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刑事赔偿的缺陷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4 14:34:16 500 人看过

第一确认程序的缺陷

当事人要求,必须先确认有关机关行为违法,未经确认不能进入申请程序。确认已经成为受害人获得赔偿的重大障碍。此种自己任自己案件法官的作法难以保证结果的公正性,加上法律未对确认期限和不确认责任作出规定,赔偿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没有确认权,使得相当多的司法侵权事实行为得不到确认。

第二赔偿委员会的性质和设置的缺陷

关于赔偿委员会的性质没有定位。赔偿委员会是否为法院的审判机构,有何权力,这种既不是审判委员会,也不是合议庭的机构是否常设,单独设置还是合并设置等等涉及司法赔偿案件审判机构的根本问题极不明确。

赔偿法关于中级以上法院内设的赔偿委员会审理司法赔偿案件的规定,与我国现行司法体制不相协调。下级法院经常就案件审理中的疑难事项向上级法院请示汇报。当法院作为赔偿义务机关时,赔偿委员会审理案件的公正性难以保证,也不符合任何人不得成为自己案件的法官的法治原则。

审判机关与检察机关在目前司法体制中的地位与职权关系微妙,赔偿委员会也不适于审理检察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作出的赔偿决定也无法强制执行。

赔偿委员会设置在法院系统内导致其功能丧失,影响司法赔偿案件的合理解决。然而,现行赔偿委员会组成人员单一,仅由法院一家人员组成,赔偿决定由法院一家说了算。赔偿裁定是否准确合法,谁来监督?既然宪法规定:人民检察院是法律监督机关,为什么在刑事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却没有检察机关依法监督的规定?法律的统一实施落了空。因此,改革现行赔偿委员会制度势在必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15日 17:3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审判委员会相关文章
  • 现行刑法受贿罪量刑特点及缺陷分析
    我国现行刑法没有对受贿罪单独确定量刑标准,而是按照刑法第383条贪污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85条、386条、383条规定,受贿罪有九个量刑档次,具体如下表所示:数额情节量刑档次个人贪污不满5000元情节较重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个人贪污不满5000元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个人贪污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情节一般的处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贪污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情节严重的处7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受贿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情节一般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受贿在5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个人受贿数额在10万以上的情
    2023-06-01
    200人看过
  • 公司设立缺陷的现状
    公司设立瑕疵
    公司设立瑕疵一般表现为:1、股东。(1)、股东人数不符合限制;(2)、股东缺少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3)、出资形式瑕疵。2、章程。(1)、未对股东权利进行明确约定;(2)、章程内容违法。3、资金。(1)、股东出资不足;(2)、出资价值不实。公司设立瑕疵的主要表现有哪些主要表现为:1、股东不符合法定要求:股东人数不符合限制、股东不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出资形式有瑕疵;2、资金不符合法定要求:出资不足、出资价值不实;3、公司章程不符合法定要求:章程内容违法、章程未对股东权利义务做明确约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和住所;(二)公司经营范围;(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七)公司法定代
    2023-07-05
    236人看过
  • 车辆有缺陷出事故如何赔偿
    车辆有缺陷出事故,需要车主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车辆检查报告,由第三方检测机构出正规检查报告,之后可以此报告向该车厂家索赔。一、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方式是:1、由监理单位调查清楚,提出处理方案和意见;2、由施工单位按照处理方案进行修理、重作等;3、依法追究导致质量事故的过错方的责任等;4、修补处理。当工程的某些部分的质量虽未达到规定的规范、标准或设计的要求,存在一定的缺陷,但经过修补后可以达到要求的质量标准,又不影响使用功能或外观的要求时,可采取修补处理的方法;5、加固处理。主要是针对危及承载力的质量缺陷的处理。通过对缺陷的加固处理,使建筑结构恢复或提高承载力,重新满足结构安全性及可靠性的要求,使结构能继续使用或改作其他用途;6、返工处理;7、限制使用。当工程质量缺陷按修补方法处理后无法保证达到规定的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而又无法返工处理的情况下,不得已时可做出诸如结构卸
    2023-03-22
    496人看过
  • 刑事辩护的缺陷与不足
    律师调查取证权
    中国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辩护人的诉讼权利,使辩护人无论在诉讼权利的行使范围上还是在诉讼的介入时间上都有所改进,但这只是一种立法上的努力,静态的立法成果并不一定和动态的司法实践一一对应。目前我国的刑事辩护人的诉讼权利行使状况并不乐观:一方面,辩护人的权利大量得不到落实;另一方面,辩护人本人的人身权利也经常面临威胁。中国的律师辩护现在正陷入几难境地。第一、会见难中国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可以聘请律师,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两院三部一委发布的实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进一步要求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的,应当在四十八小时内安排会见,对于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等重大复杂的两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应当在五日内安排会见。这里的应当是要求办案机关必须在四十八小时或五日以内作出安排。在司法实
    2023-04-22
    174人看过
  • 护理费一次性赔偿的缺陷
    护理费是指受害人因遭受人身损害,生活无法自理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在司法实践中,关于护理费的赔偿标准,同一个法院基本都是采用统一标准,避免因不同标准护理费的计算引起当事人的异议。在这里,笔者结合执行中涉及到护理费的案件案款的赔偿问题,仅就该护理费赔偿问题的实务操作,谈一点个人的想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是目前我国对护理费赔偿最全面、最明确、最细致的规定,也是最具体化的规定。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定残后的护理费从法理上讲属于将来发生的财产损失,即随着护理的延续而产生的损失。对将来发生的财产损失,司法解释从其法条的含义看,应该是判决一次性赔偿。对于一次性支付赔偿护理费,笔者认为有一定的缺陷性。理由有:一是如果一次性赔偿,赔偿义务人的经济状况不是很好,
    2023-06-06
    405人看过
  • 缺陷产品赔偿的法律途径
    陶某因使用快乐液化气厂提供的液化气钢瓶爆炸,造成重度残疾,丧失劳动能力,而快乐液化气厂在支付医疗费后不愿再承担任何责任,致使陶某的生活陷入困境。那么陶某还能向快乐液化气厂要求支付生活费用吗?这个问题涉及因产品缺陷致人伤亡的,侵害人需承担哪些责任的问题。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的,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抚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产品质量法》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
    2023-07-07
    50人看过
  • 我国行政损害赔偿范围的立法缺陷
    因果关系的认定宽严与否直接影响到相对一方权利救济范围。近年来,一些国家在实务中逐渐放松了因果关系的严格要求,而倾向于采取直接因果关系。(一)对“违法”的定义不清。我国行政损害赔偿采用的是违法归责原则,也就是说,国家只有对违法行使职权的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国家赔偿法对“违法”概念没有作出明确规定,导致对某一些侵权行政行为是否属于国家赔偿范围在理解上存在着差异。有人认为“违法”应限于严格意义上的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损害仅涉及法律、法规有明方规定的行政行为。有人认为“违法”除违反严格意义上的法律规范外,还包括违反诚信原则、公序良俗原则,权利不得滥用原则和尽合理注意原则,以及客观上欠缺正当性违反职务上义务的行政行为。这种认识上的分歧造成了司法实践中对赔偿范围掌握上的偏差。(二)对可赔偿侵权主体的规定。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可赔偿的侵权主体是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及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这与
    2023-02-04
    233人看过
  • 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缺陷
    【关于第三者强制险】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缺陷在各国或地区交强险的立法中,根据保障范围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仅对人身伤亡给予保障,不对财产损失给予赔偿,主要有台湾、日本、韩国、香港、新加坡、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另一类是包括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保障,主要有英国、美国、德国、意大利等欧美国家,其中,只有德国对物赔偿实行无过失原则。从国际保险市场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可以看出,亚洲国家和地区的交强险基本上都不包括对财产损失的保障,只有部分欧美经济发达国家的交强险中才包含对财产损失的保障,而且即使是发达国家,大部分地区对财产损失部分实行的都是过错责任原则。那么,我国在路况相对较差,行人、机动车的安全意识参差不齐,交通事故频发的交通环境下,交强险不仅包括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而且还实行无过失赔偿原则的行为.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缺陷:1.将会加大投保人的保费负担从费率厘定的技术方法上看,费率的厘定既考虑该险种赔付率
    2023-02-04
    241人看过
  • 我国刑事指认制度的缺陷
    仅有的这些条文规定太过抽象且粗陋,缺乏操作性,影响了指认结果的准确性,甚至导致冤假错案的发生,造成了司法实务中许多疑问无法解决。(一)指认的证据能力问题指认通常是在侦查环节进行的,那么,审判外的指认是否具有证据能力呢?我国刑事诉讼法律中并未针对该问题做出具体规定,指认证据是否具有证据能力不可一概而论,关键看是否符合正当程序。(二)指认程序中律师在场权问题指认是一种侦查行为,因此在此过程中,犯罪嫌疑人也享有一定的权利,我国新《律师法》第三十三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被监听。”从立法上讲,并不否认指认程序中律师有权在场,但是由于我国的特殊国情,侦查环节中不允许律师在场。(三)采取哪种指认方式的问题如前文所述,指认
    2023-04-04
    63人看过
  • 浅析我国刑事证据的缺陷
    从世界的视角看,“可采性”正逐渐成为各国刑事证据法的核心理念,“确立有限度的程序性裁判机制”也逐渐成为各国刑事证据法的实现方式,“彰显程序正义价值和证据法规则独立性价值”正渐趋成为各国刑事证据法理论的研究取向。然而,我国刑事证据法的立法、实务及研究却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缺陷,亟需反思。关键词:刑事证据;缺陷一、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立法表达以证明性,而非以可采性为核心1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的设定以积极的实体真实主义为认识论取向,缺乏“防止误判”与“价值权衡”等现代证据法理念。由于我国刑事证据制度受积极真实发现主义思想的影响,在规则设置上,不仅《刑事诉讼法》中很少规定关于证据能力的可采性证据规则,就连最高司法机关的司法解释中也很少涉及。首先,我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据概念的界定停留于“先验”层面上,无助于建立一套旨在规制证据调查、帮助证据审查、避免证据误用的证据规则。而这种先验假定实际上提出了两种非
    2023-06-11
    203人看过
  • 中国刑事拘留的制度缺陷
    中国刑事拘留的制度缺陷。1、拘留决定的主体属于公安、检查机关。由于没有中立的第三方对拘留行为是否适当进行审查。在实践中,往往只要公安机关认定了犯罪嫌疑人,几乎都可以直接适用拘留。2、对拘留适用条件的规定操作性不强。如,刑事诉讼法第61条(4)有毁灭、伪造证据或串供可能的……几乎已经将所有情况包括在内,公安、检察机关可以依此类条款任意裁断拘留。3、拘留期限的延长过于随意。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显而易见的,拘留期限的延长,完全掌握在公安机关手中,可以依侦查,讯问的需要而随意适用。
    2023-06-11
    192人看过
  • 工伤行政诉讼现行立法的缺陷有哪些
    现行劳动争议的立法存在弊端。其中主要是行政和民事程序的分离,造成程序繁冗。如工伤认定是行政程序,其救济程序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工伤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应适用劳动仲裁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一次工伤争议,当事人要达到赔偿的目的,上述程序都可能要经过,不但耗费时间、精力、财力,增加解决争议的成本,而且不利于及时结案,化解社会矛盾。大量的外来劳务工一旦遇到劳动争议纠纷,面对这种繁杂的程序,就知难而退,放弃自己的血汗钱。大量的工伤人员,本已不幸,经此反复折腾,无疑雪上加霜。但现实生活的紧迫性,逼的他(她)们以非理性的方式解决问题,增加了社会的不安全因素。劳动争议的先裁后审、一裁两审的程序设置,即单轨制”,逐渐使前置的仲裁程序变为走过场。长期以来,劳动争议的先裁后审、一裁两审”的单轨制”程序,不仅拉长了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程序,影响了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保护,而且仲裁机构对劳动争议案件无终局处理权,影
    2023-06-02
    117人看过
  • 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什么,产品缺陷责任中的损害赔偿
    产品缺陷责任是指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或者提供有缺陷产品导致他人遭受财产、人身损害后所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构成产品缺陷责任,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损害赔偿法律关系。赔偿法律关系的当事人,包括赔偿权利主体和赔偿义务主体。(一)赔偿权利主体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受害人,受害人残废或死亡的,是其受害人本人或继承人。一般情况下,受害人主要是自然人,但在造成财产损害的场合,受害人也包括法人。受害人依其赔偿请求权,可以向加害人要求赔偿。请求的内容,是赔偿损失,包括恢复原状,但不包括修理、重做、退换缺陷产品的合同责任形式。(二)赔偿义务主体1、产品的生产者和销售者。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运输者、仓储者对此负有责任的,产品制造者、销售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生产者和直接销售者是基本的责任主体,而其他人员,如运输者、仓储者、非直接销售者虽然对产品缺陷负有责任,但消
    2023-02-04
    218人看过
  • 2024产品缺陷赔偿多少钱
    法律综合知识
    一、产品缺陷赔偿多少钱1、商品瑕疵的补偿按照实际情况协商补偿,一般会给消费者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补偿适当的差价。2、产品瑕疵,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3、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4、法律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1)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2)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3)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二、欺诈消费者行为赔偿
    2023-11-27
    130人看过
换一批
#审判阶段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审判委员会是按照所谓“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各级法院内部设立的机构,它的职责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判委员会审理案件的范围,主要是审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拟判处被告人死刑... 更多>

    #审判委员会
    相关咨询
    • 现行行政复议法的缺陷怎么更好完善这些缺陷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8-07
      现行行政复议法的缺陷大概有(一)行政复议机构尚不具备统一、独立的系统 (二)在具体办案的过程中欠缺公正性、当事人的正当权益难以保障 (三)对于行政复议有关依据和证据的忽视 (四)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原则的错位 (五)行政复议的司法化程度不高,欠缺合理的委托代理制度
    • 例如缺陷现场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4
      第十六条内部控制缺陷包括设计缺陷和运行缺陷。企业对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应当以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为基础,结合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由内部控制评价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后提出认定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核后予以最终认定。
    • 行政诉讼现行立法的缺陷有哪些?
      山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现行的立法存在弊端。其中主要是行政和民事程序的分离,造成程序繁冗。如工伤认定是行政程序,其救济程序是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工伤赔偿属于劳动争议,应适用劳动仲裁程序和民事诉讼程序。一次工伤争议,当事人要达到赔偿的目的,上述程序都可能要经过,不但耗费时间、精力、财力,增加解决争议的成本,而且不利于及时结案,化解社会矛盾。大量的外来劳务工一旦遇到劳动争议纠纷,面对这种繁杂的程序,就知难而退,放弃自己的
    • 民法上面产品出现缺陷怎么赔偿
      山西在线咨询 2023-09-03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人身伤害的,侵害人应当赔偿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造成受害人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由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受害人财产损失的,侵害人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应
    • 行政赔偿的缺陷与完善以为视角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0-27
      建议委托律师办理才能为你争取最大限度的利益。欢迎来所来电免费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