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属于招用童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4 08:10:27 314 人看过

一、哪些行为属于招用童工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的,应责令改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第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适用本规定:

1、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以下统称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农户、城镇居民(以下统称个人)使用童工的;

2、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

3、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

4、单位或者个人为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二、招用童工该如何处罚

1、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罚款300~600元。

(4)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单位,罚款标准如下:

(1)对单位使用童工的,根据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规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具体罚款标准。

(2)职业介绍机构以及其他单位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介绍职业的,每介绍一名童工,罚款1500~3000元。

(3)为未满十六周岁的少年、儿童做童工出具假证明的,罚款1500~3000元。

3、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在原罚款标准基础上再加重罚款三倍:

(1)数次(两次及其以上,下同)使用童工的;

(2)长期(三个月及其以上)使用或者使用多名(三名及其以上,下同)童工的;

(3)数次介绍或者一次介绍多名童工的;

(4)数次为童工出具假证明的。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11:1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童工相关文章
  • 什么情况属于上下班途中
    工伤保险条例中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线路。认定至少应当考虑三个要素:一是目的要素,即以上下班为目的;二是时间要素,即上下班时间是否合理;三是空间要素,即往返于工作地和居住地的路线是否合理。具体包括以下情形:(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上下班途中出了车祸属于工伤吗具体而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规定,职工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伤害的。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要特
    2023-08-12
    149人看过
  • 承包经营收入在什么情况下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在什么情况下属于经营所得?
    承包经营收入不是工资,不计入经济补偿金。承包收入包括经营成本、承包期间的留利等,是经营性收入,因经营风险而具有不确定性。而工资等劳动报酬是劳动者付出劳动的代价,计入企业的经营成本,和企业的经营风险无关。因此,承包经营收入和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不同的,不等同工资性收入,按照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能作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基数。一、有责底薪没有完成任务有工资吗工资应当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用合同形式约定违法内容。该公司以合同中约定为由,坚持扣发职工郭某的工资也是不能成立的。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也有这方面的规定,在劳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劳动者在未完成劳动定额或承包任务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承包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同样要执行这一规定。因此双方约定的这种合同条款是没有法律效
    2023-03-26
    79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属于妨害公务罪?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侵害的对象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是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2)在客观上表现为以暴力、威胁的方法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所谓暴力通常表现为殴打、梱绑、禁闭等侵犯人身的强力行动;所谓“威胁”通常表现为以杀害、伤害、毁灭财产或毁灭名誉等形式实行精神强制。(3)主观方面是故意,即明知是国家工作人员正在依法执行公务而有意用暴力、威胁方法进行阻碍。一、妨碍公务罪的认定方法与非罪的界限1、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众抵制国家工作人员违法乱纪行为的界限。极少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假公济私,滥用职权,违法乱纪,损害群众的利益,引起公愤,群众对之进行抵制、斗争是应当支持、引导的。2、划清妨害公务罪与人民群
    2023-03-28
    67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属于不适当履行?
    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债务期限完成了债务的履行,但是所履行的标的物存在瑕疵或者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当行为,导致债权人遭受了超过履行利益的损失。不适当履行有两种情况:1、瑕庇给付,即债务人虽履行了债务,但履行标的有缺陷,以致减少或丧失该履行标的价值或效用,致使债权人的履行利益未能得以充分的实现的行为;2、加害给付,即因债务人的不正当履行造成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失的行为。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按照债务期限完成了债务的履行,但是所履行的标的物存在瑕疵或者在履行过程中出现了不当行为,导致债权人遭受了超过履行利益的损失。不适当履行有以下情况:1、瑕庇给付。即债务人虽履行了债务,但履行标的有缺陷,以致减少或丧失该履行标的价值或效用,致使债权人的履行利益未能得以充分的实现的行为。2、加害给付。即因债务人的不正当履行造成债权人履行利益以外的其他损失的行为。 什 么 是 不 适 当 履 行 ?不适当
    2023-09-14
    381人看过
  • 驾驶员什么情况下属于醉驾?
    血液中酒精含量
    2023-02-22
    73人看过
  • 侮辱罪什么情况下属于情节严重
    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捏造事实侮辱他人的;捏造事实造成他人人格、名誉严重损害的;捏造事实侮辱他人造成恶劣影响的;侮辱他人致其精神失常或导致被害人自杀的等等情况具体的情节。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利用信息网络诽谤他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一)同一诽谤信息实际被点击、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二)造成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精神失常、自残、自杀等严重后果的;(三)二年内曾因诽谤受过行政处罚,又诽谤他人的;(四)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一、侮辱他人的行为有哪些(1)暴力侮辱人身,这里所讲的暴力,仅指作为侮辱的手段而言。例如以粪便泼人,以墨涂人,强剪头发,强迫他人做有辱人格的动作等,而不是指殴打、伤害身体健康的暴力。如果行为人有
    2023-02-18
    115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属于境外收买情报罪?
    为境外收买情报罪的构成要件应当包括:1、犯罪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2、犯罪主观上是故意;3、客体是国家的安全即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4、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为境外收买情报的行为。一般为境外收买情报罪的既遂是怎么处罚的?刑事为境外收买情报罪既遂的量刑处罚:1、构成为境外收买情报罪既遂的,法院一般会判处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2、如果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应该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无期徒刑;3、为境外收买情报,如果属于情节较轻情形的,则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的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2023-07-29
    457人看过
  • 有抚养权的情况下属于什么情况下不给抚养费
    在下列情况下能不给抚养费:1、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能够独立生活的;2、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一、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应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刑之一的,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二、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能够放弃吗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不能够放弃,因为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子女已经年满十八周岁,能够独立生活的;或者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2023-06-28
    436人看过
  • 16岁属不属于童工、招用了会不会违法
    年满十六周岁的不是童工,而是未成年工。用人单位可以招用未成年工,但是工作的内容必须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一、多大算雇佣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雇佣童工是违法的。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违法招用童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二、民法典规定没毕业劳动合同有效吗民法典规定没毕业满十六周岁签订劳动合同有效,未满十六周岁属于童工,合同一般无效。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儿童或少年工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必须核查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对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律不得录用,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除外。三、雇佣童工拖欠工资怎么处罚?用人单位雇佣童工且拖欠工资的,可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处以罚款;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禁止用人单
    2023-03-17
    434人看过
  • 招用不满16岁儿童的都属于雇佣童工吗
    首先需要明确童工的概念。童工是指从事劳动的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不属于童工,《劳动法》称之为未成年工。任何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使用童工都属于非法用工。国务院《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均不得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而用人单位录用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工则是法律允许的,属于合法用工行为,因此你不用担心。但你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对未成年工予以特殊保护的有关规定。比如,《劳动法》规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且用人单位应当对未成年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2023-06-14
    390人看过
  • 什么情况属于二套房的情况,什么情况不属于二套房
    一、什么情况属于二套房的情况二套房认定标准有三种:认房又认贷、认房不认贷、认贷不认房。1、认房:看买家在当地房屋登记系统中是否已经有了登记信息。2、认贷:看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是否已经登记有贷款买房的信息。3、认房又认贷:以家庭为单位,既看名下是否有房产,也看贷款情况。①既没有房产,也没有贷款买房记录,购房算首套房;②名下有一套房产,或者有贷款买房记录,再次购房算二套房。注: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都是以家庭为单位,家庭由三种人组成本人、配偶、未成年子女。4、认房不认贷:以家庭为单位,只看名下是否有房产,不管贷款情况。①名下无房产,购房算首套房;②名下有一套房产,再次购房算二套房。5、认贷不认房:以家庭为单位,只看贷款是否结清,不管名下房产情况。①贷款已结清,再次购房算首套房;②贷款未结清,再次购房算二套房。二、什么情况不属于二套房1、首套房是全款购买的,申请贷款买房的时候不属于二套房。2、
    2023-06-22
    144人看过
  • 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属于工伤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劳动者不承担主要责任的,属于工伤。一、上班途中工伤赔偿大概多少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上下班途中虽然不属于从事职业活动,但是却是与执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是工伤。二、早退受伤算不算工伤?劳动者早退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受伤,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应当认定为工伤。“非本人主要责任”是指同等责任、次要责任和无责任的情形;因本人主要责任和全部责任的交通事故受到伤害的,即不属于工伤。职工是否违反劳动纪律与能否作出工伤认定属不同的法律关系。通俗的讲,职工因违反劳动纪律,存在迟到或早退情形,只是涉及违反单位内部相关规章制度的情形,并不影响人社部门对受害人“上下班途中”性质的认定。三、上下班几个小时是必
    2023-06-29
    408人看过
  • 什么情况下属于适用驱逐出境的刑罚
    驱逐出境适用方式有两种: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一、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刑罚方法包括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刑罚方法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根据相关规定,刑罚的种类包括有主刑和附加刑两个部分,主刑的种类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的种类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还有适用于犯罪的外国人的驱逐出境。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二、附加刑的分类有几种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四)驱逐出境。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三、刑法主刑的种类有哪些刑法主要的类型有拘役、管
    2023-06-24
    265人看过
  • 交通事故什么情况下属于全责
    交通事故认定是全责的情况有:因一方当交通事故认定是全责的情况有:;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右侧超车事故责任认定超车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般是超车人负全责。(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二、电动自行车在斑马线上被撞怎么划分责任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
    2023-06-27
    192人看过
换一批
#劳动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童工
    词条

    未满十六周岁的用工算作童工,即是未满十六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未成年人。无论任何单位雇佣童工都将受到严厉处罚,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严禁使用童工,某些特殊行业录取未... 更多>

    #童工
    相关咨询
    • 什么情况下属于什么情况下属于债务
      甘肃在线咨询 2022-10-28
      在实际生活中对于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很多时候很难区分,但是离婚时夫妻对于共同债务才共同承担,因此有必要分清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什么情况下属于个人债务,对于共同债务离婚时一般如何处理一、什么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一般是指基于夫妻共同生活的需要,以及对共同财产的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而产生的债务,包括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和夫妻共同经营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以下几个方
    • 招用童工时属于什么行为
      云南在线咨询 2021-12-31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非法招收未满16岁的未成年人的,责令改正,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以罚款。1、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农民、城市居民使用童工;2、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允许青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不改正;3、职业介绍机构、其他单位、个人介绍青少年、儿童;4、单位、个人为青少年、儿童出具虚假证明。
    • 通常情况下,满了16岁属于童工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1-07-13
      一、通常情况下满了16岁不算童工。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工作作为生活来源的,可以视为成年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五条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
    • 哪些行为属于招用童工?
      新疆在线咨询 2021-11-02
      未成年人使用16岁以下的行为属于招用童工。法律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使用童工,一旦使用,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在一些行业,比如拍电视可以使用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但需要监护人的同意。
    • 什么情况下属于,不属于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一、什么情况下属于工伤根据劳动部《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劳动部发1996年266号)第8条的规定,职工由于下列情形之一负伤、致残、死亡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者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本单位重大利益的工作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试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