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同制职工劳动合同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3 15:20:51 190 人看过

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地址:

性质: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姓名:

乙方(劳动者)姓名:

性别:

年龄:

民族:

文化程度:

籍贯:省市县(区)乡(镇)村(街)号

现住址:

属于:农业人口

非农业人口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及《××省实施〈全民所有制企业临时工管理暂行规定〉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生产(工作)任务

根据甲方企业生产(工作)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从事岗位,为

工种,承担生产(工作)任务。其中应达到的数量、质量指标为: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根据工作岗位需要,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甲方应配备必要的劳动安全保护和防护设施。

四、劳动报酬

(一)甲方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单位的实际,支付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

元。试用期满,根据乙方的岗位、技能水平,承担的任务等情况,定为每月

元。乙方从事的工种为全额计件工资制,经甲、乙双方协商月工资按计件单价结算,具体办法双方约定为____。

(二)加班工资为每小时元。法定节假日每小时元。

(三)乙方从事夜班工作的,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夜餐费。

(四)按照国家及企业的有关规定,乙方应享受____等,每月计元,津贴____元,奖金____。

五、劳动保险福利待遇以及社会养老保险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六、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依据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有权制定厂规厂纪。

2.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及有关法规、政策,甲方有权对职工实施奖励、处分、经济处罚。

乙方权利

1.乙方享有与其他工人相同的主人翁地位,参加企业民主管理。

2.乙方享有与其他工人相同的政治荣誉和政治待遇(入党、入团、评选先进、模范等)。

3.甲方有违反合同的行为,乙方有权向当地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二)甲方义务

1.负责对乙方进行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安全生产、厂规厂纪等教育、培训考核与管理。

2.甲方必须保证乙方应享有国家规定的劳动、工作、学习、生活条件。

乙方义务

1.自觉遵守各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管理。

2.刻若钻研业务技术,尽职尽责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3.严格遵守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七、劳动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一)在下列情况下,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招用条件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3.按照国务院《国营企业辞退违纪职工暂行规定》应予以辞退的;

4.甲方宣告破产或者濒临破产处于法定整顿期间的;

5.违反劳动合同规定的。

(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

(三)在下列情况下,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经国家有关部门确认,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无有效保护措施,严重危害工人身体健康的;

2.甲方不能按照劳动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不履行劳动合同或违反国家法规、政策侵害工人合法权益的;

4.经甲方同意,被招为合同制工人或参军、自费考入中等以上专业学校的。

(四)在下列情况下,企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限未满又不符合第七条(一)款规定的;

2.合同期内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患有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

3.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工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孕期、产假、哺乳期间的;

5.符合国家其他规定条件的。

(五)合同期满必须终止合同。因生产(工作)需要,可按照规定重新办理招用手续。

(六)任何一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天通知对方,方可办理解除合同手续。试用期内解除合同及(二)款中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除外。

八、违反劳动合同应承担的责任

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执行。任何一方违反劳动合同,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根据其责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违约金元,赔偿金

元。如因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以致给对方带来损害时,违约方可不承担法律责任。

九、双方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十、劳动合同鉴证

本合同签订后,必须到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仲裁机构进行鉴证。

十一、劳动争议处理

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应在争议发生六个月内以书面形式向当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当事人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可向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其它事项

(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劳动行政仲裁机构各一份。未经合法授权代签、涂改无效。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与法律、法规、政策有抵触的,按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____

乙方签名____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13日 06:0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不可抗力相关文章
  • 女性职工不受劳动合同限制
    不得在劳动合同中规定限制女职工的规定主要有: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等。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效吗?劳动合同中的竞业限制条款有没有效,主要看竞业限制条款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如果不违反法律规定,不侵害劳动者利益的,一般是有效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
    2023-07-14
    411人看过
  • 农民工劳动合同法如何维权?
    一、农民工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有哪些?1、劳动关系不规范。部分用人单位没有按《劳动法》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合同到期后没有及时续签。部分已签订的劳动合同也存在着许多“不平等”和“不合理”的内容和条款。如一些从事建筑、采矿等危险行业的用工单位私下与农民工签订“事故责任自负”的“生死合同”。2、部分农民工劳动权利受到侵害。主要表现在:一是加班不给或少给加班工资。多数农民工劳动时间长、强度大、待遇低。一些私营企业,每天工作时间在10个小时以上,有的高达18个小时,超时工作现象严重。二是拖欠甚至拒绝给付工资和其它福利待遇。在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方面存在不少问题:如非法使用童工,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拖欠工资,收取抵押金,强迫劳动等行为。3、社会保障权利缺失。目前大部分用人单位还没有为农民工进行社会保险登记,不给农民工买社会保险,农民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的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障的权利没有保证。
    2023-04-13
    256人看过
  • 非合同制员工的劳动合同与合同制员工的异同
    合同工一般是单位招用的正式的员工,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单位相应的给他们缴纳一定的保险,支付工资,发放福利。临时工以完成某项工作为要求,招用的时间可能很短,完事了就走人。基本上没有待遇的。有时候也会签订一个用工合同,但这个与劳动合同是不一样的。合同制员工能被辞退吗合同制员工一般不能被辞退。用人单位与员工解除合同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员工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等情况下,员工可以被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
    2023-07-07
    411人看过
  •  农民工劳动合同问题处理办法
    针对拖欠工资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1.向雇主进行协商;2.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3.委托律师进行追讨。若单位无工会,可以直接向雇主提出协商要求。若拖欠工资的工人联合起来,也可以向雇主提出集体协商要求。与雇主进行协商:若您所在的单位有工会,您可以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如果没有工会组织,您可以直接向雇主提出协商要求。此外,拖欠工资的工人可以联合起来,向雇主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2、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3、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行政解决标题:行政解决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与挑战行政解决是指政府通过行政手段来解决社会问题的过程。在社会治理中,行政解决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方面,行政解决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在一些社会
    2023-10-14
    82人看过
  • 劳动合同中农民工应该怎么写
    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需要写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身份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保险和福利待遇等。一、劳动合同上签三五八是什么意思358劳动合同指的是单位与劳动者按照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规范文本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基本信息;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劳动合同期限;社会保险;其他。二、劳动合同法定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法定条款: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社会保险;劳动合同期限;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其他事项。三、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的条件包括哪些在劳动合同中是需要约定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2023-02-21
    221人看过
  • 农民工职业病鉴定难无劳动合同成硬伤
    缺少劳动关系证明,政府部门又会怎样帮助他们?前面的节目里我们看到,因为缺少劳动关系证明,100多名在深圳从事风钻爆破的湖南桑植农民工无法到职业病防治机构做尘肺病鉴,更没有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事实上,这是今年以来深圳市发生的第二宗农民工尘肺事件。今年四五月份,就曾有100多名湖南耒阳籍风钻爆破工找到政府部门,反映他们患上尘肺病后,遇到维权困境。最终深圳市在“法律框架、人文关怀”的原则下,对101尘肺病农民工和18名死者家属提供了950万元的救助金。对桑植籍农民工,政府部门又会怎样帮助他们?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调研员黄险峰:“我们现在所做的事情就是首先要,明确责任主体,你只有明确责任主体以后,你才能够明确由谁来承担责任,那么如果是属于企业这样一种责任的话,那么我们坚决要求企业履行他的责任,那么他如果不履行这责任,我们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要求企业履行。”黄险峰告诉记者,9月份接
    2023-04-22
    301人看过
  • 经认可的农民和劳工合法劳动合同样本
    (甲方名称)甲方名称(甲方名称(雇主)甲方名称(甲方名称)甲方(雇主)的名称(雇主)甲(雇主)的名称:(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U的的的的的的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文章的的的乙方(劳动者)姓名女:女:女:女:女:女:女:女:国籍:女:女:户籍位于三峡库区。省,市,县(区),县(区),乡(镇),村(街)居民身份证号码:",",",",","","",",",",",,",,,",,",,,,,",,
    2023-05-07
    440人看过
  •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续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复函
    云南省劳动厅:你厅《关于农民合同制工人续订劳动合同有关问题的请示》(云劳[1995]207号)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二十一条提出:“用人单位经批准招用农民工,其劳动合同期限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从事矿山井下以及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工,实行定期轮换制度,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八年”。其目的,是为了保护在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工人的身体健康,避免或减少职业病的发生。除在矿山井下及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岗位工作的农民轮换工外,对其他农民合同制工人续订劳动合同问题,应当遵照《劳动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即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023-06-10
    298人看过
  • 不能签劳动合同不属于“农民工”
    14日,在媒体陪同下,老张来到济南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服务中心劳动纠纷窗口的工作人员仔细询问了老张的情况后告知:这不是正规公司承建的项目,属于私人违法承包,是个人民事行为,只能通过法律起诉。而老张没有和承包人签订任何劳动合同。济南市清欠办的工作人员称,老张并不属于清欠办负责帮助讨薪的农民工范围。我们受理的农民工是指工作在工地一线的人员,包括木工、瓦工、钢筋工等,而仓库保管员、放线员、看门儿的、做饭的都不属于其中。清欠办的工作人员称,老张的身份属于管理人员,而非农民工。我怎么也不明白,为什么我一个看工地的就是管理人员了呢?老张很疑惑。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的朱处长又集合了劳动监察和司法援助的工作人员,为老张想办法。老张今年62岁了,已经不能走劳动监察这个途径了。60岁以上的就不能签订劳动合同,不受《劳动法》保护了。工作人员说。在济南市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联系协调下,15日,美里湖街道办事处的工作
    2023-06-08
    216人看过
  • 农民工没合同找劳动局有用吗
    具体视情况而定:一、拖欠农民工工资,必须要提供与雇主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到劳动局投诉,即有相关证据证明,则有用;二、农民工没有证据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则去劳动局没有用。一、工伤发生后怎么办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以及其他证明存在劳
    2023-04-03
    250人看过
  • 农民工不签劳动合同工资能拿上吗?
    能拿到。(一)在1个月内的,不管谁不愿意签均不需支付双倍工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在此期间,单位不愿签订合同而终止劳动关系,虽然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但是,应当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关系。构成违法解除,则需要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二)超过1个月不满1年的,是否需要支付双倍工资,要看谁不愿意签订。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的规定支付
    2023-06-22
    483人看过
  • 什么是农民合同制工人
    《失业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连续工作满1年,本单位并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劳动合同期满未续订或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其工作时间的长短,对其支付一次性生活补助。补助的办法和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一、什么是农民合同制工人:所谓农民合同制工人,是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具有农业户口,并且与招用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与1993年《国有企业职工待业保险规定》相比,《条例》增加了对农民合同制工人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后给予一次性生活补助的规定。二、这样规定主要是因为:(一)农民合同制工人劳动合同期满后,如果用人单位不再与之续订新的劳动合同,就会失去原来的工作。考虑到这部分人大多长期离家在外,失去工作后生活会遇到暂时困难,应得到相应的生活补助。但由于他们回乡后可以继续务农,对其离开工作单位后的生活保障应与城镇失业人员有所区别。(二
    2023-05-30
    168人看过
  • 农民工工伤无劳动合同如何确定劳动关系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在证实确属工伤事故的前提下,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应负责支付伤、残劳动者的医疗费及残疾赔偿金《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七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提起诉讼,也可以协商解决;调解原则适用于仲裁和诉讼程序。第七十八条:解决劳动争议,应当根据合法、公正、及时处理的原则,依法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十条:在用人单位内,可以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由职工代表、用人单位代表和工会代表组成,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主任由工会代表担任,劳动争议经调解达成协
    2023-03-15
    434人看过
  • 固定职工与劳动合同制员工的区别
    《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是建立的劳动关系,这些单位的劳动者均是合同制职工,没有合同工与正式工的区分。合同工是相对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中的正式编制职工而言的。区别主要是3个方面:1.待遇不同:合同工的工资是用人部门内部经费发放,工资普遍较低,扣除社保之后,会更低式工的工资是由国家财政保障,相对稳定,而且工资较高,退休后的待遇也不错。2.工作权限不同:合同工在日常执法行动中,只能是协助执法,而正式工具有执法权,可以指挥合同工协助执法。3.招聘方式不同:合同工是通过人事部门,或者人事部门自行发布招聘信息,通过面试流程后,与用人部门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式工则是通过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考试和部队军官转业安置等方式获取编制而上岗工作。一、国企“五险一金”跟私企“五险一金”有什么区别?私企和国企交的五
    2023-03-06
    294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 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 (2)政府行为。... 更多>

    #不可抗力
    相关咨询
    • 农民工劳动合同范本范本农民工劳动合同书
      内蒙古在线咨询 2023-06-27
      在岗期间的月工资(或日工资)为____元。双方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8、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点,应按照《劳动法》等规定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 省劳动合同和农民工劳动合同的区别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16
      省劳动合同和农民工劳动合同两者之间的制定和颁布部门不同,实施对象和目的也不一样。全国各地省市制定省市劳动合同,是为了及时公正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下简称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各省实际制定的意见,供全省各级人
    • 街道聘用劳动合同制职工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11
      街道聘用劳动合同制职工:街道是属于职能的机关单位,有正式编制,聘用其实就是临时工,不具有正式编制,合同满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如果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怀孕等不能解除劳动合同。聘用相当于劳务工。合同工和劳务工的区别:合同工与被雇佣的企业具有劳动关系,应该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工为劳务公司或者组织所雇用,与劳务公司签订雇佣劳动合同,与用工企业不存在雇佣关系,用工企业与劳务公司具有服务或者接受服务的关系。
    • 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金怎么领
      贵州在线咨询 2022-07-14
      可否农民无关系,只有劳动关系,只要和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这样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能够按劳动合同法的限定来办事。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人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人之日起建立。
    • 劳动合同中对孕期女职工享受劳动合同的限制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3-07
      如果是怀孕女职工在孕期期间享受劳动合同的限制保护主要是下面几种情况:1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