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被狗绳绊倒重摔身亡,女孩和监护人要担责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26 17:10:52 266 人看过

要担责。女孩在遛狗时属于动物的管理人。但是,如果是狗的主人委托女孩去帮助遛狗,那就不一样了。如果女孩是受狗的主人委托去遛狗,那么女孩就没有责任,而是狗的主人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是女孩偷偷牵走狗,那么女孩就要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饲养动物致害责任的一般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监护人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

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动物致人损害归责有哪些原则

(一)、饲养动物致人损害归责原则

1、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者管理人的责任。

(二)、动物致人损害责任绝对无过错责任

1、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2、饲养禁止饲养(指未经批准)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致人损害的,无免责事由。

3、无免责事由,指即使受害人挑逗动物,对损害的发生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减轻或者免除饲养人或管理人的责任。

(三)、动物园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责任

1、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

2、动物园能证明自己对损害的发生没有过错的,不承担责任。

(四)、流浪狗、流浪猫致人损害的责任

1、遗弃、逃逸的动物致人损害的,由原饲养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若遗弃、逃逸的动物被他人收养,则遗弃、逃逸期间结束,该动物致人损害的,由新的饲养人承担责任,原饲养人不承担责任。

3、若将饲养的野生动物放还大自然,则不存在遗弃、逃逸问题,后来该动物致人损害的,原饲养人也不承担责任。

(五)、因第三人过错导致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

1、有过错的第三人与饲养人或管理人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

2、有过错的第三人承担最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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