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不存在劳动关系怎么确认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2-22 17:00:38 195 人看过

劳务派遣单位是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所以劳务派遣员工和本公司不算劳动关系,而是和派遣公司算劳动关系。

一、劳务派遣的性质

相对于正规就业而言,劳务派遣是一种典型的非正规就业方式,在我国亦是一种新型用工方式,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时期曾经存在的企业之间的职工借调有某些相似之处,但其性质截然不同。关于劳务派遣的性质,学界有不同的观点,这里我们对此不做过多的讨论。通过描述劳务派遣现象,可以将劳务派遣定性为是一种组合劳动关系。在劳务派遣中,存在着三种主体和三重关系。

三种主体是劳务派遣单位、接受单位和被派遣劳动者;三重关系是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的关系和接受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的关系。

在劳务派遣中,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依法订立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即雇主是派遣单位,雇员是将被派遣的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之后,派遣单位将被派遣劳动者派遣到接受单位,劳动者在接受单位的组织管理下从事劳动。

劳务派遣的本质特征是雇用和使用相分离。派遣单位作为被派遣劳动者的雇主,虽然是劳动合同的一方当事人,但他只是形式上的雇主,因为他并不为劳动者提供真实的工作岗位和劳动条件,也不是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劳动者实际劳动给付的对象是劳动关系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接受单位。

被派遣劳动者要为派遣单位的“客户”即接受单位工作,成为接受单位劳动组织的成员,服从接受单位的指挥命令,遵守接受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并实际给付劳动。派遣单位既然是劳动关系中的雇主,有义务向被派遣劳动者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提供福利待遇等。

接受单位作为实际得到劳动给付的一方,行使和承担劳务派遣协议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为劳动者提供实现劳动给付的工作岗位和其他劳动条件,进行劳动组织和监督管理、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等,并承担向派遣单位支付派遣费用的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1: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社会保险相关文章
  • 单位派遣劳动关系是合法劳动关系么
    派遣劳动关系是标准劳动关系。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人单位、派遣期限和工作岗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按月支付报酬。保留劳动关系协议的劳动关系是什么劳动关系又称劳使关系、劳资关系,是指劳动者和劳动力使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它既包括劳动法律关系,又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劳动法律关系,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律规范,在实现社会劳动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对劳动法律关系有两种不同的认识:一种观点认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定了书面劳动合同而且劳动行为已经发生(劳动者提供了劳动)才算建立劳动法律
    2023-08-08
    101人看过
  • 劳务派遣、劳动合同及劳动关系的认识
    劳务派遣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内容不同和期限不同。劳务派遣合同的内容除包括劳动合同中的内容外,还包括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并且劳务派遣合同的期限应当是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一、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就业协议书与劳动合同的区别具体内容是:(1)内容不同。在毕业生就业协议当中,毕业生的义务是向用人单位如实地介绍自己的情况,并按时到用人单位进行报到。用人单位的义务是如实向毕业生介绍自己的情况,负责办理毕业生有关手续。学校的义务则是负责完成有关的派遣工作,毕业生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分配的具体体现。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的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主体不同利和义务的合同;(2)主体不同。就业协议书主体有三方,毕业生、用人单位、高等院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人才市场上的平等主体,双方经过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而达成协议。劳动合同的
    2023-07-11
    169人看过
  • 劳务派遣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
    (一)劳务派遣中有哪些法律关系1.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派遣关系。2.劳务输出单位与劳动者是劳动关系。3.劳动者与劳务输入单位是劳务服务关系。(二)劳务派遣中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联系1.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基础是劳务派遣关系。2.这种三角法律关系的支柱是劳动者与劳务输出单位的劳动关系和与劳务输入单位的劳务服务关系。《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因履行劳动力派遣合同产生劳动争议而起诉,以派遣单位为被告;争议内容涉及接受单位的,以派遣单位和接受单位为共同被告”。《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或者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的,劳务派遣单位和用人单位为共同当事人。附: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一)相关的几个概念1.劳动关系的概念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社会关系。表现形式有两种:直接实现劳动过
    2023-04-19
    486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时效限制
    确认劳动关系的纠纷是有时效限制的,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等原因而中断的,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而中止的,则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人事档案不是确认劳动关系存在的依据问:我于2002年8月与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由于种种原因,我的档案仍旧在职介中心,未转入公司;公司以我的档案不在单位为由,至今不为我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我多次询问公司,公司答复:公司没有你本人的档案,也就与你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能为你缴纳社会保险;法律是这样规定的吗?答:你公司的答复是完全错误的,也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同时你公司不为你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的行为更是违法行为。在计划经济条件下,人事档案材料是存在劳动人事行政管理关系的依据。只要没有办理人事档案材料的转移手续,劳动者和
    2023-07-28
    411人看过
  • 派遣劳动关系属于何种关系
    一、劳务派遣的含义劳务派遣是指劳务派遣单位与接受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由劳务派遣单位招用雇员并派遣该劳动者到接受单位工作,派遣劳动者受接受单位指挥监督,为接受单位提供劳动;派遣劳动者的接受单位因为劳动力的使用,按照劳务派遣协议向劳务派遣单位支付费用,派遣劳动者获得就业岗位及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劳务派遣单位从派遣业务中获得收入的经济活动。劳务派遣现象由来已久,是非正规就业的一种重要形式。关于劳务派遣现象有多种术语表述,如有雇员租赁、雇员派遣、劳动派遣、劳动者派遣、人才派遣、人才租赁、劳动力派遣等。在我国《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中使用的术语是劳务派遣。上述若干术语虽然使用比较广泛,但确有其需要推敲的方面。(一)雇员租赁、人才租赁等术语,不考虑劳动者在劳动法律关系中的人格尊严和法律地位,将劳动者等同
    2023-04-29
    364人看过
  • 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存在工伤关系吗
    工伤保险责任应当以劳动关系为前提。首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认定申请的提出,应提交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事实劳动关系)。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行政诉讼案件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规定:工伤认定须以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为前提。可见,劳动关系的存在是工伤认定的逻辑起点和前提条件。其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条规定,“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这里规定的是“用人单位依法应当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那么,什么是“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依据什么法律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显然,该条规定的目的是解决适格主体问题,“用人单位”是劳动法领域内的概念,其依据劳动与工伤相关的法律法规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而该责任的前提仍在于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再次,整个工伤保险制度,就是建立在劳动关系基础上的赔偿制度。劳动关系
    2023-04-02
    75人看过
换一批
#保险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以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和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社会保险是国家根据宪法所制定的基本社会政策,社会保险具有法定性、保障性、互济性... 更多>

    #社会保险
    相关咨询
    • 派遣产生的劳动关系是否存在?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2-26
      派遣劳动关系是存在的,劳动者派遣是一种典型的非正规就业方式,是一种组合劳动关系。
    • 劳务派遣怎样确定关系
      新疆在线咨询 2022-10-12
      劳务派遣关系可以根据劳务派遣协议依法载明的内容来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九条,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劳动者应当与接受以劳务派遣形式用工的单位(以下称用工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用工单位应当根据工作岗位的实际需要与劳务派遣单位确定派遣期限,不得将连续用工期限分割订立数个短期劳务
    • 请求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起诉状怎么写?
      青海在线咨询 2023-11-20
      标题:民事起诉状;正文:原告:住址:负责人,电话:被告(姓名(性别(种族,年月日出生(家庭住址,电话:诉讼请求: 1、依法判决原、被告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2、本案的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
    • 仲裁是否可以确认不存在劳动关系
      上海在线咨询 2023-06-08
      (一)根据劳动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1)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2)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3)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
    • 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1
      通过你的描述,大意是用人单位不承认与你的劳动关系,派遣单位承认了与你之间存在劳动关系。1、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是什么关系,是否存在派遣用工的关系?你手里持有的劳动合同是否属于其中之一?2、你持有的劳动合同是否是有效劳动合同,主要是合同主体是否合法,合同是否在有效期内?如果属于有效合同,那你就告合同上的甲方单位就好。如果两家单位存在关系,那你就都把他们告了,拖欠工资一家不赔,另一家还附有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