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1 20:23:01 181 人看过

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撒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由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有什么

1、执行异议为执行程序,而执行异议之诉为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的价值理念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审判程序的价值理念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

2、前置异议审查程序对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结果不能产生影响。两者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应有所不同。执行异议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这既是由两者的价值理念决定的,也取决于两者的制度设计。执行异议只有十五天的审查期,在这十五天内要求对当事人享有的所有权利均进行实质审查,既不现实,也不可能。

3、因此,执行异议审查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而执行异议之诉作为审判程序,有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其制度设计使实质审查具备了可能性。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4月03日 14: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复议执行异议多少天
    法律综合知识
    一、复议执行异议多少天复议执行异议是三十天,可以延长一个月。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执行异议提交哪些材料执行异议的法律规定为,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1.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相关证据材料;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三、执行异议之诉与执行异议区别执行异议之诉与执行异议区别如下:1.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2.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
    2023-04-25
    250人看过
  • 最新法定期限执行异议和复议需要多久?
    1:法院必须在收到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书之日起15日之内,以裁定书的形式给当事人答复。2:《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3: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4:《民事诉讼法》202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
    2023-07-02
    442人看过
  • 执行异议复议期间执行停止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被限制出境的人认为对其限制出境错误的,可以自收到限制出境决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第十条当事人不服驳回不予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申请的裁定的,可以自收到裁定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原裁定,不予执行该公证债权文书;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复议申请。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提出执行异议必须符合三个条件:第一,有权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案外人,而不能是当事人。在执行中,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也可能会对法院执行有不同意见,但这不是执行异议。如果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认为执行根据确有错误,可以向执行人员反映,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
    2023-06-13
    452人看过
  • 执行异议复议司法解释
    法律综合知识
    一、执行异议复议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4年12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5日起施行。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二)相关证据材料;(三)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第二条执行异议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或者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不予受理;立案后发现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裁定驳回申请。执行异议申请材料
    2022-01-24
    368人看过
  • 执行异议复议还开庭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执行异议复议后,如果复议通过的,不需要开庭,如果复议裁定不通过的,异议人提起诉讼的,就需要开庭审理。一、被执行人在外地怎么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被执行人或者被执行的财产在外地的,可以委托当地人民法院代为执行。受委托人民法院收到委托函件后,必须在十五日内开始执行,不得拒绝。执行完毕后,应当将执行结果及时函复委托人民法院;在三十日内如果还未执行完毕,也应当将执行情况函告委托人民法院。受委托人民法院自收到委托函件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执行
    2023-02-22
    339人看过
  • 执行异议程序和执行异议诉讼程序的差异
    执行异议为执行程序,而执行异议之诉为审判程序。执行程序的价值理念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而审判程序的价值理念为“公平优先,兼顾效率。”前置异议审查程序对执行异议之诉的裁判结果不能产生影响。两者的审查标准和程序应有所不同。执行异议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这既是由两者的价值理念决定的,也取决于两者的制度设计。执行异议只有十五天的审查期,在这十五天内要求对当事人享有的所有权利均进行实质审查,既不现实,也不可能。因此,执行异议审查以形式审查为原则,以实质审查为例外。而执行异议之诉作为审判程序,有一审、二审和再审程序,其制度设计使实质审查具备了可能性。从这一意义上讲,执行异议之诉对于当事人的保护更为周到。从法院审查的角度讲,执行异议与执行异议之诉不应适用同一标准。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已过,还有什么救济渠道执行异议之诉的期限已过,还有申请再审这一救济渠道。民诉法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
    2023-07-07
    251人看过
  • 怎样办理商标异议和答辩,复审异议
    怎样办理商标异议和答辩,复审异议商标局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对符合《商标法》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公告期间为3个月(即为异议期)。在三个月异议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对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当申请商标注册通过初步审定进入初审公告后的3个月异议期中,一旦被他人提出异议,则会启动商标异议程序。该申请注册的商标则成为被异议商标,即使是已经被刊发注册公告的,该注册公告无效(注:为了按时出版“商标公告书”,《商标注册公告》往往会在异议期限满前几天排好印刷版,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的前几天甚至是最后一天提出的,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就会出现既被提异议又被“注册公告”的情况)。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则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商标异议申请需要哪些书件:1、商标异议申请书;2、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附有关证据材料,异议理由书应有异议人的签字或加盖公章;3、被异议商标初步
    2023-06-13
    284人看过
  •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异议规定是什么
    委托执行中的执行异议规定是可以在执行过程当中提出执行异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有异议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但这个执行异议程序会产生一些问题:1、提出执行异议门槛低。《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第二百二十七条对提出执行异议的条件规定比较宽泛,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或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时只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而不要求预交案件受理费或保证金。即使提出执行异议被驳回,也无须承担任何费用。2、虚假执行异议行为法律风险低。部分被执行人与案外人恶意串通,通过签订虚假合同
    2023-03-04
    282人看过
  • 法律规定中的异议执行
    执行异议是指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的意见,并主张实体权利。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目的是排除对执行标的的强制执行,保护自己的民事权益。执行过程中,案件当事人或利益相关的案外第三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审查执行异议的期限:15日;办理完毕的期限:1个月。法院在收到执行异议后,承办人应当在收到异议材料及执行案卷后15日内提出审查处理意见。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一般应当在1个月内办理完毕。需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
    2023-07-20
    75人看过
  • 法院对执行异议复议期限多长时间,执行异议期间是否停止执行?
    一、法院对执行异议复议期限多长时间法院对执行异议申请书复议必须在收到当事人执行异议申请书之日起15日之内,以裁定书的形式给当事人答复。《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执行期限一般是六个月。人
    2023-06-06
    241人看过
  • 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强制执行是怎样的
    1.被申请人不履行决定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或者有关上级行政机关”应当责令其限期履行。2.申请人不履行决定申请人逾期不起诉又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或者不履行最终裁决的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机关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法强制执行:(1)维持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2)变更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复议决定,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后,如果法院裁定并执行,且没有变更基础行政决定,因基础行政决定违法导致法院的司法强制执行行为违法,且损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由“申请执行的行政机关”承担主要赔偿责任。相关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五条对本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行政机关、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
    2023-06-13
    77人看过
  • 怎样提出执行异议
    法律综合知识
    一、怎样提出执行异议1.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若认为执行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2.一旦提交书面异议,人民法院有义务在收到异议后的十五日内进行审查。(1)如果异议的理由成立,人民法院将裁定撤销或改正执行行为;(2)若理由不成立,则会裁定驳回异议。3.对于裁定结果,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如有不服,可以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二、必备异议材料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异议人在提出执行异议时,需要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内应明确列出具体的异议或复议请求、相关的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同时,申请书还需附上以下必备材料:1.异议人的身份证明,用以确认异议人的身份和资格;2.相关证据材料,用以支持异议人的主张和请求;3.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以便人民法院与异议人进行沟通和联系。三、执行异议提出期限对于执行异议的提出,存在明确的期限要求:1.当事人、利害关
    2024-03-21
    286人看过
  • 不服执行异议之诉上诉还是复议
    不服执行异议之诉可以上诉也可以选择复议。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法律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2024-04-20
    285人看过
  • 执行异议复议申诉书范文怎么写?
    复议申请人:,女,日出生,汉族,联系地址:。复议被申请人:,住所地为。复议请求:依法撤销市区第号执行裁定书。复议理由:一、原审法院作出裁定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是错误的,应该适用第227条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25条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这是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执行异议的规定。而第227条规定:“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
    2023-04-13
    403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执行异议和提起异议时限的规定
      台湾在线咨询 2022-11-12
      提起执行异议的时限是十五日内,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复议,法律怎么规定的?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8-07
      关于执行异议裁定申请复议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和第二百二十七条中。
    • 案外人执行异议规定执行异议
      云南在线咨询 2023-03-03
      案外人异议是指在执行进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不同意见,并主张全部或部分的权利。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法律规定,《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
    • 最高法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规定是如何呢?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7-31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于2014年12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8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5年5月5日起施行。
    • 执行异议复议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8-10
      执行异议复议法律规定贯彻了原则,从两方面实现执行审查权对执行实施权的制衡。办案人员的分离,明确要求办理执行实施案件的人员不得参与相关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的审查。审查事项的分离。针对程序事项的异议由执行机构自行审查;而对执行标的的实体权利异议原则上应当通过诉讼程序由审判。