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什么情况下负无限连带责任
(一)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二)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三)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四)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发起人未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缴足出资的,应当补缴;
其他发起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款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二、有限责任与无限责任的区别有哪些
1、无限责任,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实际上就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有限责任,责任人以其部分财产承担责任。
2、有限责任制度可以减少和转移风险,鼓励投资,减少交易费用和降低管理成本,促使公司有效率地经营和发展壮大。无限责任对企业形式发展有一定的束缚。
三、一人有限公司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吗
一人有限公司需要承担无限责任。由于一个有限责任公司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一个法人股东,在没有其他股东牵制的情况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更易发生股东个人与公司人格混同的现象。另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有限责任,仅在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情况下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公司的债务承担】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股东权的行使】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注册公司的要求有哪些
1、筹备好公司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制定了公司章程;
2、有符合公司章程的股本总额;
3、有符合法定人数的发起人,以及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我国境内有住所。
公司什么情况下负无限连带责任?在阅读了上文之后,大家应该有所了解。一般来说,不管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其实对与公司的债务,只有公司以自己的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在特殊情况下,公司股东也需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请点击页面上的按钮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二章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四节 国有独资公司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六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但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和发行公司债券,必须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其中,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的,应当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n 前款所称重要的国有独资公司,按照国务院的规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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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情况下法人是无限连带责任的吗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6-16是的,这里的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不是针对法人来说的,而是针对投资人来说,有限责任和无限责任是出资人股东应承担的责任,而法人本身以自己的全部财产承担无限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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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无限责任,连带责任,无限连带责任分别是什么意思福建在线咨询 2023-03-061、有限责任: 有限责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专用语,一般在经济领域提及。有限责任是与无限责任相对而言的,二者是投资者对其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的形式。 2、无限责任: 无限责任是指当企业的全部财产不足以清偿到期债务时,投资人应以个人的全部财产用于清偿,实际上就是将企业的责任与投资人的责任连为一体。 3、连带责任: 有限连带责任则是在一定的财产范围内,比如登记的出资数量限度以内,和其他连带责任人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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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无限连带责任是什么与有限连带有区别吗?湖南在线咨询 2022-07-03无限连带责任不仅仅强调债务人对债权人是无限责任的关系,同时强调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是连带的。合伙企业中的普通合伙人承担的一般都是“无限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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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法院什么情况下会判北京在线咨询 2023-12-07连带责任的执行方式: (1)同时式执行。即对两个以上的连带责任被执行人实行同时发执行通知书,又分为两种方法,一是对各被执行人同时采取全额执行强制措施,然后合并被执行财产,完成法律文书的指令。二是按份合并执行法,即按照法律文书指令的给付内容先分到各被执行人头上。 (2)选择式执行。对一般连带责任的被执行人,在查明各被执行主体的履行能力后,择其易于执行的被执行人先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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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有限公司股东连带责任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呢?安徽在线咨询 2022-07-21虚假出资《公司法》第28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法》第30条: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