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在什么情况可以分到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7-20 03:30:46 389 人看过

一、代位继承在什么情况可以分到

在指定继承中,被定义为被继承人离世之后,被继承人的直接平辈或者长辈亲属取代已逝去的直接长辈亲属在被继承人遗产方面的合法继承权利的法律系统。

这一程序得以实施,首先必须确保代位者在被继承人离世之前已经离世;其次,被代位者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再次,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代位者的晚辈直系亲属,包括被代位者的亲生子女、领养子女或者存在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不受辈分的限制;最后,被代位者生前必须拥有继承权,如果被代位者因为法定原因失去了继承权,那么代位继承权也会随之消失。

值得注意的是,代位继承仅适用于法定继承,而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无论代位继承人的数量如何,他们都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原本应得的继承份额。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二、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有什么分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根本性差异集中表现在以下几个重要环节:首先,在继承人死亡的具体时限上,在代位继承模式下,被继承人的后代子女需在被继承人离世之前率先去世。

对比之下,转继承情形中的情况是,在继承正式启动之后且遗产尚未展开分配之时,被继承人选定的继承人离世。

其次,从继承的具体事项上看,在代位继承的情境里,继承人的子女可以直接参与并分享对于被继承人遗产的相关权益;

然而,在转继承的环境下,继承人的指定继任者们仅能够继承原有继承人本应获有的遗产份额,无法获得其他相应权益。

最后,在继承人覆盖的范围这一关键点上,代位继承往往只涉及到与被继承人存在着直系血缘或拟制血亲关系的子女范围之内;相比之下,转继承的适用范围要更加宽泛,其中的继承人不仅涵盖了法律规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例如子女、配偶、父母等人,甚至可能包含一些原本不应被考虑在内的第二及第三顺序继承人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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