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避险造成第三人死亡的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按照刑法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是有限度的,是为了保护合法大利益而不得与损害小合法利益的行为。
但是人的生命既是同价的又是无价的,任何财产权益都不可能比人的生命更具有价值,如果为了保护财产或自己的性命而实施紧急避险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必然是紧急避险过当行为。
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如何承担责任
一般情况下,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如果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一条紧急避险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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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是刑法规定的一种出罪事由。具体来说其构成要件有: 1、避险人的合法权益面临现实危险(不含职业或者业务上有特定责任的人要面对的对其本人的危险); 2、这种危险正在发生; 3、因为不得以损害另一合法权益; 4、紧急避险要有避险意识,也即...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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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的起因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避险起因是指只有存在着对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的危险,才能实行紧急避险。不存在一定的危险,也就无所谓避险可言。一般来说,造成危险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人的行为,而且必须是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其次是自然界的力量,例如火灾、洪水、狂风、大浪、山崩、地震等等。三是来自动物的侵袭,例如牛马践踏、猛兽追扑等。在以上原因对国家、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权利造成危险的情况下,可以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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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避险的适用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种类及紧急避险的广西在线咨询 2022-04-01(一)紧急避险的概念: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的侵害,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个较小的合法利益的行为(《刑法》第21条)。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伤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二)紧急避险适用的条件:1、起因条件。紧急避险的起因条件,是指必须有需要避免的危险存在。2、时间条件。紧急避险的时间条件,是指危险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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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紧急避险以及紧急避险的条件是什么,紧急避险的条件是怎样的宁夏在线咨询 2022-03-30所谓紧急避险,是指在危险情况下,为了使社会公共利益、自身或他人的合法权益免受更大的损害,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的致他人或本人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的条件是 ①本人或者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者社会公共财产遭受正在发生的“急迫危险”。 ②具有“避险目的”。即避险人主观上是为了避免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公共财产上之急迫危险而采取避险行动。 ③避险行为具有“必要性”。 ④避险行为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