判决征收方支付其应支付的双倍临时安置费,并判决征收方将棚户区项目某小区1单元9层某室房屋交付谭先生。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08日 09:3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房屋产权调换相关文章
  • 2018年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费怎么收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于住宅房,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成都农村房屋拆迁安置费用是多少(一)选择货币化安置的,一次性按8000元/人奖励。(二)选择货币化安置或现(建)房安置方式,自拆迁通知之日起1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3000元/人奖励;20日内签订安置协议并交出旧房的,按1000元/人奖励;超过20日的不予奖励。(三)选择现(建)房安置需过渡的,按每人每月200元发给过渡费。被安置人员在农房拆迁单位的安置通知时限内未入住的,停发过渡费。(四)一个安置户中部分人员选择货币化安置、部分人员选择现(建)房安置方式的,以原
    2023-08-05
    161人看过
  • 房屋拆迁没有协商拆迁补偿安置怎么办?
    一、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为明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协议,是约定拆迁当事人之间民事权利义务的合同,它适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的法律行为。协议关系主要有房屋拆迁双方当事人参加,仅有一方当事人,协议关系便不能成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房屋拆迁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是无论当事人双方的经济实力、政治地位如何,不允许任何一方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二是体现房屋拆迁权利义务的对等性,即一方从对方获得某项权利时,也承担相应的义务。凡显失公正的协议是可撤销的。协议必须是房屋拆迁双方的合法行为。所谓合法行为,是指按照房屋
    2023-02-20
    127人看过
  • 征地拆迁已经安置还可以再安置吗
    一、征地拆迁已经安置还可以再安置吗?已经安置的,不能再享受安置政策。《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二条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二、征地拆迁安置流程有哪些?1、拆迁调查和项目概算。由拟申领《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组织;2、拆迁管理部门对申领单位所申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提交申报的材料有: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附红线图);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资金;拆迁计划和安置方案;3、拆迁主管部门发放《房屋拆迁许可证》,同时发布《拆迁通告》,正式启动拆迁工作;4、拆迁主管部门组织被拆迁人投票选择确定评估机构;5、入户调查(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调查,实施单位进行附属物、装潢的调查);6、评估结果公示;7、出具并送达评估报告;8、正式开始商谈并签订城市房屋
    2023-06-15
    388人看过
  • 2023年拆迁房屋是先拆迁还是先安置?
    一、拆迁房屋是先拆迁还是先安置?1、拆迁房屋是先安置,根据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是先补偿、而不是先搬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2、拆迁补偿价格评估的法定依据一共有三种:市场评估价、商品房交易均价、重置价,它们用途各有不同,在不同情形下分别适用。(1)市场评估价市场评估价是指被拆迁房屋的房地产市场价格,是由符合规定的专业估价机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对房地产在估价时点的客观合理价格或价值进行估算和判定的活动。(2)交易均价商品房交易均价是指同区域同类型普通住宅商品房交易平均价格,由相关部门每季度定期汇总测定并公布。(3)重置价重置价是指由估
    2023-06-15
    199人看过
  • 房屋拆迁安置费是怎么算,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拆迁人如何认定
    一、房屋拆迁安置费是怎么算?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如下:(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二、房屋拆迁过程中的被拆迁人如何认定?一般认为,在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即可认定为被拆迁人:1、私有房屋的所有人。所有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及身份证明。2、公有房屋的产权人,即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的管理人,通常称之为产权人。国家授权管理的房屋又分为直管房和代管房。产权人必须提供当地产权产籍管理机关或区县机关或区、县人民政府发给的房屋产权证书以及身份证明。3、被拆迁房
    2023-04-03
    415人看过
  • 拆迁安置房计入已有住房
    2月17日零时之后网签的住房交易,需执行限购政策;2月17日之前进行网签的交易,发现合同内容错误需要修改的,如果要变更购房人,需按照新政策审核购房资格,其他情况则不需要审核。拆迁安置房将计入家庭已拥有住房。记者昨日从部分区县的房管部门了解到,市住建委已制定并下发了北京楼市调控新政的执行细则,各区县都已开始按照该细则办理具体业务。2月17日零时后网签的均执行限购政策上个月北京出台了房地产调控京十五条,宣布从2月17日起开始执行新的限购政策。已经拥有两套住房的北京本地户籍家庭,不能再新购买住房;已经拥有一套住房的外地人,也不能再购买住房;在北京没有住房的外地人,如果要购买住房,必须提供在京累计5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此次市住建委下发的执行细则,是对京十五条在具体执行操作过程中的细节规定。细则称,凡是在2011年2月17日零时后进行网上签约的住房交易,均应当执行新的限购政策。据了解,2月1
    2023-04-22
    497人看过
  • 房屋拆迁未达成安置,如何解决?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房屋拆迁安置协议的基本内容有哪些1、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2、安置用房面积、标准和地点;3、产权调换房屋的差价支付方式和期限;4、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5、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或停产停业损失费发放标准和支付方式;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的方式;7、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虽然行政拆迁是强制性的,但是民事主体对政府部门的拆迁决定是有监督权的,如果政府部门作出的拆迁决定不符合法定要求或者拆迁补偿方案严重侵犯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被拆迁人可以通过法定途径提出异议,在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期间,征地单位并没有强拆权。
    2023-07-08
    485人看过
  • 农村房屋拆迁后农民怎么办,农村房屋拆迁如何安置?
    一、农村房屋拆迁后农民怎么办?拆迁过程中农民可以依照拆迁及上级部门所设定的安置规划向拆迁人申请补偿。但是具体到标准等方面,主要有以下细节要注意:1、拆迁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当经过合法批准,且不超过控制标准。未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不予认定。经合法批准的宅基地超出控制标准的部分,不予补偿;2、拆迁补偿中认定宅基地上房屋建筑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面积为准;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但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建房文件的,按照批准的建筑面积认定。3、农村村民符合审批宅基地条件但未实际取得宅基地,且按照拆迁实施方案安置确有困难的,拆迁人应当按照区、县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适当补助。但拆迁实施方案确定以另行审批宅基地的方式予以补偿安置的除外。4、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征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区、县人民政府规定;占地拆迁房屋的搬迁补助费,由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区、县人民政府备案。5、拆
    2023-06-08
    370人看过
  • 根据规定房屋已经被强拆怎么办
    房屋已经被强拆的可以向市、县级人民政府投诉。《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第六条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第七条任何组织和
    2023-04-06
    434人看过
  • 拆迁安置已经完成如何认定
    拆迁安置已经完成的认定是已全部支付货币补偿、已全部交付置换房产。被拆迁人可以通过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补偿金额或者按照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选择对被征收房屋进行货币补偿,可以选择以异地或原地再建的房屋和被拆除房屋进行产权交换,或者二者结合补偿。已经退休老工伤如何认定已经退休人员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无工伤一说,应当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提起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法律法规对于这一问题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造成了司法实践中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出现伤害时,容易出现争议。如果实践中认定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那么走工伤认定和鉴定流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
    2023-07-27
    202人看过
  • 如何认定拆迁安置已经完成?
    有本市户口,且实际居住一年但是居住困难的也可以认定为被拆迁房屋的应安置人口,还有其他很多情况也是可以认定为应安置人口,这些人口都安置好了才算安置完成。具体拆迁中,各区都有自己的不同的政策和策略。我们要根据家庭实际情况,结合国家和市政府的政策,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同时,积极响应政府的要求。已经退休老工伤如何认定已经退休人员不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无工伤一说,应当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提起诉讼。人身损害赔偿,指的是自然人的生命、健康、身体受到不法侵害,造成伤害、残疾、死亡及精神损害,要求赔偿义务人以财产进行赔偿的侵权法律制度。法律法规对于这一问题并没有作出明确规定,造成了司法实践中退休返聘人员因工作出现伤害时,容易出现争议。如果实践中认定双方形成的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那么走工伤认定和鉴定流程,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根据上海市房屋拆迁面积标准房屋调换应安置人口认定办法》第6条规定有本市户口的:1、
    2023-08-14
    278人看过
  • 已经财产保全房屋拆迁款该怎么办
    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灭失或者毁损的,查封、扣押、冻结的效力及于该财产的替代物、赔偿款。人民法院应当及时作出查封、扣押、冻结该替代物、赔偿款的裁定。此规定对查封效力是否具有追及效力采纳了肯定说,即法院查封财产的效力及于该标的物的替代物或者赔偿金。应当注意的是,条文规定的赔偿款,一般包括依法取得或依合同约定取得两种情形。房产拆迁补偿款通常是房屋所有者将拥有的房产所有权转让给征用单位,并同意由征用单位拆除,而征用单位相应支付的补偿或赔偿款项。故法院查封房产效力及于该查封房产的拆迁补偿款,未经查封法院同意,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擅自领取。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哪些目前我国正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城市拆迁改造任务十分艰巨,在这种形势下如果不对被拆迁户进行合理补偿就容易引发各种纠纷,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
    2023-03-01
    438人看过
  • 过户房屋拆迁安置房
    准备1、开发商名下的房产证原件2、开发商的法人委托书3、拆迁前个人房产证原件或房产证注销证明4、被安置人身份证复印件5、拆迁安置协议6、房屋移转过户申请书7、房屋权属登记申请书8、测量分户平面图9、如被拆迁人死亡,应提供死亡证明和代理人证明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去房管局办理相关手续拆迁安置房过户需要什么手续1、先给该安置房办理房产证,然后才可以进行过户,办理房产证的条件是房产住满5年。办理房产证后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进行过户。2、先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可买到),在合同里面都写明你们双方的约定,比如怎么付款,分几次付款,一般都是签了买卖合同首付给他3成,然后去房地产交易中心过户,过户当日付6成,等你拿到产证后给他最后的1成。3、过户的手续不复杂,只要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户口本、结婚证、税费缴纳凭证、合同还有房产证,就可以去过户了。注意的是双方当事人一定都要到场,要签字
    2023-07-03
    493人看过
  • 拆迁六年之久未得到安置,被征收人该怎么办
    近年来拆迁这一话题的热度居高不下,因拆迁而带来的问题也随之而来。即明律师最近接待的当事人存在的相同的问题就是签了安置补偿协议,已经过了交付期限,但是政府却一直不给安置补偿。今天即明律师就以案释法,为大家解读一下,签了安置补偿协议,政府一直不给安置的情况下,我们应该如何应对?怎么样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拆迁六年之久未得到安置李某是某街某号住户。2012年2月份,政府贴出公告,对该街区进行综合改造,拆迁办与李某签订了《城中村(棚户区)改造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书(住宅)》,2013年4月8日,拆迁办向李某交付了一份《验收单》,载明“房屋验收合格”,随后拆除了李某房屋的门窗和装饰,并断水断电,告知李某自行在外租房过渡,并口头承诺于同年的5、6月份给予拆迁安置补偿。但时至今日,李某在外租房居住已有6年多,安置补偿却一直没有着落。在这期间李某多次找过拆迁办,拆迁办给出的回复也是次次不同。李某也曾向法院提民
    2023-04-11
    298人看过
换一批
#房屋产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自己所有的房屋与被拆迁人使用的房屋进行交换,被拆迁人则不再拥有该房屋的所有权。 房屋产权调换通常适用于拆迁补偿安置的情况,拆迁人需要给予被拆迁人合理的补偿,而房屋产权调换是一种常见的补偿方式。 在房屋产权调换中,拆迁... 更多>

    #房屋产权调换
    相关咨询
    • 八年了未安置房屋有拆迁安置权吗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6-11
      拆迁房屋八年没安置维权时可以携带拆迁协议和双方的身份信息材料向房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实施房屋征收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拆迁房屋八年没安置可进行控告起诉,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并向相关责任人员追究法律责任。
    • 土地已征6年农屋未拆迁。安置现在怎么办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20
      政府征而不拆,办事效力差,或根本就是失策,甚至还有腐败......没有拆也可以要求安置,住着不爽嘛
    • 没签房屋安置协议房屋被拆迁怎么办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5-15
      如果在房子拆迁时,房屋所有权人并没有与房屋征收人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强拆了,所有权人可以收集相关的证据,通过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权益。 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的情况下,是不能对房屋进行强制拆迁的,被强拆的,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
    • 经营性房屋的拆迁安置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4-15
      处在实际经营中房屋应当按照商业用房进行补偿。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
    • 房屋拆迁是否都需要安置?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5-06
      1、是的。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