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权定义及特点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18 09:11:14 89 人看过

地役权是以他人土地供自己土地便利而使用的权利,是指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的权利。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允许地役权人利用其土地,不得妨害地役权人行使权利。如甲给乙一笔钱购买了乙土地上的修水渠的使用权,此时就是乙按照合同在其土地上为甲设立了地役权。

地役权的效力

1、地役权自地役权合同生效时设立。

2、土地上已设立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权利的,未经上述用益物权人同意,土地所有权人不得设立地役权。

3、地役权不得单独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转让的,地役权一并转让,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七十二条地役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的不动产的效益。前款所称他人的不动产为供役地,自己的不动产为需役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8日 03:3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地役权相关文章
  • 故意犯罪定义及特点
    故意犯罪的概念:故意犯罪是指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这一结果,因此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构成故意犯罪,必须主观知道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危害社会的结果,并希望或允许这种结果发生。这是故意犯罪的主要组成部分。在满足故意犯罪的要求后,构成什么样的犯罪将结合不同犯罪的具体要求,任何犯罪都是具体的,其构成要求不同,盗窃不同于欺诈,故意杀人不同于故意伤害,在于其有法律规定的具体要求。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和故意犯罪的过程、故意犯罪的阶段的联系与区别应当区分故意犯罪停止形态和故意犯罪的过程、故意犯罪的阶段。故意犯罪停止形态与故意犯罪的过程、故意犯罪的阶段有联系也有区别。故意犯罪的过程,是指故意犯罪发生、发展和完成所经过的程序、阶段的总和与整体,是故意犯罪运动、发展、变化的连续性在时空上的表现。故意犯罪的阶段,是指故意犯罪发展过程中因主客观具体内容的不同而划分的段落。故意犯
    2023-07-18
    154人看过
  • 地役权的定义及其相关知识
    地役权是指根据合同使用他人的房地产来提高自己房地产利益的权利。别人的房地产是供役地,自己的房地产是需役地。设立地役权,当事人应当书面订立地役权合同。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地役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供役地权利人应当按照合同允许地役权人使用其土地,不得妨碍地役权人行使权利。相邻关系与地役权有什么区别是什么?(一)两者权利性质不同。相邻权是根据法律直接规定而确定,是所有权的延伸。地役权则是依当事人之间的设立地役权合同而发生,属他物权范畴。(二)两者适用的范围不同。相邻权适用的范围既包括土地毗邻关系,又包括建筑物毗邻,及建筑物内部区域的毗邻关系。地役权只适用于土地之间的利用关系。(三)两者的权利要求程度不同。相邻权作为法定权利,所反映的是不动产毗邻关系中最基本的生活、生产、安全要求。地役权作为约定权利,反映对自己土地提供约定的便利要求,自然在对他人土地利用权能上比相邻
    2023-07-14
    463人看过
  • 证券仲裁的定义及特点
    于证券仲裁的定义,有人认为是指根据平等主体的当事人之间的合意,就其相互间在资本市场上的股票、债券及两者的衍生物的转让、交易发生的合同权益争议或其他财产权益争议,由他们双方共同选定的常设仲裁机构依照一定程序,判定双方的事实问题或权利问题,双方并约定接受此公断约束的一种方式;有人认为是指证券纠纷的当事人在发生争议时,自愿达成协议,把争议提交给证券仲裁机构,由其作出判断或裁决的活动;有人认为是指在证券发行交易中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间发生合同纠纷或发生其他权益纠纷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把争议提交给第三者,由其作出判断或裁决的活动;也有人认为是指仲裁机构根据证券当事人的申请对证券发行人、投资人、证券经营机构、证券交易服务机构在证券发行或交易过程中相互之间发生的各种纠纷居中裁决的活动;还有人认为证券仲裁是用仲裁的方式解决证券的发行、交易过程中的及与此相关的证券争议。证券仲裁是指当事
    2023-06-12
    444人看过
  • 保释含义及特点
    无条件保释一般是指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需要交纳保证金提供担保后皆可以予以释放。在我国并不存在无条件保释,实行的是有条件的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有在满足取保候审的条件之后,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后可以予以释放。保释含义是什么保释:在中国被称为取保候审,是指侦查、起诉、审判机关在刑事诉讼过程中,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审判,责令其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出具担保,以确保刑事强制措施。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
    2023-08-15
    148人看过
  • 破产重组的定义及特点
    破产重组是指债务人与债权人在法院主持下达成协议,制定重组计划,规定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全部或部分偿还债务,债务人可以继续经营其业务。破产重组是现代破产制度的一部分,也被称为重组、司法康复或重生。与破产清算不同,破产重组可以使面临困难但有希望挽救的企业避免关闭清算,从而获得重生的机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此规定或者明显丧失清偿能力的,可以按照规定重组。融资的概念是什么融资的概念从狭义上讲,融资是企业筹集资金的行为和过程,即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所有权和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投资者和债权人筹集资金,组织资金供应,确保公司的正常生产和经营管理活动。从广义上讲,融资又称金融,是货币资金的融通,当事人通过各种方式在金融市场筹
    2023-07-16
    381人看过
  • 破产债权的定义以及有哪些特点
    一.破产债权定义:是指破产程序启动前对破产企业所成立的,并且只通过破产程序,才可以从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受偿的债权。二.破产债权的特点: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是一般原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某些债权虽发生于破产宣告之后,仍得为破产债权;对破产人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或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平等受偿;对破产人发生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或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从破产财产中平等受偿。2.为财产上的请求权,即必须是表现为金钱或能折算为金钱的债权,具有人身性质的财产权利不得作为破产债权;可强制执行,故已过诉讼时效的自然债权或非法债权不得为破产债权;依法申报登记并取得确认,有权在破产程序中实际受偿。
    2023-04-29
    333人看过
  • 医疗事故的定义及其特点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相关规定导致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构成医疗事故的,应给予患者赔偿。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医疗事故,指的是医疗机构又或者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从事医疗活动的时候,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又或者是诊疗护理的规范和常规,行为过失,造成了患者的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机构又或者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构成医疗事故,应当给予患者一定的赔偿。医疗事故纠纷中的医疗机构定义是什么医疗事故纠纷中的医疗机构定义是受害人接受医疗救助的的医院或者相关部门单位,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
    2023-06-30
    361人看过
  •  债务重组支出定义及特点
    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在与债务人达成协议或依据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从而帮助债务人解决财务困难。通过修改原债务偿还条件,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与原协议不同,就可以视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通常包括债务人将其资产转让给债权人以偿还债务,债务人通常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包括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属于债务重组。当债务人面临财务困境时,债权人会在与债务人达成协议或依据法院的裁定做出让步,从而帮助债务人解决财务困难。也就是说,只要对原债务偿还条件进行修改,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与原协议不同,即视为债务重组。债务重组,债务人将其资产转让给债权人以偿还债务。债务人通常用于清偿债务的资产包括现金、存货、金融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不属于债务重组。 债务重组的资产范围有哪些?债务重组是指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就债务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债务重组协议的过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
    2023-08-31
    257人看过
  • 盗窃与扒窃的定义及特点
    扒窃与盗窃的区别具体如下:1、对象不同:盗窃是指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扒窃是指以秘密手段窃取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行为。2、范围不同:盗窃是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的总称。扒窃只是盗窃的一种手段或者一种形式。盗窃的含义中包含扒窃。3、社会危害性不同:相较其他类型的盗窃,扒窃是对他人紧密占有财物的窃取,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大。诈骗与盗窃量刑区别一是盗窃罪和诈骗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存在明显差别。根据我国《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占有的数额较大的财物,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行为。盗窃罪的行为是窃取他人占有的财物,窃取是指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单位)占有。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罪既遂的构成要件内容为:行为人实施欺骗行为;受
    2023-07-20
    448人看过
  • 借条和欠条的定义及特点
    首先,借条背后有一种普遍的货币或物质商品流动,但欠条却不是。欠条一般是财产所有权和占有的相对状态的结算或证明,即物主占有、使用,这种状态在欠条中已经存在,欠条的目的是确认这种状态的存在。其次,借条一般都有借记期限和利息。借款期限的起点和借款条款的计息一般为借款日期。借条和欠条的区别,你知道么欠条和借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它们形成的原因不同,借条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效从债务人拒绝还款时起算,最长时效不得超过三年,如果约定了还款期限,则时效从还款期满时起算。欠条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期限,则诉讼时效从欠款形成之日起算,约定还款期的从还款期满时起算。也就是说,约定了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时效是一样的,没有约定还款期的借条和欠条,则是有区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
    2023-07-09
    130人看过
  • 管理层收购的定义及特点
    管理层收购的定义所谓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By-Ots,即MBO)是指: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一种行为,从而引起公司所有权、控制权、剩余索取权、资产等变化,以改变公司所有制结构。通过收购使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它成为20世纪70-80年代流行于欧美国家的一种企业收购方式。国际上对管理层收购目标公司设立的条件是:企业具有比较强且稳定的现金流生产能力,企业经营管理层在企业管理岗位上工作年限较长、经验丰富,企业债务比较低,企业具有较大的成本下降、提高经营利润的潜力空间和能力。管理层收购的特点1、MBO的主要投资者是目标公司的经理和管理人员,他们往往对本公司非常了解,并有很强的经营管理能力。通过MBO,他们的身份由单一的经营者角色变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双重
    2023-06-05
    212人看过
  • 劳务出资的定义及其特点
    劳务出资只限于在特定企业类型中。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第16条、64条之规定,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但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在非合伙企业的组织中,不得约定劳务出资,否则可能因为劳务出资不具有法律效力,而遭遇法律的争端。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第27条的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且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未规定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可见,针对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不得以劳务出资。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由公司章程进行规定,如果以劳务作为出资的,应该在公司章程中进行载明。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劳务出资有限合伙人是不得以劳务出资的。法律规定,有限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是有限
    2023-07-06
    371人看过
  • 预期违约概念定义及特点
    合同预期违约亦称先期违约,包括明示毁约和默示毁约两种。所谓明示毁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而明确肯定地向另一方当事人表示他将不履行合同。所谓默示毁约是指在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当事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将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合同,而另一方又不愿提供必要的履行担保。预期违约的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预期违约发生于合同的履行期限到来之前,是对将来的合同义务的一种违反,而不象实际违约那样,表现为现实的违反义务。2、预期违约是对期待债权的侵害,而不是对现实债权的侵害。3、预期违约是一种可选择的违约救济手段,在明示预期违约情况下,当事人一方可以直接解除合同,使合同关系消灭,并可要求预期违约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也可以等待合同履行期的到来,在另一方当事人实际违约时,依照实际违约请求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在默示预期违约时,一方当事人可以中止履行合同,
    2023-06-08
    402人看过
  • 合同抗辩权的特点及其意义
    合同抗辩权的特点如下:1、抗辩权的对象是申请权,申请权只能是具有财产内容的抗辩权;2、抗辩权是一种防御性而非攻击性的权利,只有一方行使请求权,另一方才能抗辩,否则对抗就无从谈起;3、抗辩权的有效行使权是对请求权效力的阻碍,没有否认对方的请求权,也没有改变或消除对方的权利。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请求。合同抗辩权的限制1、同时履行抗辩权只能发生在同时给付的双务合同之中。双方当事人所负担的给付应当同时提出,相互交换。比如买卖合同,如当事人没有约定,买方的价金交付与卖方的转移财产权应当同时进行。一方在对方未为对待给付前,可以行使不履行合同的抗辩权,拒绝向对方给付,在对方履行不完全或有瑕疵时,也可以主张合同未经正当履行的抗辩权。2、后履行抗辩权和不安抗辩权适用于有先为给付义务的双务合
    2023-07-04
    208人看过
换一批
#物权
北京
律师推荐
    #物权 知识导航
    展开
    #地役权
    词条

    地役权,是按照合同约定利用他人的不动产,以提高自己不动产效益的权利。 在地役权法律关系中,为自己不动产的便利而使用他人不动产的一方当事人称为地役权人,也叫需役地人,将自己的不动产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一方当事人称为供役地人。因使用他人不动产而获... 更多>

    #地役权
    相关咨询
    • 论公司法的定义及特点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1-26
      论公司法的定义及特点? 答:公司法是规定公司的设立、组织、活动、解散及其内部、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特点: 1、公司法规范的对象是公司企业。 2、公司法是组织法,同时兼具活动法的特性。公司法调整对象的特性决定的公司法首先是组织法,但也正因为如此,公司法又同时具有活动法的特点。 3、公司法主要由具有强制性的法律规范组成,体现了国家对微观经济生活的干预。公司法的强制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
    • 隐名股东的定义及特点
      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20
      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隐名股东可能会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以他人名义出资,并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根据《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 协议离婚的定义及特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13
      1、协议离婚定义即自愿离婚,指双方达成离婚合意并通过婚姻登记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制度。2、协议离婚特点当人双方在离婚以及子女和财产问题上意愿一致,达成协议;按照婚姻登记程序办理离婚登记,取得离婚证,即解除婚姻关系。3、协议离婚条件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须为合法夫妻并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必须具有离婚的共同意愿;协议离婚的当事人双方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
    • 债权转让的含义及有何特点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6-28
      根据我国目前法律的规定,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即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其性质上仍然是一种合同,具有合同成立及生效的构成要件,即要求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双方债权转让的意思表示起初不具有欺诈、胁迫、乘人之危及损害国家、集体、他人的合法利益,亦不可以合法形式掩盖不法的目的。
    • 管理层收购的定义及特点
      安徽在线咨询 2023-10-15
      管理层收购的定义及特点 管理层收购的定义 所谓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By-Ots,即MBO)是指:公司的经理层利用借贷所融资本或股权交易收购本公司的一种行为,从而引起公司所有权、控制权、剩余索取权、资产等变化,以改变公司所有制结构。通过收购使企业的经营者变成了企业的所有者。由于管理层收购在激励内部人员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因而它成为20世纪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