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合同可以直接终止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07 19:11:28 303 人看过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第九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一、合同中受托人的损害赔偿如何确定

委托合同中,承担受托人的损害赔偿责任的是:

1、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而造成损害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2、经受托人同意,委托人因转委托而受到损害的,责任由委托人承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三十条规定,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第九百三十一条规定,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造成受托人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

二、协议一方死亡后是否有效

协议一方当事人死亡的,如果该协议具有人身专属性,则合同效力终止;协议可以继承的,继承人继承后,合同继续有效。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规定,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第九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10日 2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遗产管理相关文章
  • 离婚可以直接委托律师吗
    离婚是否可以直接委托律师,一般应情况而定:1、离婚可以委托律师全权代理。但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后,仍然应当亲自出庭;2、也有特殊情况。离婚案件中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当事人以及因特殊困难无法出庭并向人民法院提交了书面意见的当事人也可以不出庭。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其法定代理人应当到庭。办理离婚证需要满足的条件如下: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相关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
    2023-08-09
    70人看过
  • 委托合同终止的时候让退钱可以吗
    委托合同终止通常不会退钱,除非双方在合同中另有约定,如果解除合同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因不可归责于受托人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第九百三十三条规定,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因解除合同造成对方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该当事人的事由外,无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因解除时间不当造成的直接损失,有偿委托合同的解除方应当赔偿对方的直接损失和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一、委托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有哪些(一)事务在委托合同中,应对委托事务的基本信息进行准确、详细的约定,尤其是委托事务的详细要求,为了确保受托人能够很好地完成委托事务,同时受托人必须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进行活动。如果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或委托人减少其相应
    2023-03-06
    482人看过
  •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法院可以不让签委托合同吗
    委托合同终止的法律后果如下:1、因终止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原因外,终止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2、受托人在接手委托事务前应继续处理委托事务;3、因不可抗力终止委托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简述委托合同终止的主要原因委托合同终止的原因如下:1.当事人一方解除委托合同。2.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委托合同,又称委任合同。是指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为委托人办理委托事务,而委托人则按约支付报酬的协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六条因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的,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因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作出善后处理之前,受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
    2023-08-07
    81人看过
  • 如何终止委托合同
    一、如何终止委托合同1、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2、出现委托合同约定解除的情形时,合同终止;3、在发生当事人一方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破产时,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以外,委托合同终止。二、合同可解除的情形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委托合同的性质与解除的方式1、解除委托合同的情形包括:双方达成一致意愿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或者违约行为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可以解除合同;委托人或者受托人死亡、
    2023-05-06
    391人看过
  • 委托人和代理人可以随时终止合同吗?
    委托合同以双方的信任为基础。如果一方不履行其承诺,违反其对另一方的承诺,则不再需要继续履行合同。法律赋予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即只要一方当事人想解除合同,可以随时无理由解除合同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对委托人而言,委托合同终止所造成的损害,通常是代理人未完成委托事务而终止合同,委托人无法自行处理委托事务,未及时找到合适的代理人代为办理委托事务的;对受托人而言,是指委托人在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之前终止合同,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未尽职尽责,委托人不情愿终止委托合同,受托人收到的报酬较少,会给受托人造成一定损失,但合同终止的原因不能归责于委托人,也不能完全归责于委托人。委托人不赔偿受托人因合同终止而遭受的损失,也不赔偿部分损失
    2023-05-07
    329人看过
  • 委托合同终止受托人未说委托结果合法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委托合同终止后,受托人应该将委托的结果告知委托人,如果没有告知委托结果的,是违反民法典的。《民法典》第九百二十四条【受托人的报告义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应当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委托代购合同被越权代理,委托人可以拒绝付款吗委托代购合同被越权代理的,委托人可以拒绝付款正常情况下,受托人只能在委托代购合同的授权范围内行使代理权,代替委托人与相对人签订委托代购合同。受托人超越委托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擅自与相对人签订新委托代购合同的,该新委托代购合同就属于效力待定合同。当委托人追认该新委托代购合同有效的,相对人如约履行合同后,委托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若委托人不追认该新委托代购合同的,合同一般无效,相对人如约履行合同后,委托人可以不支付相应的款项,但应该退还相应的货物给相对人。相对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的,可以依
    2023-06-18
    121人看过
  • 民事责任法明确承揽合同可以直接终止吗
    《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前可以随时解除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因而在承揽合同中,在完成工作前,定作人是可以随时解除合同的,但因此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定作人是需要赔偿其损失的。一、承揽合同有效吗承揽合同有效,承揽人要按时完成工作,保证工作适合定作人的要求,对承揽工作保密。而定作人需要验收、接受工作成果,支付酬金等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二、买方中途违约,卖方付出的巨额原料损失如何救济北京市某公司向其定做了一批箱包,箱包样式依照北京公司的设计进行制作。张先生在交付一批货物后,剩余的部分对方不要了,张先生为此购买的原料积压在仓库,不能他用,并且之前交付货物的货款也没有结清。这种情况下,应当如何向北京这家公司主张权利?可以主张两部分权利,1.先前交付货物的全部货款;2.定做未完成部分的成本。本案中,张先生与北京公司
    2023-04-10
    70人看过
  • 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
    劳动关系终止的含义劳动关系终止,是指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消灭,它是劳动关系运行的终结。实践中,劳动关系终止主要有以下情形:(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劳动关系双方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2)劳动关系主体消灭或丧失一定的资格;(3)劳动合同依法或协商解除;(4)行政决定、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应当指出的是,劳动关系的终止并不意味着劳动关系主体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消灭,某些特定的内容在劳动关系终止后仍然要存续一定时间。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终止劳动关系。那么,劳动仲裁需要哪些步骤呢?劳动仲裁一共分为以下五个步骤: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的,应
    2023-04-19
    318人看过
  • 二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鉴定吗
    一、二审法院可以直接委托鉴定吗审的时候还是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的。民事诉讼二审时也是能申请司法鉴定的,在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当中,如果二审程序中要提供新的证据,应该在二审开庭前或者开庭审理时提出,如果二审不需要开庭审理,应当在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提出。根据《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为: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而申请重新鉴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另一方当事人不服该鉴定结论并申请重新鉴定。属于前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提供证据证明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存在《证据规定》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四种情形之一的;属于后一种情形的当事人,必须有证据足以反驳对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准许重新鉴定。《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一审程序中提供新的证据的,应
    2023-06-06
    179人看过
  • 委托人死亡必然导致委托合同终止吗
    一般情况下,委托人死亡,委托合同终止。但如果当事人另行约定即使有死亡委托关系仍不消灭,可以依照此约定继续接受委托。还有一种不因委托人死亡而终止的情况是,如果委托合同的终止会损害委托人的利益时,委托合同不能终止,受托人还应当负有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四条规定,委托人死亡、终止或者受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终止的,委托合同终止;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根据委托事务的性质不宜终止的除外。第九百三十五条规定,因委托人死亡或者被宣告破产、解散,致使委托合同终止将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在委托人的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清算人承受委托事务之前,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一、委托合同中受托人死亡该如何处理一般来说,受托人死亡的,委托的事务无法继续完成的,委托合同应当终止。受托人死亡的,受托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应当及时通知委托人
    2023-03-19
    432人看过
  • 委托人可以直接起诉第三人吗
    实践中,不少受托人为了与第三人签订合同,会主动披露委托人的存在,如出示委托授权书、委托合同等,让第三人知道委托人的存在,从而达到与第三人签订合同的目的。这情况下,隐名代理与显名代理的效果是一样的,受托人与第三人签订的合同,是直接约束委托人与第三人,与受托人无关。一、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区别代理人与委托合同的受托人的区别:1、委托行为包括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代理行包括法律行为;2、代理行作用于被代理人与第三人之间,而委托行为则作用于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3、代理行为是单方行为,为委托行为属于双方行为。二、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纠纷怎么解决房屋销售代理合同纠纷:1、关于委托人的任意解除权问题委托人或者受托人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合同。2、关于溢价款问题双方当事人对溢价奖励的约定系双方共同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及法规,也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利益,应当认定为有效。三、委托合同受托人的损害赔偿如何去承担因不
    2023-03-24
    388人看过
  • 监理可以直接委托的情况
    以下几种情况下甲方可以直接委托监理,而不需要公开招标。1、暂时没有直接委托监理。除了公开招标,还可以邀请招标,就是邀请至少3家来投标。2、邀请招标,也称为有限竞争性招标,是指招标方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供应商或承包商(不能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承包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3、现行法律下有两种意义的邀请招标。在招标投标中的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在政府采购中的邀请招标是指货物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公布投标人资格条件。经过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采购人从评审合格的投标人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投标人作为正式的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与投标。两种邀请招标存在一定的差异。一、招标是不是要约招标不是要约。所谓投标,是指投标人
    2023-02-21
    352人看过
  • 房屋装修委托合同终止可以随时提出来吗?
    不能随意提出来,这样是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二)合同解除;(三)债务相互抵销;(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五)债权人免除债务;(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另外,债权人免除债务人部分或全部债务的,合同的权利义务部分或者全部终止;债权和债务同归于一人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一、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的区别主要为: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
    2023-04-10
    290人看过
  • 委托合同终止要对方退钱吗
    委托合同终止不退钱,因受托人终止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因受托人的过错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请求赔偿损失。受托人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请求赔偿损失。一、委托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责任及义务有哪些、受托人的义务责任:1、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2、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委托事务的处理情况。3、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委托人。4、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5、两个以上的受托人共同处理委托事务的,对委托人承担连带责任。二、委托人的义务及责任:1、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2、受托人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受到损失的,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3、委托人经受托人同意,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二、委托合同的法律
    2023-06-27
    72人看过
换一批
#遗产继承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遗产管理即管理人需要清理遗产,制作遗产清单,及时向继承人报告遗产的额详细请款,同时,遗产管理人还需要采取必要的措施保存遗产,并对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 更多>

    #遗产管理
    相关咨询
    • 终止劳动合同后,可以直接要求赔偿吗
      辽宁在线咨询 2023-04-09
      (1)合同期限已满。定期的劳动合同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后,除非双方是依法续订或依法延期,否则合同即行终止; (2)合同目的已经实现。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工作完成以后,或其他类型的劳动合同在其约定的条款全部履行完毕以后,合同因目的的实现而自然终止; (3)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企业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对企业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以后,企业劳动合同就此终止; (4)当事人死亡。劳
    • 哪些条件可以终止委托合同?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6-28
      1、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若是委托人死亡,委托事务的处理对其已无意义,同时委托人也无从对委托事务指示,加以关注;而若受托人死亡,则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能力与经验的依赖落空,委托事务也无从继续进行。因此,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的,委托关系应终止。 这里的死亡包括自然人的死亡和法人的死亡。自然人的死亡有真实死亡和宣告死亡两种;法人的死亡即指法人的终止。 2、一方或双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这是指当事人原有行为能
    • 委托书和合同终止了可以退款吗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30
      按照你的情况来看,你已经签订了委托合同,合同一经达成,就具有法律效力。如果按照法律层面来说是不可以退一点的,但是费用如果实在过高,建议跟律师协商一下
    • 土地承包合同可否直接终止
      河北在线咨询 2022-12-04
      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终止,相关法律规定有《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等。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
    • 居住权可以直接就算终止吗
      西藏在线咨询 2023-09-09
      居住权可以终止,前提是享有居住权的当事人同意撤销居住权。否则居住权只会因为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而消灭。法律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