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应当承担责任大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1 14:43:09 366 人看过

环境法主张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污染环境罪因果关系判定的证明标准

污染环境犯罪因果关系判定的证明标准

污染环境犯罪因果关系判定的证明标准,指在刑事司法过程中确定的证据收集到何种程度即可认为涉嫌污染环境犯罪的行为与结果具有刑法上因果关系的标准。关于此问题,笔者认为可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所确立的证明标准的既有约束下,结合污染环境犯罪的特点对证明标准做局部调校,并依据相关的理论研究成果明确其解释论基础。

(一)污染环境犯罪对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实践路径

1、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证明标准具有明确设置。《刑事诉讼法》第53条确立了我国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即证据确实、充分,并进一步解释证据确实、充分是指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据以定案的证据均经过法定程序查证属实;综合全案证据、对所认定的事实已排除合理怀疑。上述条文具体设置了刑事诉讼中证明的总标准与证明展开的逻辑路径。笔者认为上述标准是刑事诉讼法对包括污染环境犯罪在内所有犯罪的客观要素证明的总要求,是污染环境犯罪刑法因果关系证明的基本标准,也是个案中对污染环境犯罪进行具体判定的边界标准。

2、污染环境犯罪客观要素的证明标准的适用。上述证明标准的三要件虽然构成了各类犯罪客观要素证明的基本标准,但结合类罪特征及个案特点,三要件的掌握尚需具体细化。在污染环境犯罪中,定罪量刑的事实都有证据证明是指对污染环境行为进行定罪量刑时,需对污染环境行为中与定罪量刑相关的事实进行查证并取得相关证据。由于污染环境行为往往存在复杂过程,对污染物产生、排出、相互作用、产生污染、造成破坏的全过程的查证难度很大,且耗费公共资源甚巨,因此在定罪量刑的证明标准选择上仅需对与定罪量刑的事实有意义的部分做到有证据证明即可认为符合了三要件之第一要件。[13]

3、因果关系证明标准应与客观要素证明标准适应。上文已经谈及,对污染环境犯罪定罪量刑的事实证明应以定罪量刑的需要为限,而无需对污染物产生、污染物相互作用的技术细节进行全程性调查或审查。作为结果犯的污染环境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事实因果关系的查证若完全按照常规犯罪行为的查证标准进行直接判定,需支付大量的技术成本与时间成本,往往造成司法资源的大量占用并对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侦查、审查起诉等的期间提出挑战,因此是需要进行调校的。笔者认为,对污染环境案件,可在与定罪量刑有关的事实皆已查证的基础上,以刑事诉讼中的非法证据排除与合理怀疑排除来进行适当的程序控制,来促进与定罪量刑高度关联的证据在法定办案期间内的形成。

(二)污染环境犯罪因果关系证明标准的解释论基础

污染环境犯罪因果关系判定的证明标准问题基本上可以转化为刑事诉讼法上关于证据标准问题的讨论,对此存在客观真实论、法律真实论、相对真实论等多种理论,并在一定时期形成了争论。笔者认为,污染环境犯罪因果关系的判定应采相对真实论为宜,并依刑事程序排除合理怀疑。

1、法律真实论与污染环境犯罪认定。由于作为结果犯的污染环境犯罪的客观事实所涉细节颇多,从刑法评价的必要性与司法资源的有限性来看,在客观要素的认定上实无面面倶到和无任何细节遗漏之必要。前文中笔者已表明,对刑法评价而言,因果关系的掌握达到可靠即可,毕竟因果关系的判断,仅以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问题为限,至于行为是否实现所有的构成要件要素以及行为是否具备违法性与罪责,均属其它刑法判断的问题。因此,在因果关系判定中采取无限接近客观真实的理论亦无必要。在污染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证明标准上,以基本事实清楚为内涵的法律真实论以及具有后续的排除合理怀疑的矫正机制的相对真实论为理论依托较为妥当。

2、相对合理论与污染环境犯罪认定。相对合理主义的理论虽然在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讨论中受到客观真实论者的抨击,但笔者认为此种理论在处理环境污染犯罪这类具有复杂技术背景、证明难度大、刑事政策性较强的犯罪中还是具有较大合理性的。由于刑法规定的各类犯罪存在较大差异,尤其是环境犯罪、网络犯罪等新型犯罪,与传统犯罪相比,其罪行的严重程度不同,掌握证明标准的宽严也可以有所区别。传统的客观真实论在认定杀人、伤害、盗窃、抢劫这些案件中毫无疑问是适当的,且在无充足证据证明客观事实之下,不可妄自启动刑罚,毕竟刑罚是对自由乃至生命的剥夺,但若对环境犯罪、网络犯罪等技术复杂型犯罪,尤其是作为结果犯的环境犯罪,既然损害已经发生,在以程序进行合理排除基础上,若仍坚持客观真实论而要求对包括因果关系在内的客观要素进行全部还原,最终的结果必然是刑法的适用徒劳无功。

3、排除合理怀疑原则与污染环境犯罪。排除合理怀疑原则是英美刑事程序法中的一项重要原则,被认为是相对真实论证明标准的法律表述。一般认为,排除合理怀疑就是要让证据达到如下标准:它不必达到确定无疑,但必须具有高度的盖然性。排除合理怀疑的证明并不意味着排除任何疑点,如果法律因为一点离奇的可能性而扭曲了司法进程,它就难以保护社会。如果对被告人不利的证据是如此之强大,只留下了对他有利的一丝遥远的可能性,那么案件已获排除合理怀疑地证明。在污染环境犯罪的因果关系证明中,侦查机关在案件侦查过程中通过对存疑证据的合理排除而做出的存疑不起诉决定,或者审判机关通过对辩护人或社会公众对案件因果关系所提出的合理怀疑的排除而做出的无罪或者罪轻的判决,在本质上是对在证明标准上采取相对真实论而可能带来的法律风险的程序控制,这种排除合理怀疑的程序设置对污染环境罪这类具有复杂技术特点的犯罪的判定是有益的。

人们对环境污染罪的因果关系判定的证明标准不太清楚,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来看,首先我国刑事诉讼法对其标准有规定,其实因果关系的判定归根可以看作是对证据标准的判定,当然在实践中还需要考虑到排除合理怀疑,因为我国的法治进程还在一个发展阶段,因此判定的标准还比较单一。

《环境保护法》第六十六条规定,提起环境损害赔偿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受到损害时起计算。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19日 13: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网络犯罪相关文章
  • 什么是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是如何承担的
    一、什么是环境污染责任环境污染责任是指污染者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者不作为方式,污染生活环境、生态环境,造成损害,依法不问过错,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责任的特殊侵权责任。(一)环境污染责任归责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二)环境污染责任构成要件:1、须有违反环境保护法律的环境污染行为:(1)作为和不作为;(2)包括生活环境污染和生态环境污染。2、须有客观损害事实:(1)《环境保护法》规定为“造成他人损害”(2)《民法典》(2021.1.1生效)规定为“造成损害”。3、须有因果关系:(1)实行推定因果关系规则;(2)只要证明企业已经排放了可能危及人身健康的有害物质,而公众的人身健康在排污后受到或者正在受到危害,就可以推定这种危害是由该排污行为所致。二、环境污染责任承担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一)怎么承担环境污染责任1、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
    2024-01-26
    398人看过
  • 破坏生态承担什么责任
    法律综合知识
    一、破坏生态承担什么责任需要承担民事责任以及行政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二、破坏生态怎么处罚1.一般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2.行为人违规排污严重破坏环境涉嫌污染环境罪的,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
    2023-12-13
    110人看过
  • 环境污染生态损害鉴定
    环境污染生态损害鉴定是指对环境污染事故发生过程中或发生后造成的各类损害,包括污染环境行为直接造成的区域生态环境功能和自然资源破坏、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及其减少的实际价值,也包括为防止污染扩大、修复或恢复受损生态环境而采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发生的费用,在正常情况下可以获得利益的丧失,污染环境部分或完全恢复前生态环境服务功能的期间损害的鉴定。一、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的重要意义1、开展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工作是应对环境挑战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面临的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随着我国进入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阶段,发达国家二三百年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集中显现,环境保护工作正面临前所未有的压力和挑战。而我国法律在环境责任、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和土壤污染防治等方面规定的不完善以及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机制的缺失,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污染者负担原则的有效落实,与我国面临的环境形势及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要求很不适应
    2023-02-18
    388人看过
  • 生态环境污染源有哪些
    一、生态环境污染源有哪些A、大气污染其中包括室内空气污染和环境空气污染1、室内空气污染主要有:1)可挥发性有机物污染(即VOC,例如芳烃类),主要来自涂料等室内装修过程,致癌。2)甲醛污染,主要来自家具和涂料,导致白血病。3)臭氧污染,主要来自打印和复印装置和某些不正常使用的臭氧发生器,室外空气臭氧也有协同作用。4)半挥发性有机物污染,例如phthalate,浓度不高但危害巨大。5)放射性氡的污染,主要来自不合格的建筑石材。严重致癌!6)厨房油烟的污染,还有芳烃和稠环芳烃甚至苯并芘。7)吸烟的污染和生物质(秸秆)燃烧造成的污染,危害巨大!2、室外空气污染(环境空气污染)1)SOx污染,主要来自燃煤锅炉,烧结炉和垃圾焚烧,导致酸雨。2)NOx污染,主要来自汽车和燃煤锅炉等,导致酸雨,而且对人有相当大的毒害。3)臭氧污染,主要来自臭氧发生源,以及NOx、SOx和CH在光线照射下导致的光化学反应
    2023-03-06
    110人看过
  • 环境污染过错责任推定怎么理解环境污染的责任承担
    环境污染的过错责任推定方式为无过错的责任方式。构成环境污染责任,在污染者的主观方面并不问过错,无论污染者在主观上有无过错,只要实施污染造成损害、都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2、如果有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3、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同时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4-04-18
    447人看过
  • 针对故意污染环境与破坏生态的刑罚是什么?
    故意污染环境或者破坏生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侵权人故意违反国家规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要求相对的惩罚性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在生态环境损害领域规定的惩罚性赔偿非常有意义,为检察机关处理相关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提供了一定的依据。故意污染环境的惩罚性赔偿是什么故意污染环境的惩罚性赔偿是指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计算标准是对财产损失全部赔偿。对人身损害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对于环境污染行为造成受害人健康的潜在危害,尚未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适当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2023-07-08
    389人看过
  • 环境污染责任因果关系和关系的大小
    环境污染责任的因果关系的推定指:权利人只要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失事实、侵权行为和损失事实间有客观联系,则因果关系举证倒置由侵权人举证证明侵权行为和损失事实不具有应关系,若不能证明没有因果关系则推定侵权行为和损失事实有因果关系。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概述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是以企业发生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环境责任保险是随着环境污染事故和环境侵权行为的频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发生以及公众环境权利意识的不断增强,从公众责任保险、第三者责任保险中逐渐独立出来。通常而言的环境污染是指环境因物质和能量的介入,而导致其化学、物理、生物或者放射性等特性的改变,从而影响环境功能及资源的有效利用或危害人体健康和人类生活的现象。而环境责任保险又被称为“绿色保险”,是围绕环境污染风险,以被保险人发生污染水、土地或空气等污染事故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害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为标的的保险,它是整个责任保
    2023-08-03
    446人看过
  • 环境污染责任风险有哪些?环境污染责任的承担方式是什?
    一、环境污染责任风险环境污染风险有侵权责任风险,《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这说明环境污染侵权责任实行无过错的归责原则。只要污染物造成的环境污染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就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不论排污企业有无过错,污染物的排放是否超过标准。环境污染侵权中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较少,唯一的免责事由是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情况。因此即使是发生了地震、海啸等极端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事件,如果排污方未能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以避免造成污染损害的,排污方也不能免除责任。《民法典》规定环境污染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第一千二百三十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也就
    2024-04-04
    178人看过
  •  污染环境纠纷中,受害人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该段内容讲述了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所引起的侵权责任问题。第一句指出侵权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果造成了他人损害。第二句强调在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发生纠纷时,行为人需要承担举证责任,证明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第三句说明侵权人若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并造成了严重后果,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如果因为污染环境或破坏生态而造成他人损害,侵权人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2.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3.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生 态 破 坏 纠 纷 举 证 责 任生态破坏纠纷举证责任是指在因人类活动导致生态环境遭受破坏而引起的纠纷中,相关当事人需要提供证据来证明自己的行为是否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或者侵犯了他人
    2023-09-02
    58人看过
  • 2022民法典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有什么规定
    一、民法典的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有什么规定1、人们破坏生态环境,导致生态环境收到污染,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是需要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一)停止侵害;(二)排除妨碍;(三)消除危险;(四)返还财产;(五)恢复原状;(六)赔偿损失;(七)赔礼道歉;(八)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条【环境污染、生态破坏侵权举证责任】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两个以上侵权人的责任大小确定】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第一
    2022-09-29
    67人看过
  • 环境污染经济损失严重,要如何承担环境污染责任
    环境污染经济损失严重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024-04-23
    77人看过
  • 污染环境行为有哪些,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一、环境污染行为有哪些(一)环境污染行为表现的方式环境污染根据不同的类型,按环境要素可分为大气污染、水体污染和土壤污染等;按污染的性质可分为生物污染、化学污染和物理污染;按污染物的形态可分为废气污染、废水污染、固体废物污染以及噪声污染、辐射污染等;以上列举的环境污染行为仅仅是环境污染的一部分,那么造成了环境污染,应当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值得大家来学习和深思。(二)违反《环境保护法》的环境污染行为行为1、未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开工建设的;2、建设项目需要配套的环保设施未建成或者未经验收,主体工程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3、未经环保部门批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超标排放污染物的;4、违反环境保护法的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5、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6、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三)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行为
    2023-04-04
    219人看过
  • 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
    国内新闻:出席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的市政协委员郭景平昨天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随着农业的迅猛发展,目前出现了不容忽视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污染影响了土壤、水体和大气的环境质量。农村生态环境污染已成为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制约因素。为此他建议,要强化宣传,广泛开展农村环境科技普及活动,不断增强环保忧患意识。在农村和农民中实施好农村小康环保计划,争取尽早使本市农村地区的生态环境污染得到根本性控制。郭景平建议,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就本市农村生态环境现状进行研究调查,因地制宜制定本市农村生态长远规划和阶段性治理方案。建立和完善政策法规和管理监督体系,运用行政、经济和法律的手段,加大治理力度。大力开展科技攻关,引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无害化处理率,加快建立和完善小城镇污水处理和垃圾收费制度。建立和健全监测体系,及时全面监测和反映污染情况和污染治理动态。通过不断加强农村生态环境污染防治
    2023-04-24
    333人看过
  • 破坏生态环境罪是什么
    法律综合知识
    根据法律规定,没有破坏生态环境罪这一罪名。针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法律规定了污染环境罪。污染环境罪是指违反防治环境污染的法律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后果严重,依照法律应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该罪具体的内容包括违反国家规定,排放有害物质。根据刑法规定,污染环境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客体要件是生态环境的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体和大气排放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构成本罪。单位可以成为本罪主体;(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严重污染环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4-05-11
    190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网络犯罪是指行为人运用计算机技术,借助于网络对其系统或信息进行攻击,破坏或利用网络进行其他犯罪的总称。 网络犯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客体是为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网络犯罪所侵犯的一切社会关系,网络犯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 更多>

    #网络犯罪
    相关咨询
    • 生态环境破坏国家应当承担哪些责任
      江苏在线咨询 2023-08-28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应当承担的责任大小是: 1、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者承担侵权责任; 2、两个以上污染者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承担侵权责任; 3、因第三人的过错造成环境污染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和第三人请求赔偿。
    • 因环境污染发生纠纷应负哪些责任
      山西在线咨询 2023-11-26
      1.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3.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因污染环境而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1-07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涉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案件,尤其是大气污染案件,考虑其具有扩散性和修复困难等特点,坚持源头预防、系统保护,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三种责任方式,提高环境违法成本。
    • 环境污染应当由哪些人承担责任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3-18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污染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污染者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污染环境造成生态损害的怎么承担民事责任
      福建在线咨询 2023-02-27
      《民法典》规定了污染环境、破坏生态致损的侵权责任。因此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要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